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社会保险政策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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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中的员工福利与福利管理

保险行业中的员工福利与福利管理

保险行业中的员工福利与福利管理保险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员工福利和福利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良好的员工福利可以帮助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中的员工福利现状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福利管理。

一、保险行业中的员工福利现状1.薪酬福利在保险行业,薪酬福利是员工最关注的一项福利。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能力及绩效提供相应的薪资水平。

此外,保险行业还普遍提供各种津贴和奖金制度,如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等,以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2.社会保险保险行业对员工的社会保险福利也十分关注。

员工通常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以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得到保障。

3.培训和发展机会保险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行业,员工的培训和发展至关重要。

许多保险公司会提供培训计划和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他们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以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动力。

4.工作环境与文化保险公司在员工福利中也注重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他们致力于创造一个和谐、尊重和包容的工作氛围,鼓励员工积极互动和合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保险行业中的福利管理1.员工需要分析福利管理应始于对员工需求的深入分析。

保险公司需要了解员工的关注点和期望,为员工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福利选择,从而提高福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灵活多样的福利选择保险行业的员工来自不同背景,对于福利的需求也有所不同。

福利管理应关注员工的多样性,提供灵活多样的福利选择,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

例如,可以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免费健身房等福利,以适应员工的个性化需求。

3.健康福利的重视对于保险行业的员工而言,健康福利非常重要。

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健康体检、员工健身计划等福利,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4.福利的沟通和宣传保险行业福利管理还需要注重福利的沟通和宣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4]2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4]2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4〕25号)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现将《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服务新型城镇化是保险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的战略机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各保监局要与当地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衔接,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地区实际,突出特色,制定实施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自2015年至2020年,每年1月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保险机构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贡献保险业应有之力。

中国保监会2014年3月25日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4〕4号)要求,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积极开展基本社会保障经办服务。

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doc

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doc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据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月足额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一、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缴费范围●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劳动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都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07年缴费基数可在2006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两档中确定一档;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社会保险工作会议是一种重要的交流经验的方式,该会议为参会人员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平台,以进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交流和讨论。

这种会议在推动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针对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社会保险的未来趋势在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参与者会讨论未来社会保险的趋势。

这个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社会保险行业的未来方向和发展重点,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在近年来,社会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不仅需要更多的投入,更需要有良好的发展策略和规划,以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解读社会保险政策和法规是社会保险行业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往往会围绕这方面的问题交流和讨论。

决策者在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制定中,需要进行广泛的研究、调查和讨论,而社会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也需要及时了解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以便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落实。

三、社会保险工作交流经验在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中,从业人员可以共同探讨各自经验,并从中学习和借鉴。

不同地区、不同保险公司的社会保险工作方式各异,通过社会保险工作会议这个平台,从业人员可以获取来自其他同行业者的经验和思路。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不同的实践策略、操作流程、管理模式以及应对策略,为企业的发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社会保险创新实践社会保险行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实践,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应对策略。

在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从业人员可以通过交流来分享创新实践的成果和经验。

对于社会保险行业而言,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发现适合自身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能够为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五、社会保险风险管控社会保险风险管控是社会保险行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因此,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也将围绕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和效果展开交流。

对于从业人员而言,了解各种风险,并从中选出重点分析、研究,再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策略,是确保社会保险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之一。

中国及部分省市保险行业相关政策加大创新性险种开发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中国及部分省市保险行业相关政策加大创新性险种开发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中国及部分省市保险行业相关政策加大创新性险种开发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国家层面保险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保险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1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中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包括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和服务机制、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区别化监管考核等,共涉及二十三项具体内容。

地方层面保险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进保险行业发展,在“十四五”期间对产业进行规划,如吉林省规划将继续推进保险业创新,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险种,推动保险投资从债权投资向股权投资、般债|结合拓展。

加强金融合作交流,加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引进力度。

推广农业大灾保险,加快发展农业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开展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

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取向,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 资60%的缴费基数(元/
月)
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 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元/月)
1428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缴费基数(元/月) 7140 6819 6819 6819 6819 6819
注: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如何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函》(成社险[2007]17号 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人 互助补充保险按实际工资申报,按60%保底,300%封顶后作为缴费基数。
二○
眉山市社会 眉社
眉山市社 关于征收2010
各区、县社保局(中心),市属以上参保单位: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川 会保险参保缴费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以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最低按1429元,最高按714 (二)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572元、5148元、5724元。2010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10年10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按规定加收利息。 (三)2010年当年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养老金补发的,在2010年8月补发到 (四)2010年度内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人员,其丧葬费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丧葬费补发的,在2010年10月前补发到位

社会保险全覆盖形势下的经办管理问题与对策(下)

社会保险全覆盖形势下的经办管理问题与对策(下)

社会保险全覆盖形势下的经办管理问题与对策(下)谭中和【期刊名称】《人事天地》【年(卷),期】2014(000)006【总页数】3页(P25-27)【作者】谭中和【作者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正文语种】中文(接上期)三、措施建议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险全覆盖形势下,实现更加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

为加快我国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整合各级政府和不同部门之间的社保管理服务资源,形成统一经办格局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管理服务资源分散,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是最没有效率并浪费资源的一种模式。

今年初,国务院已经明确了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统一经办和管理。

当前,社保管理服务中的资源分散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散在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分散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尽快整合这些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实现统一经办。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方面,要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尽快实现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整个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的管理。

特别是新一轮医改明确要求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约束作用、发挥医疗保险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基于上述原因,将现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七统一”,即政策统一、缴费和待遇标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基金统一管理、医保目录统一、经办管理机构统一、医疗服务监管和支付办法统一。

从我国社保费征缴流程看,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和基数核定全部由社保机构承担,经核定后由银行托收,按规定分账处理(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后直接进入社保基金收入专户。

目前办理社保费代收的商业银行网点已遍布城乡。

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政策及综合规章-9月15日

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政策及综合规章-9月15日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 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 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 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 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综合规章(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是:国家未对缴费年限 作统一规定前,按各地现有政策执行 多部门均要求明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有关部门认为征 求意见稿中的表述不合法。 有关部门认为明确缴费年限有利于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 遇与企业脱钩。 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可以规定缴费年限的高限,同时允许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
二、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政策
截至目前,已经出台的12项,包括: (一)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 (二)出台了7个规章 (三)印发了4个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 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规章
项目类型
文号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若干规定》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若干规定》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三、综合规章内容介绍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部令13 13号 部令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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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从各地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 合的原则,建立个人账户时开始;之后新参加工作的 人员,从参加工作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 法律范畴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 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
2、两个形象比喻 ➢ 社会秩序的稳定器 ➢ 国民经济的安全网
3、五子管理模式
➢ 政府定点子 (六统一: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缴费费率、统一统
筹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和养 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财、物、事统一由省级垂 直管理 ) ➢ 社保开单子 ➢ 地税收票子 ➢ 银行发折子 ➢ 财政补空子
I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 目的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 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 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①、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 的基本生活。②、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 者。③、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 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④、强制性:由国 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⑤、福利性: 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可以盈利。
➢ 交换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是互助互济原则,强调 劳动者之间的互相帮助,即富裕地区帮助不富裕地区, 高收入者帮助低收入者,在业者帮助失业者等等。而 商业人身保险实行不投不保、少投少保、多投多保的 商品交换原则。
➢ 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保障问题;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定义 2、适用范围 3、缴费比例 4、缴费基数
5、个人账户 6、工龄与视同缴费年限 7、退休条件 8、基本养老金计算 9、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1、基本养老保险的定义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项目之一,目的是为因年老丧失劳 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一系列社会性服务。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以下三个层次:
➢ 职工个人月平均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 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 月平均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 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 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性收入之和,每年核定一次。
Ø 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 Ø 企业年金(过去也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Ø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政府强制执行,费用由国 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2、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的全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城镇个体 工商户本人及其雇工、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 均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 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的保费作为单一来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保障程度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通常根据社会经济生 活水平、国家福利政策、被保险人的贡献、工龄、地位, 由国家单方面决定的,而且只是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 求,保障程度一般在社会贫困线和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之间。 而商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则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需 求和购买价格而定。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 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 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 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 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 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 行为主体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保险人是政 府机构。政府是它的坚强后盾,即一旦社会保险入不 敷出,出现严重赤字,政府财政会预以弥补,以保障 受保人的权益,维持社会稳定。商业人身保险是企业 行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它讲究“多进少出高盈 利”,与投保人保持商业买卖关系,无政治色彩。
➢ 实施手段不同。社会保险依法执行,带有强制性,强 制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按时如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 轻的罚以滞纳金,重的绳之以法。商业人身保险则不 同,它属于商业活动,严格实行买卖自由、等价交换 的原则,自愿投保,只要是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 具有保险费负担能力的人员,都可以参加,无强制性。
➢ 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 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 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 行合同条款即可。
3、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 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 为缴费工资,按8%的比例缴纳。
4、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的基数。
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新 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 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社会保险政策运用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1、两组基本概念 2、两个形象比喻 3、五子管理模式
1、两组基本概念
①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 社会保障是指政府在公民年老、疾病、伤残、失业、 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依法给 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的社 会制度。
➢ 我国社会保障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 社会优抚四个方面构成。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 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 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 会保障制度。
➢ 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
②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收 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 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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