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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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室内设计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室内设计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付款管理,确保合同款项的及时支付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室内设计合同付款管理。

1.3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合同款项支付流程2.1 合同签订(1)合同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2)合同应明确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设计周期等条款。

2.2 付款申请(1)项目设计师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前,向财务部提交《付款申请表》。

(2)付款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已付款金额、本次申请付款金额、付款比例、项目进度说明等。

2.3 审批流程(1)财务部收到付款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合同条款、项目进度等无误。

(2)财务部将审核通过的付款申请提交给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2.4 付款执行(1)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支付款项。

(2)财务部在付款完成后,将付款凭证归档,并通知项目设计师。

三、合同款项管理3.1 项目设计师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款项,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2 财务部负责监控合同款项的使用情况,确保款项专款专用。

3.3 如客户逾期未支付合同款项,项目设计师应及时与客户沟通,督促付款。

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可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3.4 公司应定期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四、违规处理4.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2 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5.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5.3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规范设计院工程和合同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院在进行工程设计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设计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工程和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四条设计院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特点和需求,确保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条设计院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

第六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设计人员的管理,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对其设计行为负责。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设计院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其资质、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第九条设计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工程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顺利。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工程和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和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工程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定期对工程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设计院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设计院的行为,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设计院的健康发展。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2. 职责和权限2.1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批和归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记录和处理;•提供有关合同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2.2 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提供项目需求,协助合同起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执行情况。

3. 合同的签订和审批3.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完整、清晰地说明项目要求和合同条款;•核实合同签署方的资质和信用状况;•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审批程序。

3.2 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并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合同审核通过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双方签署,并归档。

3.3 合同文件的归档包括:•合同及其附件的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的归档;•建立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包括存档、索引和查询功能。

4. 合同的履行和管理4.1 合同的履行要求包括:•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义务;•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问题处理。

4.2 合同管理的程序包括:•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更新合同履行的相关信息。

4.3 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包括:•制定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建立合同履行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合同变更的程序包括:•变更合同的申请、审批和执行;•变更合同后的履行和管理。

5.2 合同解除的程序包括:•解除合同的申请、审批和执行;•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和赔偿处理。

6. 合同附则6.1 审查咨询:合同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法律、财务、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的审查和咨询。

6.2 相关文件:合同附有相关文件,如技术规范、交付标准、验收标准等。

6.3 法律适用: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

7. 执行和监督7.1 合同的执行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协助。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院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咨询合同、合作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设计院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合同的审查、登记、归档等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提供法律和专业方面的建议。

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处理合同纠纷,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部门的职责1、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与业务需求相符。

2、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查,包括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审查。

3、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签订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符合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合同签订的流程1、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与对方进行初步协商,确定合同的基本条款。

2、业务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并填写合同审批表,连同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3、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完整性、风险等方面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财务部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相关领导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审批。

6、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三)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合同主体要合法,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条款要完整、明确,避免出现歧义。

3、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违约责任要清晰。

四、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设计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与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各类工程设计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设计单位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委托人的需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投资预算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期限、费用等事项。

合同文本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标准、设计周期、设计费用、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遵守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收费的规定,合理确定设计费用。

如双方对设计费用有争议,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将签订的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提交设计成果。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设计任务,确保设计质量。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设计周期,应提前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同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提供必要的设计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如委托人有特殊需求,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成果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如委托人有特殊保密要求,设计单位应予以遵守。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妥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一、合同目的和依据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业主)与乙方(设计单位)之间关于某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合作关系,确保设计工作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时间表完成。

合同的签订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

二、设计范围和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需求和技术标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支持。

设计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三、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合同总金额根据设计工作量和复杂度确定,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按照合同约定的阶段和比例进行支付。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开具发票给甲方。

四、设计进度和交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点提交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

甲方有权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乙方应根据反馈及时调整设计,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五、质量保证和责任追究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负责,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如因设计不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同时,甲方应按时支付设计费用,逾期支付将产生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

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七、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双方应就变更或终止的条件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

合同一旦终止,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2. 合同管理的定义合同管理是指对设计院相关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符合法律法规,并保证设计院和合作方的利益。

3.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3.1 合同的签订项目方案确定后,项目经理与客户进行初步洽谈,了解客户需求。

设计师与客户沟通,制定详细设计方案,并与客户协商修改和确认。

项目经理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作范围、工作进度、费用预算等。

合同管理员与客户进行合同的详细商务谈判,澄清双方权责,最终达成一致。

合同管理员与法务部门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经理和客户代表签署合同,并盖章存档。

3.2 合同的履行设计院合同履行的主要步骤如下:项目经理与设计师、工程师等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设计师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设计工作,并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项目进展。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合同管理员负责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员与财务部门协调项目结算,确保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款项。

3.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时,必须经过合同管理员和法务部门审核批准。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4. 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责任4.1 合同管理流程设计院合同管理的流程如下图所示:graph TD;A[项目方案确定] -->-初步洽谈B[项目经理与客户];B -->-沟通设计方案C[设计师与客户];C -->-制定合同条款D[项目经理];D -->-商务谈判E[合同管理员与客户];E -->-法律审核F[合同管理员与法务部门];F -->-签署合同G[项目经理和客户];G -->-合同履行H[项目经理、设计师等];H -->-跟踪履行I[合同管理员];I -->-结算J[合同管理员和财务部门];4.2 合同管理责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

设计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设计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计服务合同的管理,保障双方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设计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设计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公平公正:合同条款明确、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严谨细致: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合同质量。

(四)高效便捷:合同管理流程简化,提高工作效率。

二、合同签订第四条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评估,确保项目可行性。

第五条设计服务合同应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六条设计服务合同签订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一)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日期、合同期限。

(二)设计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交付时间。

(三)设计费用、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四)知识产权归属。

(五)保密条款。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三、合同履行第七条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和信息,配合乙方完成设计工作。

第九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并及时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

第十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设计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一)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五、合同终止第十三条设计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争议的,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设计服务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结算手续。

六、争议解决第十五条设计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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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规范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海景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设计合同管理,以保证设计合同管理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1.各部门职责
1.1.设计管理部负责设计合同管理。

1.2.其他各相关部门协助设计管理部开展工作。

2.工作程序
2.1.设计合同台账
设计管理部应建立设计合同台账,对设计采购相关资料、设计单位的服务建议书、设计合同会签表、设计合同文本、设计合同交底记录、设计费支付情况、设计合同实施情况、设计合同后评价等资料进行有效管理。

2.2.设计合同交底
设计合同签订后,设计管理部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内容向相关部门交底完毕。

形成设计合同交底记录并存档。

2.3.设计合同实施
2.3.1.设计管理部负责设计合同履约过程的跟踪管理,负责对设计质量和设计
进度进行管理。

2.3.2.设计管理部负责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协调设计单位根据合同提供现场技
术服务。

2.3.3.设计管理部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2.3.4.设计管理部负责审定设计单位工作量并根据合同编制设计费付款计划,
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设计费支付手续。

设计管理部应建立设计费支付台账,对设计费支付进行管理。

2.4.设计合同变更
2.4.1.设计管理部负责设计合同变更管理。

2.4.2.设计合同变更由工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预算合约部于3个工作日内
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2.4.
3.总经理2个工作日内批准后报集团公司会签,具体程序参照集团公司相
关规定。

2.4.4.设计合同变更,交集团公司办公室、财务处、海景公司设计管理部、预
算合约部备案。

2.5.设计合同后评价
设计合同执行完毕后,设计管理部负责对设计单位及设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存档。

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海景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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