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海外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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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保证派驻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派驻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适用人员第二条适用范围1.公司派驻境外企业的员工,包括公司本部的员工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2.派驻境外企业的员工包括长期派驻和临时派驻的员工。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三条薪资构成1.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和层次,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税收政策,合理制定派驻员工的薪资构成。

2.薪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待遇等。

具体薪资构成的比例和项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薪资支付1.派驻员工的薪资支付由公司总部负责,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进行。

2.薪资支付的方式可以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公司会根据派驻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五条保险福利1.公司将为派驻员工购买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等。

2.公司将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为派驻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住房补贴1.根据派驻地的住房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公司将为派驻员工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

2.住房补贴可以包括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确定。

第七章培训和发展第七条岗前培训1.公司将为派驻员工提供相应的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培训、文化交流培训等。

2.岗前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和安排。

第八条职业发展1.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2.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个人需求和公司业务需要,提供培训、岗位晋升等机会,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目标。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励员工在境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境外企业工作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管理(一)薪酬构成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驻外补贴和其他福利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确定,按照公司国内的薪酬体系执行。

2、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境外岗位的工作难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3、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境外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发放。

4、驻外补贴:包括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用于补偿员工在境外工作的额外生活成本和不便。

(二)薪酬调整1、定期调整: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不定期调整:因工作需要,员工的职位发生变动或工作任务加重时,可进行薪酬的不定期调整。

(三)薪酬发放1、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2、驻外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三、福利待遇(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按照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派驻境外企业人员在国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商业保险为保障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公司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三)休假制度1、法定节假日: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享受国内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待遇。

2、年休假:员工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确定。

3、探亲假:员工在境外工作满一定期限后,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年限确定。

(四)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1、境外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设备。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确保员工的生活便利。

(五)培训与发展公司为派驻境外企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推动国内外业务一体化,加快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和流动,规范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体系,实现人员“派得出、留得住、回得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往各境外企业的经营班子、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第三条公司规范健全外派人员薪酬福利体系,坚持以下原则:(一)建立国内外薪酬体系有效衔接,外派人员薪酬体系采用国内薪酬加外派补贴模式建立,即以派出国薪酬为基础,以派驻岗位价值为依据,规范外派人员薪酬体系。

(二)强化业绩导向,避免高水平大锅饭,避免固定人工成本与业绩不匹配的情形发生。

(三)向业务一线人员倾斜,向派驻艰苦地区的人员倾斜。

第四条公司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实施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管理。

(一)中组部、国资委选聘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由公司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薪酬福利管理。

(二)派往公下设境外机构的外派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薪酬福利核定,由境外企业进行日常管理。

(三)其它境外企业的外派人员,由各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外派人员薪酬体系第五条长期外派人员的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和外派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

长期派驻人员(以下简称长派人员),是指派往境外企业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般超过1年。

第六条年薪标准的确定是在派驻岗位的薪级所对应的国内薪酬标准基础上上浮30%,再通过各地生活成本指数转换、还原税收和社会保险等扣除率进行折算后的各派驻国年度薪酬,以保证同岗位人员派往境外工作仍保持与国内同等的购买力和生活水准。

(一)在国内薪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是对外派人员赴陌生环境工作生活而给予的补偿,以激发人才积极投身国际化事业。

(二)年薪转换中所采用的生活成本指数均取自市场权威数据。

考虑身处海外工作生活的难度,生活成本指数低于北京的国家或地区,按北京的指数进行修正调整。

公司海外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公司海外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建三东方人字[2008]19号关于印发《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司属各单位:现将《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抄送:总部各部门。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印发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海外经营生产所需人力资源供给,充分调动海外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人员的薪酬实行分公司经营者年薪制、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制、项目管理人员承包兑现制、操作工人计件制等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海外工作的职工。

第四条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1、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年薪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

2、分公司经理、书记:按2700美元/月预发;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2500美元/月预发。

3、年薪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执行年薪制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1、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能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在年度兑现时发放。

2、岗薪能级标准如下:备注:部门无正职而由副职主持工作的,享受正职待遇。

3、绩效工资: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经过严格考核后兑现,考核按照《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岗位绩效系数×绩效考核分数。

(1)分公司机关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实行年度总额控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经济效益总额的20%。

(2)岗位绩效系数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数按效益控制比例进行测算。

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要报公司审批。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制1、项目管理人员薪酬由预发基薪和承包兑现两部分组成。

2、预发月薪标准。

按照项目规模分为两类,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为小型项目,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为大型项目。

3、承包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

企业海外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海外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海外员工的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海外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派驻海外的正式员工,包括驻外代表、项目经理、技术专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海外员工工资待遇与国内同岗位、同等级别员工相当。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四条海外员工的基本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任职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2. 职级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能力及业绩确定;3. 年资工资:根据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4. 特殊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情况确定。

第五条海外员工的基本工资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三章绩效工资第六条海外员工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根据企业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包括以下部分: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发放;2. 业绩提成:根据员工完成的项目或任务业绩,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八条海外员工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1. 定期调整:每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进行一次工资调整;2. 特殊调整:因国家政策调整、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突出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九条海外员工应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企业为海外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住宿补贴;2. 交通补贴;3. 通讯补贴;4. 健康体检;5. 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资支付与结算第十一条海外员工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二条海外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一个月,结算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海外员工如有以下违规行为,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2. 损害企业形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3. 其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集团海外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海外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海外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海外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员工、海外分公司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使员工感到自己的付出与所得相符;2. 激励原则: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3. 竞争原则:使公司薪酬水平在同类企业中具有竞争力,吸引优秀人才;4. 经济原则:在保证员工合理收入的前提下,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5.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职务、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与公司业绩挂钩。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贴等,以弥补海外工作的特殊环境带来的额外开支。

第三章薪酬等级第九条薪酬等级根据员工岗位、职务、工作年限、学历、技能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十条薪酬等级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薪酬等级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业绩、员工绩效、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情况(如晋升、调岗等)或公司经营状况,适时进行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五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具体日期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薪酬发放方式:现金发放、银行转账等,具体方式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1、人员薪酬福利管理简介1.1 目的1.2 适用范围2、人员薪酬管理政策2.1 基本工资2.1.1 工资核定标准2.1.2 工资支付方式2.2 岗位津贴2.2.1 津贴申请和核定2.2.2 津贴支付2.3 绩效奖金2.3.1 绩效评估方法2.3.2 绩效奖金支付2.4 加班工资2.4.1 加班工资计算2.4.2 加班工资支付方式 2.5 其他福利2.5.1 包餐福利2.5.2 住宿补贴2.5.3 交通补贴3、人员薪酬福利管理流程3.1 工资核定流程3.2 岗位津贴支付流程3.3 绩效奖金发放流程3.4 加班工资支付流程3.5 其他福利支付流程4、人员薪酬福利管理责任分工4.1 人力资源部责任4.2 财务部责任4.3 监督部门责任5、人员薪酬福利管理监督与检查5.1 监督机构5.2 监督频率5.3 审核与审计要求6、附则6.1 本办法解释权6.2 生效日期6.3 修订和解释附件:附件1、工资核定标准表格附件2、岗位津贴申请表附件3、绩效评估表附件4、加班工资计算表附件5、其他福利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基本工资:指员工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获得的工资。

2、岗位津贴:指员工因特定岗位工作条件获得的津贴。

3、绩效奖金:指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发放的奖金。

4、加班工资:指员工因加班工作而获得的工资。

5、其他福利:指公司针对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如包餐福利、住宿补贴、交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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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海外岗位奖金制度模板

国企海外岗位奖金制度模板

国企海外岗位奖金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在海外岗位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制定本奖金制度。

第二条本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海外岗位工作的员工(以下简称“海外员工”)。

第三条本奖金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

二、奖金设置第四条海外员工奖金分为基本奖金、绩效奖金和特殊奖金。

1. 基本奖金:根据海外员工的岗位、职级和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奖金:根据海外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 特殊奖金:包括项目奖金、创新奖金、突出贡献奖金等,根据员工在海外岗位上的特殊贡献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

第五条海外员工奖金水平应与国内同等岗位的奖金水平相当,并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三、奖金发放第六条海外员工奖金发放分为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1. 月度奖金:根据海外员工当月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发放。

2. 季度奖金:根据海外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 年度奖金:根据海外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经济效益等因素发放。

第七条海外员工奖金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四、奖金考核第八条海外员工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对海外员工日常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年度考核:对海外员工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作为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海外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条海外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奖金系数。

五、奖金管理第十一条海外员工奖金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权限管理、透明管理等原则。

第十二条海外员工奖金预算应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规划等因素合理制定。

第十三条海外员工奖金发放权限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海外岗位特点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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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建三东方人字[2008]19号
关于印发《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现将《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总部各部门。

中建三局东方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2008年2月27日印发
公司海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海外经营生产所需人力资源供给,充分调动海外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人员的薪酬实行分公司经营者年薪制、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制、项目管理人员承包兑现制、操作工人计件制等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海外工作的职工。

第四条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1、分公司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年薪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

2、分公司经理、书记:按2700美元/月预发;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2500美元/月预发。

3、年薪标准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执行年薪制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机关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
1、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能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在年度兑现时发放。

备注:部门无正职而由副职主持工作的,享受正职待遇。

3、绩效工资: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经过严格考核后兑现,考核按照《两级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岗位绩效系数×绩效考核分数。

(1)分公司机关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实行年度总额控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经济效益总额的20%。

(2)岗位绩效系数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数按效益控制比例进行测算。

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要报公司审批。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制
1、项目管理人员薪酬由预发基薪和承包兑现两部分组成。

2、预发月薪标准。

按照项目规模分为两类,合同额3000万
3、承包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兑现。

项目竣工后,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和项目
全额承包责任状,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予以兑现。

第七条新接收毕业生实行见习工资
1、新接收的本科、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对表现优秀的,经考核确认可提前转正。

第八条分公司可以按上述标准,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工作能力、熟练程度,在10%的范围内,对员工的岗薪进行调整。

第九条福利管理:
1、津(补)贴:津(补)贴=固定津(补)贴+可变津(补)贴。

其中,固定津(补)贴3000卢比/月;降温费2000卢比/月(固定津(补)贴3-11月);可变津(补)贴=夜班费200卢比/个+电话补贴(巴基斯坦分公司确定)。

2、考虑国外施工情况特点,在巴基斯坦实行每月二十八天工作制,正常工作日以外工作算加班,按800卢比/工日发加班工资。

3、出国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每月享受80美元生活费。

4、出国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员工出国前的工资基数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代缴。

5、公司为出国人员购买保额为5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休假管理:
1、职工在海外工作满一年后,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其配偶享受返探亲一次,每次30天(不含路途)。

2、职工在海外工作满二年后,享受探亲假二次,每次假期20天;其配偶享受返探亲一次,每次30天(不含路途)。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临聘),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4、探亲、返探亲报销项目所在城市至配偶或父母所在城市的路费;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但没有探亲的,除报销往返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级城市至工程所在城市的路费外,另补偿其应享受假期工资50%的工资。

6、探亲逾期不回的,按实际天数双倍扣除岗薪;探亲后,因个人原因,未经公司批准,不愿出国或拒不出国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且绩效工资和兑现不再发放。

7、医疗期间工资处理:出国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因公负伤,按岗位工资计发工伤期间工资;在国外工作生病期间,按岗位工资的50%计发,以实际病假天数计算。

医疗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职工工资的50%按月支付给职工,另50%按月计入公司财务帐上,待职工回国时,由国内一次性以美元或卢比全部支付给职工。

出国职工也可出具委托书给其国内直系亲属代领。

第十二条没有设立分公司以前,按所在项目标准发放。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职代会通过后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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