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船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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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的船舶保险

保险行业的船舶保险

保险行业的船舶保险船舶保险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主要目的是保障船舶所有者在航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和损失时获得经济赔偿。

本文将从船舶保险的定义、保险类型、索赔程序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船舶保险的定义船舶保险是指船舶所有者或运营者购买的一种保险,目的是为了在船舶发生意外事故、货物丢失或航次延误等情况下获得经济保障。

船舶保险主要覆盖船舶本身及其相关财产,以及在船舶使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第三方损失。

二、船舶保险的类型船舶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船体保险:对船舶本身进行保险,包括船体结构、设备、配件等。

船体保险通常覆盖碰撞、沉没、着火、爆炸以及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

2. 引航保险:主要针对船舶在进出港口、航道引航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包括航道导航错误导致的船只搁浅、漂流等情况。

3. 第三方责任保险:保障船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的第三方损失,如碰撞他船、渔网等造成的航道阻塞、船只损坏等。

4. 机器损坏保险:主要针对船舶相关机器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

5. 货物保险:保障船舶运输的货物在途中可能发生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三、船舶保险的索赔程序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船舶所有者或运营者需要进行如下步骤来完成保险索赔程序:1. 报案:将保险事故及相关损失情况报告给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事故报告、损失清单、船舶拍照等。

2. 调查核实:保险公司会根据报案情况派员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实,以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

3. 理赔定案:保险公司将在调查核实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船舶保险条款,进行理赔定案以确定赔偿金额。

4. 赔付:保险公司将根据理赔定案,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方式进行赔付,以帮助船舶所有者或运营者弥补经济损失。

四、船舶保险行业发展趋势随着全球海上贸易的快速增长和航运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保险行业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机遇。

1. 风险评估技术的应用:通过运用先进的风险评估技术,保险公司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船舶所面临的风险,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提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

船舶保险知识点总结一、船舶保险概述船舶保险是指以船舶为标的进行的保险业务。

船舶保险是海上运输保险的一种,是一种保证航海活动安全的金融保障措施。

船舶保险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公司的商业利益,制定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如果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对损失进行赔偿。

二、船舶保险的类别1. 海上货物保险:主要保障货物在海上的损失,包括碰撞、漏舱、船舶火灾等情况。

2. 船舶本体保险:主要保障船舶本身在航行或停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包括船舶损坏、丧失、触礁、沉没等。

3. 运输船舶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航运企业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

三、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1.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因保险期间内海上风险所导致的损失。

2. 保险责任一般包括船舶本体的保险责任、货物保险责任、船舶责任保险等。

3. 对于船舶保险合同中的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保险责任。

四、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1. 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在受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赔偿的最高限额。

2. 保险金额是根据船舶或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一般需要通过评估来确定保险金额。

3.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船舶保险合同时应根据船舶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五、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1. 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船舶保险费率,一般是根据船舶的价值、航行区域、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船龄、船舶类型等因素确定的。

2. 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不同的船舶保险种类和不同的险别有所不同。

3. 保险费率一般包括基础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

六、船舶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流程1. 船舶保险的投保流程(1)选择保险公司:根据船舶保险需求,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

(2)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根据船舶的价值和航行情况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3)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船舶保险合同。

2.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1)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与索赔保障船舶资产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与索赔保障船舶资产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与索赔保障船舶资产船舶保险在船舶行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船舶是一种昂贵的资产,因此船舶保险的存在是必要的。

它能够为船舶所有人和运营商提供保障,防止经济损失,并确保船舶业务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探讨船舶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种类,以及索赔保障船舶资产的重要性。

一、船舶保险的基本概念船舶保险是通过购买保险来保护船舶所有人、运营商和利益相关方免受经济损失的保障措施。

它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概念:1. 船体保险:这种保险保护船舶免受外部因素(如碰撞、火灾等)造成的物理损坏。

当这种损害发生时,船体保险可以帮助修复或替换受损的部分。

2.第三方责任保险:船舶保险还可以提供第三方责任保险,以保护船舶所有人和运营商免受对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3.货运保险:对于运输货物的船舶,货运保险是非常关键的。

它保护货物所有者免受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的经济损失。

二、船舶保险的种类船舶保险可以根据船舶特点和保险对象的需求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保险种类:1.全险:全险是最全面的船舶保险。

它覆盖了船体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和货运保险。

对于船舶所有人和运营商来说,购买全险是最安全和最全面的选择。

2.水渍险:水渍险主要针对船只在河流或内陆水道上运输货物的情况。

它保护货物免受水渍损坏的风险。

3.海洋货物保险:海洋货物保险适用于海上运输货物的情况。

它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海盗劫持、货物灭失等。

三、索赔保障船舶资产的重要性索赔保障船舶资产的重要性在船舶保险中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船舶所有人和运营商来说,船舶资产是他们的核心财产。

如果发生事故或海上灾难,船舶资产将面临巨大风险。

以下是索赔保障船舶资产的重要性:1.经济保护:索赔保障船舶资产能够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这有助于减小损失,保护船舶所有人和运营商的财务状况。

2.业务连续性:由于船舶是商业运营的关键资产,索赔保障可以确保船舶业务的连续性。

海上保险案例分析

海上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育航”船保险利益与保险费争议案船名:育航原告:某保险公司第一被告:大连常荣航运贸易公司第二被告:南京海运学校案情:第二被告通过万新货运代理公司将“育航”船光租给第一被告,约定由第一被告进行船舶保险,1997年第一被告向原告进行投保,原告承保后,被告没有缴纳保险费。

第一被告辩称:虽然保险合同事实存在,但“育航”船出租人万新代理有限公司并非船东,亦未经船东授权,且无合法的主体资格,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光租合同无效,因此第一被告对该船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第二被告辩称:作为船东,与原告无保险合同关系,也未授权第一被告订立保险合同。

问题:1、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对船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费是由第一被告负担,还是由第二被告负担,或是由两者共同负担?分析:1、万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受第二被告委托将该船光租给第一被告的。

第一被告是被保险人和船舶管理人,对船舶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保险合同有效,第一被告应承担保险费。

2、第二被告作为船东对船舶也具有保险利益,但在保单上未作为被保险人,因此,不承担保险费支付义务。

同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船东也无权向被保险人请求船舶保险赔偿。

3、两被告均声称“未授权”,显然不符合事实,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LEGEND”船预约货物保险申报争议案船名:LEGEND原告: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被告:某保险公司案情:1992年5月21日,原、被告双方订立“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承保险别为平安险,并特别约定如因特殊原因漏报的货物发生损失,保险人也按上述规定在补交保费后予以赔偿。

1996年2月8日,原告进口10000吨钢材,4月20日到货。

1996年4月22日,原告发现货物严重锈蚀,部分因空气致锈,部分因海水致锈。

当天将投保单传真给被告,并要求被告注明保险单日期提前到3月12日,承保风险为一切险。

此后,原告于4月23日和24日又向被告递交了2份投保单,所投保的货物开航日期分别为3月31日和3月16日,被告均接受并出具了保险单。

海上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海上保险合同案例分析

海上保险合同案例分析篇一:海上保险案例海上保险案例案例分析练习1、某年6月14日,某渔业公司以其全部的A-13号渔船向某保险公司足额投保船舶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当年6月15日零时至第二年6月14日24时止。

农业公司应交保费4200元,但在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后其并未交付杂费。

保单有条款规定“这时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除合同另有书面的约定外,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

签发保险单的前两年7月24日,投保渔船由于机械事故意外惊险出险,与他船相撞,渔船受损。

同年8月3日,该渔业公司向保险公司交付寿险保险费4200元。

交付杂费的第二天,渔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条件,提出索赔。

遭保险公司拒绝后,渔业公司向本地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赔偿。

2、19××年某海运公司将其所属的“长兴号”货轮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一切险。

10月24日,该船装载着4751.6吨水果罐头从厦门港启航,驶往俄罗斯澳的符拉迪沃斯托克港。

10月28日,“长兴号”轮在航行途中遭遇6.5级左右大风,在风力的作用下,船舶出现剧烈摇晃。

随着船舶晃动的加剧,分装在托盘之中的罐头散落船内并移至左舷一侧,并由此而造成船舶严重倾斜,为了使船舶恢复平衡,船长下决心在左舷压载水舱全部排空,右船舷压载水舱余下注满。

这样虽然令船舶的倾斜度驳船明显减小,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使到其恢复平衡状态,船舶的倾斜度仍有10度左右。

由于当时风浪较大,且无减弱之迹象,如果在倾斜状态下继续航行,船舶将面临溺毙的危险。

为了船货的共同数据安全,船长决定将该船开往邻近的韩国开至釜山港避难,并电告船公司有关电令事故情况,经船公司同意后,宣布共同海损。

在釜山港,船长决定渔夫将船所载货物全部卸下,然后重新积载,并用所购置的物料进行必要的绑扎和衬垫,共支付物料、装载、积载、保管以及总计航行等共同海损费用共计107864美元。

经共同海损理算师理算,船舶获救价值占船货刺蕊获救总价值的63.7%,船方应承担共损分摊68709.37美元。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

船舶行业的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在船舶行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船舶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需要保险机制来保护各方的权益,并有效管理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船舶保险的类型和作用,以及船舶行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船舶保险的类型和作用船舶保险是船舶行业中一种重要的风险传导和分担方式。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保险:船体保险、船舶责任保险、船舶货物保险和船员人身保险。

1. 船体保险船体保险是指对船舶的物理损失进行保险,包括撞船、搁浅、沉没等意外事件。

船体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船舶所有者的利益,使其能够快速恢复损失并继续经营。

2. 船舶责任保险船舶责任保险是指对因船只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保险。

船舶责任保险不仅保护了船舶所有者的权益,也保护了受伤或遭受损失的第三方权益,确保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3. 船舶货物保险船舶货物保险是指对船只运输的货物进行保险,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损坏等风险。

船舶货物保险确保了货主的利益,使其能够在货物损失时获得合理补偿。

4. 船员人身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是指对船员的生命、健康和工伤进行保险。

船员在海上工作面临各种风险,船员人身保险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保障,确保在不幸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

船舶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于保护各方的利益,还有助于推动船舶行业的发展。

有了保险机制,船舶所有者更有信心投资和经营船舶业务;货主也愿意通过船舶运输来实现贸易活动;船员在有保障的情况下更加愿意从事航海职业。

船舶保险为整个行业提供了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二、船舶行业的风险管理策略除了船舶保险,船舶行业还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来降低潜在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管理策略:1. 制定全面的安全策略航海安全是船舶行业最重要的风险领域之一。

船舶公司应制定全面的安全策略,包括培训船员的安全意识、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船舶等。

2. 加强船舶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是降低事故发生风险的关键。

保险行业的船舶保险计划

保险行业的船舶保险计划

保险行业的船舶保险计划船舶保险是保险行业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为船舶及其货物提供了保障。

船舶保险计划是许多船东、货主以及航运公司必须考虑和购买的重要保险形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舶保险计划的基本背景、保险责任范围以及常见的保险类型。

一、船舶保险计划的基本背景船舶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旨在保护船舶及其周边利益免受损失。

船舶保险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船舶所有人提供保障,以应对发生的意外事件,例如船只沉没、海盗袭击、碰撞事故等等。

船舶保险计划为船东提供了经济保障,使其在面对船只遭受损坏或丧失时能够得到赔偿。

二、保险责任范围船舶保险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险责任:1. 船体保险:主要覆盖船只本身的损失或者丧失。

不论是由于天灾人祸还是船只自身原因而引起的损坏,都可以得到理赔的保护。

2. 船舶设备保险:是针对船上设备的损坏或者丧失提供的保险服务。

这些设备包括引擎、锚、钢索等重要部分。

3. 运输货物保险:主要保护从始发港到目的港之间所承载的货物,以防遭受任何损失。

4. 第三方责任保险:主要是应对船只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时的赔偿责任。

三、常见的保险类型在船舶保险计划中,常见的保险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 全险:全险是最完备的船舶保险形式,涵盖多方面的风险。

无论是船舶本身的损失还是第三方责任的赔偿,全险都能提供全面的保障。

2. 投保WAR保险:WAR保险是针对战争、冲突、海域封锁等风险的专门保险。

这种保险形式适用于航行区域相对危险的航线或者时间段。

3. 投保海盗保险:针对海盗袭击风险提供保护的海盗保险得到许多商船船东的青睐。

这种保险形式可以在船只遭遇海盗袭击时提供赔偿和协助。

四、船舶保险的价值和意义船舶保险计划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对于船东来说,船舶是一项巨大的投资,保险计划能够为资产提供保障,减少经济风险。

对于货主来说,保险计划可以保护他们的货物免受损失。

同时,船舶保险计划对于整个航运业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推动了海上贸易的发展。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 保险的理赔是指保险人处理保险索赔案的整个过程。 •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报损通知以后,首先应该确
定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在国际经济贸 易中,由于保险单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所以保险单的 最后持有者可能没有可保利益。但在提出索赔时,被 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不能得到赔偿。
保险的理赔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免赔额,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赔付时由 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部分数额。
• 目前,几乎每一份船舶保险单都有免赔额的规定。免赔额一般分为 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绝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保险人在实际进行赔付 时,将此免赔额先行扣除,只负责赔偿超过此免赔额的部分。
海上2 保险的理赔 03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01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以后,凭保险单向保险 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2 船舶保险的索赔 3 船舶建造保险的索赔
02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 相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时,保险人就需要全额赔 付,不扣减该约定免赔额。
• 我国关于船舶保险的规定采用的是绝对免赔额。
代位求偿权
• 在实践中,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 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如果发现第三方根据合 同或法律规定须对该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时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享有的请求权,应转 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了代位行使被保 险人对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保险的理赔
《海商法》第253条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 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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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船舶保险第一节船舶保险概述一、船舶概述(一)船舶的概念1、船舶的一般概念船舶是指能飘浮和航行于海洋、江河、及其它可通航水域的任何形状的物体,并能自由地和有控制地将货物或旅客从一个港口运往另一个港口的浮动物体2、海商法所适用的船舶概念是以从事海上运输生产为主要目的的船舶,在我国包括其它海上移动装置(二)商船的分类客船:12人以上;客货船:载客为主加点货物但不包括旅客的行李;货船:12人以下主要运货指的旅客不包括工作人员(油轮气体货轮集装箱船子母船:小船也叫驳船)(三)船舶的检验和入级1、船舶的检验初次检验:对新船的验造检验;营运检验:定期4-6年&期间年检&临时是不是能达到原来的技术水平船舶只有通过船舶检验机构的技术检验,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才能登记注册和从事营运活动,才能成为船舶保险承保的对象世界上最著名的船级社是英国劳埃德船级社(Ll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代表符号为LR我国从事船舶检验工作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 (Register of Shipp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对外名称为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代表符号为ZC2、船舶的入级法定检验必须做;入级检验船东自愿船级(Class)是船舶的技术级别,会影响到运费的高低没有级别可能接不到单船级证书(Certificate of Class)是由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舶入级规范的要求,对符合入级条件的船舶准予授予船级所签发的证书保障船舶的安全性使之处在试航状态(四)船舶的适航船舶的适航性概括为:适船水密性好及其正常运转、适人船员有合格证书人数合格、适航有必备物品淡水食物航海图等和适货(五)船舶的法律特征✓是合成体整条船一起买卖转移✓是动产,适用不动产法律登记制度向船舶的等级机关申报改变✓拟人化法律上的地位与自然人有相似之处船有自己的名字;有住所:船籍港;船龄;吨位;入籍检验修理记录;建成报废需登记;可以告船船可以是原告被告诉讼中✓拥有国籍可以悬挂国旗有了船籍国籍非法会被扣;在哪个国家制造&船东所有者国籍;开放登记国:船舶与该国家不需要任何联系交少量税收这些船悬挂方便旗课逃避税收监管较弱技术水平下降事故频发保险公司成本加大;承保前看穿的国籍船舶转让委付要注意带没带民事责任二、船舶保险(一)船舶保险的概念及保险标的1、船舶保险的概念是以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承保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遭受的损失还有船舶建造险2、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可以是有形的物质——船舶,也可以是与船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二)船舶保险的种类三、船舶保险的特点(一)承保整个过程的风险全过程建成下水到拆除报废(二)保障的范围广船舶物质损失施助救助费用船租金责任:碰撞(三)承保风险集中整条船作为一个整体风险高国际范围内分保(四)遇海事有牵涉面广的特点(五)保险单不能自由背书转让要通知保险人第二节海上船舶保险一、海上船舶保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一)船舶损失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船舶的损失1、海上自然灾害2、海上意外事故3、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货物险中海盗属于战争险船舶属于基本险4、抛弃货物抛弃船上的货物或抛弃货物给船自身带来损失5、核装置或核反应堆的故障或意外事故非军事用途船的核动力包括对旁边船的损失6、印区玛瑞条款(Inchmaree Clause)(1)装卸事故(2)潜在缺陷检查不出来设计的时候就有的看不出来的(3)疏忽行为船员操作错误带错航线修理人员疏忽(4)非法行为故意弃船搁浅非法销售如果这些行为和船东合谋不赔(5)污染风险包括由于污染引起的船舶损失被迫陈灭;不包括清污责任罚款(二)碰撞责任1、碰撞意外事故&碰撞损失自己的损失&碰撞责任对于对方因为自己的责任2、碰撞责任条款英国:普通性碰撞责任条款-船和船发生碰撞和船的残骸或者水上漂浮物碰上不行保险人3/4 船东自己1/4 因此出现了船东的保赔保险我国:广泛性碰撞责任条款-除水以外的任何物体岸边码头灯塔堤坝浮冰保险人全赔承保责任:被撞船舶的实际损失包括修理费用;*被撞船舶上所载运的货物和其他财产损失; * *被撞船舶船期损失停运造成的营运损失; * * *被撞船舶及船上财产所造成的污染或沾污;被撞船舶及船上财产的共同海损、救助费用等除外责任:人身伤亡或疾病; *被保险船舶上所载运的货物和其他财产损失; * *被保险船舶船期损失;清除障碍物、残骸、货物或其他物品的费用除去被撞船舶; ** *任何财产或物体所造成的污染或沾污(三)费用1、救助费用2、施救费用3、共同海损分摊费用船舶货物运费共同分担4、合理费用法庭抗辩(四)战争损失只能加保险别:全损险完全灭失才赔&一切险部分碰撞责任施救救助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分摊费用不含战争二、除外责任(一)被保险船舶不适航(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故意行为(三)船舶本身磨损、正常维修和油漆船壳费用(四)滞期费用和间接费用(五)清理航道费用三、保险期限(一)航程保险:分空载和载货空载:解开缆绳/开始起锚-系缆绳/抛锚; 载货:装货卸货(二)定期保险:一般一年,最短不少于三个月四、保险金额和费率(一)保险金额(二)费率1、构成2、影响船舶保险费率的因素(1)船舶本身(2)船舶航行区域远洋船舶保险有时间限制 1.15-5.15 不能去北极圈(3)船舶的使用性质客/货航行/停泊(4)船舶保险责任的大小五、姊妹船条款对同为一个船东所有,或由同一家管理机构经营的船舶,通常称之为“姊妹船”当姊妹船之间发生碰撞或接受救助,应视为第三方船舶一样对待,享有权力相同普通船救助有效果给付救助报酬碰撞赔偿;姊妹船救助碰撞不存在法律责任同一家保险人只承担损失如果是投保两个公司保险公司应该是有权不赔的因为没有法律责任追偿不到六、海运条款(Shipping Clause)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使用船舶方面所作的限制,是一种保证性条款1.规定被保险船舶不允许从事拖带(拖带和被拖带)和救助服务2.不允许与它船在海上直接从事装卸作业两条大船之间不包括驳船3.不允许从事以拆船或以拆船出售为目的的航行会改为以实际价值赔偿七、招标条款规定当被保险船舶因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并要进行修理时,被保险人应视同没有保险一样精打细算,对受损船舶的修理进行招标,力求接受最有利的报价保险人也可以对船舶的修理进行招标或有权要求再次招标,但由此造成被保险人时间上的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补偿举例:被保险人为修理其受损的船舶找了甲乙两家修船厂并决定从中选择一家。

两厂的报价情况如下:甲厂报价40万元,修船时间30天乙厂报价50万元,修船时间24天假定每天船期损失为0.5万元那么最终选择哪—家修船厂才是合理的,由谁最终决定对修船厂的选择?甲乙修理费用40万元 50万元船期损失15万元 12万元(0.5×30天)(0.5×24天)总计: 55万元 62万元选择甲厂是合理的补偿数额:损失时间保险价值×30% ×365八、免赔额规定避免小额的频繁损失的索赔(一)采用绝对免赔额(二)免赔额规定用于每次事故损失一次事故算一个(三)免赔额规定的不适用共同责任施救费用救助费用(四)免赔额在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的一次单航程损失索赔时的扣除起点到目的港之间不管几次恶劣气候去避难港都算一次事故但灾区避难港触礁时就算两次事故九、保费及退费(一)保费船舶保险保费应在一次全部付清(二)退费船舶定期保险可在下列情况下退费:净保费=交的保费-佣金l、双方同意退保时,未到期保费可按净保费的日比例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2、保险船舶在保险人同意的港口或区域内连续停泊30天以上的,停泊期间的保费可按净保费的日比例的50%计算停泊退费=停泊天数净保费× ×50%365天实际停泊天数是决定是否退费的条件实际停泊天数要满足30天以上(不包括30天),且是连续的3、两张连续保单项下停泊退费的计算两张相加满足条件既可退费,但分别计算十、保险终止船舶保险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一)按全损赔付后,自动终止全损后终止(二)违约终止(三)变更终止第三节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一、保赔协会全称“船东保障与赔偿协会”,是船东之间的相互保险组织(一)产生原因l、船舶保险人拒保的四分之一碰撞责任2、英国1846年的《致命事故法》的出现3、英国《员工赔偿法》的颁布(二)简介1、保赔协会的性质2、组织机构保赔通讯代理:不具备决定权限沟通作用二、保赔保险的概念及特点(一)概念保赔保险(P&I)是保障与赔偿保险(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的简称,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业务中应承担的,却不包括在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责任风险的保险(二)特点1、附属性必须保船舶保险2、互助性即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3、无限制赔偿额损失都赔;不是以保险金额为赔偿限额责任保险有责任限额油污责任有最高赔偿限额避免油污发生4、非盈利性(三)我国保赔保险三、保赔协会保赔保险承保风险的范围(—)基本风险l、碰撞责任船和其他物体碰撞都赔2、财产损毁责任浪损等除外责任;清理残骸;船员行李3、合同责任货损货差侵权;拖带合同4、费用责任罚款如走私;偷渡费用;突然救助遇难人员送到港口;旅客发病送港口;法庭费用;超载的罚款不保5、污染责任清污责任6、人身伤亡责任大船带小船;集装箱风险撞到码头(二)其他风险四、保赔协会的除外责任(一)船舶保险承保的风险(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三)战争及核风险(四)国际公约规定赔偿限额以外的损失海牙规则特别提款权五、我国保险公司保赔保险的承保范围、除外责任和限制第四节运费保险一、运费保险的保险标的运费按照运送货物的方式不同分为提单运费和租船运费运费保险承保的标的主要就是这两类提单运费按照运费支付的条件又可分为三种(—)预付运费(二)到付运费(三)保付运费到付运费是运费保险的承保标的租船运费根据租船方式不同可分为程租船运费和期租船运费租船运费是运费保险的保险标的二、运费保险的承保方式(一)定期运费保险(二)航程运费保险第五节船舶建造保险一、责任范围二、除外责任三、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四、保险期限五、承保区域限制第六节集装箱保险一、集装箱险的属性二、险别及承保责任范围三、除外责任四、保险期限第七节船舶战争、罢工险一、承保责任范围二、除外责任三、保险终止本章复习思考题1、船舶保险的特点有哪些?2、了解“姊妹船条款” “海运条款”“招标条款”“船舶碰撞责任条款”内容3、了解船舶保险免赔额的规定4、船舶保险的退费规定5、保赔协会是怎样产生的?6、保赔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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