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定义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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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必然法律及后果(3篇)

犯罪的必然法律及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犯罪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来打击犯罪。

本文将从犯罪的必然性、法律的规定以及犯罪的后果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犯罪的必然性1. 社会原因(1)社会竞争激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大,导致部分人心理失衡,产生犯罪动机。

(2)社会矛盾激化:社会贫富差距、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社会治安等问题,容易引发犯罪。

(3)社会风气不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盛行,导致部分人道德沦丧,走上犯罪道路。

2. 个体原因(1)道德素质低下:缺乏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导致个体在面临诱惑时容易陷入犯罪。

(2)法制观念淡薄:不了解法律法规,对犯罪行为缺乏警觉性,容易导致犯罪。

(3)心理因素:如冲动、嫉妒、报复等负面情绪,使个体在特定情境下容易犯罪。

三、法律的规定1. 犯罪的定义: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2. 犯罪的分类: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刑事犯罪、行政犯罪和民事犯罪。

3. 犯罪的法律责任: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4. 刑事责任:犯罪者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5. 行政责任: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警告、罚款、拘留等。

6. 民事责任: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四、犯罪的后果1. 对犯罪者的影响:犯罪行为使犯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对他们的家庭、事业、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2. 对社会的影响:犯罪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社会的安全感。

3. 对家庭的影响:犯罪行为使犯罪者的家庭蒙受耻辱,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4. 对国家的影响:犯罪行为削弱了国家的法制建设,影响了国家的形象和稳定。

刑法中的违法与犯罪

刑法中的违法与犯罪

刑法中的违法与犯罪违法与犯罪是刑法领域中的两个主要概念,它们在法律体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违法与犯罪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定义、特征、后果等方面探讨刑法中的违法与犯罪。

一、违法的定义及特征违法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个体或组织违背法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违法行为依法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并不构成犯罪。

违法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违法行为的主体广泛:违法行为可以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为,不仅限于个体行为。

2. 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较轻:相对于犯罪行为而言,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破坏程度较轻。

3. 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违法行为通常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惩处,通过罚款、行政警告等手段进行制裁。

二、犯罪的定义及特征犯罪是指违背刑法规定,在法律上构成犯罪的行为。

犯罪行为违背了国家的刑事法律规范,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犯罪行为的特征如下:1. 犯罪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犯罪行为需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具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和处罚依据。

2. 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较重: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破坏较为严重,其危害程度大于违法行为。

3. 犯罪行为的处理方式:对犯罪行为通常采取刑罚的方式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如剥夺自由、罚款等。

三、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违法与犯罪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并不完全等同。

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主要在于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应的法律处理方式。

违法行为通常是作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轻微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小,处理方式以行政处罚为主。

而犯罪行为则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需按刑法进行严厉制裁。

四、罚与教的综合应用在处理违法与犯罪行为时,刑法的目标是通过罚与教的综合应用,既惩罚犯罪分子,又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促使其回归法律底线。

这在法律实践中体现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并在刑罚执行期间进行相关教育、劳动等,以期达到社会惩戒和个体恢复的双重目的。

《刑法》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犯罪概念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1,犯罪的定义受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外国刑法或学说大多对犯罪采取法律形式层面的定义,认为犯罪是刑法规定以刑罚禁止或惩罚的行为,或犯罪就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在前苏联还保留类推制度的刑法中,也曾有过对犯罪从实质层面的定义,如1919年苏俄刑法指导原则第6条规定:“犯罪是危害某种社会关系制度的作为或不作为……”现行俄罗斯刑法采取罪刑法定原则,则给犯罪下了一个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本法定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4条)。

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不同,或者由于人们把握犯罪的角度不同,对犯罪还提出一些其他定义。

例如,根据唯物史观,认为犯罪是一个历史范畴即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有的刑法学者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且有责的行为。

有的刑法学者认为犯罪是反社会的行为。

刑事古典学派重视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认为犯罪是造成侵害性结果或危险的行为;而刑事社会学派重视犯罪人及其危险性格,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反社会性格的表现。

2,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从法律意义上讲,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行为,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等等。

在罪刑法定制度之下,严格讲只有这种法律(形式)上的犯罪。

从实质意义上讲,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律之所以要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在外国刑法理论上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伦理规范(伦理规范违反说),有的认为是目因为它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法益(法益侵害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既违反了社会伦理规范又侵害了特定的法益(二元说).这是犯罪的本质,是犯罪的法律意义的根源。

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不作同的犯罪本质观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

刑法学复习2

刑法学复习2

第二编犯罪论第四章犯罪概说第一节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一般概念我国刑法是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相结合的犯罪定义。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据此,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一)、犯罪基本特征的确定本书持二特征说中的第一种观点,即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法律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二)、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包括侵害与侵害的危险或威胁),即刑法第13条所列举的对国家法益、公共法益、集体法益、以及公民法益的侵犯性。

(三)、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1、刑事违法性的概念:指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或者说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可以说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这便是形式意义上的刑事违法性,或称形式违法性。

2、刑事违法性的实质对违法性实质的理解是从刑法的目的论引申出来的。

违法性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法益侵犯性)。

3、刑事违法性的结构客观的违法性论:只要客观上违反法律,就具有违法性。

主观的违法性论:将法规范理解为对行为人的命令规范,只有理解规范并能够按照规范作出意思决定的人所实施的人才谈得上有无违法性问题(命令说)。

我国现行刑法采此说。

4、刑事违法性的根据结果无价值论:对于行为现实引起的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危险)所作的否定评价。

(结果恶)是本书的倾向行为无价值论:对于与结果切断的行为本身的样态所作的否定评价。

(行为恶)5、刑事违法性的意义(四)、但书的含义与功能第二节犯罪的本质一、犯罪的本质概述权利侵害说:犯罪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法益侵害说:犯罪是对法所保护的生活利益侵害或者引起危险(威胁)。

预防犯罪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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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ON
模拟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
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
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
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 ➢ 假设你是法官,请依法对该 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 了解罪与罚
故意杀人罪
诈骗罪
妨害公务罪
马某某故意杀人 案——持刀杀 害两名防疫卡点 工作人员
孙某某、蒋某 诈骗案——假 冒慈善机构骗 取疫情募捐
陈某某非法收 购珍贵、濒危 野生动物案— —介绍他人非 法收购穿山甲
上述案例,涉及到《刑法》的哪些法条?
法律知识
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景分析
01 李一在高速路上开车,不小心超了速,则超速行驶的行为是犯罪。
OPTION
02 李二在高速路上开车,不小心撞死了李一,因害怕李二驾车逃走,
OPTION 则李二肇事逃逸的行为是犯罪 。
03 √ 李三忙着上班,在红灯亮时依旧前行,闯红灯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 。
OPTION
04 李四认为犯罪就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就是犯罪。
同样是殴打他人, 定性为何不相同?
提示:试从危害程度、违反法律、 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属于_________。
了解罪与罚
殴打他人,致轻微疼痛。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学生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 200元的行政处罚。

刑法总论-犯罪概说

刑法总论-犯罪概说

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与其他成立条件,原本成立犯罪, 却直接根据但书宣告无罪。
如将实施积极安乐死的行为宣告无罪,将具有抽象危险 的醉酒驾驶行为宣告无罪。
(2)对构成要件作形式主义的理解,使构成要件行为包 含了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
如将邮政工作人员私拆一封没有重要内容的信件并未造 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解释为符合刑法第253条规定的构成要件 的行为,进而主张直接引用第13条的但书宣告无罪。
(一) 社会危害性
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只有在可以就客观不法行为对行为人进行非难时,才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 (认定为)犯罪。即只有当能够将客观不法行为及其结果归责于行为人时,才能 认定该行为成立犯罪。这既是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决定的,也是刑罚的性质与目 的决定的。
国民的自由以其具有预测可能性为前提。只有当国民在具有实施其他行为 的可能性的同时,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了法益侵害(危险)结果,才能以犯罪论处。 这一要求保障了国民的预测可能性,进而保障了国民的自由。
不法是责任的前提,责任是对不法的责任,是针对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非难可能性。
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刑法上的实质违法性,是指社会危害性或者法益侵犯性,包括对法益的侵害 性与威胁性(危险性)。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只有在故意或者过失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才具有社会危害性。换言之,社会危害性是由客观危害+主观恶性构成的。
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1. 犯罪的含义 (1)一般来说,犯罪是指具备了成立犯罪的全部条件的行为。 (2)但是,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只要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侵犯了法益,就 具备了犯罪的本质。即“犯罪”或“罪”是指符合构成要件且违法的行为。 行为是否符合构成要件,是否侵犯了法益,只需进行客观的判断。

犯罪的定义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犯罪的定义和特征分别是什么犯罪的特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违法性:犯罪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基本准则,犯罪行为因其违法性而被认定为犯罪。

2.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或其他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造成实际或潜在的威胁和危害。

这些威胁和危害可能表现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社会利益损失等方面。

3.主观和客观要件:犯罪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人的意图或过失,而客观要件是指行为的客观结果。

4.刑罚性:犯罪行为一旦被法律认定,通常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罚的目的是对罪犯进行惩罚、防止和威慑犯罪行为,并促进社会的正常运行。

5.社会规范违反:犯罪行为是违背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信任。

犯罪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道德和社会伦理。

6.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是负面的。

它会导致人们的不安全感增强,社会秩序受到威胁,公共财产和资源受到损失,社会道德与伦理风气受到破坏。

7.社会背景和原因:犯罪行为往往与个体的社会背景和环境因素密切相关。

贫困、失业、社会不公正、家庭破裂、教育缺乏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8.个体自由受限:犯罪行为不仅会导致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导致其个体自由受到限制,例如监禁、刑期缓释、社会服务等。

总之,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行为。

它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犯罪的特征包括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主观和客观要件、刑罚性、社会规范违反、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社会背景和原因以及个体自由受限等方面。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4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在批判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基
础上形成的,主张将主客观相结合的犯罪构成理论作为认定刑事责
(二)犯罪构成理论的主 要模式及评析
任的唯一根据。 苏联犯罪构成理论把犯罪构成要件奠基于社会危害性的概念之
上,认为所谓犯罪构成,就是社会危害的构成,是犯罪客体、犯罪
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要件的总和。
简评
一、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与模式
苏联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充分反映出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本 质,揭示犯罪行为内部构成要素的有机统一性质,总体上避免或至 少减少了许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而作的烦琐的重复评价。
这一理论所确立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构模式,使犯罪构成理论 与犯罪构成的法律规定较为完满地达到了和谐与协调。
影响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 1. 行为侵犯的客体,即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 2. 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 3. 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
第四章
刑法学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触犯刑事法律的刑事违法行 为,是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是构成犯罪的前提。
(二)犯罪是具有刑事 违法性的行为
第四章
刑法学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行为人虽然主观上有危害社会的企图,但客观上没有实施危 害社会的行为的,不会产生刑事违法性问题。
(二)犯罪是具有刑事 违法性的行为
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社会的后果,但行为人主 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也不会产生刑事违法性的问题。
第四章
刑法学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四章
刑法学
一、犯罪概念的界定模式
(二)犯罪的实质概念
犯罪的实质概念,也称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不涉及犯 罪的法律特征而从犯罪现象的本质上给犯罪下定义,借此揭示 一种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内在原因。

刑法复习资料3(犯罪概述、构成要件)

(二) 不 作 为 1、概念:指行为人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行为。 如:遗弃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等。
案例:油库工人洪某的工作任务是进行输油作业,把油罐车内的汽油输入储油罐。某天在输 油过程中,洪某擅离职守,到厂房外与他人聊天,储油罐装满后汽油外溢,厂房内地面漂流 大量汽油,空气中也充满可燃气体,因遇输电线火星,发生火灾,整个油库被烧毁。洪某的 行为即典型的不作为。
第七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 概 述
一、概念: 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即说明某种犯罪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
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进行侵犯,以及这种侵害是否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客观事实特征。 包括:危害行为(必备要素,整个犯罪活动的中心环节)、
危害结果、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等(选择要素)。 犯罪客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中居于主导地位。 二、意义: 1、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 2、有助于区分此罪与彼罪; 3、有助于正确认定犯罪的主观方面; 4、有助于正确量刑。
第二节 危害行为
一、概念: 指刑法所明文禁止的,表现人的意识或者意志,并且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危害行为是犯
罪客观方面的核心,“无行为则无犯罪”是刑法的传统基本理论。 (一)客观上,它是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人 ——自然人、单位。 2、行为 ——人的积极动作或消极静止。 法律不惩罚思想犯,只同人的特定行为作斗争。单纯的思想活动若不与人的行为联系起来, 就不可能对社会产生实际影响,只有人的行为才可能对社会产生实际作用。 3、行为的有害性 ——被刑法所禁止。 (二)主观上,它是表现人的意识或者意志的行为 1、反射动作:无意识作用下的生理条件反射 2、睡梦中的动作; 3、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 4、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5、身体受强制的行为。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是刑法中用于确定一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概念。

在刑法中,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一系列规定,满足这些规定才能认定一些行为是犯罪行为。

而犯罪构成的特征则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

首先,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一系列满足条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和事实,如其中一行为是否危害了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利益。

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心理状态,如行为人使用暴力是否有故意或过失。

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和事实以及主观意图和心理状态满足相应的要件,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其次,犯罪构成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性:犯罪构成要件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和行为的,而不仅仅是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

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意图,只要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可认定为犯罪行为。

2.满足法定要件:刑法对每个罪名都有明确的构成要件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严格符合刑法规定的这些要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定要件的明确性是刑法确定的犯罪构成的特征之一3.具体性:犯罪构成要件是具体而明确的,它们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犯罪。

具体性使得犯罪构成要件不仅对行为人具有约束力,也使得司法机关有法可依、依法办案。

4.相对稳定性:犯罪构成要件是通过立法确定的,一旦确定以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

这种相对稳定性有利于司法机关和行为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事,而不会因为法律频繁变动而导致判断的风险。

总之,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对于理解刑法的适用和犯罪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了解犯罪构成的要件和特征,有助于使个人避免犯罪,同时也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地认定犯罪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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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定义和特征
第一节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受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外国刑法或学说大多对犯罪采取法律形式层面的定义,认为犯罪是刑法规定以刑罚禁止或惩罚的行为,或犯罪就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从法律意义上讲,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例如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行为,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等等。

在罪刑法定制度之下,严格讲只有这种法律(形式)上的犯罪。

从实质意义上讲,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律之所以要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在外国刑法理论上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伦理规范(伦理规范违反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法益(法益侵害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既违反了社会伦理规范又侵害了特定的法益(二元说)。

这是犯罪的本质,是犯罪的法律意义的根源。

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不同的犯罪本质观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

在社会生活中,总会发生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诈骗、抢夺之类侵犯他人权益、违反基本伦理规范的现象。

如果不采取严厉的制裁方法予以禁止,社会生活就无法继续。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尽管在刑法分则各条中已经规定了盗窃、抢劫等各种具体犯罪的定义(罪状或构成要件),但是,《刑法》仍在第13条中对犯罪给出了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

”这个定义是对刑法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是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兼顾犯罪的实质特征和形式特征,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定义。

《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犯罪定义不仅从性质上明确了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而且还设置了定量要求,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被称为犯罪定义的“但书”。

该“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

“但书”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强拿硬要少量财物,符合抢劫特征,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等。

“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但书”也是适应我国法律结构需要产生的。

我国对危害行为的惩罚体制由两个层次的法律构成:第一层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劳动教养条例以及工商、海关、税务等行政、经济法规中的处罚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第二层次才是刑法,违反刑法的属于“犯罪”。

“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

与《刑法》第13条犯罪定义的定量要求相呼应,分则条文对有些犯罪特意规定了程度方面的限制要件,如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在通常情况下有“数
额较大”的限制;侮辱、诽谤罪等,有“情节严重”的限制;寻衅滋事、遗弃、虐待罪等有“情节恶劣”的限制;在经济犯罪中,往往有“销售额”“逃避缴纳税款数额”“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等数量的限制。

与外国刑法中的犯罪相比,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门槛较高。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
根据《刑法》第13条对犯罪的定义,可以分析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首先,犯罪必须是人的具体行为。

因为人只有通过行为才能对外界如社会、他人发生影响,也只有通过行为才能对社会、他人造成损害;而法律也只有通过对行为的刻画、描述,才能确定什么是犯罪。

这意味着:即使人的思想观念、主观素质再邪恶,只要它没有外化为行为,也不是犯罪。

不能把人的道德、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作为犯罪。

可以说,一切犯罪在道德上都是邪恶的,但是并非一切道德上邪恶的东西都是犯罪。

其次,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为,而是必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所谓严重社会危害性,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利益的侵害,《刑法》第13条较为全面地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各种表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社会秩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公私财产权利等。

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某种行为即使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

国家之所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伦理规范,侵犯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例如,故意杀人罪侵害他人的生命、盗窃罪侵犯他人的财产、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

而在社会生活中,尊重他人的生命、财产,是社会得以存在、发展的基本价值准则,也是建立国家这样的公共机构所要维持的基本秩序。

对于某些破坏社会生存、发展所必要秩序的行为,国家或组成社会的成员必须以法律的名义对该行为加以禁止、惩罚。

这种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这是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因为某种行为之所以被刑法用刑罚所禁止,就在于它具有社会危害性。

而具有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则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

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受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因此,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际适用刑罚。

例如,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結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等。

在这种场合,行为人虽然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但其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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