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一、对外科手术部位,特别是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手术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征得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标记。
若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不同意标记,病程中应详细记录并让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四、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需由手术医师对手术侧或部位进行标示,主刀医师进行确认,必须在征得患者和(或)授权代理人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及核对。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需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及核对标示。
五、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在麻醉开始前,麻醉医师应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麻醉方可开始。
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用手术标识专用笔标以手术切开线或“↑”或沿病变范围标记,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厘米左右(约2-3横指)处,以“↑”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多部位手术时,应在手术侧或部位用手术标识专用笔按上述方法逐一标示。
七、紧急抢救时,可在抢救的过程中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查对,防止发生差错,可不受限于以上标示程序。
八、各手术科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定期自查,总结汇报,医务部(业务管理部)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检查结果及执行记录将纳入个人及科室年终绩效考核。
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主管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主管医师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彩笔对患者手术部位书写“+”图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护士)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五、麻醉医师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须严格遵守《手术核查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主管医师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六、医疗管理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落实情况,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手术患者手术部位的识别标示,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特修订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臵、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眼科手术,在手术患者左右侧额部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OS/OD”;对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手术标示标在包扎物上方2-3横指处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手术科室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者,如发现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每次处罚100元,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医务人员及当事手术科室负全责。
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2.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工作流程图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侧胸腔手术。
7、左右上肢手术。
8、左右下肢手术。
9、左右侧肾脏手术。
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1、脊柱手术。
12、周围血管手术等。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部位的识别和标识工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手术患者,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均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
三、制度内容1.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通知单、病历资料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手术部位。
(2)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识。
(3)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医师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4)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核对。
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1)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等信息。
(3)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四、管理与监督1.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识别制度由手术室、病房、麻醉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仪征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手术医护团队正确识别手术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等信息,防止识别差错造成的医疗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
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3.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在术前医患沟通中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4.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
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5.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6.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
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7.病人送至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
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8.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认真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9.医师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同时确认手术部位。
10.标记方式: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安全与有效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规范要求、操作流程以及相关培训和考核等内容。
首先,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应明确标明手术部位识别的具体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手术部位的标示位置、使用的标示工具、标示的颜色和尺寸等。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减少手术过程中手术部位的误识别,确保手术能够在正确的部位进行。
其次,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应明确手术过程中的操作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手术过程中标示的操作、以及手术后的标示清理等。
标明这些操作流程旨在规范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步骤,保证每一次手术都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此外,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还应设立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医院应定期组织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培训,包括标示的规范要求、操作流程以及常见的错误和应对措施等内容,确保医护人员对手术部位标示制度有清晰的认识。
同时,医院还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测试其是否能够正确操作手术部位标示,提高其操作标准的意识和能力。
最后,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执行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
该机构应对医院的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工作进行定期的检
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
同时,该机构还需要处理与手术部位标示相关的投诉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能够提高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能够减少手术过程中的错误和事故的发生。
医疗机构需要重视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手术服务。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及流程Ⅰ目的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有单侧、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和部位均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及流程》。
三、经治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部前,主管医师或手术医师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L”等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部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部。
六、麻醉医师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师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部巡回护士按要求认真书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不得敷衍应付,不得提前书写。
八、因手术部位标示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Ⅳ参考依据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卫办医政发〔2010〕41号)2.《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5号)4.《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2019版)》5.《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10〕187号)Ⅴ附件1.《手术部位识别标识规范(试行)》2.《手术部位识别标识流程》附件1手术部位识别标识规范(试行)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部位体表标记。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侧胸腔手术7.左右上肢手术8.左右下肢手术9.左右侧肾脏手术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1.脊柱手术12.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LC—02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4月19日修订日期: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手术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复杂的医疗程序,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确保手术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被引入到医疗实践中。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手术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确保医护人员在手术操作中准确定位手术部位。
本文将探讨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式以及带来的好处。
一、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重要性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在手术前,医务人员会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手术部位以及手术类型。
通过使用标识物(例如标记贴纸、麻醉师绘制的切口图等),医护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认手术部位,避免将手术操作用于错误的部位。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还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手术前的沟通和确认,以确保整个手术团队明确和统一手术部位。
二、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实施方式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的全面参与和严格遵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实施方式:1. 患者身份核对:医务人员在手术前会与患者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等重要信息,以确保患者身份的准确性。
2. 手术部位标识:医护人员使用标记物或标贴纸在手术部位进行标识,以便手术团队清晰辨认。
3. 手术室内确认:手术团队在手术室内进行确认,包括确认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类型等重要信息,确保团队的一致性。
4. 沟通和团队配合:手术室内的沟通十分重要,医护人员需清晰地传递和接收信息,确保团队配合无误。
5. 操作流程监控: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现代化的手术追踪系统,对手术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以便随时核查手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好处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好处:1. 减少手术错误:通过正确使用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手术中发生的错误操作,降低手术风险。
2. 提高患者安全: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患者的安全性,确保手术操作只针对正确的部位进行。
3. 统一沟通和配合: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团队配合,减少误解和疏漏。
医院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标准版)
医院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一、手术前一日上午由手术医生核对患者身份与手术部位,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关于手术标记的制度如下:1、手术部位标记在患者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的同意。
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暂停手术。
2、标记须用不褪色记号笔,在手术切口或附近做好标记,标记必须在患者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清晰可见。
3、可采用写标记者姓名的缩写、英文或画一条切口线的方法进行。
但不允许用“X”图形作为标记,因为有时“X”图形指的是“不是这侧”,容易产生歧义。
二、术前一日下午,病房护士负责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记情况,如:标记部位是否正确,标记是否符合制度;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三、手术部位标记适用于下列情况:1、具有左、右双侧的组织、器官手术,如:肺、卵巢手术等;2、四肢手术和手指、脚趾手术;3、具有不同平面的手术,如脊柱手术。
四、单器官手术及新生儿不做标记。
五、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六、手术病人腕带颜色为“绿”色。
七、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八、患者到手术室前,值班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皮肤准备情况。
九、手术病人确认程序: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该患者的手术前讨论及各项准备工作应全部完成,同时由病房主管医师填写《手术患者术前复核单》。
2、接病人时,病房当班护士和手术室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3、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麻醉师、手术医生术前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尤其是左右侧)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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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度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
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
术目的。
三、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
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红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要严格遵守《手术安
全核查制度》,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