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公意对于人民主权的影响

卢梭公意对于人民主权的影响

在17- 18 世纪西方的一大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中, 卢梭的思想是最激进、最有深远影响的。卢梭以其鲜明的个性、独特的思维方式, 具体阐发了人民主权学说。“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是他的全部政治法律理论的精华所在。”在《社会契约论》里,卢梭提出公意,这一重要概念,尤其在他的人民主权论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 对卢梭思想的理解和评判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是见仁见智。但不可否认,人民主权学说对于全世界都有巨大的影响,其中围绕公意和众意对于人民主权的理解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卢梭是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得出人民主权结论的,其理论的逻辑起点便是“公意”。他讲的公意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每个人都要参与,因为公意是一种意志,离不开自然的人的意志过程。众意是通向公意的唯一道路。

卢梭认为,根据契约形成的“共同体”便是国家,而国家的主权(即最高统治权)必须体现人民的“公意”。所谓“公意”就是指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或者总的意志,即社会中每个人的意志的统一或总和。但“公意”不同于众意、私意和团体意志,其区别在于公意是从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的,而众意、私意和团体意志则有可能是从个人利益出发。他认为主权来源于公意,惟有公意才能代表公共利益,才能够给每个人带来公共幸福。公意的基本特点便是它的整体性,是人民整体的意志,这种整体意志包含了个人的意志,因此个人服从公意、服从主权,也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等于自由。这种体现人民“公意”的国家主权自然应属于全体人民。这就叫做“主权在民”,或称“人民主权”。

在卢梭看来,作为公意的主权,不仅高于个人或团体利益,也高于单个公民。公共的力量不是个人力量的简单相加,它大于个人力量的总和。它代表了整体的最高利益并受到它的有力保护,因此,个人就应该服从于它,甚至在必要时为之做出牺牲。如果出现有人拒绝服从,他们将会被“强制服从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但卢梭同时也规定了这种神圣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公共约定的界限之内,不能任意侵犯契约留给每个人的财富和自由,也无权对臣民要求的更多。

卢梭对公意的定义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首先他没有明确说明谁的意志代表公意,如何确定公意。他将公意与众意相对立起来,使公意失去了众意的基础,使得公意这一概念更为抽象,更为难以确定。

卢梭说:“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10]这段话表明,完全的众意之和即公意,但是不完全的众意之间基于私利的相互妥协协议却不一定反映公意。所以,如果所有有代表性的利益集团(政团)都能被组织进入议政院,并获得相称的议席,那么在“公意表达机关”和“公意政党组织”的公共立场之积极影响下,经过利益协调过程,议政院也可以形成公意.

众意是共同利益也即集团利益表达的产物,个人意志则是个人利益表达的产物。个人意志一般地总能集合为众意,而众意却有别于公意。因为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人私利的总和。所以,众意是具体的,它可以表现为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经由多数票决制来形成;而公意则是抽象的,它试图体现国家全体成员的普遍利益或根本利益,不一定与多数人的利益表达相一致,也难以简单地经由多数票决制来形成。马克思把众意称之为“共同利益”,把公意称之为“虚幻的共同利益”或者“虚幻的‘普遍’利益”

马克思与卢梭_平等观

P3关于启蒙II 卢梭被认为是异化理论的开创者:《论科学与艺术》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自爱与人的怜悯心一样是人在自然状态中所具有的天然情感;异化表现为社会不平等&人的不自由;自尊则在社会中与他人产生联系而产生 P4关于平等 经济、社会生活领域?不关切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不平等,漠视和容忍个人财富悬殊和穷人生活状态的恶化。 P5卢梭的平等观 《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的缔造者” 人类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就增加一步。当不平等发展到顶点,通过缔结公约构建社会(政治和法律的)平等。 《论犹太人问题》:“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已经把市民生活分成几个组成部分,但对这些组成部分本身‘并没有实行革命的批判’。资产阶级革命把市民社会,也就是把需要、劳动、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力看作自己存在的基础,看作不需要进一步加以阐述的当然前提,所以也就看作自己的自然基础。作为市民社会的人则是‘本来的人’,是‘有感觉的、有个性的、直接存在的人’,而封建社会中的‘政治人’则是‘抽象的、人为的人,寓言的人’。卢梭关于政治人的抽象论述很对,他说: ‘谁敢把人民组织起来,谁就一定会感到自己能够改变所谓人的本性,把每个本身是完备的、孤立的整体的个人变成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用部分的、道德的存在来代替肉体的、独立的存在。所以“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资本论》:“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即限制在目前主要的不平等范围内的平等,简括地说,就是简直把不平等叫做平等”。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和人道,“无论如何它只能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幻想’” P6马克思的平等观 要使整个社会的不平等状态得以真正改变,从抽象的原则出发是不可行的,而应以现实具体的生产力为出发点,去找寻达到社会平等的途径。 P8关系 私有制:卢梭把不平等的起源归咎于私有制的产生,并认为社会会分工和交换是私有制得以产生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冶金和农耕的产生与因此产生的分工导致的贫富分化。马克思认为,随着人类劳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出现,必然产生私有制,出现了社会分工,“分工与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私有制与分工导致了社会出现不同阶级,以及阶级间不平等的出现,“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 ”。而阶级社会中生产资料私有制与阶级对立的存在决定了平等的社会分配是不可能出现的,阶级的对立与分化产生了现实中各种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不平等的不可避免性:人自身的不平等和差异与由社会确定和制约的全部公民差别,即个人能力和生活负担的差异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不平等,所以必然存在着不平等的权利。 人类社会的辨证发展:(恩格斯)“杰出的辩证法”,“我们在卢梭那里不仅已经看到那种和马克思《资本论》中所遵循的完全相同的思路进程,而且还在他的详细论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所使用的完全相的整整一系列辩证的说法:按本性说是对抗的、包含着矛盾的过程,一个极端向它的反面的转化,最后,作为整个过程的核心的否定的否定。”

卢梭公意理论极其现实意义

浅析卢梭的“公意”思想 马院思政一班商莹华114012011034 摘要:公意思想是贯穿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卢梭政治思想的关键。卢梭运用公意思想这一概念,为我们构建了一个理想的王国——“道德的共同体”。卢梭的公意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通过介绍卢梭公意思想的基本内涵以及阐述公意思想与法律、公意思想与人民主权的关系,得出几点建议,希望对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所帮助。 关键词:公意、法律、主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公意思想的基本内涵 卢梭设想:“人们曾经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只有联合起来形成一种足以克服这种足以克服这种阻力的力量才能保障生存。这种力量来自于大家的组合,但是怎么才能保证在个人贡献力量的同时而又不致于损坏自己呢?因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明确的指出他要解决的根本问题,那就是:“要寻找一种结合的方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实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为了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卢梭提出了公意概念,使得“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公意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真对共同目标、符合共同幸福所具有的共同意志。简言之,就是国家全体成员的普遍意志或公共意志。卢梭认为,公意与个人意志不同,个人意志受自私欲望摆布,而公意以谋求全体人民的共同幸福为宗旨;公意也与团体意志不同,团体意志有一种狭隘的宗派倾向,而公意则立足全局,无私无偏;公意也与众意不同,众意是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而公意则放眼远量。诉求根本,“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二、公意与法律、公意与人民主权 (一)、公意是法律的体现 人们既然都将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指导下,为什么还要制定法律呢?卢梭认为“法律是政治体的唯一动力,政治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受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它虽然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守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也就是说,法律事实上就是公意对于一个共同的利益所以做出的公开的宣告。法律是建立在公意的基础上的,法律极其实施实际上是公意在政治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因此,脱离公意,也就不可能对法律做出正确的解释,“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而已。 (二)公意是人民主权的体现 卢梭认为,人民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而公意是人民主权的体现。人民主权不是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根据公意建立的绝对权力。在论述主权特征的时候,卢梭强调了三点:首先,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因为任何形式的转让都意味着非本源性和可变动性。其次,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承载主权的公意,既在道德上是完美的,也在表达上是完美的。分割一个完美的东西,只能使它变得糟糕。最后,主权是不能代表的。因为,发自公意的本真声音,一经中间人表达和

【完整版毕业论文】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 开题人姓名: 学院(部、所):马克思主义学院 年级: 学位类别:硕士学位 学科专业:外国哲学 研究方向:近代西方哲学研究 指导教师: 开题时间:

一、题目名称: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研究 选题来源国家级 科研项 目 省(部)级科 研项目 校级课题自选课题 √ 二、选题依据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研究背景: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政治家,他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意识到了私有制所产生的不平等,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他还撰写了《社会契约论》,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权利原则,期待实现自由。他以社会契约为基础,提出了人民主权理论。他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一个综合复杂的体系,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理论思想。该理论影响巨大,但是却备受争议。有些人认为他的思想充满民主,但有些人又认为他思想中极权色彩浓厚。因此,研究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产生的背景、内容、价值和局限性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进一步梳理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知识,可以进一步丰富学术界对于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研究。研究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以增进人们对当时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认识,充分认识人和自由的价值。在卢梭之前,关于主权的研究很多,如,霍布斯的君主主权理论、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而卢梭极力反对议会主权,认为那是人民主权的丧失,他提出了著名的人民主权思想。通过详细了解他的思想可以理清民主理论的源头以及发展历程,丰富民主理论的基础知识,也可以增进我们对于其它理论的理解。 2.实践意义: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促进了人民思想的觉醒,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对美国独立战争也起到重要影响,也直接影响了严复、蔡元培一批思想家和中国的近代民主革命。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内涵丰富,涉及到人性、伦理、社会发展规律、政治制度等多个方面,明确了人的价值和自由,明确了人民和政府的主仆关系,明确了法的作用等内容,研究卢梭思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卢梭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人民主权思想对当时的社会和理论界产生重大影响,对目前有些国家的政治体制还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研究他思想的人比较多。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学习《西方政治思想史》作业 北师大哲学管理系 云南教学点 章俊骏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 关于《西方政治思想史》 北师大哲学管理系云南教学点 章俊骏 主体摘要: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中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对法国政治思想的影响很大,他的“平等思想”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的 “社会契约论”强调“个人利益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同时,也要服 从整体不损害他的利益只会使他自由”,他提出“人民主权学说”,在 法国历史进程中发挥过巨大影响。 关键词:法国,卢梭,政治思想,平等理论,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学说,思想论者的影响 正文: 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是法国启蒙运动中特色鲜明的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兼著名的文学家,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卢梭的政治思想在法国历史的进程中发挥过巨大的影响。生前他的小说和政治著作已经赢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全集在晚年多次出版。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中,《社会契约论》一版再版,形成了对卢梭空前的政治崇拜。他的精神和思想鼓舞了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领袖们。罗伯斯庇尔是卢梭政治学说的忠实实行者,马拉是当时少数真正研读并理解卢梭著作的人之一,圣·鞠斯特在1794年7月事变前草拟过一个建立平等的小私有者民主制的计划。同样,卢梭对科学、文化、艺术的全部否定,他对公意绝对正确的信仰,他对人民直接行使主权的主张,在法国大革命的全部进程,尤其是雅各宾专政时期,也暴露出它们可能有的弊病,为后人留下值得长久思考的课题。

一、平等理论 平等思想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就提出一个振聋发聩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①在他看来,要实现个人自由,离不开平等,因为没有平等,“自由便不能存在”。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卢梭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财产占有应该尽可能地平等,以及在法律规定下人人权利平等的原则,为人民主权奠定了一个理论基础。 卢梭相信,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只是人类社会才打破了大自然在它们之间建立的平等;又说,各种等级的人都是一样的,人数最多的等级最值得我们尊敬。从人的天生平等出发,卢梭对封建特权制度作过无所不至的尖刻讥讽。其一,他完全否认国王和贵族的特权地位,公开宣称自己看不起企图在衰败的王权下疯狂挣扎的“这个破落的国王”,并坦白承认自己对贵族的强烈厌恶,包括不喜欢他们的残酷、偏见、卑劣与虚荣心。其二,他辛辣、透彻地批判天主教神学,指责“要信上帝才能得救”这个教条严重地摧残了人的理智,主张不要因为一个人不信上帝而惩罚他。其三,他彻底否定封建的教育制度,认为当时人们的种种智慧都是奴隶的偏见,一切习惯都在奴役、折磨和遏制人们;主张教育要诉诸人的天性,要培养青年人爱人民的习惯。其四,卢梭抨击文明的价值,认为科学、文学与艺术用花冠点缀了专制统治的锁链,使人们身处奴役而不自知。 卢梭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充满了叛逆和革命精神。他尖锐地指出,危机和革命的时代已经来临,旧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被革命所推翻。卢梭的激进思想,集中地代表了第三等级中广大小资产阶级劳动者的革命情绪。他的有些想法后来直接变成了法国大革命中的民众实践和法律条文。 力图挖掘造成种种恶果的原因,探寻社会政治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是卢梭平等思想中最为深刻的步伐。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里,卢梭首先指出,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不可毁灭的真实的平等,人们即便有体质上的自然的不平等,其影响也几乎等于零。由于人类有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他们学会使用工具和火,发明了农业和冶金业。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财产上的不平等,接着产生了统治和奴役,人们之间便处在暴力和掠夺的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富人通过欺骗穷人的契约,组成了社会,产生了法律,但是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社会把保障私有财产和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摘要:人民主权是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如今,卢梭主权在民的思想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光辉的篇章,其政治理念仍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局限性 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让雅克·卢梭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对主权理论做了全新的阐述。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社会契约论的根本观点,也是社会契约论的精神所在,人民主权的思想倡导自由和平等,激烈地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思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社会公约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公约,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然受阶级与时代的局限,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但是这种思想对于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反对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来说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人民主权思想更是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去追求自由和平等 一、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 18世纪的欧洲是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时期,同时也是封建专制统治逐渐土崩瓦解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和激烈化,价值观念冲突严重,启蒙运动在法国的掀起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开启了辉煌的新时代。让·雅克·卢梭作为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出身寒微,生活困苦,境遇悲惨,属于当时法国的第三阶层,贫寒困苦、饱受压迫、 居无定所的生活使他体验了社会的不公,辗转于社会最底层让他了解到穷人的悲哀,这些经历让他对于封建制度重压下的民众疾苦感同身受,他同情下层人民的疾苦,痛恨封建专制集权,这些使他成为启蒙运动中的思想激进派,他代表当时的小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封建专制集权进行了激烈、彻底地批判,所以说他的民主思想在当时具有彻底的革命精神。其《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指导思想,并且影响波及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国家。 卢梭提出要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进行个人权利的全部让渡,由此形成公共意志,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因此,主权属于人民。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公意,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体现人民共同的利益。从公意出发,他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权是公意的

卢梭的生平及其思想

卢梭的生平及其思想 郭晓蓉 (内蒙古大学,01004025,哲学学院2010级) 关键字:社会契约论;自由民主;人民主权;自然状态 主要内容:卢梭是启蒙思想的代表之一,他的经历充满传奇色彩,他的政治主张和思想也对后人以及世界各地的哲学思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为许多人所喜爱,被广为流传。德国哲学家康德(Kant)因读他的作品而为之神往,说卢梭“使我双目重光”所提出的“自由是人类的特性”的原则也是受到卢梭的启示。可见,卢梭在历史上的作用或者是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卢梭可以说能够超过德国所有的天才,连著名的莱辛(Lesing)、赫德(Herder)、歌德(Goethe)和席勒(Schiller)都是他的崇拜者。他是法国的大思想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先驱,是启蒙运动的卓越的代表之一。卢梭的一生耐人寻味,要了解他,我们还要从头说起。 一、卢梭的生平 在那黑暗的中世纪之末、近代社会肇始不久的时代里,卢梭敢于在政治社会制度方面、自由平等权利方面超越同时代的众多思想家,历经来自包括朋友在内的多方的诽谤,官方的焚书与追捕,民众的骚扰(他曾遭到石头甚至手枪的威胁),终使他晚年处于阴影之中,以致精神的错乱,这一切都与他生存的环境与经历有关。 卢梭在1712年6月28号出生在“日内瓦共和帮”。他是一个被迫从法国逃离的新基督教的后裔。他的父亲是一个制表匠,很仁慈,但脾气暴躁,他是个冒险者和游荡者的结合体,而且酷爱读书。 卢梭的母亲在他生下来便难产而死。所以在卢梭的一生中他受他的父亲的影响巨大。因此,他常常和他的父亲一起读书,甚至到深夜。他阅读极其广泛,从古希腊的今典著作到启蒙论著,从文学历史到自然科学读物他都有涉及。 卢梭热爱日内瓦,也热爱法国,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法国度过的。在卢梭10岁的时候,他从被收养的人的家中出走,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华伦夫人,并在她家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两人分手后,在1742年,卢梭来到巴黎和百科全书派还有休谟有来往。在巴黎,他写了《社会契约论》、《爱弥儿》等著作。1749年,在狄容学院悬赏作品中,他因为《论科学和艺术》获得了一等奖,使他一举成名,自信心大大的提高。1764年巴黎法院查禁《爱弥儿》一书,并下令逮捕作者。卢梭流亡到了英国。休谟虽然极力想要帮助他但他却猜忌休谟要害他,两人关系破裂。 后来,卢梭不得不回到法国,最终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人世。 卢梭是个感情极其丰富而不免多疑的人。他一辈子都是在流浪之中。他寄人篱下的时候也并没有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格,他的自信、幻想、多愁善感也许就是他成功的源泉。 二、卢梭的主要思想和主张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摘要:以公意为基础的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谓是近代最有代表性的民主思想。在他的思想中,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能代表的。在卢梭看来,这种主权应属于参加契约的全体人民,人民拥有立法权,政府受托于人民,人民还拥有革命权,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 正文: 最早提出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让·布丹。此后,主权理论逐步发展,霍布斯主张绝对君主主权,洛克则从财产的视角对主权给予时代特征 的诠释。然而真正将主权赋予人民并使人民主权理论深入人心的是卢梭,他认为人民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甚至不可代表。 一、“公意”学说的提出 “公意”是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明确提出了“公意”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的一系列的主张。因此,把握好“公意”的概念,有利于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公意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是国家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卢梭认为的公意类似于某种永恒真理的绝对理念。 但人们常常会把“公意”与“全体的意志”相混淆,事实上,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只考虑公共的利益,而后者则顾及私人的利益、且不过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不难看出,卢梭提出公意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是为了他的主权在民思想服务的,既然公意是每个成员的共同利益或共同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那么,每个公民服从公意的指导只不过是服从自己本人,主权者的行为也只是公民自身意志的表达。 公意通过全体公民的民主议会得以实现,这种议会的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决议。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即任何人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正是在提出“公意”学说的

浅析卢梭《新爱洛伊丝》中的回归自然

浅析卢梭《新爱洛伊丝》中的回归自然 摘要:《新爱洛伊丝》是18世纪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卢梭的一部书信体小说,书中借主人公圣普乐和朱莉的自然纯真爱情故事表达了他对回归自然的渴望,回到真正的大自然中去,回到人的自然本性中去。其中对自然的赞颂是《新爱洛伊丝》的一个重大特点,也是第一次饱含深情地把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写进小说,是对文学创作的一大贡献。 关键词:卢梭《新爱洛伊丝》回归自然赞美 《新爱洛伊丝》是卢梭一部著名的书信体小说,描写的是人类感情中最纯真的感情——男女爱情,同时卢梭在写爱情时写入了自己时代的特点,写入了自己的独特感受。他认为人生来是有感情的,感情是自然赋予的,依照自然法则产生的感情,是完美的,是完全符合正当合理的“自然道德”。在推崇科学精神、理性至上的时代里,他极力倡导“回归自然”,回到真正的大自然中去,回到人的自然本性中去。 一、卢梭与“自然说” (一)卢梭的介绍 卢梭(1712~1778)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生于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但在父亲的鼓励下读了许多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的名人传记。10岁他被送到朗莫西埃牧师那里,两年内学会了拉丁文。13岁至15岁时他在一个暴虐的镂刻师的店铺当学徒,遭受很多磨难。两年后他终于弃职离乡,来到法国,开始了长期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这里,德?瓦朗夫人既是他流浪生活的第一个港湾,也是他过于丰富而略嫌病态的爱情生活中钟情的第一个女性;在这儿,卢梭度过了近10年的浪漫而稳定的生活。1749年,卢梭的应征文章《论科学与艺术》获奖,使他一举成名。在法国蒙莫朗西森林附近度过的几年是他文艺创作生涯中硕果累累的阶段,他的四大名篇《新爱洛伊丝》、《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中的三篇问世于此时。他晚年时在巴黎离群索居,《忏悔录》一书于此时完稿。1778年,卢梭死在一个侯爵的庄园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他的遗体于1794年以隆重的仪式移葬于巴黎先贤祠。 卢梭是个自然神论者,即提倡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然宗教”,反对以神的启示为基础的传统基督教。卢梭的上帝是自然的和平之神,是不可思议的秩序与和谐。他认为服从于自然法则的都是好的,而认为的都是坏的。就是在这种“自然神论”的基础上,卢梭写了《论科学与艺术》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两篇论文,提出了“自然人”的理论。可以认为贯穿卢梭整个思想体系的总原则是:自然使人幸福、善良而社会使人堕落、悲苦,而且卢梭本人也曾如此激进地说过,但是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他主张用人的自然状态的美德来矫正社会之中的罪恶。 卢梭在《忏悔录》中曾说过,他是被一种感情牵引着写《新爱洛伊丝》的,他“想要表达自己从未能够得到满足的爱欲,现在我感觉到这种爱欲正吞噬着我。”《新爱洛伊丝》是以爱情描写为主线的,写的最感人的就是对人物内心最真实的自然情感的直接表露,这对后世影响很大,直接引发了后来的浪漫主义思潮。在卢梭之前或同时代的作家那里,一般主要描写的是人的行为理性,而忽略了人最自然真实的一面——情感层面。尤其是在法国这样一个思想性、理性很强的国家里,在启蒙主义的影响下人们更

浅谈卢梭之公意与众意

浅谈卢梭之公意与众意 摘要:读让﹒雅克﹒卢梭之《社会契约论》,思之发现卢梭的奠基理论“公意”竟然有其自身的矛盾,虽然“在某种确定的意义上说,任何一种……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生活形式,关于它的种种概念必须被看作是导致了特定形式的描述的特殊类型的实践活动……”,但笔者颇感新奇,故欲浅议之。 关键词:公意众意 德国学者歌德是这么评价让﹒雅克﹒卢梭的“伏尔泰结束了一个旧时代,卢梭开辟了一个新时代”。究其原因笔者以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其奠定如此殊荣。穷卢梭一生之著作,“公意”是其一以贯之的学说。卢梭提出的“公意”(the general will)的原意是想要建立一种社会机制来解决个人与社会的矛盾,来造成一种既有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合作,又能使每个人的意愿在社会中得到实现,即在卢梭的公意学说中,他说“公意是永远稳固的,不变的而又是纯粹的,但是它却可以向压在它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在此基础之上他继续分析,他说“公意与众意之间经常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公意只是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剩下的总和仍是公意。”在此我们隐约的可以这么认为在《社会契约论》中“公意”是作为“众意”的相对概念提出的。 基于《社会契约》中的公意,卢梭的逻辑结果便是人民主权论。人民主权论一般被认为是卢梭理论的最高成就,也被认为是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最高成就,更是卢梭获得歌德如此称赞的平台。卢梭认为,社会契约构成的统一政治体,存在一种超乎各成员之上的绝对权利。这里的超乎各成员之上的绝对权利就是卢梭所说的“公意”。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与公意完全吻合的,而这种权力在一定的程度上若等同与公意,才是卢梭所谓的主权。卢梭认为,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亦即,主权是一个整体的人民共同体,是公意的体现所在。个人仅是一个成员,他们的集合体就是卢梭所区别的众意。在对比公意和众意的基础上卢梭剑走偏锋的单独从主权方面试图进一步向我们说明公意的价值。 首先,他认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它就永远不能转让,因为它是国家的灵魂和集体的生命。“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这里,卢梭实质上驳斥了格老秀斯和霍布斯的主权是可以转移,从而建立一种君主制的观点。卢梭似乎还想进一步区分众意和与公意。他说,在事实上,众意与公意在某些点上互相一致是有可能的,然而不可能经常而持久地保持一致,因为众意因其本性总倾向于偏私,而公意志总是倾向于平等。遗憾的是卢梭试图区分的公意和众意,使他陷入了矛盾的泥淖。若是建立君主制,公意就是代表少数人的意志,就等同他说的众意,因为当君主获得公意的授权,就形成了卢梭所说的众意的集合体,而以众意的代名词出现的公意,为在其基础上构成的法律也只会体现的是少数人的利益,这样就与他一贯倡导的公意是不可转移的思想有背道而驰之嫌。

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与法国大革命 恩格斯指出:“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重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所有权;而理想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注:《马恩选集》第3卷,第57页。) “雅各宾专政时期是卢梭思想影响最大和最突出的时期。卢梭对于罗伯斯比尔来说是一个无可争辩的权威。十八世纪的法国革命民主派不能不被卢梭政治学说的激进主义所鼓舞,——在他的学说中,人民主权的原则得到了极为彻底的发展。”(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3页。) (一)主权不可分论与法国权力机关的设计、运作 卢梭认为,主权之所以是不可分割的,这是由代表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所决定的。“由于主权是不可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分人的。”(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6—37页。)基于此,他反对洛克、孟德斯鸠的分权论,认为“人们所能有的最好的体制,似乎莫过于能把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的体制了。”(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7页。)且看他最尖刻的一段:“我们的政论家们既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于是便从对象上区分主权: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分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力,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他们时而把这些部分混为一谈,时而又把它们拆开。他们把主权者弄成是一个支离破碎拼凑起来的怪物。这一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的东西误认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注:[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7页。)“法国大革命所采纳的正是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信念,这使得孟德斯鸠的政制理论,除了以最刻板的权力分立形式外,无法被接受。”(注:[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 66页。)卢梭的主权不可分割的“政府理论是对混合和均衡政治思想的一种直接的抨击,在法国大革命对贵族权力以及后来对君主权的抨击中,这种理论达到了其最高峰,卢梭的理论在当时至高无上就意味着孟德斯鸠关于英国宪制的观点不大可能为人们所接受。”(注:[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70页。) 卢梭的主权不可分理论在大革命时期得到了具体验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抛弃英美的两院制,实行一元制。在法国应建立一院制的议会还是两院制的议会?当时代表王政派的议员们主张实行美国式的两院制以代替富于贵族式的英国两院制;革命派

评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

评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 卢梭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但与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不同,他的社会契约论中包含着丰富的人民主权思想。他之所以写作社会契约论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摆脱人类的不平等,使人类进入自由平等的社会。用他的原话来讲就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卢梭受笛卡儿和霍布斯的影响,认为人是有理性的,但不同于二者的理性,他认为理性受感性的激励并且为感性服务。卢梭认为人天生不具有理性,只是当自然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进入政治社会时人才具有理性。这也正是他的社会契约论的一个受诘难的地方。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中,人天生具有理性,所以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民有订立契约的能力,而卢梭却无法解决不具有理性的人是如何订立契约的。不同于洛克的经验理性,他持一种先验理性,所以他在自己的社会契约论中作了一系列的假设,这也是为什么他能逃过反契约论者的诘难,即原始契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他认为,自然状态的人是孤立的野蛮人,既然是野蛮人便无所谓善恶之分。但是,当自然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类开始不平等,纠纷随之而产生,这个时候有必要建立一个王国,以保持人类的平等。这个时候人民之间订立契约,产生一个主权,促使人民的平等。社会契约的必要性在于保证主权者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完美结合,使个人在将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集体以后仍然能保证自己的自由。而政府的产生根据不是在于契约,而完全在于人民的委托,政府是介于主权与人民之间的为二者服务的工具。他认为,主权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所以,政府不是主权的一部分,而是为主权服务的。 一、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基本观点 。 (一)主权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和运用 卢梭在格劳秀斯、霍布斯、洛克的基础上发展了社会契约论,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自由的人们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人的行为不是像霍布斯所说的“人对人像狼一样”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斗争,而是受到自然法支配。自然法以理性为基础,赋予人类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己的全部权力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让渡他的同样的权力,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因此,社会契约论的本质在于:“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这种公意就是人民的共同意志。卢梭

论卢梭的自由或平等

论卢梭的自由观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政二班刘自鹏222009********* 摘要:卢梭一生中主要探讨的问题是自由。他认为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但是现实社会中人却受奴役而不能享有自由,人只有深刻的认识到了自由的本质,才能成为自由的主人,同时人要成为国家主人,获得社会平等地位,也要认清什么事自由,不仅仅是自然自由,认清社会自由就意味着社会解放;人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道德自由,实现人自身的解放。 关键字:启蒙运动自由观卢梭 18世纪的法国,还处于封建时期,但是资本主义工商业有着一定的发展,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涌现出了一批解放人类思想的著作和启蒙思想家。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封建等级十分森严的国家,天主教是其主要的宗教。然而在这个处于封建后期的国家,正在酝酿着一场思想风暴,正将人们的思想从牢笼中解放出来,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和卢梭等一些出色的思想家,他们的理论抨击了落后的封建制度,轰轰烈烈的掀起了一场思想大解放运动,动摇了封建制度的根基,是新兴资产阶级的发言人,从此欧洲开始了一场启蒙运动,形成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朵奇葩。 在这场启蒙运动中,卢梭的自由观影响较为深远,其再继承了孟德斯鸠的某些观点,又有了一些创新。孟德斯鸠和卢梭同为法国18 世纪启蒙运动的卓越的思想家, 资产阶级的主要代表。两人都关心自由, 并为实现自由提出了相应的制度性的主张。但二人自由观并不不同。 孟德斯鸠的自由观主要体现在政体方面,孟德斯鸠认为, 在政制中发现政治自由并非十分困难, 因此, 从他关于政制的分析中, 我们将看到自由是怎样产生的。他把政体分成三种类型: 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其中, 共和政体性质是人民全体或某些家族握有最高权力; 君主政体是君主握有最高权力, 但他依据既成的法律行使这一权力; 专制政体是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治国。。孟德斯鸠坚决反对专制政体, 他认为, 君主政体相对于专制政体来说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国家比较长久, 政制比较巩固, 进行统治的人们, 比较安全。 孟德斯鸠认为, 古代民主政治缺乏个人观念, 近代民主政治强化个人观念。对孟德斯鸠来说,古代民主政治与近代君主政治之间的对比, 既是不同政体之间的对比, 又是不同价值 目标的对比, 他试图通过这种对比来向人们表明, 平等让位于自由, 自由取代平等而成为近代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 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使然。① 自由也是卢梭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孟德斯鸠研究进路不同的是, 卢梭以自然自由和平等为其逻辑起点; 并且与孟德斯鸠强调政治自由不同的是, 卢梭在平等问题上的建树更为突出。卢梭认为, 自由与平等是一切立法体系两大主要目标, 而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对照一下《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这两本书中关于自由的见解, 可以看到卢梭在该问题上的思想发展过程: 从赞美野蛮人的“自然的自由”, 向经历了社会不自由之后的更高的“社会的自由”的转化。这个否定之否定过程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如下三段式: 自然的自由———普遍的奴役和不自由———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自由演进的三段式是与平等演进的三段式(即自然状态的平等———社会不平等———社会平等)相对应的, 真正的社会自由只有在社会平等的前提下才能实现。⑵正因为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卢梭把很大的精力投入到对平等理论的研究中。罗素指出: “自由是卢梭思想的名义目标, 但实际上他所重视的、他甚至牺牲自由以力求的是平等。”⑶ 卢梭也特别注意用法律来帮助实现自由。他认为, 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 丧失的只是他的自然的自由, 而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道德的自由等。“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 而唯有 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 才是自由。”⑷

卢梭第三种自由

第三种自由视角论卢梭自由与“公意” 内容摘要:卢梭的自由观在传统意义上是属于积极自由观,本文从第三种自由观的角度客观评价卢梭的自由观,不片面的用积极自由观去批评或赞扬卢梭的自由观,想从客观的角度讲述卢梭的“公意”可能会导致不自由也可能导致自由。主要进行文本分析,阐述在什么情况之下会产生自由,在什么情况之下会产生不自由。 关键词:卢梭自由公意第三种自由 第一部分“公意”与专断(第三种自由) 一、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1.消极自由 消极的自由,具体来说就是免受于他人的干涉。也就是说我想做一件事情,但是他人却干涉我,不让我去做,那这样我就不自由了。“这种消极的自由,和针对以下这个问题所提出的解答有关,亦即: 在什么样的限度以內,某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集人) ,可以、或愿当被容许,做他所能做的事,或成为它所能成为的角色,而不受到别人的干涉?”(229-230)(《自由四论》柏林)但是需要强调有一种情况,如果是我的能力不足而不是他人的干涉使我做不到,那就不是不自由。柏林举了个例子“如果我的贫穷是由于疾病一一因為我生病了,所以我无法去买面包、或无法去为环游世界之行付款、或无法请求法院給予我公平的判決,正如因为我跛了腳,所以无法去跑步一样,在这种情況下,我无法做到某些事,基本上不能被指为缺乏自由,更谈不到缺乏政治自由。”(231)卢梭也说过一句话“事物的本性不会使我们疯狂,唯有不良的企图,才会使我们如此。” 但是我的这种消极自由的范围应该有多大呢?可不可能无限大呢?柏林认为“某一部份人的自由,必须受到约束,另一部份的人,才能享有自由。”因为每个人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是在社会的联系中生活的,你的活动不可能不会干扰到别人,所谓“梭子魚的自由,就是鱗魚的末日。”那么这些消极自由家们还认为“根据此一推论,我們应当在個人的私生活、与公众的权威之间,划定一道界限。”而这条界限划在哪里,也就是说我们的这种消极自由的范围应该有多大,这就没有标准答案了,有些哲学家认为是法律,有些哲学家认为是道德。 2.积极自由

卢梭的教育思想

卢梭的教育思想 摘要 法国启蒙运动之际,著名的启蒙学者卢梭在其著作《爱弥尔》中详尽阐述了他的 教育观点。在书中他主张教育必须适应儿童自然,反对压抑与摧残儿童的天性,号召“回 归自然”,尽管友一定的局限性,但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当今教育特别是应 试教育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卢梭教育思想的核心 卢梭认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须遵循自然,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他在《爱弥儿》开卷即写道,"出自造物主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方向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引。"因此,卢梭反对那种不顾儿童的特点,干涉并限制儿童自由发展,违背儿童天性的传统的古典教育,提出了教育要顺应自然的思想。 在卢梭看来,人所受的教育,来源不外3种,或"受之于自然",或"受之于人",或"受之于事物"。他说,"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这三方面的教育是相互联系的。如果在一个人身上这3种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这三方面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于同一目的,他就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达到他自己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卢梭还进一步分析:"在这3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决定的;事物的教育中人在有些方面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

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因此,应该以自然的教育为中心,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服从于自然的教育,使这三方面教育相配合并趋于自然的目标,才能便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卢梭所说的"自然"是指人的才能和器官,也就是人的天性。因此,"自然教育"就是服从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天性发展进程,促进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教育。卢梭强调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在他看来,如果以成人的偏见加以干涉,剥夺儿童应有的权利,结果只会打乱自然的次序,破坏自然的法则,从根本上毁坏儿童。 卢梭认为顺应自然的教育必然也是自由的教育,因为人最重要的自然权利就是自由。卢梭声称:"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种教育原理。"因此,他要求要尊重儿童的自由,让儿童享有充分自由活动的可能和条件,并在教学过程中采取自然的、自由的教学方法以适应儿童的身心发育水平和个别差异。 二、卢梭教育思想的目的 卢梭认为,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即完全自由成长、身心调和发达、能自食其力、"不受传统束缚、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代新人。这种"自然人",从小就被训练尽可能地自食其力,既没有永远求助于人的习惯,也没有向人夸耀的习惯;能够对事物进行观察、判断、独立的思考和分析;从小就以自然为师获得许多经验,而不以人为师;身体和头脑同时都得到锻炼,不仅身体健壮,而且头脑聪明,富有见识。这种"自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是能够尽到社会职责的社会成员,而不是回到原始社会的没有文化的人,也不是脱离现实的野蛮人。 应该看到,卢梭所憧憬的“自然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不受传统(等级、阶段、职业)

卢梭之问

卢梭简介 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漪丝》、《植物学通信》等。 精彩摘要: 【卢梭的思想】 卢梭是启蒙运动的重要思想家。启蒙运动宣扬理性主义,一切现实的制度,包括政治的、法律的,都必须在理性法则面前接受审判,凡是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都应该被推翻,这是法国启蒙运动最核心的精神遗产,也是所有近代激进主义最核心的思想。 现代社会人类出现平等化趋势,人与人之间都差不多,“凭什么你管我”的问题就需要重新回答,卢梭思想中一个很核心的观念是“公意”,他大概是近代思想家中第一个比较早的感觉到现代政治对人民主权的要求。 卢梭作为法国启蒙运动最激进的代表,人类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理性,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而英国启蒙强调人的理性有局限性,人不要对自己的理性能力估计过高。因此,西方对卢梭的看法不一样,一派喜欢卢梭,一派喜欢洛克,英国学者认为卢梭的结果就是希特勒,而洛克的结果就是罗斯福和丘吉尔,这是对卢梭的典型描述。 【卢梭之于中国】 以前总结卢梭思想得与失,往往直接指向卢梭与集权体制的关系,虽然有内在的思想联系,但不能说卢梭直接培育专政,培育了希特勒这样的人。 卢梭的政治理想排斥利益,诉诸绝对的公意,这样的政治制度又如何解决人基本的利益诉求呢?如何实现一个好的理想和具体可操作的制度,最后落实到每一个人,使他的利益和理想都能得以实现,个体权力不被国家主权架空,是卢梭留给我们的思考。 对于卢梭,我一直比较矛盾,他追求平等、正义、纯粹心灵,非常美好,确实符合人性,困惑就在于如何用合适的手段追求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有效衔接,会经常面临人性的悲剧--追求美好的东西,往往导致较为灾难的结果。 改革30年,由于存在社会不公和制度缺陷,使得我们很容易从卢梭思想中找到一些精神诉求。当今的平等主义诉求,民粹主义的情愫,实际上都和卢梭有关。未来如果不能够建立一个较为优良的政体,卢梭的思想会重新产生更大的影响。 【卢梭的教育观】

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学科代码:030404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系别:教育历政系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年级:2010 级 学号:102006010105 学生姓名:张洪 指导教师:杨芳(教授)

完成时间: 201 年月 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题为《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注释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与本研究成果相关的所有人所做出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设计)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即: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毕业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许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可以将毕业论文(设计)《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论文(设计)。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浅析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摘要:自古以来,人性论一向是中外哲学家们探讨和争论的话题,无论是性善论者抑或是性恶论者,他们都从自己的立场对人性论作出了表达和研究。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卢梭也对人性论作了深刻研究,且取得了巨大成就。作为西方教育史上人性论和教育理论的代表,卢梭关于自然、自然人及自然教育的论述,阐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其自然规律,教育应当顺应儿童的天性,遵循和尊重这些规律而不能与其对抗。本文主要从卢梭的自然主义人性论思想和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等方面入手,对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及其思想内涵进行分析论述,并对其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分别进行评述。 关键词:卢梭;自然主义;教育;人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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