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资料
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7.26•【文号】人社部发[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明确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任务目标。
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现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政策宣传工作,现制定试点工作宣传提纲。
一、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要进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997年统一了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5年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政策宣传语

养老政策宣传语1.健康养老,人人有责2.享受养老,从政策开始3.关心老年,从我做起4.老有所依,老有所乐5.未雨绸缪,早做养老规划6.老有所养,幸福无忧7.养老政策,保障老年生活8.老有所医,健康养老9.颐养天年,政策助力10.关爱老人,传递温暖11.健康老龄化,依托政策实现12.尊老爱幼,倡导养老新风13.老有所依,社会和谐14.积极养老,幸福满满15.健康老龄,政策相助16.关爱老人,传递关怀17.尊老爱幼,倡导新风18.老有所依,社会众生平等19.幸福养老,政策引领20.团结奋进,共建养老新时代21.共建幸福晚年,关爱老年生活22.尊重老有所依,关爱老有所养23.养老政策宣传,助力健康养老24.关注老年群体,共享养老政策25.普及养老知识,提升养老保障水平26.老有所养,幸福晚年27.保障老年人权益,推动养老事业发展28.关爱老年人生活,温馨养老时光29.尊重老人权益,关爱老年健康30.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共建和谐养老社会31.关爱老年人,传递温暖与关怀32.构建以人为本的养老服务体系33.养老政策宣传,助推老年幸福生活34.关爱老人,倡导尊老爱幼35.提升养老保障水平,构建幸福养老社会36.积极倡导尊老爱幼文明风尚37.实施养老政策,保障老年人权益38.传承家庭美德,关爱家中老人39.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促进养老服务水平提升40.共同关注老年人健康,提升养老服务质量41.共建美好老年生活,关注养老政策42.关爱老年人,关注养老政策43.了解养老政策,参与养老保障44.积极宣传养老政策,推动养老事业发展45.关爱老年人,传播养老政策46.推进养老事业,打造幸福晚年47.参与养老政策宣传,共建和谐社会48.关爱老年人,倡导宣传养老政策49.了解养老政策,关心老年人50.共同宣扬养老政策,创造老有所养环境51.推广养老政策,服务老年人群体52.了解掌握养老政策,关注老年群体53.倡导养老政策,传递温暖关怀54.积极参与养老政策宣传,共同推进老龄事业55.宣传普及养老政策,助力老年人幸福生活56.积极倡导养老政策,共同创造幸福晚年57.学习了解养老政策,服务老年人58.重视养老政策,助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59.关注养老政策,共同为老年人生活保驾护航60.传播养老政策,共建老年人幸福晚年61.关爱老年人,让养老更幸福62.积极传播优质养老政策,提高老年人福利63.推动养老服务水平提升,营造和谐养老氛围64.尊重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健康幸福65.普及养老政策知识,让老年人受益66.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67.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需求68.促进老年人精神文化交流,增强社会凝聚力69.倡导孝亲敬老传统,培养尊老爱老风气70.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让他们养老无忧71.弘扬尊老爱老美德,营造尊老文化氛围72.建设老有所养社会,给老年人一个温暖家园73.宣传养老政策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74.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感75.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增进老年人生活幸福感76.大力推广长期护理保险,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77.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78.倡导社会关爱老年人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79.营造尊老爱老传统文化氛围,建设和谐养老社会80.坚守底线,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让养老更有尊严81.共建幸福养老,关爱一生情长82.健康养老,快乐生活83.社会化养老,幸福无忧84.政策利好,晚年生活有保障85.享受政策红利,放心养老86.尊老爱老,共建美好明天87.优质养老服务,享受晚年美好生活88.政策扶持,养老无忧89.幸福养老,从政策开始90.关爱老年人,共建共享养老新时代91.政策红利,助力幸福生活92.晚年生活,从政策开始93.社会各界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社会94.政策保障,尽享幸福晚年95.政策扶持,让老年生活更美好96.关爱老年人,共享幸福养老生活97.政策直达,幸福老年生活98.政策保障,养老生活更安心99.晚年生活,政策助力100.老有所养,幸福晚年101.关爱老年人,共建幸福家园102.健康老龄化,需有关政策支持103.养老政策惠及每一位年长者104.让每个老年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105.倡导尊老爱老,全社会参与106.老有所养,老有所乐107.建设全面的养老保障体系108.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多元化109.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10.共建大健康时代,让老有所医111.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模式112.打造老年人友好型社会,温馨而和谐113.养老政策要以人为本,关注老年人需求114.提升养老服务品质,让老年人获得优质服务115.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投入,提升服务水平116.实行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117.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气118.用心守护每位老年人的幸福时光119.养老政策应结合国情,个性化而有针对性120.推动老年人全面参与社会建设,积极贡献能力。
养老保险宣传活动方案

养老保险宣传活动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多,同时,年轻人减少生育、提前退休等社会现象,使得养老保障压力增大。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宣传活动作为丰富和完善养老保障政策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老年人和社会公众的养老保险意识,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次养老保险宣传活动的目的是:1.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险意识,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增强公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
3.加强社会对养老保险的支持和关注,增强全社会的养老保险观念。
三、宣传内容本次养老保险宣传活动的内容包括:1.养老保险制度的介绍通过宣传介绍养老保险的制度和政策,增强公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众的养老保险意识。
2.养老保险的参保和享受流程对养老保险的参保流程和享受流程做出详细讲解,让参保群众更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和享受方式,积极参保。
3.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情况公布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情况,提高老年人对养老保险待遇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和支持。
4.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和不足通过介绍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和不足,帮助大众了解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引导公众对养老保险制度固守正面态度,同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也给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相关建议。
四、宣传形式本次养老保险宣传活动的宣传形式包括:1.宣传海报在社区、单位、公共场所等相关地点张贴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海报,包含各种文案、图片等宣传元素,让大众更好地了解养老保险知识,提高养老保险意识。
2.媒体宣传通过我国各大主流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并开展专栏宣传,增加公众的接触和了解,提高参保率。
3.入户宣传对老年人进行入户宣传,让社区工作人员与家庭群众接触,送达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宣传资料,详细介绍养老保险政策、权益等信息。
4.志愿服务通过社区志愿者采取集中宣传和走访宣传的形式,向老年人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认知度。
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

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区养老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为了更好地关注和保障老年人的福祉,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旨在提供更好的社区养老服务。
本文将对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进行探讨,分析其重要性及实施情况。
一、政府支持、资金保障为了落实社区养老政策,政府出台了多重支持措施。
首先,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增加了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维护资金,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
其次,政府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税务减免,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社区养老事业中来。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社区机构的培训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员工专业能力。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政府致力于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
这些设施包括养老院、护理院和日间照料中心等,以提供医疗护理、饮食起居和康体娱乐等服务。
政府对这些设施的建设给予了一定的资金补助,并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此外,政府还推动各级社区发展养老服务,在居民小区内建设养老公寓,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通过出台各种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其中包括定期的老年人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康体娱乐活动等。
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展,以提供更加全面、多样化的服务。
此外,政府还推动社区义工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帮助,促进社区团结与和谐。
四、社区养老保险制度为了更好地解决老年人的退休养老问题,政府建立了社区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通过强制缴费、个人账户和政府补贴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医疗保险和护理补贴等福利。
政府不断完善社区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并加大对困难老年人的帮扶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五、老年人权益保护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首先,政府加强了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供合格的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资料

待遇调整
养老金待遇会根据当地经 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等 因素进行调整,以保障居 民基本生活需求。
社区养老保险政策与
03
其他养老保障制度的
衔接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
社区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主要是通 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方式实现。
参加社区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可以选择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
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包括年金保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可以为参保 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养老保障。
社区养老保险政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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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的影响和意
义
提高老年生活保障水平
社区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提供稳定的养 老金收入,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 提高其生活水平。
政策还提供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保障 ,减轻老年人在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 。
THANKS.
宣传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
调查问卷
定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 策的认知程度和满意度。
反馈渠道
设立反馈渠道,方便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宣 传提出意见和建议。
数据分析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宣传效果, 为后续的宣传工作提供依据。
调整和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 宣传策略和方法。
社区养老保险政策实
02
施方式
参保方式
自愿参保
居民可自愿选择参加社区养老保险,不受任何限制。
登记参保
居民需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并提供相关证 件和资料。
缴费方式
居民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具 体方式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而定。
缴费标准和方式
缴费标准
01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等因素确定,一般分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参保对象户籍关系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符合参保。
增发养老金条件曾服过兵役或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人员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增发养老金。
参保缴费方式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可用本人耕保金进行参保缴费,若耕保金不足的可用现金补足,续保缴费可在镇(乡)服务中心及村(社区)工作站开具缴费单。
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及待遇享受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55元。
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其55元基础养老金包含在养老待遇中。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无障碍转移。
注:关于城保转居保办理流程。
1、实用范围:在企业参保不足15年的,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愿再续缴费,不愿意补缴(收取滞纳金),不愿意办理一次性退款的,可办理企业保险转居民保险业务。
办理条件:①无兌交记录的人员②非征地人员③无转移记录的人员。
2、操作要点:在企业保险机构办理暂停缴费在居民保险系统中,办理增加(参保时间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在居民保险系统中,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此时系统会提示将企业缴费年账转入居民保险)在居民保险系统中,办理15年补缴业务(注:超龄人员补缴需将人员类别修改为正常从业后才能计算补缴,系统才会扣除参加城职保险的年限)在居民保险系统中,再次办理在职转退休在居民保险系统中,计算待遇。
注:可跨区县办理。
领取养老金以后死亡的待遇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60岁)死亡以后,其法定继承人或者直系亲属凭相关材料一次性领取个人全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耕保基金补贴);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可领取4个月本人养老金标准(不含基础养老金55元)的丧葬补贴及个人缴费余额部分。
关于调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10年4月开始施行,在2011年按照相关政策(调整养老金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办法》规定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人均调整30元,我县已全部发放到位,2012年还未收到相关调资文件。
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

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社区养老是指以社区为基础,通过政府、社区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社区养老政策逐渐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
为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旨在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就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讨论和分析。
一、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为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
首先,在政策层面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制定和完善,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的出台,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在经济方面,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经济政策,提供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鼓励社区建设和发展养老设施,改善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此外,政府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加强与社区养老机构的合作,增加服务供给。
最后,在人才培养方面,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此举旨在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社区养老服务的多样化为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社区养老服务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政府积极鼓励和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的创新,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模式。
例如,针对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政府鼓励社区建设养老公寓、养老社区等,提供高品质的居住和养老服务。
对于需要专业护理的老年人,政府鼓励社区开设养老院,配备专业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同时,政府还鼓励社区开展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灵活和个性化的养老选择。
此外,政府还鼓励社区开展养老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社区组织各类培训班、文化沙龙、书画展览等活动,让老年人充实自己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三、社区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政府逐渐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养老保障体系。
汉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政府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具备什么条件?答: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怎样办理参保登记与缴费手续?答: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便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本县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银行)服务网点柜台自行缴纳保险费用。
4.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缴费多少?答: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设有十四个缴费档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参保人每年可自行选择不同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5.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是多少?答:参保人每年按年缴费后,政府每年会给予相应补贴划入个人账户。
补贴共分三个层次,缴费100元和2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缴费300元和4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缴费500元至30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60元。
6.参保人需要缴满多少年才可以享受待遇?答:缴费人员按年龄段分三种情况:一是2011年7月1日之前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是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交至60周岁,允许补缴,但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每年补贴,累计缴费不能超过15年;三是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能少于15年。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答:经县残联认定,确认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员,政府每年会为其代缴100元,但此类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本人想多缴费的重残人员,也可自行选择档次进行缴费,所交费用与政府代缴费用共同计入个人账户,例如:本人缴费100元,其个人账户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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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年缴费200元,财政补贴50元计算,缴费满15 年, 个人账户累计储蓄额可达3750元,除以139, 每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可达到 26.98 元。加上55 元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就会有81.98元的收入,日子 恐怕会过得好一点。 • 当然养老金的高低还与缴费年限长短有关。同样 的缴费档次,若缴费年限不同,最终领取的养老金 也是不一样的。 我们仍以每年缴费200元计算,缴 费30年,个人账户累计储蓄额可达7500元,除以139, 每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达53.96元。加上基础养老 金55元,每月的收入就成了108.96元。同时从长远 来看, 现在按年缴费, 将来按月领取养老金,而 且养老金还要随着农牧民人均收入的增长而调整, 怎么讲也是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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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根据《扩大试点实施 方案》的规定,农牧民要想领取基础养老金,必 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未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具有农村户籍; 四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我理解, 前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第四个条件具有一定 的伸缩性。比如,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与老人 不在同一个乡,就不一定非得满足这一条件。但 若在同一个乡,还是应当参保缴费的。这不仅关 系到父母能否及时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而且关系 到自己将来能否享受养老待遇以及享受待遇高低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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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养老金的计算。新农保养老金的高低既与 当地政府确定的基础性养老金标准有关,也与个 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有关。按照现行办法,如果选 择每年缴费100元, 加上财政补贴的50元,缴费15 年,累计储蓄额只有2250元(不算利息),每月 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只有16.19元, 加上基础养老金 55 元,也只有71.19元, 这太少了。因此,尽管新 农保坚持农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的原则,不搞强 迫命令。但从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考虑,我还是 希望有条件的农牧民应尽量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起码也应选择200元以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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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保与老农保的衔接。已参加老农保并开 始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可在老农保养老待遇的 基础上增发新农保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未开始享 受老农保养老待遇的,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与新 农保个人账户合并,并继续缴费,待达到领取条 件时,按新农保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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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农保与村干部养老保险的衔接。 原《实 施方案》规定,试点县市应将村干部养老保险纳 入新农保范围。 对曾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年满 60周岁已开始领取村干部养老金的人员,可在原 待遇的基础上增发新农保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新 农保试点启动后年满60周岁的村干部,按新农保 规定计发的养老金低于原村干部养老金计发标准 的,由试点县(市)政府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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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还规定,对新农 保制度启动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农牧民,可 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 过15年。这说明《扩大试点实施方案》对距领取 年龄不足15年要求向前补缴是有所限制的。即以 15年为限,差几年补几年,不能多补。由此推断, 《扩大试点实施方案》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农牧民,并不强调一定要向前补缴,只要能按规 定正常缴费也是可以的。这与距领取年龄超过15 年的人,要求是不同的。对他们,《扩大试点实 施方案》则要求其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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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补贴。农民参保缴费,政府应当给 予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 其中, 对喀什、和田、克孜勒苏州所属试点县市及边境 县、贫困县,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予 以全额补贴; 试点县(市)不属于边境县、贫困 县的,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给予60% 的补助,剩余部分由试点县(市)承担。试点县 (市)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并对选择 2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按照每提高一个 档次增加不低于5元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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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农民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 (一)个人缴费。《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定, 自治区新农保个人年缴费标准从100元起步,设定 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 由参保人根据本人及 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 •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 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 会议民主确定。 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个 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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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是参保农牧民的保 命钱,是确保新农保制度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因此,《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新农保基金 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 增值。试点阶段, 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 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为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建议各地在收 缴和支付新农保农保基金时,坚持通过银行办理 的原则,尽量减少直接收支现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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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五项:一 是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与费用征缴工作;二是负 责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待遇的 审核与发放工作;四是负责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接 续工作;五是负责新农保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参保 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 负责参保人员参保资格、基本信息、 缴费信息、 待遇领取资格、关系转移资格的初审工作;二是 负责一次性补缴金额的核算工作;三是负责参保 人有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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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体应如何操作呢? 首先,对按最低档 次缴费的,应视试点县市财力决定补贴标准。条 件好的可多补一点,条件差的可少补一点,没有 条件的按自治区确定50元标准进行补贴也可以。 其次,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也不要简单地按 最低缴费补贴标准进行类推。毕竟社会保险还有 一个适当向低收入者倾斜的问题。因此,我倾向 轮台县的做法,即对按最低标准缴费的,县市增 加补贴的标准可适当高一些;对选择较高档次缴 费的,每提高一个档次,县市增加补贴的标准可 适当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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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可持续,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 持可持续发展。历史经验证明,养老金发放标准 和缴费补贴标准具有很强的刚性,上去了就很难 降下来。因此,各试点地区在确定养老金发放标 准和缴费补贴标准时,一定要坚持与当地经济发 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确保新农保 制度得到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顾当前,不考虑长 远,给今后工作造成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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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监督。国务院《指导意见》规定,各 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定期披露新农 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 会监督。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 每年应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 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参保缴 费和待遇领取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非常 重要,它既能获得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信 任和支持,又能有效地避免我们工作上的盲点和 失误。为体现上述精神,《扩大试点实施方案》 除重申上述规定外,还特意将“定期披露信息” 明确为“按年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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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办服务。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不同于城 镇职工养老保险,它所涉及的参保对象居住分散, 组织松散,仅仅依靠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的力 量是无法搞好的,必须县(市)、乡镇以及行政 村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搞好。为 此,《扩大试点实施方案》分别对县市经办机构、 乡镇经办机构、村代办员以及金融合作机构的职 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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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新农保相关制度的衔接。张德江副总理 在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新农保确定 的基础养老金与现行农村优抚对象、享受计划生 育家庭奖励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已享 受的待遇是一种叠加关系,而不是一种抵消关系。 据此,《扩大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农保与老 农保、新农保与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农保与农村 优抚对象、三老人员、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 人员、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人、低保对象、爱 国宗教人士原享受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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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注意事先与当地财政沟通,原则上社 保经办机构收入户和支出户开在那个银行,财政 专户也能开在那个银行,否则就会影响金融合作 机构的积极性,并最终影响到基金的收缴和待遇 的发放; • 第三,要注意事先与合作银行搞好沟通,要求 他们作出必要的服务承诺,如免费为参保人员办 理卡(折),免费进行基金代扣代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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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农保参保对象。根据国务院《指导意 见》精神, 自治区《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定,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且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 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这也就是说,农民参加 新农保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满16周岁;二 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是具有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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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保基本,就是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实 际收入水平出发,坚持低水平起步,待遇水平与 经济发展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 所谓广覆盖,就是实行政府主导与农牧民自愿 相结合,引导农牧民普遍参保; • 所谓有弹性,就是坚持最低缴费标准和养老金 发放标准由国家确定,试点地区可根据当地经济 发展水平、农牧民实际收入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 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和对个人缴费的补 贴标准,并按授权对相关政策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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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还规定,对重度残疾人 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应为其代缴 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 代缴对象不仅限于农村重度残疾人,还应包括其 他困难群体,如低保对象等;二是代缴标准是按 最低档次应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是只代缴其中一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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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养老金的构成。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 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一)基础养老金。《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 定,自治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 元。对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农民,每增加一年 缴费,应增发不低于 2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那 么,具体应增发多少呢?建议不要一下子定得过 高。如果基础养老金定得过高,就会增加农民对 基础养老金的依赖思想,影响个人参保缴费的积 极性。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 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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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办员的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负责新农保 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负责新农保有关表格 的发放及信息的采集工作;三是负责对参保登记、 缴费申报、待遇申领、关系转移等有关信息的调 查工作;四是负责催缴养老保险费;五是协助做 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 金融合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受县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为参保人员制 发新农保有关卡(折); 二是代扣代缴养老保险 费;三是代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