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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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

一、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我县境内河流属饶河水系,为乐安河发源地,是省五河源头保护区之一。县内河流总长516公里,水资源丰富、水环境质量优良。根据省环境监测站常年对江湾镇汪口大桥断面监测数据显示,饶河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区水质标准要求。

随着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口的搬迁,县城市饮用水源迁移至镇村大桥上游200米处,根据近三年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取水口处下游村大桥处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水质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近三年来市环境监测站对镇玉坦断面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城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狠抓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上游保护、新建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的强有力措施,近年来未发生过严重污染水质的现象。

水环境污染防治做法如下:

(1)、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XX年6月29日,我县启动了涵盖农村垃圾综合处理,控制化肥养鱼及打击非法电鱼、炸毒

鱼,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加强沿河沿溪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餐饮宾招服务业污水处理,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整顿,镇村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居民污水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整顿,绘画写生油彩(颜料)清洗污水处理等十项长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县环境保护特别是水环境保护营造了一个大环境。

(1)、源头管理,确保地表水环境安全

通过严格落实县人大出台的《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决议》,禁止将星江河上游山塘水库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以施用化肥、饲料为手段的水产养殖等活动。推进动物养殖场的规范工作,明确禁止在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兴办大型养殖场,禁止在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两侧500米范围内,乡村公路、乡村小河、小溪两侧100米范围内新办动物养殖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域渔政管理的通知》(婺府办[XX]67号),划定了星江河和景区景点河域为重点禁渔区。制定了《县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永久性标志牌和界桩。

通过以上诸多措施,以法制的手段确立了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强化了各部门联合监管,起到了源头控制的效果。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在农业生产上,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以镇、镇为核心区,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养殖面积XX亩,通过示范辐射,引导养殖户使用优质渔用饲料、水质调节剂和无害化渔药;

依托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对大中型禽畜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进行试点规划,逐步规范污水、污物无害化生态利用模式。

(3)、严格准入,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做到了凡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能上马,凡未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新上项目不能投产运营。要求县环保、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关。各乡镇和部门在招商工作中由原来的“引资”变为“选资”,对各类项目均要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项目环保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管投资多大、效能多高,一个不选。近几年来,我县先后谢绝各类污染企业项目12个,合同金额近20亿元,从源头上杜绝了因项目建设产生水污染的现象。

(4)、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在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了水污染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企业。近年来,全县整顿和关闭有污染、高耗能的中小企业45家,对公路沿线4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关闭或搬迁,XX年又将年产值8000万元,纳税580万的迈尔泰木业退出经营,仅此一项,我县就减少工业废水排放10余万吨。

(5)、加大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我县投资2988万元率先建成了全省第一家县级垃圾卫生填埋场,避免城市垃圾处理不规

范对水体造成污染。为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对星江河的污染问题,我县又投资6000余万元的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污水日处理量为2万吨,为中型污水处理厂,目前一期日处理2万吨氧化沟处理系统已于XX年9月投入试运行。

(6)、拆除排污口,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我县出台了《县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了“5.31”、“12.31”零点行动,将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全部关闭搬迁。

水法解读

2008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原水污染防治法予以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共八章九十二条,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在总结我国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的一些成功做法,加强了水污染源头控制,完善了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内河船舶的污染防治,增加了水污染应急反应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民事法律责任。这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对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原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法在适用范围、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方面基本保留并维持了原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在以下几方面对原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和补充。 一、水污染防治的原则 水污染防治的原则是水污染防治领域在一定时期内指导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各项具体政策应当体现的精神。原水污染防治法没有对水污染防治的原则作出规定,本次修订增加了这一内容,即: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关于地方政府对水污染防治的责任 一个地区的水环境的好坏,与地方人民政府是否切实承担起防治水污染的职责密切相关。为了保证本法规定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落实地方政府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本次修订新增加两方面的规定:其一,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二,明确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 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三、关于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为了鼓励保护水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对一些为保护水环境作出贡献的位于水源上游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建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生态保护补偿的呼声较高。对此,国务院已有明确要求,水污染防治法为了给今后我国建立健全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法律保障,新增加了有关关于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原则性规定,即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关于排放水污染物的法定要求

2020年普法考试题目及答案【最新版】

2020年普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1.《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A 单选题 A监测数据 B监控数据 C监视数据 D监察数据 2.《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 )保护的宣传教育。 D 单选题 A生态环境

B生态文明 C环境 D水环境 3.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C 单选题 A从严治党 B批评与自我批评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打倒 4.《宪法》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通过。 C

单选题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过半数 四分之三 5.《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 单选题 A法定代理人 B父母 C家长

D指定代理人 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 C 单选题 A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B书面检查并责令整改 C严肃批评、依规整改、一定范围内通报 D给予纪律处分 7.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的,不得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A A一年 B两年

D四年 8.()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D 单选题 A党委(党组) B组织(人事)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 D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9.根据《广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选项属于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B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全文共计5802字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六月十日)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环保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领导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市地处**中部,现辖18个镇、两个区,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总人口90.7万。**至今已有2019多年的历史,境内有天目山商周遗址、唐代观音阁、明代王公祠、清代东岳行宫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年一度的中国**会船节具有浓郁的民俗乡情。境内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河网交织,物产丰饶,是全国重要的粮棉、蔬菜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大佛指”银杏驰名中外。水陆交通便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宁启铁路、新老通扬运河横贯东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先后跨入了全国科技百强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2019年实现国内产值86.33亿元,财政收入8.62亿元。一、我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除个别指标外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主要河道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市区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5%以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一是环境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年来,未批建一个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增加新的污染源。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发放了排 1

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是**市唯一穿城而过的河流,流经城区段约10千米,被**人唤作“母亲河”,对防汛安全、城市布局、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具有重要作用,曾以丰富的水资源哺育了沿岸勤劳朴实的**人民,也滋养沉淀了底蕴丰厚的地域文化,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命脉和强大支柱。然而,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河道治理和对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城区段污染严重,“母亲河”变得千疮百孔;护城河河道堵塞,变成了死河、臭河;东、西**由于缺乏有效治理,污水直排**,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群众日常生活,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严格履职尽责,促进**城区段和护城河、东西**水质有所好转和**流域水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加快美丽**建设,助力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市人大常委会分六个调研组,先后对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相关市直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走访,调查了解**城区段、护城河及东、西**综合治理情况,重点收集相关问题、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段、护城河、东西**基本情况及现状 1.**城区段基本情况。**城区段全长约10千米,宽90-330米,由一、二、三坝组成,其中:一坝、三坝归市水利部门管理,主要是汛期对沿岸堤防和泄洪闸门进行安全检查;一坝水面漂浮物打捞和沿岸保洁由市城管部门负责;二坝由建设部门管理,包

括水面漂浮物打捞保洁;三坝水面漂浮物打捞保洁由市水利部门负责。 2.护城河基本情况。老城区护城河修建于明朝正德七年(1512年),当时河深3米左右,宽20-30米。现分布在书院街西端至南阳路步行街之间,市政府老大院、人武部后面,以及二医院至能源办之间的水体,统称**护城河,共有九个池子组成,全长1.33千米,面积54亩。现由市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管理,聘请6名工作人员常年对岸边垃圾、水面环境进行管理保洁,每年组织人力对护城河池子和排水口进行清淤。市水利局还与武汉XX两湖生物有限公司签定了为期三年的合同,对护城河2-8号池子水环境进行杀虫灭菌、洒生石灰等生物治理,15天一次,利用微生物制剂脱氮解磷功能,降低水体氨氮、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含量,沉淀水体杂物,降低水体臭味。 3.东、西**基本情况。东、西**环境整治工作统一由市垃治办进行检查督办。其中东**环境整治工作由**办事处负责,该项目已经纳入PPP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西**环境整治由经济开发区负责。 二、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城区段河道治理及水体截污初见成效,三坝建成蓄水;护城河目前基本实现了水体无异味、水面无漂浮物;东、西**截污治污在城区办事处、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的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新版

编号: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 月_____ 日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设计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1 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 第 2 条设计依据 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行业规范 2.2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委托书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 2.7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 2.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 ) 2.1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 版)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2.12 国家及省、市相关设计规范、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第3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 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设计任务书 第4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深度 名 称: 规 模 :口 用地: □ 人口: □ 其他: 阶 段 第4条设计内容及深度: 4.1 设计内容: 4.2 设计深度: 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依 据) 第5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县城建设区电子地形图 1 : 500或1 : 1000 5.2《 ___________ 县城总体规划》 5.3 _________ 城市路网专项规划设计 5.4 _________ 中心城区内现已编制完成的各组团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5.5各片区基础设施现状资料及接入口等资料 5.6县城所在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资料,区域内河道及防洪有关资料 5.7 __________ 给水、排水、电力及通信各行业“十二五”规划及其专项规划 5.8编制本次专项规划所需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于2008年2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对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的诸多亮点进行深入解读,以飨读者。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月28日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与在此之前施行了近12年之久的、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新意颇多。 一、加大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对水环境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加大政府责任的新规定主要是指:1.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最重要的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而这个规划是有项目和资金作保证的。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3.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这些新规定意味着,今后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今后,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以及当地的水环境质量如何,都要纳入到对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来。 二、明确违法界限:超标即违法,不得超总量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条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的界限,是对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的重大突破。

1984年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以及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仅仅把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作为征收超标排污费的一条界限,这是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做出的规定。 鉴于我国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同时也考虑到我国企业达标排放能力日益增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抽紧环境政策,明确将企业超标排污作为构成违法行为的界限。不仅如此,排放水污染物,还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违反这些标准也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 此次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同时规定,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以上3条规定是总量控制制度的核心条款。专家们认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防治水污染物的有力武器,是实行排污许可证的基础。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才能切实把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削减下来,把水环境质量提高上去。 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在排污许可证制度和规范排污行为方面也有不少创新。一是对于排污许可证制度,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

污防科2017年工作总结

污防科2 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污防科在局领导的带领、支持下,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大力配合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流水质达标为重点,在积极开展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认真落实污防科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编制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 1、根据省政府水污染防治“1+2+9”系列文件要求,代市政府编制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信阳市河流水污染费那个纸联防联控制度》、《信阳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信阳市辖淮河干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信阳市潢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信阳市浉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信阳市白露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信阳市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信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6”系列文件及《信阳市2017年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2、根据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及各科室(二级机构)工作职责,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我局的15项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至污防科、总量科、环评科、法规科、监测科、规财科、生态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等9

个责任科室(单位),多次征求相关科室(单位)及分管领导意见建议,明确了主办、牵头科室(单位)。 3、成立了由马富增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污防科、监测科、环评科等14个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市环保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涉我局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多措并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今年1-10月份,我市11个河流水质断面整体达标率89.1%,较去年同期提升2.7%。按1—10月份月均值计算,Ⅰ~Ⅲ类断面10个,占比90.9%;Ⅳ类断面1个,占比9.1%;无Ⅴ类断面。南湾水库取水口满足饮用水水质标准;符合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要求。 1.及时恢复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今年1-11月份,我市罗山县竹竿河竹竿铺断面、淮滨县淮河干流王家坝断面、潢川县白露河淮滨北庙断面、商城县灌河固始马罡断面、潢河潢川水文站、淮河淮滨水文站等6个断面均存在水质超标现象。我局立即致函罗山县、淮滨县、潢川县、商城县、淮滨县人民政府,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标态势;多次现场查看白露河周边及灌河、淮河沿岸污染情况,查找水质超标原因;并对水质超标问题较严重的潢川县人民政府、商城县人民政府进行了约谈。目前,罗山县加强了竹竿河沿岸城镇垃圾收运、管理,并积极谋划实施竹竿河“十三五”水污染防治项目。淮滨县对淮河沿岸排污企业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商城县重点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大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最新版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 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 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 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者;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 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持证排污原则、按证排污原则)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第四条(总量控制原则) 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海域、区域,对排污者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该指标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之中。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持续削减原则) 国家鼓励排污者采取可行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削减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浓度和总量。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储存,供其自身发展使用,也可以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在保障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实施有偿转让。 第六条(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经费保障)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环办函…2008?667号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 你办转来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关于商请对?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的函?(法工经函…2008?5号)收悉。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并充分、合理考虑实际需要,我们作了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8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1、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上述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只要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建设。但是,对于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跨省公路、铁路、输油、输气和调水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名录?已明确规定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因此,上述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名录?确定的审批权限执行。 二、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1、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目的和上述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是指因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可能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排污口未设在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2、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还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000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和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2000年3月20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属于违法项目,因此应当依法作出予以拆除或者关闭的处罚决定。 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合理、妥善安排,采取拆除或者关闭措施;对于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确实没有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对此类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饮用水意见复函

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篇

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篇 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工作开展如下。 (一)加快推进相关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进度。 该工程于20xx年10月开工,投资约6000万元,扩建2.5万吨/日处理规模,同时对处理设施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80%,预计6月底前完工。 二是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我县有3个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目前均在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xx年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行,同时对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 已投入6000多万元开展城东片区、邱塘片区、杨桥片区管网建设工程,累计建成管网7.4公里;对城区雨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对发现的截污不到位、雨污合流问题立即进行整治。 四是启动老赵店河、古襄河水环境治理工程。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8500万元,通过截污纳管、底泥修复、曝气增氧、种植水生植物等措施,建立河水生态系统,恢复水体自净能力,保证水质持续改善。目前工程已完成挂网招标,即将动工。

五是加强畜禽养殖整治。 以滁河、襄河沿线1050米为主要重点,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关闭拆除,已拆除襄河沿岸养殖场96家、滁河沿岸养殖场87家,全县禁养区累计拆除278家;同时加强对限养区、可养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水质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严厉查处。 六是大力开展农业面源防治工作。 已组织开展滁、襄河流域8镇13个村的种植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成立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专业技术组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构建生态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减少农业生产对两河水体的污染。 (二)强化治理工作调度。 一是县效能办、县政府督办室、县环委办于今年3月12日联合对县规建、水利、国土等部门及相关镇下达滁、襄河治理任务交办单,明确管网建设、畜禽养殖整治、河道治理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定期对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滁、襄河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调度,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针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立即予以现场调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限时解决;对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责令其严格按照整治方案,不折不扣加以完成,必要时移交县纪委处理。

水污染防治法职责规定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职责规定是什么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我国及世界水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不同于风资源等等再生资源,所以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显得尤其重要。在我国,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我国法律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对水资源进行治理。那么水污染防治法职责规定是什么? 一、水污染防治法最新版规定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

1、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2、农村污水、垃圾的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明显,但还是治理的薄弱环节。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同时规定,制定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保护要求。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3、针对饮用水安全,新修改的法律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取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质检测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同时规定,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4、修改后的法律加大了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若企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等情况,将被

水处理工作总结3篇

水处理工作总结3篇 在即将过去的xx年中,在车间的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坚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自身思想修养,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车间赋予自己岗位的各项工作,下面将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等简要的做一个汇报:。 一年来,我处处以优秀班组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班组成员,带头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注重强调从自身找问题,身体力行,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在车间领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领悟车间精神,较好的起到了纽带桥梁作用。 业余时间坚持上网学习,了解污水处理的先进技术,向兄弟班组学习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技能,通过向山洲和彭万宝同志的学习,补上了去年对离子交换罐运行调试的不足,工作能力也相应的得到提高。通过三月份《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培训,系统的学习了污水处理工艺知识,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平时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培训,并加强对新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较好的起到了传、帮、带作用。 增进和新员工的交流,注重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使他们尽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公司一员的转变,从生活上照顾他们,从情感上温暖他们,让他们感觉到车间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树立踏入社会的自信心。增强团结与活力,使班组成员思想认识高度统

一,在今年的各项比赛评比中,所在班组先后多次被评为第一名,多名班组成员被评为岗位标杆,个人也获得公司第三季度优秀员工称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也很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与缺点,请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批评和指导,这对我今后的提高是十分重要: 1、在协助管理工作过程中,还缺乏管理的主动性。今后我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 2、考虑问题局限性强,对接受新工作的思路不是非常清晰。今后要尽快转变思想,开阔视野,遇到自己疑惑的问题要不耻下问,做到“三多”:多汇报、多请示、多请教。 感谢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在此对车间领导和班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是我对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的总结,不全面和不准确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制定目标,使自己的工作做到更好,不负同事们的期望,不辜负领导的信任。污水处理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水处理工作总结(2) xx年即将结束,回顾一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可以说,xx 年是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现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试题及答案【2020年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年6月1日起施行。A.2005 B.2006 C.2007 D.2008 答案:D.2008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9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的污染防治。 A.地表水体B.水资源 C.地下水体D.水环境 答案:A.C.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A.江河B.湖泊 C.运河D.渠道 答案:A.B.C.D.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条 4.海洋污染防治适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B.国际公约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D.国际法 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条

5.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 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A.预防为主 B.减量为主 C.工程控制为主 D.开发污染防治技术 答案:A.预防为主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3条 6.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A.优先保护生活用水 B.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 C.优先保护工业用水D.优先保护农业用水 答案:B.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3条 7.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 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A.预防为主B.防治结合 C.综合治理的原则D.点源控制 答案:A.B.C. 关键词:水污染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3条 8.县级以上()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A.水利行政主管部门B.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经济综合部门 D.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D.地方人民政府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总结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总结 长期以来我县参照新的水源调查标准以及环境监测站对某河水质进行常年监测及评价,并适时调整优化监测断面,XX年以来,分别对五汛渡口(即某河入境断面)、学尖渡口(取水口上游500米)、某河闸进行常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上游五汛渡口断面,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源地Ⅲ类水标准的比例逐年下降,XX年为0,XX年为%,XX年为%,XX年19月份为0;与此对应,取水口学尖渡口断面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源地Ⅲ类水标准的比例也呈下降趋势,XX年为%,XX 年为%,XX年为%,XX年19月份为0。主要有机污染因子为: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等。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县不少时段饮用水源已接近Ⅳ类水。此外,每年七、八月份,由于水质恶化,某河鱼虾死亡事件频发,渔农损失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某河水源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面对严峻的形势,建议县政府将饮用水源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必须动用更严厉的管理手段,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标准,构建更广泛的管理网络,将某河打造成为清澈靓丽的“清水走廊”,为此,特作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关部门要按照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县规划建设部门对县城饮用水管理负总责,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

护、在线监测,确保县城24小时安全、正常供水。县环保部门要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工作,加强对企业排污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定期报送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县水利部门做好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实施及运行管理,大力清理违章建设码头、砂石场和预制场,强化水域使用、组织开展村庄河道疏浚。县海洋渔业部门要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渔罾、渔簖、网箱养殖等,禁止在河流两边进行围网养殖,杜绝饮用水源养殖污染现象。县农林部门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禁售农药查处力度,引导农民树立水源保护意识,推广使用低毒、生态农药。县交通(海事)部门加强船舶污染监管,大力清理河面杂船、沉船。县政府定期召开会办会,督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与邻近县域的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由于我县位于里下河地区入海尾闾,水质受上游客水影响较大。因此,要高度重视与邻近县域间的密切合作,实行上、下游流域协作管理机制,合力开展治污,确保我县饮用水源水质。 三是加强水源环境监管,消除污染隐患。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开展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强跟踪督查和整改督办。另一方面,健全饮用水源监管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实行水源地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水量、水质变化情况,逐步实施连续在线监测。并使数据及时发送

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_343-2010 (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0)、《钢结构设计规范》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2)、《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13)、《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997年版) (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16)、《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17)、《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2 (18)、《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20)、《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2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规范》GB50062—2001 (22)、《供水排水用铸铁闸门》CJ/T300—92 (23)、《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JB2921—81 (24)、《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 (25)、《房屋建筑制图标准》GB/T50001-2001 (26)、《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 (27)、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新版) (28)、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 (29)、电气测量及仪表测量规范SL456-2010 (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GB50255-96 GB50256-96 (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3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 (34)、工业机械电气设备浪涌抗扰度试验规范GB/T22840-2008 (3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36)、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3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38)、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 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 你办转来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关于商请对〈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的函》(法工经函〔2008〕5号)收悉。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并充分、合理考虑实际需要,我们作了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8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1、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上述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只要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建设。但是,对于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跨省公路、铁路、输油、输气和调水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名录》已明确规定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因此,上述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名录》确定的审批权限执行。 二、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1、新《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根据新《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目的和上述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是指因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可能对水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排污口未设在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名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名环委办发〔2018(131)号〕)文件精神指示,做好XX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现将全年水污染防治如下。 一、建立健全机构,清楚明确职责 (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全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建立由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XX乡水污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格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各级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级要求和今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村、各相关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严格考核,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逗硬奖惩,使水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针对少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政绩,不讲环境污染的行为,我乡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

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切实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 三、高度重视,加强落实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工作。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农药化肥施用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列出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需要治理或完善的规模化养殖场名单,同时还对其制定了关闭。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部分畜禽养殖场,对其栏舍和污染物进行处理。 四、加强和积极协助做好水环境监管工作 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水污染治理计划,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各项整治工作,为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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