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doc
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模板范本】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确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二、哪些单位和个人可参加养老保险?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三、缴费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答:用人单位应在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
办理登记时,要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需还要提供由劳动部门鉴证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原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五、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答:参保单位每年初要申报本年缴费基数,填报经公示或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每月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税部门缴费.六、如何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答: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月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七、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帐户。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宣传手册为鼓励企业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朝阳区政府于2007年底出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07]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对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实现“离土离乡”转移就业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给予转移就业补贴,为方便广大企业和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政策,由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你问我答”宣传手册。
企业需知你问:我是一家企业,我们招用了朝阳区的农村劳动力,我想知道我们企业是否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我答:如果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①企业经营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②企业与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等五项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五项城镇社会保险”);③如果属于乡、村集体经济企业,企业必须正常经营且有营业收入,其支付本区农村劳动力工资、保险的经费来源于经营收入。
你问:企业招用一名朝阳区农村劳动力,一年能补多少钱?我答: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②失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5%;③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10%;④工伤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0.5%;⑤女工生育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0.8%。
以2007年为例,企业招用一名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可以拿到4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每年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补贴标准相应调整。
你问:我企业招用了朝阳区的农村劳动力,符合26号文规定,请问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申请?我答:第一步:企业首先准备如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社保宣传方案

社保宣传方案社保,也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权益。
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保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些社保宣传方案,以推动大众更好地了解和使用社保。
方案一:建立社保咨询热线或微信公众号目前,许多城市和机构都已经建立了社保咨询热线或微信公众号,以便大众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了解社保政策和相关问题。
这一方案的优势在于,有效提高了社保政策的可访问性,对于那些不方便到社保办公室咨询的人来说,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话或微信咨询社保相关事宜。
此外,社保咨询热线还可以安排专业人员,在核对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中协助操作,节省了前往社保局的时间和成本。
方案二:社保权益知识普及活动为了让大众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社保政策和相关的权益,可以通过举办社保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来达到目标。
这一方案的优势在于将社保政策直观可感的呈现给大众,更加形象化地向大众宣传社保政策,从而让大众更好地理解社保政策的实际效果,建立更加深入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方案三:社会媒体散布社保政策宣传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会媒体使得人们在摆脱时空的束缚的基础上,发挥出了越来越大的宣传推广作用。
针对社保政策的宣传,社会媒体可以将宣传内容通过文章、评论、图片、互动等形式进行宣传。
此外,社交媒体圈子也可以成为社保政策宣传的重要渠道,能够通过传播与社保政策相关的动态,吸引大众对社保政策的关注。
方案四:社保政策宣传手册社保政策宣传手册是向大众传达社保政策的一种普及方式。
社保政策宣传手册内容应简明易懂,精炼准确,并且将相关问题详细解答,针对不同群体的话题进行更具针对性的介绍。
此项工作将大量需要宣传的内容汇总,形成方便大众收藏、阅读的资料,快速传达相关政策,使大众对社保政策宣传理解更加深刻。
方案五:防骗宣传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更是狙击社保政策所在的领域。
为了防范骗局,社保政策宣传也必须在后期加入着重注意骗局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在宣传过程中避免票、券、代理、中介等模糊化信息,准确呈现社保政策的官方权威性,并大力宣传保险知识,让民众切实了解社保制度。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基本概念 (1)第二章参保政策 (2)第三章缴费标准 (2)第四章个人账户 (3)第五章退休待遇 (5)第六章其他政策 (7)第一章基本概念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退出劳动岗位后,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1)保险的性质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企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
(2)目的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养老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资金来源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缴费全部由投保人负担。
(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
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兜底责任,对商业保险主要依法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第二章参保政策1、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含户主页)复印件到社保大厅办理参保手续,确定缴费基数后可按月或按年分期、一次性缴清一年的养老保险费。
社保政策宣传方案

社保政策宣传方案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
为了提升全民的社保意识和参与度,有效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社保机构和相关单位需要制定合适的宣传方案,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的社保知识水平和参保积极性。
本文将从宣传目标、宣传内容、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和评估循环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社保政策宣传方案,以期能够为相关单位做出宣传方案的决策提供有用的参考和建议。
宣传目标社保政策的宣传目标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增强社保信心,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地实施,推动全国社保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成长。
具体宣传目标如下:1.提高群众社保意识水平:让广大民众了解社保政策、知晓社保优惠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广优质保险服务方案等。
2.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地实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执行,强化社会保障机构职能和作用,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民生福祉的要求相适应。
3.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保事业建设和发展中来,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保体系的认同和支持。
4.推动全国社保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成长:促进社保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成长,形成有助于人民幸福生活的良性社会保障生态环境。
宣传内容社保政策宣传内容的制定涉及到公众需求、社会需求、权益保障和制度安排等方面。
需要从以下内容入手,进行具体制定:1.社保制度和政策安排方案;2.社保知识和参保常识;3.社保优惠政策和服务方案;4.社保制度和政策的特点和优势;5.社保落地实施和事项办理流程。
宣传渠道社保政策宣传渠道是指宣传内容的传播方式、传播工具和传播渠道等。
需要根据宣传目标和宣传内容,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具体渠道包括:•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作为宣传点,制作海报、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宣传点进行免费分发;•网络平台,包括政府官网、公共论坛、社交媒体等,发布有关新闻、宣传内容和防骗提示等信息;•社区服务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等宣传渠道,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宣传车辆、移动宣传屏幕等移动式宣传方式,在重要场合进行现场宣传活动。
社保政策宣传提升方案

社保政策宣传提升方案背景介绍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社会保障权益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职工和企业参加的一项社会团体保险。
近年来,社会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改革,不仅有力地保障了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同时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但是,一些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不了解,甚至抵触,因此需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
宣传方法组织专题讲座专题讲座可以邀请专业人士,围绕社会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讲解,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讲解方案。
可以在企业内部举行,也可以在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
制作宣传资料制作社保政策宣传资料,通过海报、折页、手册等形式,让职工们更加直观、易懂地了解相关政策。
可以在企业内部张贴,也可以在社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发放,提高社保政策的知晓率。
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宣传文章、政策解读视频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
可以坚持日更、周更、月更的方式,定期上传宣传内容,吸引更多的人关注。
宣传重点养老保险可以通过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引导职工们了解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权益,让职工们了解养老保险对于未来的重要性,为年迈时的生活打下坚实的保障。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职工们保障健康和医疗权益的重要方式,可以通过宣传医疗保险的政策和优惠,让职工们更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医疗保险的参保率。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在职工失业后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就业援助的保险制度,可以通过宣传失业保险的政策和优惠,让职工们建立对失业风险的认识,提高失业保险的参保率。
工伤保险是企业为职工参保有工伤保险后,当职工发生工伤和职业病时,可以享受治疗、康复、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等相关保险福利,可以通过宣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权益,让职工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参保率。
总结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社会保障权益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职工和企业参加的一项社会团体保险。
社保政策宣传是提高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了解度和积极参保率的重要手段。
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

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宣传方案: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对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我国将于2024年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二、宣传目标1. 提高广大劳动者对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2. 增强用人单位对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贯度,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3.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宣传内容1. 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体系:介绍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体系结构,展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稳定的意义。
2. 劳动合同法: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条款和内容,解读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维护。
3. 劳动法律援助制度:介绍劳动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运作机制,鼓励劳动者积极寻求法律援助,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
4. 社会保险制度:深入浅出地介绍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保险种类和申领流程,引导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5.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规范:介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规范要求,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合规意识。
6. 宣传案例和经验分享:通过宣传案例和经验分享,讲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遇到问题和纠纷后的处理方式和取得的成果,引导其他人积极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
四、宣传渠道1. 传统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专题访谈等形式。
2. 网络宣传: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网络媒体发布相关宣传信息,开展在线讲解、答疑解惑等活动。
3. 在线教育培训:与各大在线教育平台合作,推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在线培训课程,提供给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习。
4. 宣传展览活动:在大型人力资源展览会上举办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展览活动,集中展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材料和实施效果。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前言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在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后,参保个人在遭受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种类有以下五个: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为强化我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归集整理了我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其目的在于让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更多地了解各项社会保险征缴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我区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和谐、富裕、文明的经开区。
一、养老保险(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对象:①各类企业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②16周岁及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失地农民)。
2.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下限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上限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19%,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个体)20%。
4.城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缴费标准:以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三个档次,选择确定一个缴费基数,按对应基数的20%计算缴费金额。
5.缴费时间: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城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在每年7月1日-12月20日申报缴费。
6.领取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
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养老金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1)正常退休年龄(也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失地农民55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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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目录一、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参保对象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三、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确定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六、企业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和计发办法七、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八、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保障制度九、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规定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确定十一、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规定十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的条件十三、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办法十四、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及全覆盖规定十五、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申报程序十六、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规定十七、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制度十八、小额工伤待遇申报办法十九、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二十、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二十一、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标准二十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或鉴证办理部门二十三、社会保险办理部门“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晚年、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具有强制性(政府行为)、社会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特点。
它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参保对象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市经济开发区,下同)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按照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的人员。
2、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除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财政全额拨款外的市、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内职工(包括干部、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市、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合同制工人及金政[2002]198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外)。
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1、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自2009年1月1日起从26%调整为22%(其中:单位14%、个人8%);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从2009年4月1日起,从20%调整为18%;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费比例为30%(其中:单位22%、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职工个人1%(城镇户籍人员)。
3、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目前暂按5%,职工个人不缴费。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一、二、三类行业,分别为:0.5%、1%、2%,并按规定浮动,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职工个人不缴费。
三、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1、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五费合征”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申报相分离的征缴办法。
用人单位计算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加退休费总额。
目前,单位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以下比例申报:原按19%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70%申报。
原按15%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40%申报。
参加工伤、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按以上比例申报缴费基数,也可选择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率先实现参加工伤、失业保险人数全覆盖。
如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大于单位当月按比例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按用人单位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
如用人单位申报的计费工资总额大于实际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允许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报职工参保名单,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有关资料。
逾期未报的,超过部分的征缴额划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2、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确定目前市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简称缴费工资)的8%按月缴纳(新进入单位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同时企业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3、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市区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5%,2008年7月1日起调整为85%,2008年10月1日起城镇个体劳动者可以在8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4、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每年调整时间企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于每年7月调整一次,缴费单位或个人应于7月25日前及时申报,不报的按规定统一调整。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调整于市、区人事局批准晋升、定级、调标的次月申报,调整时间与人事部门批准执行之年月同步。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确定1、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按规定计算的视作缴费年限之和。
2、市区市属统筹缴费单位固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从1989年1月1日开始(原金华县从1992年7月1日开始),合同工从1984年7月1日起,为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3、市区参加统筹缴费单位的固定职工在1988年12月31日前(原金华县从1992年6月30日前),合同工在1984年6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作缴费年限。
但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应缴而未缴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
市政府等对部分单位和职工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执行。
4、职工受到刑事处分、开除、劳动教养、开除公职、自动离职、因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的,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其处分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为视作缴费年限。
5、未按规定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中断缴费人员,在退休(退职)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其计算基础养老金中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入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中断缴费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全部缴费年限+中断缴费年限)。
全部缴费年限指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参保人员本人退休(退职)的历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参保人员本人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地的替代指数。
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城镇个体劳动者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帐户。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1%建立,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从企业缴费中划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全部从个人缴费中划转、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职工缴费额建立的个人账户3%部分,其储存额与1998年1月1日后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1996年1月起,按职工个人实际缴费记入。
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记账利率计息一次,记账利率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职工退休当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上一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职工退休后,其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每年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转移。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余额)本息之和可以继承。
参保人员上年的个人账户对账单一般在每年6-12月期间打印。
六、企业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和计发办法1、“新人”(指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用公式表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执行。
2、“中人”(指浙政〔1997〕15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即199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用公式表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计算公式与“新人”相同;(2)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1.4%。
式中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本人1997年底前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上述公式中的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缴费指数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七、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新人”;“中人”2010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不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省城镇户籍或市区户籍的参保人员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经本人申请,社保机构核准,可顺延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