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1

二、名词解释
1.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是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命名的考古学文化。二里头文化的年代,大体介于河南龙山文化与郑州二里岗早商文化之间。主要分布于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由于两地遗存的文化面貌有一些差异,前者是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后者被称为“东下冯类型”。狭义的二里头文化应专指二里头第一、二期遗存。部分学者则认为郑州商城是亳都,二里头遗址应是夏都,所以它的四期遗存均为夏代遗物。二里头文化以及其它相关考古遗址的发现和研究,不仅使夏王朝的政治中心所在地明确起来,还确立了它的起始和终止年代。至此可以说,夏王朝的信史地位不可动摇。
2.少康中兴:少康是夏王朝中有作为的一位君王,他是夏朝第六世君王,为夏后相之子,相妻有仍氏之士后缗所生。由于其生活的时代正当寒浞攻杀夏后相,夏朝乱政之时,所以少康生长于有仍氏。长大之后当了有仍氏的牧正,管理畜牧。后为寒浞及其子浇所迫,又逃到有虞氏,当了庖正。在有虞氏和夏族旧部靡的帮助下,少康终于攻灭了寒浞和其子浇,恢复了夏朝的统治。经过这一场动荡之后,夏王朝的统治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并有蒸蒸日上的气象。这一段历史被称作“少康中兴”。
3.鸣条之战:商汤灭夏之战役。夏朝末年,夏王桀生性暴虐,嗜酒好声色,即住后“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栈有施氏,得美女妹喜,甚得宠。聚敛百姓贵财,建倾宫,修瑶台。民不堪其苦。拒谏而诛杀大臣,任意伐灭诸侯,诸侯多叛夏。商汤在伊尹的协助下,先后诛灭韦、顾、昆吾三个忠于桀的诸侯后,遵出兵伐夏桀。夏商两军在鸣条会战前商汤举行誓师,誓词即《尚书》中的《汤誓》。交战后夏军即溃,桀致进,至南巢被擒流放而死。夏王朝遂被灭亡。
【解析】鸣奈之战作为一个出题点因为它的战争性质;商汤灭夏之战役。每一次朝代更替的战争都是比较重要的知识点,考生如果有时间应该将每次朝代更替战争总结一下,即便于记忆答题,同时也有利于锻炼自己的历史综合能力。
4.盘庚迁殷:商王朝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它是前后商的分水岭。长期以来,商人一直是居无定所,频繁迁都。从汤到盘庚,商人五次迁都,盘庚之时,商人已定都于奄,盘庚乃迁都于殷,迁殷后直至商灭亡不再迁都。以后的200余年,商朝的发展比较稳定,所以商朝又称作殷商,或者殷朝。至于盘庚迁殷的原因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大致有:去奢行简、躲避水患、定居农耕、肥力衰减、阶级斗争、王位争夺等原因。“盘庚迁殷”是商朝

历史的重大转折点,不但结束了“不常厥居”的动荡岁月,而且复兴了“殷商”。
【解析】回答“盘庚迁殷”不能仅仅从他迁都的过程,更应该看到迁都的原因,以及所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要看到盘庚迁殷及其在商代发展史上的时代坐标。这才是考查这个知识点的本意,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盘庚迁都的原因没有定论,考生不应仅集中在某一个原因上,最好能够注意关于这方面的研究。
5.武丁中兴:武丁是第二十三位商王,在位59年,死后被尊为高宗。即位前,曾生活在民间,比较了解社会下层的情况。即往后注意节俭,不敢荒废政事。任用了一批贤人,提拔傅说为相,对内修政行德,对外对四周进行了一系列的战争,并取得了胜利。武丁时期的商朝,地理版图和政治影响空前强大。此时的商朝达到了鼎盛,史称“武丁中兴”。之后,商王朝逐渐衰落下来。
【解析】每一个朝代鼎盛时期都是历史的研究重点,当然出题的频率也就很高了。武丁求贤与征伐所导致的强盛局面也就是商王朝时期非常重要的阶段。
6.古公亶父:周族的杰出人物,受到国人的爱戴,后世尊之为“太王”。由于受到戎族的逼迫,在他的带领下翻过梁山,渡过漆水,来到岐山之下。周人在这里定居下来,开垦农田,建立家室,修筑城郭,完全摆脱了戎狄习俗的影响,经济生活进步很快。同时还设立五官有司,治理人民,周族开始向建立国家过渡。
【解析】古公蛊父是周族的关键人物,为以后灭商建立西周奠定了基础。这个知识点在前几年的考研题中曾作为名词解释出现。
7.牧野之战:周灭商之战役。周文王死后,武王做灭商准备,曾率师东观兵于孟津,诸侯不约而至孟津相会助周王者八百。武王以时机尚未成熟,率师还周。两年后,纣王残暴更甚,内部矛盾更加剧烈。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渡孟津伐纣,诸侯会集,庸、蜀、羌、微、卢、彭、濮等方国亦出兵助周。凌年初,到达商郊牧野。商纣发大兵拒武王,但商士卒皆无战心,大军阵前倒戈。商军溃败,纣见大势已去,登上鹿台,自焚而死。武王率兵入商都,商朝灭亡。
【解析】牧野之战同鸣条之战一样,它们的重要性或者说它们之所以在历史上那么重要,都是因为它们的战争性质:朝代更替的关键战役。
8.工商食官: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指当时的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他们必须按照官府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和贸易。在这种制度下,周王室和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属司空管辖。这些手工业作坊的各类生产者称为百工,他们

既是具有一定技艺水平的工匠,又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管理者。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商周时期特殊背景下的工商业发展的形态。
9.共和行政:“共和行政”是西周吏上一个奇特而又重要的时期。至厉王时,他任用荣夷公专利,卫巫“监谤”,至公元前841年,国人发动暴动,反对周厉王。厉王逃到彘,朝政由召公和周公等代行王政(《古本竹书纪年》说由共伯和一人主政),史称“共和行政”。这一年,是中国历史上确切纪年的开始。这种由大夫代行王政的共和局面,前后持续了14年之久,厉王死于彘,宣王继位,“共和行政”的时期结束。
【解析】对于共和行政主要应注意到它是中国历史确切纪年的开始,《史记》从这一年有了确切纪年,这是本题的得分点。还要注意到史学界对于到底是谁代行王政的争论,这也正是显示考生知识面的机会。
10.金文:金文即铸造在或刻凿在青铜器上的铭文,人们往往以青铜礼器中的钟鼎来概括整个青铜器,所以它也被称为“钟鼎文”。青铜器有铭文始于商代中期,商代青铜器铭文一般文字较少,铭文多为铸成,自春秋时期起有刻成的,字体亦随时代变迁而有变化。对于认识商周,特别是西周的历史与文字,全文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解析】在殷墟晚期,金文有了初步发展,到了西周时期,全文进入了鼎盛期。金文和甲骨文相比较,从文字结构上来看,金文较甲骨文进步,大量使用彤声字,表明金文的造字结构迈上了新的台阶。另外,金文的词也较甲骨文丰富。考生在复习时应该将两者比较记忆,效果会更好。
11.殷墟:殷墟是我国奴隶社会商朝后期的都城遗址,住于河南省安阳市区西北小屯村一带,距今已有三千三百多年历史。因其出土大量的甲骨文和青铜器而驰名中外。自盘庚迁都于此至帝辛亡国,商以此为都。1928年l0月,董作宾主持了试掘,同年12月,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考古组,负责殷墟的发掘工作,先后主持工作的有董作宾、李济、梁思永、郭宝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速恢复殷墟的发掘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殷墟发掘,是中国考古事业中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考古发掘。该处丰富的出土文物为商史研究中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实证资料,引起国内外的重视。1961年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解析】殷墟是考生比较熟悉的题目,所以不太重视,但是在回答部分要点之后就发现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时力求全面,不可眼高手低。
12.三星堆文化:三星堆文化是四川境内迄今发现的范围最

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古文化、古城、古国遗址,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城西南兴镇。其年代上限距今5000年,下限约2800年,延续时间达2000年之久。遗址最早在1929年就曾发现大批精美玉石器,在1986年发掘的两座大型祭祀坑,出土了1000多件美妙绝伦的珍贵文物,引起了世界轰动,是我国“七五”期间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三星堆被誉为“世界第九大奇迹”。三星堆文化共分四个大的文化期,说明了古蜀文化在距今3000多年至41300多年前曾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时期。
13.《诗经》:《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最初称《诗》,被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也称《诗三百》。
14.《仪礼》:《仪礼》是先秦典籍,共17篇,叙17种典礼。托名周公所作,一般以为它成书于春秋后期,可能经过孔子的改订,主要反映了周的社会风俗、国家关系、军队征伐、典章制度等等内容,而这些制度大体土都由西周延续到春秋,可以作为了解西周礼制的依据。

马家浜文化
江浙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59年在浙江嘉兴马家浜首先发现而得名,其年代约与中原仰韶文化同时,主要分布在浙江北部、江苏南部和上海市,重要遗址是马家浜、青浦崧泽、常州圩墩、吴兴邱城和钱山漾等。陶器以夹沙红陶和表红胎黑、外红里黑的泥质红陶为主,未见彩陶。早期有釜,晚期多鼎。石器磨制较精。晚期进入父系氏族社会。

大汶口文化
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下游的一种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4300—前2400。因1959年首先发现于山东泰安大汶口而得名。主要分布在山东半岛和鲁南,南达苏皖北部,西到河南平顶山、偃师、郑州,北达辽东半岛。根据大汶口文化内涵的不同特点,一般分为早、中、晚三期。生活用品主要是陶器,盛行三足和圈足器,早期全系手制,多红色,晚期出现轮制,多黑色和灰色。早期只见单色黑彩,中期彩陶增多,红、白、黑、赭等色均有,几何纹是其彩陶的主要图案。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早期制造粗槽,中期以后磨制精致,并用琢钻和管钻法打孔。装饰品做工精致,中期以后出现雕刻镶嵌技术。葬式以俯身直肢为主,所土坑竖穴,晚期流行二层台结构。早期出去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出现男女合葬,已确立父系家长制,出现贫富分化。大汶口文化的前身是以滕州北辛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到约公元前2400年发展为山东龙山文化。

龙山文化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28年首先发现于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而得名

。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河北和安徽北部等地区。陶器多是轮制,少数手制,质料有细泥、细沙和粗沙三种;陶色有黑、灰、红和少数白色,火候较高,质地坚硬。除有素面磨光外,纹饰有弦纹、划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等。器形复杂,种类繁多,盛行三足、圈足或平底,常见器有盆、豆、杯、盘、罐、鼎、鬲等。黑陶是最早发现的龙山文化的典型陶器,质地细腻,造型美观,过去又有“黑陶文化”之称。 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有孔半月形石刀和石铲是此文化中出现的新工具。居住主要是半地穴式的圆形房屋,也有长方形,单间居多。墓地多在住地附近,多单人仰身直肢,亦有少数男女合葬。龙山文化经历时间长,分布辽阔,各地区有不同特点与类型,一般分为山东龙山文化(约前2500—约前2000)、河南龙山文化(约前2600—约前2000)、陕西龙山文化(约前2300—约前2000)等,又各分为若干类型。龙山文化的人们已处于父系氏族社会,已出现城堡,到晚期又出现铜器。

良渚文化
江浙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36年最先发现于浙江余杭良渚阵而得名。距今约四、五千年左右。主要分布于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上海市,还有杭州水田畈、吴兴钱山漾和邱城、嘉兴双桥等。陶器以夹沙的灰黑陶和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普遍采用轮制。种类繁复,圈足器、三角器和平底器较多,常见有簋、鬶、豆、盆、盘、罐、碗、壶等,器表有时施以种种刻划纹饰,还有少数漆绘陶器。生产工具有石、骨、木等制作的。石质工具种类多,制作细,专用性强,主要有磨制精细的大型三角犁形器、扁薄长方形穿孔石斧、半月形石刀和石镰、有段石锛和石镞等。玉器种类很多,工艺水平甚高形较大的有玉琮、玉璧等礼器。手工编织发达,出土有竹编和丝、麻织品。据研究,良渚文化应是马家浜文化的继续和发展。

三星堆文化
四川地区的古文化,1929年发现于四川广汉南兴乡。以三星堆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学者称为“三星堆文化”,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至商、周之际,分布于成都、新繁、广汉、阆中、汉源一带。陶器以夹沙褐陶为主,多手制,少数轮制,除盉外,不见三足器;纹饰以绳纹为最多,至晚期出现云雷纹。生产工具主要是小型磨制石器。青铜器和玉石器造型夸张,成为三星堆文化的典型特征。

炎帝
又作赤帝,相传为上古帝王,居于姜水(即岐水),以姜为姓,为少典之子,其德火纪,以水名官,故称炎帝。曾与黄帝战与阪泉,被打败。一说即神农氏。

殷墟
商代晚期都邑遗址。位于今很难安阳西北小屯村一带

。东起后岗,西至北辛庄,南至铁路苗圃,北至三家庄,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即古本《竹书纪年》所云“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的殷。北宋以来时有商文物出土,清末又出土甲骨文。自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曾进行十五次大规模发掘,建国后历年又进行钻探、发掘。其布局是:宫殿和宗庙区在小屯村东北洹河以南的中心地区,发现建筑基址五十多座,建在凹形、方形、长方形的夯土台基上,并发现圆形铜柱基,其下有天然大卵石。还发现建筑物奠基、置础、安门、落成典礼时杀害的人骨。这里还出土大量遗物和十万余片甲骨。也还发现一些中、小墓葬,妇好墓亦在此处。宫殿区以西,发现宽7—12米,深5—10米的大灰沟,当是人工挖成的防卫设施。洹河北岸至侯家庄西北冈、前小营村之间是殷王陵区和祭祀场,发现大墓十三座和上千小墓。出土大批铜器、玉器、骨器、陶器和用于祭祀和殉葬的人、狗、马、象、鹰等骨骸。殷墟中心区以外,大司空村、高楼庄、四盘磨等地发现小型房基、墓葬,当为平民居住区。殷墟西区发现近千座小墓,可分八区,当为族葬墓地。从大司空村和殷墟西区墓葬群及其出土文物看,平民已在分化。小屯村东南1公里处的苗圃北地为铸铜遗址,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发现房子和大量炼铜坩埚、陶范等。小屯西的北辛庄是制骨遗址,发现有房基、骨料、半成品和制骨工具,制品以笄和锥为多。此外,后岗发现几座族葬墓和杀殉坑,共埋人54具。殷墟发掘为商代考古奠定了基础,也为商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

二里头文化
介于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之间的一种青铜时代文化。1952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因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较为典型,故名。以前曾称为“洛达庙类型”文化。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于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因有一定差异,又分为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在河南东南部、湖北北部、河北南部及陕西东部等地也陆续有所发展。偃师二里头遗址分四期。一、二期由河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来,陶器多褐色,器形多平底,纹饰多蓝纹、细绳纹及方格纹,与二里岗类似的因素逐渐增加。在二里头遗址发现有宫殿建筑基址,有青铜器爵、斝、戈、戚、刀、镞、铃和嵌绿松石牌饰等,在灰坑、灰层中发现散置人骨架,这些大都属于三、四期。宫殿基址经复原,有堂、庑、门、庭,规模较大。二里头文化的碳—14法测定年代接近夏代纪年,又分布在传说中的夏人活动范围内,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丰富数据。有学者认为二里头一、二期属夏文化,三、四期为商文

化早期;也有学者主张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

夏文化
夏人活动区域内夏王朝时期的居民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叫夏文化。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古籍记载的夏人活动地区豫西、晋南一带发现二里头文化,在考古学发展序列上补足中原地区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中间的缺环。其中有几种主要的看法:一.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二.二里头文化的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但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不是夏文化;三.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而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属于商文化;四.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为夏文化,偃师二里头遗址即夏都阳城。大家对第一、二期遗存可能是夏文化的认识比较一致。这时期生产水平有较大发展,已是青铜时代,农业上的发展表现为生产工具进步和专用酒器增多。生产的发展导致贫富分化的加剧,主要表现在墓葬中出现分正常埋葬的人骨,及宫殿基址中庭发现的人殉坑,反映这一时期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对夏文化分歧的解决有待于考古发掘提供更多物证,同时有待于多学科结合研究取得确切数据,对目前推算出的夏商纪年进行验证或修正,将夏朝的绝对年代确定下来,从而为夏文化探讨提供可靠前提。

夏小正
《大戴礼记》篇名。《隋书?经籍志》著录“《夏小正》一卷”,可见隋时已有别行本。《礼记?礼运》:“孔子曰……吾得夏时焉”,郑玄注:“得夏四时之书”,即《夏小正》。内容述从正月到十二月一年时令气候,宜时之农事等生产活动,相传是夏代历书,故名。为中国现存最古老之月令书。

甲骨文
商周时契刻于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目前发现商代甲骨文以河南安阳殷墟最多,属于商代后期遗物,其中绝大多数书占卜记录,称甲骨卜辞。因出于殷墟,又称殷墟文字、殷墟书契、殷墟甲骨文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开始发现,次年得到学者鉴定,迄今出土约有十万片。二十九年,刘鹗编辑出版第一部著录《铁云藏龟》,其后研究日益发展,形成一门学科即甲骨学。甲骨文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动植物、农事、方国、地名、征伐、祭祀、人物活动、商王世系和占凶梦幻等。目前已发现单字有五千余个,考释过的约两千个,文字结构已由独体趋向合体,晚期形声字增多。是中国早已有系统的古文字。西周时期的甲骨文,在山西洪赵坊堆、陕西长安丰镐、岐山凤雏、扶风齐家和强家、河北邢台南小汪、北京昌平白浮、房山琉璃河和镇江营九个地点都有发现,上述九个地点共发现312片,1033个字。其中以凤雏出土最多,计292片,915

个字。

金文
青铜器上的铭文。青铜器有铭文始于商代中期,商代青铜器铭文一般文字较少,大多仅记器主族氏、名字及所祭先人等,寥寥数字,字数最多这亦仅四十余字。周代铭文字数显著增加,内容亦有发展,多说明做器原因和用途,包括一些重要的事件,如祀典、锡命、征伐、契约等,有的长达几百字,如西周前期的小盂鼎有三百九十余字,西周的后期的毛公鼎达四百九十七字。到战国中晚期,长篇铭文较少,多为“物勒工名”即记载监造者名、工匠名、器名、置于所在等。铭文多为铸成,自春秋时期起有刻成的,字体亦随时代变迁而有变化。

鸣条之战
商汤灭夏之战役。夏朝末年,夏王桀生性暴虐,嗜酒好声色,即位后“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伐有施氏,得美女妹喜,甚得宠。聚敛百姓资财,建倾宫,修瑶台。民不堪其苦,常指太阳咒骂:“时日曷丧,予与汝偕亡”。拒谏而诛杀大臣,任意伐灭诸侯,诸侯多叛夏。商汤在伊尹的协助下,先后诛灭韦、顾、昆吾三个忠于桀的诸侯后,遂出兵伐夏桀。夏商两军在鸣条会战前商汤举行誓师,誓词即《尚书》中的《汤誓》。交战后夏军即溃,桀败逃,至南巢(今安徽寿阳)被擒流放而死。夏王朝遂被灭亡。

九世之乱
商朝中期王室动乱。自仲丁后,王朝中衰,连续发生王位纷争,又屡次迁都,诸侯离叛。这一动乱历经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九王,故名。

牧野之战
周灭商之战役。周文王死后,武王做灭商准备,曾率师东观兵于孟津,诸侯不约而至孟津相会助周王八百。武王以实际尚未成熟,率师还周。过二年,纣王残暴更甚,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渡孟津伐纣,诸侯会集,庸、蜀、羌、微、卢、彭、濮等方国亦出兵助周。商纣发兵十七万拒敌。甲子日晨,两军会战于牧野,商军倒戈。纣见大势已去,登上鹿台,自焚而死。武王率兵入商都,商朝灭亡。

成康之治
西周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后,建立一套礼乐典章制度,巩固了统治。成王、康王两世四十余年,政局稳定,社会安宁,相传“刑错四十余年而不用”,为西周最繁荣昌盛之时期,后世史家称“成康之治”。

三监
周武王灭商之后,以商旧都封纣王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庸,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管叔 、蔡叔、霍叔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邶封武庚,以庸封管叔,以卫封蔡叔,以监殷民,称为三监。

周公东征
武王在克商后二年病逝。当时「天下闻武王崩而

叛」,周公为了应付危难,一方面立武王的幼子诵为周成王;另一方面,自己又亲自摄政,结果引起了内部的争权斗争。管叔、蔡叔也乘机散布流言,引起了成王对周公的怀疑。最后成王开启金滕之箱,看见策文,周公才获得信任。于是管、蔡勾结武庚起兵反周。 是时武庚利用战机,联络庸、奄、薄姑、徐戎、淮夷、熊(祝融)、盈(赢)诸族共图复国,声势远比新起而内部分裂的周强大。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经过三年东征,平定了三监叛乱。《逸周书?作雒》篇说,武庚北奔,管叔自杀,蔡叔被囚;周公征服熊、盈之族十七国,俘淮夷之族九邑。《孟子?滕文公》篇则说,其灭国五十。地居河汾之东的唐也起事策应武庚的叛乱,后为周公诛灭。这次战事是继武王灭殷之后,周公为彻底征服殷族及其同盟作出的最大功绩,周王朝的统治由此奠定下来。

国人暴动
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又命令卫巫监谤,禁止国人谈论国事,违者杀戮。国人在高压政策下,「道路以目」。召公虎规谏厉王,但监谤更甚,国人忍无可忍,于公元前841 年,举行暴动,攻入王宫,厉王仓皇逃奔彘,公元前828 年,厉王死于彘。宗周无主,朝政由周定公、召穆公共同执掌,史称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
西周厉王暴虐,被国人驱逐,流亡于彘(今山西霍州东北),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主持政事,称为共和行政。共和元年(前841)为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之始。十四年(前828),厉王死,太子静被拥立,是为周宣王,共和行政结束。

平王东迁
西周末年,周幽王立宠妾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嗣,废申后行业太子宜臼。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宜臼逃至申国母舅家,申侯遂联合缯国和犬戎伐周,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下,西周覆灭。申侯、鲁侯、许文公拥立宜臼为王,是为平王。次年,因镐京及王畿遭战争破坏,平王得晋、郑、秦和其他诸侯之助,东迁与雒邑(今洛阳),重建周王朝,为东周之始。

井田制
井田制是商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因为土地区划形同井,故名。井田制是从氏族社会土地公有制演变而来的,始见《孟子?滕王公上》,此外《周礼》、《汉书》、《谷梁传》、《公羊传》等均有记载。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元,又作为控制奴隶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奴隶也随着土地同属于奴隶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一家百亩,长

、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制度下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是由氏族社会公有土地演化而来的,保留公有的名义,实质上是贵族剥削农业劳动者的一种方式,公田上的收获全部交归国家。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地,这种份地不是固定不变的,公社成员必须按照制度定期交换份地,并跟着份地的变化而迁居,这说明劳动者对私田只有使用权、占有权,它和公田一样都归属于国家。而村社农业劳动者占有、使用私田是以在公田上无偿劳动为条件的。《周礼?地官?小司徒》述井田之制,只称“九夫为田”,不言公、私之分,说的是后期的井田制,与孟子所概括的早期情况不同,这一时期随着生产力提高,西周时三年换土易居的耕种法也逐渐取消,国家采取一次性授田,即所谓“爰田法”。共耕公田和定期重新授田之制的废止,意味着公社农业劳动者对土地私有倾向大大增强了,从而为战国时井田制最终消失埋下伏笔。

西周分封制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西周的分封制又称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建国。周灭商后,为了有效的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的分封诸侯,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各地去建设诸侯国,代表周天子行使对地方的统治权,以拱卫王室。相传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初分封的诸侯有三类:一是王室子弟。这类诸侯国不仅数量多,所在位置也多为要冲之地,与王室关系密切,是西周诸侯国的主体部分。二是异姓诸侯。这些人虽不是王室子弟,但世代与周人有同盟关系,于是分封他们去建立诸侯国,以诸侯的身份继续为周王室效力,齐国和宋国就属于这种类型。三是古代帝王的后代。这类封国一般比较小,有的只是象征性的,在西周政治中作用不大。西周的封国,有的是原来就建立的,周重新明确了跟它们的关系,有的是经过一番开辟草莱的活动,建筑了城郭宗庙才开始建立起来的。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赋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从西向东,重要的封国在黄河北岸的是晋、卫、燕,在黄河南岸的许、蔡、陈、宋、曹、鲁、齐。东南最远的吴和建立较晚的秦和郑,后来也发展成为重要的国。王室分封宗亲功臣的既定制度,辅以明确天子权力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约束,

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多有同宗共祖的宗亲关系或互通婚姻的姻亲关系,横向关系也较以前密切。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联系两方面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宗法制
宗法制是古代贵族凭借血缘对族人进行统辖管理的制度,也成为统治者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在商朝后期已经存在,到周朝变得更为典型和系统。狭义而言只施行与大夫、士阶层,其家族始祖一般为国君嫡长子之弟即别子,别子分出自立家族,成为该家族嫡长子继承系统的始祖,其嫡长子后裔则称为“大宗”,世袭下去,故百世不迁。始祖(别子)之庶子的子孙只继承其父,称为“小宗”,超过五世就不再有丧服的 ,故五世则迁。广义而言,天子对诸侯为大宗。以此定权位,分亲疏。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实质上就是大宗和小宗依据自己的特殊身份,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和旁系亲属族人的管辖统治。宗法制与分封制相结合,亲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有效地起到了维系社会、政治秩序的作用,这就是周朝有别于后世的一个重要特征。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复杂化,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难以维持,至战国最终瓦解。尽管宗法制已经崩溃,但宗法观念仍影响后世。

国野
周代王都城郭以内称“国中”,距城百里之内称“郊”,“郊”以外称“野”。一般说,“国”包括都城中及四郊之地,其居民称“国人”。“野”的居民称“野人”,或成“氓”、“野民”。各诸侯国与此类似。

西六师、殷八师
西周在宗周镐京有六师,主要戍守西土,兵员来自周人,故称「西六师」。后来周公在平叛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扩建国家直属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武装力量进行收编,又建立了一支八师的军事编制,兵员由周人、殷人组成,八师的戍守区在殷地,故称「殷八师」。后又因其长期驻守成周,故又称「成周八师」。

五礼
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统称五礼。吉礼是对先祖与各种神只进行祈求福祥的礼节。凶礼是指哀邦国之忧的丧葬礼节,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宾礼是诸侯对王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之礼节。军礼是战争、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的礼节,即大师之礼、大田之礼等。嘉礼是为了亲善万民的礼节,包括婚礼、冠礼、飨燕礼、庆贺礼、宾谢礼等。所有礼制,是法律的补充,强调贵贱等级的区分和贵族社会的正常运作。

周礼
周礼相传由周公制定,其实

是周公对夏商以来的礼乐进行增删、修改。周礼是等级社会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种种规则、典礼仪式和表示身分的舆服旌旗、宫室器用的规定等等。所谓周礼,是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

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畿服制
「畿」,是指王都周围的地方。西周宗周的王畿以镐京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各四百里;东周王畿以洛邑为中心,西与宗周王畿相接,北不过淇县,东在商丘以东,南界在江汉地区。王畿以内有封国、采邑,有畿内采邑的多为王朝的公卿大夫,他们也称诸侯。畿内封国、采邑对维护周王的统治、保障王室的财政收入极为重要。而王畿以外的诸侯,少数为王的亲戚和功臣,多数为殷商旧国或先王先臣之后。畿外诸侯国是王朝管辖区域内的行政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拱卫王室,防止外敌入侵。畿内畿外诸侯都要服事于周王,史称「畿服」。

卿事寮
官署名,西周置。为王室处理国政的权力机关,在内任职者称卿事。《作册令尊铭》:“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

太史寮
西周王朝史官的官署名。与卿事寮同见于《番生簋》、《毛公鼎》。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祭祀、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其长官为太史,亦称尹氏,位仅次与太师。

北杏之会
春秋时齐国主持的一次诸侯之会。齐桓公四年(前682),宋国内乱,大夫南宫万杀宋闵公。次年,齐桓公邀宋、陈、蔡、邾等国于齐北杏(今山东东阿)相会,商讨平定宋乱。为诸侯主持天下会盟之始。会后,宋背齐,齐即联合陈、曹,又请王师参见,讨伐宋国,迫宋屈服。

葵丘之盟
春秋时齐桓公主持的一次诸侯盟会。桓公在阻止戎狄、荆楚对中原侵犯和安定王室之后,于齐桓公三十五年(前651)邀集鲁、宋、卫、许、曹诸国君于宋之葵丘(今河南民权)会盟。周襄王命卿士宰孔莅会,赐齐桓公祭肉。盟约规定:凡同盟诸侯都要和好,不要乱筑堤坝壅塞水流,不要阻碍粮食流通,不要废黜太子,不要以妾为妻,不要让妇人参与政事,不要擅杀大臣,等等。

盂之会
春秋时,

宋襄公为图霸而举行的诸侯之会。齐桓公死后,宋襄公执意争霸,宋襄公十二年(前639)与齐、楚盟于宋地鹿上(今安徽阜阳),要求承认他为霸王,得楚允诺。是年秋,宋襄公邀陈、蔡、许、曹、楚等国君于盂(或作霍,今河南),欲在会上成为霸主。会上楚废约执襄公,并以襄公为人质伐宋,因宋大夫坚守不降,加之诸侯请求,楚乃释襄公。

泓之战
春秋时宋国、楚国之间的战役。宋襄公十三年(前638),郑文公朝楚,宋襄公率卫、许、滕等国伐郑,楚救郑伐宋。十一月,宋、楚会战于泓(水名,今河南),宋军已列阵,楚军还在渡河,宋司马子鱼以楚兵多而宋兵少,建议乘楚军半渡而击,襄公以君子不攻处于陷地之敌不从。楚军渡后尚为布阵,子鱼又建议攻击,襄公由不从。楚军布阵后,襄公才下令进攻,宋军大败,襄公受重伤,于次年死去,宋国争霸从而结束。

城濮之战
春秋时晋国、楚国之间的战役。鲁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楚成王率兵攻宋,宋线晋求救。次年,晋文公伐楚盟国曹、卫,晋、楚两军对峙。楚成王命楚将子玉撤兵,子玉不听。晋文公退避三舍(九十里)。四月,晋军及宋、秦、齐军与楚、陈、蔡军战于城濮(今山东)。晋下军先击溃陈、蔡,楚右军随之而溃。晋栾枝率部佯退,诱楚中军追击。晋中军与上军击楚左军,左军亦溃,楚全军大败,晋文公遂成霸王。

贱土之盟
春秋时晋文公称霸之盟。晋文公五年(前632)四月,文公在城濮大败楚师,五月,邀诸侯于郑的贱土(今河南原阳)相会,并召周襄王在贱土朝见,行献楚俘之礼,襄王命文公为诸侯之伯。其后,晋文公率齐、鲁、宋、蔡、郑、卫诸侯结盟。盟约规定结盟各国协力辅助王室,不得相互侵犯。这次会盟,确立了晋文公的霸主地位。

殽之战
春秋时秦国、晋国之间的战役。鲁僖公三十二年(前628)冬,晋文公死后,戍守郑国的秦将杞子密告秦君,谓受郑命掌管郑都北门,若潜师而来,可得其国。秦穆公命孟明视率军袭郑。次年春,秦军因密谋泄露,灭滑后还师。晋布兵于殽(今河南三门峡)以待秦军。四月,秦军至,遭伏击,全军覆没,主帅孟明视等三人被俘。旋为晋襄公所释。

邲之战
春秋时晋、楚之间战役。晋、楚长期争霸,晋景公三年(前597)春,郑国附晋。楚庄王攻郑,围城三月,攻入郑都。郑襄公肉袒牵羊,向楚告罪,楚乃退兵,与郑和好。当时晋荀林父、先觳等率兵救郑,渡黄河后,闻郑已附楚,遂驻兵于敖山与鄗山之间(今河南荥阳西北)。荀林父主退兵还晋,先觳主对楚作战。楚见晋将意见不一,在邲突然向晋

进攻,晋军因为战备而败退,中军、下军争船渡河,自相残杀,损失惨重。惟上军因帅士会有备,得全师而退。

蜀之盟
春秋时楚国主持的诸侯盟会。晋国于鲁成公二年(前589)在鞍(今山东济南)大败齐兵。楚见齐败,便由令尹子重率楚、蔡、许之师,大举伐晋之盟国鲁、卫,鲁、卫不敌,向楚求和。是年十一月,令尹子重邀集齐、秦、鲁、宋、卫、郑、陈、蔡、许、曹、邾、薛等国于蜀(今山东泰安西)结盟。这是春秋以来参加国数最多的一次盟会。

弭兵之盟
春秋晋国、楚国平分霸权之盟。春秋后期,晋、楚两国国内矛盾尖锐,皆有停止争霸、弭兵(休兵)之愿。宋国执政华元、向戌倡导诸侯弭兵,晋、楚皆同意。鲁成公十二年(前579),华元约合晋、楚在宋国西门外相会订盟,约定:晋楚互不交兵,互通聘使,互救灾害,互相援助抗击侵略者。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向戌因与晋赵武、楚屈建皆友善,再次倡议弭兵之盟,得到晋、楚、齐等国响应。是年夏,晋、楚、齐、鲁、卫、陈、郑、蔡、许、曹、邾、滕和宋,又在宋之蒙门(东北门)外相会订盟。盟约规定晋、楚公为霸主,余国分别向晋、楚进纳贡赋。秦、齐和晋、楚为对等大国,不向晋、楚纳贡,也不受贡赋。第二次弭兵之会后,中原诸侯间的战争得以减少。

鄢陵之战
春秋时晋国、楚国之间的战役。晋厉公六年(前575),郑叛晋附楚,并伐宋。晋出兵伐郑,楚共王率兵救之,两军战于鄢陵(今河南)。楚军在晋营前布阵,晋军无法出营,便在营内填井平灶,布阵交战,自晨至暮未分胜负。晋吕錡射中楚共王一目,共王命养由基射杀吕錡,双方休战。当夜,共王召楚帅子反商议战事,子反醉酒不能出见,共王遂乘夜带兵撤走。晋国遂恢复其霸主地位。

田氏代齐
春秋初陈国内乱,公子完惧祸奔齐,齐桓公十四年(前672),齐使为工正,陈完改姓氏为田氏,此为陈(田)氏立于齐之始。齐景公时,田桓子为大夫,以大斗出贷,小斗收进,笼络民心,民归之如流水。天桓子又联合鲍氏,攻灭公族栾氏、高氏,并救济国之贫弱孤寡者,甚得民心,田氏之势日盛。田乞承桓子之业,于齐晏儒子元年(前489),尽逐齐世卿国氏、高氏、弦氏、晏氏为相专齐政。田常执政后,复修田乞之政,民竞相归附。齐简公四年(前481),田常杀齐简公与右相监止,对残留的旧贵族尽行诸戮。齐平公五年(前476)田常割齐地自安平至琅邪为封邑,比平公自领之地为大,齐政皆归田氏。齐康公十四年(前391),田和迁齐康公于海滨,使食一城,以奉其祀。十九年,周天子立田和为

齐侯,列于周室。不久,齐康公卒,姜齐亡,田氏卒有齐国。

商鞅变法
战国时秦国进行的政治、经济改革。秦孝公即位后,痛感国势积弱,诸侯卑秦,乃发愤图强,广求贤才。秦孝公六年(前356),任用商鞅主持变法,主要内容为:编造户籍,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实行连坐法,告奸者赏,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实行轻罪重罚制;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定秦爵二十级,凡斩敌首一个,赐爵一级;严禁私斗,违者重罚;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和垦荒。生产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焚《诗》、《书》,禁止游宦之民。十二年,又进行第二次变法:开阡陌封疆,允许土地买卖;普遍推行郡县制,在全国设四十一县;迁都咸阳,仿效中原各国国都规模建造宫殿;统一度量衡制,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按户和人口征收军赋;革除各种陋习,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商鞅先后两次变法,使秦国为战国时最强大的国家,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李悝变法
战国初期魏国实行的一次改革。魏文侯时,任用李悝为相,主持变法。其主要内容为: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按“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选拔官吏。又制定《法经》,分《盗经》、《贼经》、《囚经》、《捕经》、《杂经》、《具经》六篇,以加强法制。李悝变法增加了魏国的国力,使之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

马陵之战
战国时齐国大败魏国的战役。魏惠王二十八年(前342),魏与赵攻韩,韩告急于齐。次年,齐威王以田忌、田婴为将,孙膑为师,其兵伐魏救韩,直走大梁(今河南开封)。魏太子申、庞涓率兵十万迎战。孙膑以“减灶诱敌”之计,制造齐军大量逃亡假象,迷惑魏军。魏太子申、庞涓以为齐军怯,率少数精锐轻装兼程追赶。齐军在马陵险要处设伏。待魏军进入包围圈,万弩齐发,大败魏师,虏魏太子申,庞涓自杀。从此魏国霸业衰败。

长平之战
战国后期秦国大败赵国的战役。秦昭王四十五年(前262),秦将白起伐韩,取野王(今河南沁阳),决断上党通韩都之路。上党郡守冯亭以上党献赵,以联赵抗秦。赵孝成王受地,使廉颇率军守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以拒秦。廉颇以秦军攻势正盛,乃筑垒固守,与秦军相持达三年之久。四十七年,赵王中秦相范雎反间计,使赵括代廉颇为将。赵括空言兵法,无实战经验。

既至军,一反廉颇监守战略,率大军盲目出击。秦将百起正面佯装败走,另出二支奇兵袭赵军后路,结果赵军被包围,粮道断绝,只得筑壁监守以待援军。秦王闻赵困,亲至河内,征发民年十五以上者悉至长平,阻绝赵救兵及粮运。赵军困守四十六日,饥饿难忍,竟至杀人为食了。赵括分兵四队,轮番急攻,终难突围,遂亲率精兵搏战,被秦军射杀。赵军大败,四十万人皆降。白起仅释幼、弱者二百四十人归赵,余皆坑杀。长平之战,赵前后所亡四十五万人,主力损失殆尽。秦军亦“死者过半”。

鄢之战
战国时秦国、楚国之间的战役。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昭襄王命白起伐楚,攻鄢(今湖北宜城)。楚调主力拒秦,展开决战。白起攻城不下,遂于鄢城西筑堨,引水灌城。鄢城顿成水泽,楚军民溺死者数十万。鄢、邓等城皆失。次年,秦克郢。楚国势益衰。

窃符救赵
秦昭王四十八年(前259),秦军围赵都邯郸(今河北邯郸),邯郸危在旦夕。赵平原君数请魏安釐王及信陵君出兵救赵。五十年,魏王使将军晋鄙率十万大军往救,畏秦,命鄙留驻于邺(今河北临漳),持两端以观望。信陵君请魏王命晋鄙进军,不听。信陵君遂用侯嬴计,请魏王所宠如姬窃得兵符,携勇士朱亥赴军中用铁锤击杀晋鄙,夺得兵权。旋挑选精兵八万。进击秦军。大败秦军于邯郸城下。赵国遂安。

合纵连横
战国时各国处理军事外交活动的一种方式。“合众弱以攻一强”称“合纵”,“事一强以攻众弱”称“连横”。战国后期,秦国日益强大,合纵即指东方六国联合抗秦;连横即秦国拉拢某些弱国进攻他国。由于六国皆欲借外力以利己。故合纵实为松散联盟,抗秦活动不能持久,最终为秦各个击破。一说南北为纵,六国地处南北,故南北联合抗秦谓之合纵;东西为横,六国在东,故东方六国事秦谓之连横。公孙衍、苏秦、张仪、李兑等即当时著名的纵横家。

郑国渠
战国时期观众平原上最早兴建的大型人工灌溉渠道。秦王政元年(前246)采纳韩国水工郑国的建议开凿,故名。主要工程从中山西瓠口(即谷口,又称焦获薮)利用西北向东南逐步倾斜的地形,引泾水东流,至今三原县北,合浊水,利用浊水及石川河水道,再引流东经今富平、蒲城之南,注入洛水。全长三百余里。整个工程又渠首、引水渠、灌溉渠三部分组成,除在中途利用部分天然河流做灌溉渠外,还截取了纵流小河做水源的补充,设计合理。建成后,“灌泽卤之地四万余顷”(相当于今280万亩),皆亩收一钟(即六石五斗)。从此,“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唐代

郑、白二渠趋于混合,主要发展白渠,郑国渠逐渐湮废。

上计
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府定期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作为官吏考课依据的制度。战国时,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户口、垦田等情况写在木券,呈送中央考核,中央据此进行奖罚,亦为考课官吏的重要制度。汉朝上计制分两级,县(道)令、长将该县户口、垦田、赋税征收、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报郡国;再由郡守、国相汇总将副本呈报中央丞相,或由皇帝亲自受计,皇帝据此考察地方官政绩。上计地点一般在京师,如皇帝出巡,则临时指定地点。上计时间通常在岁终之月,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以前,每年九月上计,此后每年十二月上计。东汉时,中央受计名义上由司徒总核,实际上由尚书台主持。每年年终由郡国向京师的上计称为常课,三年一考察治状称为大课。郡国上计使者,两汉也有不同。西汉县(道)上计于郡国,令、长、丞、尉自行;郡国上计于中央,由郡丞、国长史代行。东汉则改派地位较高的掾史,称为“上计吏”。令、长等不自行。

百家争鸣
战国时期学术思想界自由争论的风气。“百家”一语始见于《庄子?天下》:“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言“百家”者,泛指其多,非实有其数。《庄子?天下》及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均对“百家”进行分类,汉班固据刘歆《七略》分为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十家。各派争论政治、思想领域的各种问题,如天道观、认识观、人性论、名实关系、伦理礼法以及各种政治主张。“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又互相影响,“辟犹火水,相灭亦相生”。百家学说中的命题包含着后代许多学说的萌芽形态,成为后代思想家的思想数据和理论形式,并被加以改造和发展。

孔子(前551—前479)
春秋晚期鲁国陬邑人(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名丘,字仲尼,儒家创始人。先世为宋国贵族,曾祖孔防叔避祸迁鲁。父叔梁纥为武士。少“贫且贱”,及长,曾任管理仓库的委吏和管理牲畜的乘田。深好学问,相传曾问礼于老子,学琴于师襄。鲁定公九年(前501),五十一岁时任中都宰。十年,鲁、齐夹谷之会时相定公。旋任大司寇。十二年,因政治主张与执政的“三桓”不合,遂离开鲁国,自此周游卫、陈、曹、宋、郑、蔡等国,终不见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六十八岁时回到鲁国。四十岁前后即聚徒讲学,相传弟子三千,著名者达七十人。曾整理研究《诗》、《书》、《周易》等文献,并把鲁国史官所记《春秋》加以删修,成为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宣传“仁”

的学说,“仁”包括忠、孝、宽、惠等内容,认为“仁”即“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要求人与人之间相互妥协和亲善。贯彻“仁”时,要以“礼”为依据,故说“克己复礼为仁”。对鬼神采取既不否定也不重视,“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在政治和经济上,要求当政者实行教化和宽惠政策,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同时要求人民对上也要顺从和易使,反对犯上作乱,提出君、臣、父、子各守名分的主张。在教育上提出“有教无类”的口号。在教学态度上,有“学而不厌,诲而不倦”的精神,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和“不耻下问”的思想。在教学方法上,提出“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的学习途径;采用“因材施教”和启发式的方法。但鄙视“学稼”、“学圃”,强调“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认为有“生而知之”的人。自汉以后,孔子的学说被改造成为封建文化的正统,其本人也被尊为圣人,对后世影响极大。

老子
春秋楚国苦县人,据《史记》载,姓李,名耳,字聃,道家创始人。秦汉以前文献多称老聃,传说是东周王室管理典籍之史官,孔子曾向其问礼。现存《老子》一书,基本反映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以为万恶皆始于“有为”,欲使社会回到“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反对儒家“仁义”观和墨家“尚贤”说,又否认传统的天命思想和先王、鬼神权威,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为天地万物之本原,是一种生于天地之先,处于万物之外,无形体、无匹敌、无所不在的精神,故亦称为“无”或“虚无”。认为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认识到事物之间的依存和转化关系,然最终又主张消解矛盾,复归于“虚静”。对其思想之评价,学术界颇不一致,或谓其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利益,或谓其反映“公社农民”之情绪;或认为其哲学体系属于唯物主义,或认为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但均承认其对中国思想史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诗经
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本只称《诗》,后被儒家奉为经典,故名。流传至今的有305篇,分《风》、《雅》、《颂》三部分,所收作品上起周初,下至春秋中叶,大部分是今陕西、甘肃、山东、山西、河南等地民歌,小部分是贵族作品。《史记》、《汉书》等书认为曾经孔子删定。书中: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

《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十五国风,160篇。《诗?大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人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现代学者所认为风是地方乐歌,大部分是里巷歌谣之作。雅,包括《大雅》、《小雅》,105篇。《诗?大序》:“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主要为贵族宴会爷歌和批评朝政的歌谣。现代学者或认为雅是秦声,推断其为西周王畿一带的乐歌。颂,包括《周颂》、《鲁颂》、《商颂》,40篇。《诗?大序》:“颂者,美圣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清阮元谓乐章而兼有舞容者为颂,与风雅之仅为徒歌有别。周王、鲁侯、宋公举行祭祀或其他重大典礼时用,内容为赞美周王、鲁侯、宋公及其先祖的功德。汉代传《诗》者有鲁、齐、韩、毛四家。鲁、齐、韩三家为今文诗学,西汉时立为博士,魏晋以后逐渐衰亡。《毛诗》为古文诗学,盛行于东汉以后,流传迄今。

尚书
书名,也称《书》、《书经》,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原意“上古的史书”,是商、周两带统治者的讲话记录及东周、战国时期根据远古材料加工编成的虞、夏史事记录。秦始皇焚书时,秦博士伏生将《尚书》藏在屋壁中,汉初取出时,只残存28篇,加上汉武帝时所出的一篇伪《太誓》,共29篇,立于学官,共立欧阳氏、大小夏侯氏三家。用当时隶书写定,因称为《今文尚书》,从此便由史书变成儒家五经之一。从西汉中期起,相传有几次出现用先秦文字写的本子,称为《古文尚书》。刘歆以它出于孔子壁中,所《逸书》16篇,便争立于学官,未成。从此引起学术史上长期的今古文之争。东汉流行的是杜林所传的漆书古文本29篇,有马融、郑玄、王肃等人的注解。西晋永嘉之乱,文籍丧失。东晋初,梅赜献呈有《孔安国传》的《古文尚书》,把汉代29篇析成33篇,又新增25篇,以凑成刘向、郑玄所称古文58篇之数,从此就作为《书经》流传下来。唐孔颖达撰《尚书正义》,后与《孔传》合成《尚书注疏》,明、清时刻在《十三经注疏》本中。宋代蔡沈撰《书集传》,明、清时刻在《五经大全》等本中。宋代有人怀疑《孔传》,递经明、清的梅鷟、阎若璩、惠栋等人考证,判定此书为“伪《古文尚书》”,《孔安国传》是“伪《古文尚书》”,此本子为“伪孔本”。但伪孔本中保存了原已失散的汉代今文28篇,是商、周文献的孑遗,为研究古代历史的珍贵史料。

洪范
《尚书》篇名。旧传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地之大法

”。今人或认为系战国后期儒者所作,或认为作于春秋。《汉书?五行志》曰:“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故亦称“洛书”。托武王与箕子对话,言禹治水有功,上帝予其“洪范九畴”(大法九种)。其中提出水、火、木、金、土“五行”及其性能作用。主张天子建立“皇极”,实行赏罚,使臣民顺服。又提出“正直”、“刚克”、“柔克”三种治民方法。认为龟筮可以决疑,政情可使天象变化,后成为汉代“天人感应”思想的理论基础。董仲舒以五行之序释孝子忠臣之行,夏侯始昌作《洪范五行传》,刘向作《洪范五行传论》皆参以谶纬、天人感应之说。王安石作《洪范传》以五行为“天所以命万物者也”。

周易
书名,又称《易经》、《易》。周代的占卜书,后成为儒家经典之一。“易”的 原意是简易,因周人以蓍草占卜较以前以甲骨占卜简单容易,故名。内容包括《经》和《传》两部分。《经》亦名《易经》,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有卦名和卦辞,爻有爻题和爻辞。旧传伏羲画卦,实际其萌芽期可能在殷周之际,西周时大体形成。《传》亦名《易传》,是对《经》的解释,共七种十篇,旧称“十翼”。成出于《经》之后,旧传《彖》、《象》两种四篇为孔子所作,不可信,实为与其余六篇同为从战国后期至汉初人所作。《周易》以八卦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自然现象,推测自然和社会的变化,认为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形成万事万物,包含朴素辨证观点。旧有郑玄注,已佚,今通行本有《周易注疏》,三国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正义;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程颐《程氏易传》;朱熹《周易本义》;清孙星衍《周易经传集解》等,都是研究《周易》的有价值的专著。

国语
书名,相传为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作,二十一卷,春秋时期的别史。分《周语》三卷,《晋语》九卷,《鲁语》、《楚语》、《越语》各二卷,《齐语》、《郑语》、《吴语》各一卷。起于西周穆王,终于公元前453年赵、韩、魏灭智伯。主要记载君臣的言论,也有一些记事。由于它和《左传》都是左氏所作,汉儒称《左传》为“内传”,称它为“外传”。三国时吴人韦昭作《国语解》,也称为“外传”。韦昭的注解被保存下来,成为极有价值的注本,清洪亮吉、董增龄为之作疏。康有为认为汉刘向本有《国语》54篇,被刘歆割裂,将其中30篇(卷)成为《左传》,剩下的21篇(卷)即是今本《国语》,此说不足信。《国语》内容与《左传》大同小异,详略和重点各不同,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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