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和社会契约的内容与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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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摘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当拥有决定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

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基础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共同创立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人民主权也存在局限性,如人民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均导致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等问题。

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是复杂的,一方面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存在挑战和局限。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引言、社会契约的提出、人民主权的基础、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总结1. 引言1.1 导言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与实践。

在这部著作中,卢梭试图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人民如何能够在政治社会中保持自由和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我们将解析社会契约的提出,了解这一概念在卢梭思想中的起源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探讨人民主权的基础,揭示卢梭认为人民主权的根源是什么。

然后,我们将讨论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分析卢梭如何认为人民应当行使他们的主权。

随后,我们将思考人民主权的局限性,探讨卢梭对这一概念的批判与反思。

我们将对人民主权进行评价,总结卢梭对人民主权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卢梭对人民主权的思考,为我们理解当今政治社会中的人民主权提供重要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社会契约的提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

他认为,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不平等和冲突,为了维护个人权利和保障社会秩序,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和政府。

社会契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自然状态下的不安全和不稳定。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该书系统阐述了他对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的理论观点。

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这一观点对于后世的民主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观点,即国家的主权来源于人民。

在卢梭看来,人的自然状态是平等的,只有在共同组成政治体系之后,人们才会分出上下之分。

政府的合法性应该建立在人民的共同意愿之上,政府的权力应该是人民授予的,并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卢梭认为,人民主权是基于人民的自然权利和自由,政府只有在得到人民的授权和同意之后才能行使权力,否则就是对人民的侵犯和剥夺。

卢梭的人民主权观点对于后世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卢梭之后,人民主权的观点成为了民主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19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民主政治制度成为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政治选择,人民主权的观点被广泛接受和实践。

在20世纪,人民主权成为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理念,成为了维护和促进人权、自由和民主的基本原则。

卢梭的人民主权观点还对当代国际政治和全球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国际关系领域,人民主权成为了国家主权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我国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点的启发下,也在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和社会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认真贯彻人民主权的观点,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增强人民的民主意识和公民自治能力,促进了人权和自由的实现,推动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主要内容和读后感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主要内容和读后感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主要内容和读后感说起卢梭的,这可真是一本让人深思的书。

先来讲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卢梭在书中探讨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和平等的,但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会面临种种不便和危险。

为了保障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人们就相互订立契约,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集体,从而形成了国家。

这国家可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的私有物,而是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他还强调了主权在民的思想。

啥叫主权在民?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而不是某个君主或者贵族。

政府只是人民委托的执行者,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意愿,人民就有权利推翻它。

接下来,我得好好跟您唠唠我读这本书的感受。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不太耀眼的午后,我窝在书房的那个旧沙发里,翻开了这本有些泛黄的。

一开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复杂的概念真把我给弄晕了。

我心里直犯嘀咕:“这都啥跟啥呀?”但随着我耐着性子读下去,慢慢地,就好像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仿佛看到了卢梭在我面前,激情澎湃地讲述着他的观点。

当我读到关于人生来自由平等那部分的时候,我忍不住放下书,开始琢磨起自己的生活。

咱平时在社会里,总有这样那样的规矩和限制,有时候真觉得被束缚得难受。

可卢梭说,这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生来就该是自由的呀!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在公司里,领导随便改了我的方案,还不给我解释的机会,我当时心里那个憋屈啊,觉得自己的想法完全没被尊重。

这不就跟卢梭说的那种违背自由平等的情况有点像嘛。

还有主权在民这个观点,也让我感触颇深。

我想到我们小区选业委会的时候,那叫一个混乱。

有些人根本不关心小区的公共事务,随便投票;有些人则是被一些小恩小惠收买了。

结果选出来的业委会根本不为大家办事,小区的环境越来越差,大家都怨声载道。

这时候我就想,如果大家都能明白主权在民的道理,真正用心去选择能为大家服务的人,那小区的情况肯定会大不一样。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不断地在反思自己的行为。

比如说,我以前对于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可能也就是嘴上抱怨两句,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浅析人民主权

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浅析人民主权

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浅析人民主权摘要: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1.引言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

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10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

1728年卢梭16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

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

1750年,卢梭在30岁时一举成名,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

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不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

卢梭在法国启蒙运动中有几个好朋友,其中包括德尼·狄德罗和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卢梭基本上属于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从1762年起,卢梭由于写政论文章,与当局发生了严重的纠纷。

他一生的最后二十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1778年他在法国阿蒙迈农维尔去世。

2.《社会契约论》的写作背景作为18 世纪的杰出思想家,卢梭生活在波旁王朝后期。

在经过“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长期统治之后,18 世纪下半期的法国开始走下坡路。

对外方面,法国在“七年战争”中惨败给英国,丧失了大量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加拿大、路易斯安那、塞内加尔和在印度的许多据点。

这不仅使法国丢掉了大部分的海外市场,而且使法国降为欧洲大陆上的二流国家。

在国内,路易十五在位期间,封建专制政权日益腐朽。

宫廷贵族集团垄断教俗要职,生活奢靡,腐化堕落。

政治气氛死气沉沉,顽固保守势力强大,财政赤字有增无减,债台不断高筑。

晚年的路易十五已经十分不得人心,以至死后只能在夜间下葬。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1. 引言1.1 卢梭《社会契约论》简介《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

卢梭通过这部著作对政治权力、社会秩序和人民主权等问题做出了深刻的思考和阐述,对后世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主张人民主权,即国家的合法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共同意志,政府的一切政策和行为都应当符合人民的意愿。

他认为国家的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的自由和平等,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压迫人民。

卢梭强调人民主权的重要性,认为只有真正尊重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社会契约论》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议,并成为法国大革命和19世纪民主思潮的理论基础之一。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念对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都有着深远的启示意义,同时也在当今世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正文2.1 人民主权的概念人民主权是指国家政权归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种政治理论。

在卢梭《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被视为一种基本政治原则,主张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和支持。

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政治体制的设计,更是一种社会伦理的价值取向,强调政治权力应当由人民群众共同掌握和行使。

在卢梭看来,人民主权是体现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和原则。

他认为人民应当拥有决定自己生活和命运的权利,而不应受到统治者的独断和专制。

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政治形式,更是一种民主精神和政治文化的体现。

只有让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并且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才能真正实现人民主权的理想。

人民主权的概念还包括了人民对国家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权力。

人民不仅是政府的授权者,还应当是政府的监督者和执政者。

他们有权要求政府对其行为负责,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只有在人民主权得到有效实践和保障的情况下,才能确保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

人民主权是一种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政府合法性和权力限制的重要手段。

探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探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探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摘要:卢梭作为十八世纪法国启蒙主义运动时期卓越的平民思想家,他的政治哲学名著《社会契约论》从一面世就震惊了当时的欧洲社会,其理论主张成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指导思想,此书沿传至今仍在全世界广泛传播。

长久以来,人们对该书所主张的理论褒贬不一,但不论怎样,《社会契约论》在人类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因而值得我们去探析这一名著的思想精华,去体会卢梭所追求的契约下的道德理想国。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公意主权在民《社会契约论》的中心论点是:人生而自由平等,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立约联合产生的,卢梭称之为联合的公共人格。

“他向世人解释国家的最高权力即主权应当属于全体人民,而不是国王,也就是:人民主权说。

这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

”[1]卢梭将其上升到政治哲学的高度,其中蕴含了许多民主理念。

“人民主权说”主张国家政体必须得到人民的普遍同意,才能具备正当性。

《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等民主意识为近代民主思潮和民主运动提供了改革进步的理论基础,其理论还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发动。

因此,对于这些理念的探析有助于我们了解卢梭政治思想的精髓。

一、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契约思想可谓贯穿西方社会发展史的一颗明珠,正如梅因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初衷和特点是为绝对王权辩护。

他规定的社会契约对于被统治者是极其苛刻的。

被统治者除了自己的生命权之外,须转让其他一切权利。

他主张建立专制政体的思想,从本质上说是鼓动掌握政权的少数大贵族、大资产阶级成员对广大不满现状的中下层人民进行镇压,所以其思想具有反动性反人民性。

”[2]而洛克认为,国家是为了解决人们的财产权纷争而建立的。

有一点很清楚由于缺乏公共权力对1财产权的判决,引起人们之间冲突是轻微的、偶然的,但造成的后果却是严重的,为此订立社会契约是他们为避免这一严重后果的必要手段。

卢梭提出了与霍布斯和洛克不同的另一种类型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他对社会和政治哲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主要观点如下:
1. 自然状态与社会合约: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生活在孤立和无组织的状态中,具有平等和自由的本性。

然而,由于自然状态下存在竞争、不确定性和不公正等问题,人们开始考虑通过社会合约来创造社会秩序和政府。

2. 社会合约的意义和目的:卢梭认为,社会合约是为了建立一个公正和自由的社会。

人们自愿放弃了一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力,以换取社会和平、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社会合约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并将权力归还给人民。

3. 民主的政府形式:卢梭主张建立一种民主的政府形式,即人民主权。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政府的责任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他反对专制主义和君主制,主张人民通过普选代表来行使政治权力,并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

4. 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卢梭认为,社会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

公共意志是指那些符合整个社会的
最大利益和正义的决策和政策。

政府的决策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而不仅仅是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

5. 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和解决办法: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是由私有财产制度和财富积累引起的。

他主张建立一种自由平等的经济体制,通过适当的红istributive justice(重分配正义)来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

他提出了共有财产的理念,认为财产应该为整个社会所拥有,以确保人们平等地分享社会资源和财富。

总体来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人民主权、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的重要性,主张建立一个公正、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他的观点对后来的民主政治和社会正义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其中涉及了许多重要的政治理论,如自然状态、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等。

本文将着重分析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对人民主权的论述和浅析。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强调了人民主权的重要性,他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的权力也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

在卢梭看来,人民主权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的,只有当人民自愿放弃自然状态下的自由权利,同意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成立政府,才能使政府获得合法的权力。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首先体现在社会契约的理念上。

他认为,人民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的,但在这种状态下也存在着一些不便以及不稳定的因素,因此需要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来建立政府,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社会的稳定。

而这个社会契约是由全体人民参与讨论和决定的,因此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是受人民委托的。

这就是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的基础之一。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和权力的范围。

根据卢梭的理论,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法律和人民的限制,政府只能依法执政,不能随意滥用权力。

而法律应当是由全体人民参与制定和决定的,以此来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利。

这种人民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体现了卢梭对人民主权的尊重和强调。

卢梭还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有权起义推翻不合法政府的观点。

他认为,当政府丧失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违背了社会契约的原则,就是在滥用权力,此时人民有权利起义推翻这个政府,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社会的利益。

这一观点体现了卢梭对人民主权的肯定和强调,也是他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这种理论对于当今的政治实践也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主权的理念一直都是被强调和重视的。

各国政府的权力也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制约,这些制约来自于法律和宪法的规定,也来自于人民的意愿和监督。

可以说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今世界的政治实践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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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和社会契约的内容与评述
(一)社会契约
卢梭的契约学说不同于霍布斯的强调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的社会契约学说,即人民与君主订立契约,把所有权利让渡给他,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成为十足的集权者;也不同于洛克的为君主立宪服务的社会契约学说,在此契约中,人民只是让渡一部分惩罚不公正之事的权利交给君主,君主或国王只不过是一个“仲裁者”,如果他行事不公正的话,人们可以反对他。

卢梭认为,“真正的社会契约是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应该是这样的一种契约,即各个成员与他们结合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即主权者)协商,各成员把自己权利全部让渡给主权者。


也许有人会问人民把权力全部让予主权者,岂不是丧失了自由?其实,人类由于社会契约丧失的是天然的自由,他们让渡权利获得了更大的自由。

人们为什么会订立这样一种契约呢?对于这一问题卢梭设想,人们在自然状态中遇到了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但是每个个人所能运用的力量却不能克服这些障碍,于是人们订立一种契约,通过它来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安全和财富安全。

要实现这些,每个结合者都必须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把自己的权利毫无保留地转让给整个集体,唯此才能做到对于所有人的条件都是相同的。

反之,假如一些人全部转让,而另外一些人只转让一部分,那么后果就可能使社会或国家变成另外一些人推行暴政的工具。

(二)公意
“公意”是理解卢梭主权在民思想的关键。

也是社会契约得以实现的基础。

为了使社会契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对于拒不服从公意的任何人, 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

那么何为是公意, 为何要服从公意呢?卢梭认为, 公意就是共同意志, 由于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 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生财富, 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
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 并且仍然像以往一
样地自由。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 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为了不使“公意”得到曲解。

卢梭刻意对公意和众意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作了区分, 他认为,“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 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 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社会契约必须建立在人性中的某种共性的基础上, 公意便是这种基于共性而产生的共同利益要求的意
志表达, 因而要强调代表公共利益的公意就必须区分代表私人利益的众意。

”[4] 在卢梭的概念里, 公意不仅有独特的含义, 也有自己的特征: 第一, 公意是不可
能错误的。

“公意永远是公正的, 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公意是衡量其他一切意志的标准。

因此, 为了更好地表达公意,保证公意的永远公正性, 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 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

”第二, 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公意不会改变, 但是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开始松弛而国家开始削弱的时候, 当个人利益开始为人所察觉而一些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的时候, 公意就会出现对立面, 随着这种对立面(个别意志)影响的加深, 公意就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意了, 当公意沉默, 人人都受着私自动机所引导的时候, 国家即濒临灭亡。

当然公意不会因此而消亡或腐化, 公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因为每一个要使自己利益脱离公共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 他并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甚至于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选票的时候, 他也未消灭自己内心的公意, 他只是回避了公意而已。

(三)主权在民
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就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

他这句警示名言为后世诸多著名历史事件的发生提供依据。

同时,也给人民留下了无限奋斗的目标。

为了得到这种人民主权的实现,卢梭将其放在社会契约的框架里,归结成下面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普遍意志的最高领导之下,我们接受每个成员进入集体,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卢梭认为政治实体被动时,其成员就称国家,当它主动时,就称之为主权体。

而这样的一种政治实力无论其能否行使其权力,都不能为人民的权利服务。

因为,人民的权利的实现必须是在人民自愿结合成的集体下,由普遍意志形成的主权体行使的权力,才是卢梭认为的人民应义务服从的权力。

“卢梭的主权体是要求其所有成员都必须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主权体,他认为当所有人都把自己的一切交给这个主权体时,那他等于什么也没有失去,因为所有主权体的成员都是平等的,获得同样的权力,任何一个人受到主权体外的冒犯,那么整个主权体就等于受到冒犯。

但是如果成员中一个人没有把自己一切交给主权体那么这个契约就不存在。


因此,卢梭提到,为了使这个契约不至于沦为空洞的条约,就应该在其中暗含这样一个约定:“即使一旦成为主权体的成员,无论是谁都应服从普遍意志,否则整个实体将强迫其服从”。

卢梭认为这是为了保持这个认知的自由。

可是,一旦强迫一个人做某事,又怎么能说是为了这个人的自由呢。

在这里,我觉得卢梭弱化掉了一个概念,即为了多数人保持绝对的自由,个别的人相对自由的丧失是合理的。

卢梭主权体的表现与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和洛克的议会主权有着根本的不同,他反对以上两种主权体的任何一种实现方式,反对主权体内任何代表和小集团的出现,因为,卢梭认为与公共利益对立的私人几乎总是个别集团的集体利益,小集团的集体利益是与卢梭普遍意志根本矛盾的。

但是没有这些小集团、代表,那么卢梭的人民主权体普遍意志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

一直是卢梭没有解决的问题。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是他整个社会契约理论的基础,基础都没有存在的土壤,整个理论的建设就可想而知了。

卢梭设计了这样一种最为民主的契约,却无法实现永远摆在那里,成为人们永远追求,永远实现不了的理想。

三、评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一)《社会契约论》的缺陷
1.《社会契约论》中的观点带有唯心主义色彩。

如:卢梭承认一切权力来自上帝,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唯有上帝才是正义的根源;他把人们之间结成的政治关系看做是任意约定的,而不是由一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所决定的。

2.卢梭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但其却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明。

其实,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出生难免会有智力、出身、身高、才能等方面的不同,而这些将会造成不平等。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生而不平等的。

3.在这本著作中公民宗教这一部分的论述使卢梭集权的民主主义思想暴露无遗。

“他认为要有一篇纯属公民信仰的宣言,虽不强制任何人信仰它,但是不信仰它的人可能会被它驱逐出境,若是有人向大家承诺遵守这些教条,但他的行为却与此截然相反的话,那么他将会被处死。

这种思想很显然与我们如今倡导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不相符。

(二)《社会契约论》的成就
任何思想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卢梭的思想也一样。

他主要是为18世纪的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专制的民主革命服务的。

卢梭呼喊出了他那个时代最激进的主张,首创具有现代社会意义的主权在民理论,之前的人面对这些只想调和,而他却想重建。

“他的人民主权论虽然激进,但是对于反抗并推翻当时法国历史上最黑暗最独裁的封建王朝却是进步的,起到了革命旗帜的作用,使人民看到了光明。

”他的理论为近现代的政治民主发展奠定了历史的里程碑,他的民权构想使今天的人们认识到完善民主的路途还任重而道远。

还有他个人那毫不向王朝独裁势力屈服,恪守清贫,忍耐颠沛流离,毅然地探寻人类最美好国度的勇敢精神,都是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的。

四、《社会契约论》的当代价值
社会契约论思想是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的社会政治理论, 卢
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与此前社会契约论的重要代表霍布斯、洛克既有继承又有新的发展。

主权在民思想是卢梭政治哲学中具有历史标志意义的创举。

他通过公意阐述了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他确立了近代民主的开端, 也影响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

在当代中西方政治哲学的研究范畴中,关于人权理论的研究都是政治哲学中的热点和焦点。

在中国政治哲学传统中, 通常以儒家、道家思想为杰出代表, 而在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当中则以洛克、卢梭思想为代表。

中西历史文化传统中在人权思想上的这种相遇, 正说明了追求人类的幸福乃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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