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类合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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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合同书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合同书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合同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勘察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就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标准、费用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第六条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三)勘察设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四)勘察设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五)勘察设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应当相互协作,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条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勘察设计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解释。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期规定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期规定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期规定一、合同工期的规定1.1 工期的确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期为______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2 工期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双方应及时协商,按照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双方应共同承担损失。

1.3 工期的确认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将成果提交给甲方确认。

甲方应在收到成果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整工期。

二、合同工期的执行与监督2.1 执行与监督的主体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作。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2.2 执行与监督的方式双方可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

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2.3 执行与监督的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但不得干预乙方的具体工作。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对所提交的成果负责。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合同工期的变更与终止3.1 工期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双方应及时协商,按照以下原则变更工期:-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双方应共同承担损失。

3.2 工期的终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2024年装修设计合同标准

2024年装修设计合同标准

2024年装修设计合同标准____年装修设计合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设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护消费者和设计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装修设计合同是指设计师与消费者就装修设计事宜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装修设计合同应以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遵循合同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装修设计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第五条装修设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的名称、合同的标的和数量、工程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二)设计师的主要设计方案和设计创意;(三)工程师的资质及经验;(四)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五)合同解除、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六)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条设计师应当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要求,提供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建筑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

第七条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当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并对设计方案的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协助。

第八条设计师应当确保其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

第九条设计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消费者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设计师支付设计费。

第三章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消费者对设计师提供的设计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设计师提出,并提供详细的理由和要求。

第十二条设计师对其提供的设计方案质量负责,如发现设计方案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十三条设计师对其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当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如发现侵权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

第十五条如因设计师原因导致消费者的实施工程无法进行,设计师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消费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勘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勘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勘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1 合同范围
本规定所指合同是公司签订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以及与供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2 管理部门
项目办公室是我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
3 合同文本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前,应先在办公室登记备案,领取该项目的工程编号,交至项目办公室后,由项目办下发任务通知单,合同签订及履行主要由项目办公室完成正式签署的合同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以及《设计产品要求会议评审记录表》或《设计产品要求审批评审记录表》交管理人员登记登记簿注明合同名称、类别、签署时间、份数、登记时间,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合同交由项目办公室保存
每年对合同进行一至二次整编
合同文件编号,每一份合同印有“项目编号”,整编时按项目编号排列;
合同按正本合同、副本合同、合同评审表分别建档,并编制合同档案目录建档要求编排明确,方便检索;
编制年度《项目合同汇编》分勘查设计合同、外委合同、购销合同、双方协议等类别合同因工作需要调阅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调阅的合同为合同文本副本合同正、副文本不得携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携带合同复印件回院后,立即交还管理人员
合同为公司机密文件合同管理人员应由思想素质高、作风严谨、保密意识强的同志担任
合同保存期一般为十年。

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合同是设计院与客户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的建立对于设计院的经营和发展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设计院的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一、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设计院内设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在合同签订前,设计院应当制定合同管理规定,包括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标准条款等。

设计院要组织各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和水平。

2.合同签订流程(1)需求确认阶段:设计院与客户之间进行需求确认并形成书面的需求确认单。

设计院的相关部门对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3)合同审批阶段:合同起草完成后,需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内部审批。

审批流程根据合同金额和重要性等因素而定,一般有设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门等人员参与。

(4)合同签订阶段:经过内部审批后,设计院与客户进行合同谈判,达成意向后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归档并备案。

3.合同履行与管理(1)合同执行阶段:设计院要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交付等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执行监督和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的及时执行。

(2)合同变更管理:若设计院与客户之间存在合同变更需求,需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变更申请和审批。

变更申请要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和法务部门的评估和审批。

(3)合同索赔管理:若设计院认为客户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设计院可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要详细说明索赔原因、损失金额、相关证据等,并经过内部审批后正式提出。

二、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管理规定设计院应制定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和流程,规范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和变更等事项。

合同管理规定要与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合同标准化设计院要建立标准合同模板,主要包括合同条款、附件、合同格式等内容。

合同模板应包含常见的设计类合同内容,例如合同的基本条款、合同的履行要求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条款。

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院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签订和履行各类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院业务发展需要。

第四条设计院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人进行。

授权代表应当具备处理合同事务的资格和能力。

第六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标的、范围、质量、价格、期限等要素,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文本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合同标的、范围、质量、价格、期限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验收标准和方法;(四)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五)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八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质、信誉、能力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性和履约能力。

第九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条设计院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设计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设计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相对方有权要求设计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院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咨询合同、合作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设计院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合同的审查、登记、归档等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提供法律和专业方面的建议。

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处理合同纠纷,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部门的职责1、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与业务需求相符。

2、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查,包括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审查。

3、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签订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符合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合同签订的流程1、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与对方进行初步协商,确定合同的基本条款。

2、业务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并填写合同审批表,连同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3、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完整性、风险等方面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财务部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相关领导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审批。

6、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三)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合同主体要合法,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条款要完整、明确,避免出现歧义。

3、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违约责任要清晰。

四、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设计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合同涵盖的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二、设计任务书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任务书,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标准、功能需求、预算控制及设计周期等内容。

设计任务书是乙方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衡量设计成果的标准之一。

三、设计质量与标准乙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先进性。

设计文件应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核,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设计进度管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应及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相应变更。

五、费用支付与结算设计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通常分为预付款、阶段付款和尾款三个部分。

乙方在完成特定阶段的设计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收取相应阶段的费用。

六、变更与调整工程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对于影响工期或费用的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七、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继续履行义务或者支付违约金等。

八、争议解决因合同执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终止。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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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合同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计类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评审、签订等流程,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规范技术部人员处理涉及合同签署中的事务特制定此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设计方面的工作和部门。

3.0职责
本规定的责任部门【技术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改进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本规定的知晓部门/岗位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岗位。

4.0合同准备
4.1需要进行招标的设计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技术部方可进行招投标,并文字通知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

4.2 投标单位的数量: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执行;自行招标项目,除特殊情况外,最低不得少于3家
4.3经董事长批准不进行招投标的,也要通过货比三家,对造价及相应条款进行比较,保护开发商的利益;经办部门负责对拟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登记,收取对方相关资料后汇总至主管领导后,讨论确定拟参加投标的三家企业并报总经理批准,招标会由主管领导主持,投标三家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招标会。

接待投标企业须公司两人同时在场。

4.4若需委托中介招标公司代为招标的,必须签订委托合同并监督招标中介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4.5 除特殊情况外,由技术部,发放招标文件、资料,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

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进行广泛的调查与考察,必要时对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进行走访,充分了解投标方的资质与信誉、业绩与能力、服务与承诺。

4.6资格预审
各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推荐潜在设计合作单位,公司全体员工均可参与推荐,推荐方式为匿名制,推荐表中应列明被推荐单位各项资质。

经办部门应当留存历次招标中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资料,并形成《汇洋天成合格设计备选名录》,供以后使用。

4.6.1资格预审分为书面审和实体审。

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得少于3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有关资格的声明函、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完整有效。

4.6.2经办部门应要求潜在设计单位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及投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设计标的金额在500万);
(4)历年同类项目主要业绩表;
(5)相关资质证明证书;
(6)员工总数及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主创人员的资质等;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4.6.3由经办部门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三人参加。

须外地考察的,考察人数可以为2人。

考察如下内容:潜在考察设计单位的办公环境、单位规模、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关键设备情况、在建项目或近期已完工项目情况、技术能力及质量保证可靠程度,其提供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4.6.4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潜在设计单位可免于考察:
(1)由技术部主管领导认可并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或企业;
(2)二年以内参加过同类项目投标,且已考察合格的;
(3)经领导特批,准予免于考察的。

除可免于考察的单位外,所有参与的设计单位均应经过考察。

4.6.5考察时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的宴请,不得索取、收受钱财、礼物,不得擅自向被考察单位透露考察结论。

4.6.6实体考察必须填写《实地考察报告》,对所考察的单位应做出明确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要详细说明原因),考察人员必须对考察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考察结论负责。

由于考察人员的工作偏差造成考察记录和考察结论不实的,由考察人员承担责任。

4.6.7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7评标小组组成:公司主管领导、工程技术部、预算部、财务部、法务部、办公室派员组成。

各部门须至少派员一人参加,且评标小组人数须为奇数。

4.8评审结果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署意见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复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意向书》。

4.9招投标流程:
5.0设计合同的起草
5.1设计合同由设计部经理负责草拟,技术总工负责审核批准。

5.2设计合同需按《工程设计合同书标准文本》编制,编制中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
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5.3设计合同条款以保障项目的有效性为原则。

5.4设计合同中的必要条款应明确其提供设计的种类、范围、各阶段的要求、验收的标准、图纸的交付方式及我司的其他特定要求等。

6.0设计合同的谈判
6.1设计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谈判工作。

特殊情况下,经领导要求,可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6.2由经办部门独自参与的谈判,应在口头谈判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固定谈判成果,并保留上述电子邮件备查。

多部门参与的谈判,原则上应录音,并形成谈判纪要,经各参与部门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查。

6.3 经办部门应保留谈判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文件。

原则上,双方对合同草稿的修改都应以修改模式保留修改痕迹。

6.4 谈判完成后,由经办部门整理合同文本,进入会签流程。

6.5 谈判期间原则上要求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

6.6重要的设计合同,应在谈判过程中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进展,特别是关键条款或争议事项应当在汇报中做出必要提示,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或要求,指导谈判工作。

7.0设计合同会签
7.1设计合同在招标、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增补协议等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必须坚持“透明、共商、共同决策”的原则。

7.2设计合同的会签按公司合同会签制度执行。

(要订制度)
7.3 设计合同终稿原则上由设计单位先行签署,设计单位签署后由公司盖章。

7.4 设计合同签署完成后,正本一份交由财务部留存,副本三份分别交由档案室、技术部、办公室存档。

8.0设计合同管理
8.1设计合同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设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跟踪项目设计进度,可采取驻场或抽检等形式。

8.2技术部应做好设计合同的合约管理,需及时提供项目的设计基础资料,提交项目设计发展计划并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进度等。

8.3 设计过程中检查设计单位进度和成果,做好各家设计单位和各专业工作间的协调,组织召开设计讨论会,做好各阶段设计成果的签收工作。

8.4 安排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安排设计单位参加工程例会和到地盘巡视,解决现场有关设计问题等工作。

9.0合同执行
9.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益。

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并监管对方单位的履行情况,确保我司权益。

对某些特殊情况可提请法务部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协商解决。

由技术部专人负责书面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合同履行中所有收据、签认等相关凭证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

9.2设计部每周向办公室提交《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表》
10.0设计费用支付及审核
10.1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有关费用支付条款办理设计费用申请。

设计部须在各阶段成果验收确认后方可申请专相对应款项。

10.2设计合同费用支付具体流程为:
10.2.1设计部经办填写付款进度表及付款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主管、总建筑师签批,流转至法务部、财务部、办公室审核,各部门签批完成提交总经理审批。

10.2.2总经理审批意见后,转至财务部复核,总会计师审察签字确认后付款。

10.2.3设计费用支付流程
10.3 设计部应做好设计费用支付情况记录。

附:《中标通知书》
《合同审查意见表》
《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表》
中标通知(意向)书
汇洋天成设招字[ ]第号致:
贵单位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书》经过招投标小组评定,确定贵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中标单位。

特此通知!
北京汇洋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合同审查意见表
注:本审表需附以下材料:1.提供3家以上的市场调研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标的、数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合同附件等)。

3. 我公司的招标条件、要求及该合同全过程的书面谈判记录及登记备案表(资格预审的所有书面资料)。

4. 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有对方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

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表
合同序号:
说明:1、每份合同都有一个专门的档案袋,并注明合作编号、合作当事人、合同执行负责人等。

2、应当将本合同复印件、本合执行情况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形成文件(包括来往文件、领导批示等)、记录等放入档案中。

3档案袋由执行部门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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