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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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人民主权思想被看作卢梭思想的核心理论。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的主张如下:第一,在社会契约国家,最高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他们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拥有者和行使者。

第二,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

“公意”不同于“众意”,它代表的是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与意志表达的结果。

第三,主权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转让、代表。

因为主权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公意的运用,是集体的生命。

这种共同意志是不能分割、转移或代表的。

第四,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权的工具。

它是政府、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

主权是精神力量,而政府是行动力量。

把人民的权力交给政府,政府是君主的执行者,人民的公仆。

政府借助人民的力量,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人民可以限制、变更或收回委托管理的权力。

第五,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权属于人民。

人民立法原则包括法律意志和法律对象的普遍性。

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任何个人都无权制定法律,只有主权者才能制定法律;法律客体的普遍性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让-雅克·卢梭第六,人民主权不受任何限制。

卢梭认为,从社会契约中诞生的人类共同体是一种具有道德崇高性的普遍善,因此没有必要对共同体进行限制。

社会契约的结果不是人们把自己奉献给君主,而是人们互相给予。

第七,人民主权的实现是直接民主。

卢梭认为,实行直接民主可以让人民参与统治自己,从而更容易行使主权。

它以卢梭的人民主权和公意思想为基础,以自由平等为核心,旨在建立一个人民真正拥有主权的民主共和国。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在人类的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他根据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特点和要求所提出的,在本意上是真诚的,具有人民性,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

不管在理论方面还是现实中,“人民主权”思想都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1.卢梭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主权在民的口号,促进了人民的思想解放,反映了封建统治下各国新兴资产阶级的理想和要求,不仅促进了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而且促进了各国的民主化进程,为民主革命做出了贡献。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摘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当拥有决定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

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基础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共同创立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人民主权也存在局限性,如人民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均导致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等问题。

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是复杂的,一方面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存在挑战和局限。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引言、社会契约的提出、人民主权的基础、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总结1. 引言1.1 导言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与实践。

在这部著作中,卢梭试图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人民如何能够在政治社会中保持自由和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我们将解析社会契约的提出,了解这一概念在卢梭思想中的起源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探讨人民主权的基础,揭示卢梭认为人民主权的根源是什么。

然后,我们将讨论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分析卢梭如何认为人民应当行使他们的主权。

随后,我们将思考人民主权的局限性,探讨卢梭对这一概念的批判与反思。

我们将对人民主权进行评价,总结卢梭对人民主权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卢梭对人民主权的思考,为我们理解当今政治社会中的人民主权提供重要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社会契约的提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

他认为,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不平等和冲突,为了维护个人权利和保障社会秩序,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和政府。

社会契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自然状态下的不安全和不稳定。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该书系统阐述了他对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的理论观点。

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这一观点对于后世的民主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观点,即国家的主权来源于人民。

在卢梭看来,人的自然状态是平等的,只有在共同组成政治体系之后,人们才会分出上下之分。

政府的合法性应该建立在人民的共同意愿之上,政府的权力应该是人民授予的,并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卢梭认为,人民主权是基于人民的自然权利和自由,政府只有在得到人民的授权和同意之后才能行使权力,否则就是对人民的侵犯和剥夺。

卢梭的人民主权观点对于后世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卢梭之后,人民主权的观点成为了民主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19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民主政治制度成为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政治选择,人民主权的观点被广泛接受和实践。

在20世纪,人民主权成为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理念,成为了维护和促进人权、自由和民主的基本原则。

卢梭的人民主权观点还对当代国际政治和全球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国际关系领域,人民主权成为了国家主权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我国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观点的启发下,也在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和社会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认真贯彻人民主权的观点,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增强人民的民主意识和公民自治能力,促进了人权和自由的实现,推动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启蒙时代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对于人民主权的思想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本文将对卢梭的人民主权观进行简要分析。

卢梭认为人民是主权的源泉。

他主张人民本身具有绝对的权力,政府的权力是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在他看来,所有的个人权利都是归属于人民的,政府只有在人民的授权下才能行使权力。

这一观点反映了18世纪启蒙思想家对封建君主制的批判,强调了人民对于国家事务的参与和决策权。

卢梭强调人民主权的平等性。

他认为人民在参与决策时应该平等地行使权力,没有个人能够独自主宰整个社会。

在他看来,人民主权的平等性是实现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基础。

他反对封建等级制度,主张消除社会阶级的差异,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团结。

卢梭也强调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他认为政府只有在得到人民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行使权力,否则就是非法的。

政府的权力只有在人民的同意下才能合法地存在和行使。

卢梭反对君主专制的政权形式,主张建立由人民授权的民主政府。

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实践方式——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是指人民在自由和平等的状态下,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共同决定制定一份契约,约束个人行为并为整个社会创造一个公正和和谐的秩序。

通过社会契约,人民将个人利益置于整个社会的利益之上,实现个人和普遍意义上的集体自由。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对于人民主权的论述,强调了人民是主权的源泉,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强调了人民主权的平等性,主张消除社会阶级的差异;强调了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提出了人民主权的实践方式——社会契约。

这些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成为人们理解和探讨人民主权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摘要:以公意为基础的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谓是近代最有代表性的民主思想。

在他的思想中,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能代表的。

在卢梭看来,这种主权应属于参加契约的全体人民,人民拥有立法权,政府受托于人民,人民还拥有革命权,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正文:最早提出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让·布丹。

此后,主权理论逐步发展,霍布斯主张绝对君主主权,洛克则从财产的视角对主权给予时代特征的诠释。

然而真正将主权赋予人民并使人民主权理论深入人心的是卢梭,他认为人民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甚至不可代表。

一、“公意”学说的提出“公意”是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起点。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明确提出了“公意”的概念。

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他的一系列的主张。

因此,把握好“公意”的概念,有利于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公意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是国家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

卢梭认为的公意类似于某种永恒真理的绝对理念。

但人们常常会把“公意”与“全体的意志”相混淆,事实上,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只考虑公共的利益,而后者则顾及私人的利益、且不过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不难看出,卢梭提出公意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是为了他的主权在民思想服务的,既然公意是每个成员的共同利益或共同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那么,每个公民服从公意的指导只不过是服从自己本人,主权者的行为也只是公民自身意志的表达。

公意通过全体公民的民主议会得以实现,这种议会的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决议。

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即任何人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

正是在提出“公意”学说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他的人民主权思想。

二、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1、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的基础:国家主权应当属于人民,并为人民的“公意”所指导。

试析卢梭的人民主权论

试析卢梭的人民主权论

2010年第9期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No 19,2010第26卷JO UR NAL O F ED UCAT I O NAL INST ITUT E O F J I L IN PRO VINC EVol 126(总249期)To t a l No 1249收稿日期——3作者简介周亚平(—),女,甘肃兰州人。

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试析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周亚平(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摘要:人民主权论是卢梭全部政治法律思想的精华,本文尝试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入手,剖析卢梭人民主权论的论证思路及基本原则,反思卢梭思想的内在问题及现代意义。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公意;法国大革命中图分类号:I 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0)09—0032—02 一、卢梭特有的社会契约论11社会契约的前提:自由与自然状态卢梭通过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指出由于自然状态中存在不适于人们生存的障碍,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签订契约结合起来,这与众多思想家的论述一样,但是卢梭在此明确提出自由的不可放弃,指出结合也要使人们自由如故,这就造成了他与其他思想家的分歧。

笔者试图通过对以下两个前提的具体分析表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他人民主权理论的直接来源。

前提一:“人生而自由”“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的开篇名言让无数追求自由的人无不心头一震。

卢梭极为崇尚自由,是最真诚甚至最狂热的自由和平拥护者。

他认为自由是一种比自我保全更高的善,甚至就是德性或善本身,是最根本的权利。

因此,只有捍卫自由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正因为自由是天赋的、神圣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因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人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天赋权利,哪怕是出于为了保全自己的目的也不会更不能将自己的自由转让;强力也不能构成任何权利要求人转让自己的自由。

前提二:自然状态中有不利于人类生存的障碍卢梭假定,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都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自由和生命是同在的。

试论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思想
从 卢 梭 对 公 意 的论 述 中 , 以看 出 公 意 具 有 四 种 性 质 : 、 可 一
以全体人 民享有 主权 也是 一种幻想 。
1卢梭 人 民主权 学说 研 究状 况
卢 梭 是 一 个 倍 受 争 议 的 人 物 , 的 学 说 从 诞 生 之 日起 便褒 贬 他
不 一 。而 对 卢 梭 政 治理 论 的 研 究 也 一 直 是 争议 的 焦 点 , 卢 梭 的 对
彼 此 之 间 具 有 不 可 调 和 性 , 是 在 众 意 中 “ 掉 这 些 个 别 意 志 间 但 除
键 。但 是 卢 梭 的公 意 是 抽 象 的 、理 想 化 的 那 么 在 此 基 础 上 提 出 的 人 民主 权 思 想 虽 有 为人 民 争 取 权 利 反 对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的 进 步 性 , 由 于 阶 级 和 时 代 的局 限 性 , 于 广 大 受 剥 削 和 受 压 迫 的人 但 对 民来 说 , 种 民主 只 是 一 种 形 式 上 的 民 主 , 一 种 空 洞 的 许 诺 , 这 是 所
人 民 主权 理论 的 各 个 组 成 部 分 的评 价 也 褒 贬 不 一 。
关 于 公 意 理 论 , 是 卢 梭 的 人 民 主 权 理 论 的 基 础 , 调 公 意 这 强
普 遍 性 , 意 来 自于 全 体 人 民 , 用 于 全 体 人 民 ; 、公 正 性 , 公 适 二 公
正 负 抵 销 的部 分 之 外 , 剩 下 的 总 和 仍 然 是 公 意 。 则 ” 公 意 与 个 人 意 志 也 是 不 同 的 , 意 并 不 是 个 别 意 志 的简 单 相 公 加 , 方有 本质 的区别 , 卢梭 看来 , 别意 志只体现个人 利益 , 双 在 个 带有 自私 性 , 公 意永 远 公 正 , 远 以公 共 利 益 为 主 , 同时 二 者 而 永 而 又 是 对 立 的 “ 使 个 别 意 志 与 公 意 在 某 些 点 上 互 相 一 致 并 不 是 纵 不 可 能 的 , 而 至 少 这 种 一 致 需 经 常 持 久 是 不 可 能 的 , 为 个 别 然 因 意 志 由 于 它 的 本 性 就 是 倾 向 于 偏 私 , 公 意 则 是 倾 向平 等 。 ” 而 ”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说

论卢梭的人民主权说

卢梭是一位著名的法国哲学家,他的人民主权说是他的重要观点之一。

卢梭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最高主权来源,政府的权力和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

因此,人民主权是指人民对政府的控制权和决策权。

卢梭的人民主权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人民是国家的最高主权来源。

卢梭认为,人民是国家的唯一合法主权来源,政府的
权力和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

2.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

卢梭认为,政府的职责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为人
民提供公共服务。

3.人民有权利对政府进行监督。

卢梭认为,人民有权利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
政府为人民服务,保证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4.人民有权利推翻不合法的政府。

卢梭认为,如果政府违背人民的意愿,侵犯人民的
权利和利益,那么人民有权利推翻这样的政府。

卢梭的人民主权说对后来的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欧洲的民主革命和人权运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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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彩霞 (9 1 ,女,汉族,内蒙古兴和县人,内蒙古集宁师范学院马列部,硕士研究生, 18 一)
研究方向:现代政治思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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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2卷
卢梭 认 为,根据 契约 形 成 的 “ 同体 ”便 是 行 使必须 在 公共约 定 的界 限之 内,不 能任意 共
国家 ,而 国家 的主权 ( 即最 高统 治权 )必 须 侵 犯契约 留给 每个 人 的财 富和 自由,也无权 体现 人 民的 “ 意 ” 谓 “ 公 。所 公意 ”就是指 全 体 人 民的共 同意志 ,或 者总 的意志 ,即社 会 中每 个人 的意 志 的统 一 或总和 。但 “ 意 ” 公 不 同于众 意、私 意和 团体 意志 ,其 区别在 于 在人类 政 治思想 史上 卢梭 第一 次提 出 了 公意是从人民的共同利益 出发的,而众意、 私 意 和 团体 意 志 则 有 可 能 是 从个 人利 益 出 彻底 的人 民主权 思想 。 民主 权思想 的确立 , 人 发 。他认 为主权 来源 于 公意 ,惟 有 公意才 能 彻底 推翻 了君权 神授 、 主权 在 君 的专 制传 统, 代表 公共利 益 ,才 能够 给 每个 人带 来公共 幸 缔造 了现 代 的选 举 制度 ,使 民主政 治 的发展
福 。公意 的基本 特 点便 是它 的整体 性 ,是 人 成 为可能 ,但其 理 论也 带有 很大 的局 限性 。
臣 民要 求 的更多 。 三 卢梭 人民 主权说 的 局限性
民整 体 的意 志 ,这种整 体 意志包 含 了个人 的
第 一 ,其理 论 充满 了理想 化 的色彩 ,在
意志 , 因此 个人 服从 公意 、服 从主权 ,也就 实践 中缺 乏可操 作性 。卢 梭把 人 民主权建立
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 接倡导者,最早将人民主权思想系统化和理 发,对主权理论做 了全新的阐述。 论化,他从个人主义的契约论出 ,确立了

主权理论的发展脉络及演进
人 民主权论。他认为,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 家的 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只有 由人民委托、认可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
是服从 自己的意志,等于 自由。这种体现人 在一 个虚 幻 、抽 象 的 “ 公意 ”基础 之上 ,而 民“ 公意 ” 的国家主权 自 然应属于全体人民。 公意是类似于柏拉图式理念或某种永恒真理 这就 叫做 “ 主权 在 民” ,或 称 “ 民主权 ” 的东西,只是一种理念想象,在实践中无法 人 。 ’ 主权具有三大特征。第一,主权是不能 成为现实 。如按照卢梭的观点,全体公民把 分割和 转 让的 。 卢梭 指 出: 主权 也是不 可分 自己的全 部权 力 转让 给 国家 ,而 国家负责保 “
从集权专制 出发,主张君主主权,反对人民 主权 , 但与布丹不同的是他们却坚决反对“ 君

二 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的内容
卢梭是从社会契约论 出发,得 出人 民主
权神授”法 国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斯宾诺莎 权结论 的,其理论的逻辑起点便是 “ 。 公意” 。
收稿 日期 ;2 0 .0 1 0 91.8
历史上第一个系统提出和论述国家主权 在政府组成之后,政府只掌握一部分有限的 学说的是法国思想家布丹,他从反对封建领 权力, 没有绝对的权威, 主权仍在人 民手中。 主割据出发,主张建立在神权基础上的君主 政府 的权力必须按照人 民的意志行使,保卫 主权 。 他认为 “ 主权是一个国家进行指挥 的、 社会 成 员的生命 和 财产 的安 全 。在 必 要 的时 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 又是 “ , 对公民和 臣民 候,人民可以撤 回契约 。人 民主权论的集大 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的最高权力 ” 国家主 成者的卢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人民主权 。
权除受上帝的戒条和 自然法的限制外,还具 学说, 达到了那个时期思想 的高峰, 卢梭的 “ 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性 、 永久性和不可转让性。 人民主权理论是他的全部政治法律理论的精 。 此后,近代 自 然法学派的奠基人和 由封建专 华所在 ”@ 制主义向民主主义转变过程中的思想代表, 荷兰思想家格老秀斯和英 国思想家霍布斯也
( 集宁师范学院马列部 ,内蒙古 乌兰察布

0 20 ) 10 0
要:卢梭 是人民主权的集大成者,他 的 “ 天赋人权、 自由平等、主权在 民 的思想不
仅为资产 阶级推翻封 建统 治从 理论 上做 了准备, 同时也使人 民主权的观 念深入人 心。但 由于历
史条件和 阶级 的局 限性,其理论 理想 色彩浓重,对于广大受剥削 、受奴役 的劳动人 民来说 只能
割 的。 因为意志 要么是 公 意 ,要 么不 是;它 障全体公民的权利。而国家作为 “ 公意”的 要么 是人 民共 同体 的意 志 ,要么 就只 是一部 化身 ,只是 一个 意 向中 的存在 ,它 如何履行
第 3 2卷 第 1期 21 0 0年 3月



师 专
学 报
Vo I2 No 1 l . . 3 M a.0 0 r 1 2
J u a o Jn n T a h r Co l g o r l f iig n e c es l e e
试论卢梭 的人 民主权 思想
陈 彩 霞
是一种 “ 柏拉 图 式的虚 幻民主。
关键词 :卢梭 ;公 意;人 民主权 ;局 限性
中图分类号:D 9 . 文献标识码:A 05 6 文章编号:10.1 1(00 1 05 4 09 7 2 1)0- 5- 7 0 0
人 民主权,也即 “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则从 自由主义的契约论出发,提出人们在订 , 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让雅 立契约之后,个人还应保留一部分权利,特 克・ 卢梭是人 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 别是思想 自由的权利 。洛克是人民主权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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