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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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也是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由于其气候寒冷,冬季供热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障供热的稳定性和质量,乌鲁木齐市政府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以规范供热行业的运营和管理。

二、供热价格和计量1. 供热价格的确定(1)乌鲁木齐市政府根据市场需求、能源成本等因素,通过合理的机制确定供热价格,确保供热企业的合理利润和居民的负担不过重。

(2)供热价格调整应当提前公告,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2. 供热计量(1)供热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在每个用户安装热量表,对供热进行计量。

(2)供热计量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和程序进行传输和使用。

三、供热企业责任和义务1. 供热设施建设和运营(1)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要求,采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供热设施,并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2)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应当得到重视,确保供热质量。

2. 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1)供热企业应当加强供热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用户生活的安全。

(2)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四、用户权益和义务1. 缴费和用热(1)用户应当按时、按量缴纳供热费用,不得拖欠。

(2)用户应当合理使用供热设备,避免浪费热能。

2. 投诉和维权(1)用户对供热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投诉,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2)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积极回应用户的合理要求。

五、监督和管理1. 监督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对供热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供热行业的正常运行。

2. 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六、总结《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供热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用户的基本需求和权益。

北京供热标准

北京供热标准

北京供热标准
北京供热标准是指北京市对居民供热服务的规范要求。

根据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北京供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室内温度要求:冬季供热期间,居民住宅室内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公共建筑和特殊用途建筑室内温度不低于20摄氏度。

2. 供热时间要求:供热期一般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具体时间由供热部门根据气候条件进行调整。

3. 供热设备要求:供热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如热力站、锅炉、管网等设备应具备安全、节能、环保等特点,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供热费用计算方法:供热费用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测定,包括居民供热费用和非居民供热费用两部分。

5. 供热服务要求:供热企业需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包括及时响应用户需求、保障供热质量、解决用户投诉等。

以上是北京市的供热标准的一般要求,具体的标准和规定可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政策文件进行查阅。

市政供暖标准最新规范

市政供暖标准最新规范

市政供暖标准最新规范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政供暖系统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规范的更新是确保供暖系统高效、安全运行的关键。

本规范旨在指导市政供暖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以满足现代城市供暖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集中供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建筑的供暖需求。

三、基本原则1. 节能优先: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和设备。

2. 环保要求:供暖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3. 用户满意度:确保供暖系统的稳定性和舒适性,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4. 安全性:供暖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

四、供暖系统设计1. 热源选择:优先考虑清洁能源,如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等。

2. 系统布局:供暖系统应合理布局,确保热能的有效传输和分配。

3. 热网设计:热网应具备良好的保温性能,减少热损失。

4. 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智能控制系统,实现供暖系统的自动化管理。

五、施工与验收1. 施工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 材料选择: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暖材料和设备。

3. 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的质量监督团队进行监督。

4. 验收标准:供暖系统完工后,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六、运行与维护1. 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供暖系统的稳定运行。

2. 维护保养:定期对供暖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延长系统使用寿命。

3.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供暖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响应。

七、环境保护1. 排放标准:供暖系统的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2. 噪音控制:控制供暖系统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八、用户服务1. 用户培训:对用户进行供暖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2. 服务热线: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用户的咨询和投诉。

九、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供暖标准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供热条例

供热条例

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用热管理,保障安全稳定供热,规范供热采暖行为,改善民生,节约能源,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冬季采暖是本省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用事业。

本条例所称的热是具有不可选择性的公用服务性特殊商品。

供热实行政府主导,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参与经营。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制定取消分散锅炉供热的计划,并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逐年提高集中供热比例。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供热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财政、价格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电力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技术和设计规范,推广科学先进、节能环保的供用热方式和技术。

加强对供热事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供热科学管理水平,保证供热质量。

第二章供热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

供热专项规划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县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山东省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

山东省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

山东省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初稿)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4.1 服务体系4.2 服务原则4.2.1一般要求4.2.2 合法性4.2.3 安全性4.2.4 公开性4.2.5 及时性4.2.6 公平性4.2.7 便利性5 供热质量5.1 供热温度5.2 供热时间5.3 供热水质5.4 室温检测6 运行与维护6.1 运行管理6.2 供热安全6.3 年度检修6.4 应急处置7 业务与服务7.1 人员要求7.2 信息服务7.3 服务场所7.4 业务受理7.5 收费退费7.6 报修服务7.7 投诉受理8 文明施工9 保险与理赔10 服务质量评价10.1 评价方式10.2 自我评价10.3 社会评价10.4 评价指标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镇供热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供热质量、运行与维护、业务与服务、文明施工、保险与理赔及服务质量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以热水为介质,供应民用建筑供热系统过程中参与供热各方应达到的服务要求,包括:a) 城镇供热经营企业向热用户提供的供热服务;b) 热用户规范用热;c) 热用户、相关管理部门及机构对供热服务质量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50893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CJJ 28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4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88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203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北京市供暖管理办法

北京市供暖管理办法

北京市供暖管理办法北方是需要暖气供应的。

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北京市供暖管理规定,欢迎阅读!!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

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本市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涉及供热事业发展的,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供热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供热规划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擅自变更.第七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

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条件时,涉及热源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居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单位参加,供热单位应当查验是否具备供热条件.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供有关工程档案资料。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

2024年供热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供热运行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供热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设备档案,对供热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管网的管理,对供热管网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保养,保障供热管网的完整、安全、畅通。

第五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供热运行管理人员,有能力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居民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七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供热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能源的管理和节约利用,推广高效供热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九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制度,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热服务,保障居民的供热需求。

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管,确保供热价格合理、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设备和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范供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供热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工作的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供热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热系统的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供热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五条供热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倡绿色、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供热运行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供热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运行管理工具和设备,提高供热运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供热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供热运行管理。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随着冬季的来临,供热采暖系统的运行变得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居民和企业能够获得舒适的室温,有必要制定一套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

本文将介绍一些管理规范,以确保供热采暖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1. 工作责任1.1 设定专责部门:建立一支专门负责供热采暖系统管理的团队,确保有人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工作。

1.2 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供热采暖系统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包括供热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等。

2. 设备维护与运行2.1 定期检查维护:供热公司应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2.2 水质管理:定期对供热系统的水进行检测,保证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加强水处理措施,防止水垢和腐蚀。

2.3 燃料管理:供热公司应确保燃料供应充足,同时建立燃料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燃料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3. 安全防范措施3.1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保供热系统的火灾安全。

3.2 烟气排放监管:建立烟气排放监管制度,限制烟气排放量,减少空气污染。

3.3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供热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资源利用与能耗管理4.1 能耗监测:建立供热采暖系统的能耗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能耗情况,并进行分析和优化。

4.2 节能措施:制定并执行供热系统的节能措施,提高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

4.3 能源多元化: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

5. 用户服务5.1 信息公开:供热公司应及时向用户公开供热采暖系统的运行情况、维护计划和故障处理等信息。

5.2 定期维修: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供热设备在用户房间内的部分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3 及时响应:供热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及时响应用户的查询和投诉。

6. 管理评估与改进6.1 定期评估:定期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管理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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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
城镇冬季供热服务是保障居民温暖过冬的重要措施,为了提高供热
服务质量,确保供暖的安全、高效运行,制定和遵守冬季供热服务规
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1. 供热系统
城镇冬季供热主要通过供热系统来实现。

供热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1 设备选择与维护:供热系统的选择应基于科学可行性和经济性
原则,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2 温度控制:供热系统应能够实现恒定的供热温度,供热温度的
调节应根据室内外温度的变化进行合理调整。

1.3 运行监测:供热系统应配备运行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供
热系统异常情况,确保供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客户服务
为了提供优质的冬季供热服务,需在客户服务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2.1 信息沟通:供热公司应及时向用户提供供热计划、温度调整等
信息,并接受用户的反馈与建议。

2.2 预付费系统:引入预付费系统,用户可以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费用缴纳,提高费用管理的透明度。

2.3 故障投诉处理:供热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故障投诉处理机制,及
时响应用户投诉,并解决问题,确保用户权益。

3. 安全保障
城镇冬季供热服务必须重视安全保障,以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为
首要任务。

3.1 设备保护:供热设备应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防火设施、水压保护装置等,确保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3.2 安全检查: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
全隐患,确保供热过程安全可靠。

3.3 应急响应:供热公司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
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理,减少损失。

4. 环境保护
冬季供热过程中,需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1 燃料选择:选择清洁、高效的燃料,减少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
的污染物排放。

4.2 废气处理:对供热设备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处理,降低其对大
气环境的污染。

4.3 垃圾处理:严禁将供热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随意丢弃,应进行妥
善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5. 质量验收
为了确保冬季供热服务规范的有效实施,对供热系统进行质量验收是必要的。

5.1 设备验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供热设备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要求,能够正常运行。

5.2 运行验收:对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验收,确保供热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3 安全验收:对供热系统的安全性进行验收,确认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确保供热过程的安全性。

结论
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对于保障居民过冬温暖、安全至关重要。

在供热系统、客户服务、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应规范和标准。

通过质量验收的手段,能够确保供热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只有持续改进和完善城镇冬季供热服务规范,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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