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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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模板范本】

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模板范本】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确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二、哪些单位和个人可参加养老保险?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三、缴费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答:用人单位应在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

办理登记时,要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需还要提供由劳动部门鉴证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原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五、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答:参保单位每年初要申报本年缴费基数,填报经公示或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每月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税部门缴费.六、如何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答: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月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七、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帐户。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

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和转移就业补贴政策“你问我答”宣传手册为鼓励企业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朝阳区政府于2007年底出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07]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对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实现“离土离乡”转移就业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给予转移就业补贴,为方便广大企业和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政策,由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你问我答”宣传手册。

企业需知你问:我是一家企业,我们招用了朝阳区的农村劳动力,我想知道我们企业是否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我答:如果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①企业经营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②企业与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等五项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五项城镇社会保险”);③如果属于乡、村集体经济企业,企业必须正常经营且有营业收入,其支付本区农村劳动力工资、保险的经费来源于经营收入。

你问:企业招用一名朝阳区农村劳动力,一年能补多少钱?我答: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②失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末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5%;③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10%;④工伤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0.5%;⑤女工生育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0.8%。

以2007年为例,企业招用一名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可以拿到4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每年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补贴标准相应调整。

你问:我企业招用了朝阳区的农村劳动力,符合26号文规定,请问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申请?我答:第一步:企业首先准备如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社保宣传方案

社保宣传方案

社保宣传方案社保,也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权益。

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保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些社保宣传方案,以推动大众更好地了解和使用社保。

方案一:建立社保咨询热线或微信公众号目前,许多城市和机构都已经建立了社保咨询热线或微信公众号,以便大众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了解社保政策和相关问题。

这一方案的优势在于,有效提高了社保政策的可访问性,对于那些不方便到社保办公室咨询的人来说,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话或微信咨询社保相关事宜。

此外,社保咨询热线还可以安排专业人员,在核对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中协助操作,节省了前往社保局的时间和成本。

方案二:社保权益知识普及活动为了让大众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社保政策和相关的权益,可以通过举办社保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来达到目标。

这一方案的优势在于将社保政策直观可感的呈现给大众,更加形象化地向大众宣传社保政策,从而让大众更好地理解社保政策的实际效果,建立更加深入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方案三:社会媒体散布社保政策宣传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会媒体使得人们在摆脱时空的束缚的基础上,发挥出了越来越大的宣传推广作用。

针对社保政策的宣传,社会媒体可以将宣传内容通过文章、评论、图片、互动等形式进行宣传。

此外,社交媒体圈子也可以成为社保政策宣传的重要渠道,能够通过传播与社保政策相关的动态,吸引大众对社保政策的关注。

方案四:社保政策宣传手册社保政策宣传手册是向大众传达社保政策的一种普及方式。

社保政策宣传手册内容应简明易懂,精炼准确,并且将相关问题详细解答,针对不同群体的话题进行更具针对性的介绍。

此项工作将大量需要宣传的内容汇总,形成方便大众收藏、阅读的资料,快速传达相关政策,使大众对社保政策宣传理解更加深刻。

方案五:防骗宣传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更是狙击社保政策所在的领域。

为了防范骗局,社保政策宣传也必须在后期加入着重注意骗局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在宣传过程中避免票、券、代理、中介等模糊化信息,准确呈现社保政策的官方权威性,并大力宣传保险知识,让民众切实了解社保制度。

社保政策宣传方案

社保政策宣传方案

社保政策宣传方案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

为了提升全民的社保意识和参与度,有效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社保机构和相关单位需要制定合适的宣传方案,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的社保知识水平和参保积极性。

本文将从宣传目标、宣传内容、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和评估循环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社保政策宣传方案,以期能够为相关单位做出宣传方案的决策提供有用的参考和建议。

宣传目标社保政策的宣传目标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增强社保信心,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地实施,推动全国社保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成长。

具体宣传目标如下:1.提高群众社保意识水平:让广大民众了解社保政策、知晓社保优惠政策和制度安排,推广优质保险服务方案等。

2.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地实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执行,强化社会保障机构职能和作用,确保社会保障制度与民生福祉的要求相适应。

3.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保事业建设和发展中来,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保体系的认同和支持。

4.推动全国社保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成长:促进社保制度的不断发展和成长,形成有助于人民幸福生活的良性社会保障生态环境。

宣传内容社保政策宣传内容的制定涉及到公众需求、社会需求、权益保障和制度安排等方面。

需要从以下内容入手,进行具体制定:1.社保制度和政策安排方案;2.社保知识和参保常识;3.社保优惠政策和服务方案;4.社保制度和政策的特点和优势;5.社保落地实施和事项办理流程。

宣传渠道社保政策宣传渠道是指宣传内容的传播方式、传播工具和传播渠道等。

需要根据宣传目标和宣传内容,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具体渠道包括:•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作为宣传点,制作海报、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宣传点进行免费分发;•网络平台,包括政府官网、公共论坛、社交媒体等,发布有关新闻、宣传内容和防骗提示等信息;•社区服务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等宣传渠道,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宣传车辆、移动宣传屏幕等移动式宣传方式,在重要场合进行现场宣传活动。

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

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

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宣传方案:2024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对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我国将于2024年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二、宣传目标1. 提高广大劳动者对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2. 增强用人单位对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贯度,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3.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宣传内容1. 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体系:介绍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体系结构,展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稳定的意义。

2. 劳动合同法: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条款和内容,解读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维护。

3. 劳动法律援助制度:介绍劳动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运作机制,鼓励劳动者积极寻求法律援助,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

4. 社会保险制度:深入浅出地介绍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保险种类和申领流程,引导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5.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规范:介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规范要求,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合规意识。

6. 宣传案例和经验分享:通过宣传案例和经验分享,讲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遇到问题和纠纷后的处理方式和取得的成果,引导其他人积极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

四、宣传渠道1. 传统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专题访谈等形式。

2. 网络宣传: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网络媒体发布相关宣传信息,开展在线讲解、答疑解惑等活动。

3. 在线教育培训:与各大在线教育平台合作,推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在线培训课程,提供给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习。

4. 宣传展览活动:在大型人力资源展览会上举办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展览活动,集中展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材料和实施效果。

社保、公积金宣传手册

社保、公积金宣传手册

社会保险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2、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就目前来说分为两种情况:(1)首次新参保的: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首先需要在人才交流中心将职工本人的档案托管,然后单位人力负责人携带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职工调转介绍信》,以及两份《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登记表》、三份《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请表》和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到社会保险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职工的参保补缴手续要求和企业缴费一起进行,一般情况不单独办理新职工的参保登记。

(2)已经参加保险的:首先是社会保险的转移。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转移是指在本市已经参加保险的职工的办理过程。

首先携带原参保劳动部门开具的各险种的《关系转移表》和《职工调转介绍信》来社会保险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最后单位集体缴费时,携带转入职工的两份《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登记表》、三份《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请表》和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办理单位和个人缴费业务。

具体保险转移流程,在下面的保险转移部分再做详细讲解。

3、职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转移?转移分为市内和市外两部分。

(1)市内转移①市内转入流程:职工携带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职工调转介绍信》到社会保险窗口开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去相应的劳动部门将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转出,然后携带原参保劳动部门开具的各险种的《关系转移表》和《职工调转介绍信》来社会保险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即可。

②市内转出流程:职工携带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职工调转介绍信》到对应的新参保社会保险窗口开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并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手册到开发区社会保险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即可。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doc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doc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目录一、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参保对象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三、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确定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六、企业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和计发办法七、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八、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保障制度九、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规定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确定十一、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规定十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的条件十三、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办法十四、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及全覆盖规定十五、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申报程序十六、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规定十七、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制度十八、小额工伤待遇申报办法十九、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二十、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二十一、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标准二十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或鉴证办理部门二十三、社会保险办理部门“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晚年、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具有强制性(政府行为)、社会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特点。

它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参保对象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市经济开发区,下同)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按照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的人员。

2、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除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财政全额拨款外的市、区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内职工(包括干部、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市、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合同制工人及金政[2002]198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外)。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而制定的重要政策之一。

为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和正确使用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的意义、形式和途径,并探讨如何提高宣传效果。

一、宣传的意义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宣传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内容,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从而增强参保意愿和行动。

其次,宣传可以提高参保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不明规定而导致的不必要经济风险。

最后,宣传还有助于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与沟通,提升社会信任和合作意识。

二、宣传的形式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覆盖人群。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宣传形式:1. 传统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广告、专题报道、访谈等形式的宣传,可以快速传达信息,覆盖人群广泛。

2. 新媒体宣传借助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等渠道,定期发布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资讯与解读。

3. 宣传活动开展社区讲座、宣传车辆、义务咨询等形式的宣传活动,亲身向民众解释政策,并解答疑问,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与指导。

4. 教育培训利用各级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场所,开设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课程和培训班,提高参保人员的知识水平。

三、宣传的途径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除了选择合适的宣传形式,还需要找到适当的宣传途径。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宣传途径:1. 政府机构政府部门可在各级行政事务大厅、社保局等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海报,以及提供宣传手册、宣传片等材料。

政府官方网站也可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宣传资讯。

2. 社区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可在居民活动场所、社区电子屏、社区广播等媒介上发布宣传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3. 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将社会保险政策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讲座、座谈会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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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前言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在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后,参保个人在遭受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的种类有以下五个: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为强化我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归集整理了我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其目的在于让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更多地了解各项社会保险征缴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我区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和谐、富裕、文明的经开区。

一、养老保险(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对象:①各类企业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②16周岁及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失地农民)。

2.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下限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上限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19%,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个体)20%。

4.城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缴费标准:以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三个档次,选择确定一个缴费基数,按对应基数的20%计算缴费金额。

5.缴费时间: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城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在每年7月1日-12月20日申报缴费。

6.领取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

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养老金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1)正常退休年龄(也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失地农民55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

符合上述两项条件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审核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未达到年龄的可以继续缴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1.参保对象: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下限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20%,职工个人8%。

职业年金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职工个人4%。

4.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5. 领取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1)正常退休年龄(也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缴费标准:共13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3.缴费时间:每年1月1日-6月30日。

二、医疗保险(一)基本医疗保险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A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①参保对象: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退休(退职)人员。

②缴费基数: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最低不能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

③缴费比例:用人单位6%,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④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⑤待遇: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按职工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按统筹的退休费)计入。

在职职工按3.5%计入,退休人员按4.2%计入,此划入的个人账户用于平时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自负部分。

住院待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实行单次结算,起付标准为:住三级医院为600元;住二级医院为400元;住一级及无等级医院为300元。

退休人员减少1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同级医院住院顺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少于200元。

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超过17万元。

起付标准以上到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费支付标准为:在职职工:在职为86%,退休者为90%;住外地者起付线在本地同级医院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报账比例下降5%。

⑥异地住院:市内转市外治疗需办理逐级双向转诊转院申报手续;长期异地居住、工作的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市外就医医疗机构必须是国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有社保卡的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

B城镇灵活就业人员①参保对象: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

⑤缴费标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⑥缴费方式:由参保人员到户籍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代扣代缴,按年缴费缴费。

⑦缴费时间:在每年9月1日-11月20日(工作日内)申报缴纳下一个年度医保费。

C下岗失业人员①参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②缴费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③缴费方式: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参保对象:我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含辖区内在校学生)。

2.缴费标准:①正常人群:每人180元/年。

②特殊人群:A、低保和重度残疾(评定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人员、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90元/年;B、学生、儿童(新生儿)150元/年;C、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法定扶养人或赡养人)、低保学生、重残学生个人不缴费。

③重点优抚对象医保费由政府帮助解决。

3.缴费时间:①续保人员每年9月1日-11月20日。

②已参保家庭出生的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6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③新入户的城镇居民,应从户籍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4.待遇:2018年起,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看病报销不再有城乡之分。

①范围:包括普通门诊、生育、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

②标准:普通门诊账户按个人缴费标准的80%划入,生育住院实行据实报销、限额结算(顺产1000元;剖宫产、难产2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赔付不封顶。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起付线、报销比例按下表执行。

转院申报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的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有社保卡的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

③享受期限:城乡居民缴纳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待遇享受期限为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报销时间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二)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1.参保对象: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和上述机关在编的工勤人员及退休人员。

2.缴费基数及比例: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金之和的4%。

3.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三)职工补充医疗保险1.参保对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未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城镇经济组织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在单位自愿的前提下,均可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为同一基数。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2%。

4.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公务员补助(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为5万元。

支付办法:最高限额以下的自负部分(不包括乙类药自负的10%及单项检查超过200元而自负的10%及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费用)〈45岁者为50%,〉45岁者为55%;退休者为60%。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至公务员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下的补助方法:在职:〈45岁为80%,〉45岁为85%;退休为90%。

副地级以上干部门诊与住院补助比例为95%(四)职工大病社会互助医疗保险1.参保对象:凡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在职和退休人员,在单位自愿前提下参保。

2.缴费标准:用人单位60元/年,职工个人40元/年。

3.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每年1月底前申报缴费。

三、失业保险1.参保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缴费基数: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最低不能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0.6%,个人0.4%。

4.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5.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工伤保险1.参保对象:本辖区各类企业(含建筑施工项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职工或者雇工。

2.缴费基数: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为同一缴费基数;建筑施工项目按工程总造价20%确定。

3.缴费比例:①单位参保按行业风险分为8类,基准费率为0.5-4.75%,根据其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实行费率浮动。

②建筑项目参保费率为1%。

4.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

5.缴费时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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