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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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银行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银行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简介银行贷款是一种金融风险较高的业务,因此银行需要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一些银行在贷款业务中常见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贷款人无力或不愿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为了规避信用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严格的贷款审查流程:银行应设立专业的信贷团队,对贷款人的信用历史、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进行全面评估,避免给信用不良的客户贷款。

•分散风险:银行应将贷款风险分散到不同的行业、地区和个人,避免过度集中在某个特定领域。

•定期监控:银行应定期监控借款人的还款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贷款利率的波动对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为了规避利率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设立利率风险管理团队: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团队来监控和管理利率风险,及时调整贷款利率以应对市场的波动。

•利率敏感度测试:银行可以通过利率敏感度测试来评估自身的利率风险水平,制定相应的对策。

•利率交换工具:银行可以使用利率交换等工具来锁定贷款利率,减少利率波动对自身的影响。

3.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在面临短期偿债压力时无法及时变现资产的风险。

为了规避流动性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设置流动性缓冲区:银行应在资产和负债之间设置一定规模的流动性缓冲区,以应对突发的偿债需求。

•多样化资金来源:银行应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例如通过发行债券、拆借资金等方式,增加自身的流动性。

•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测、控制和监控等环节,提高自身对流动性风险的应对能力。

4.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操作失误、不当行为或系统故障导致的损失风险。

为了规避操作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和岗位责任等方面,提高操作风险的发现和防范能力。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的制度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的制度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的制度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以下制度:1、贷款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对贷款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有效控制和持续监控。

2、贷款审批分离:商业银行应实行贷款审批分离制度,将贷款调查评估人员与贷款审批人员相分离,以实现相互制约和监督。

3、风险责任制: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贷款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4、风险准备金制度: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贷款损失,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5、担保抵押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担保抵押制度,对抵押物的合法性、抵押人的资格和担保抵押能力进行审查,确保担保抵押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贷款分类管理:商业银行应对贷款进行分类,根据风险程度和还款状况,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控风险。

7、限额管理:商业银行应对单一客户或地区进行限额管理,控制单一客户或地区的信贷风险,防止过度集中。

8、合规审查:商业银行应对贷款业务进行合规审查,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9、内部审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贷款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10、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客户和监管机构披露贷款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管理贷款业务,控制风险,保障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同时也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此外,商业银行在开展贷款业务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严禁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2、强化内部控制: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防止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3、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能力。

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

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

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快速发展,银行业也面临了多重挑战。

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不良贷款管理,不良贷款对银行的财务稳定性和信誉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银行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本文基于银行关于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化解贷款风险的实施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制度建设银行要制定完善的不良贷款管理制度,尽可能避免贷款风险。

其中应包括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资质审查、风险评估、贷款追收等程序。

具体来说,银行应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谨慎审查,杜绝不良贷款的产生,并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确保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并能够履行约定。

而对于不良贷款,银行也需要建立起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法。

在监管机构的要求下,通过划分产品类型及限制放款额度、防范一次性还贷风险、加大对不良催收力度等去降低亏损风险,建立起健全的风险管理流程和机制。

二、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银行应严格把控风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不良贷款风险最小化。

对于审批贷款、贷后管理、风险防控等流程都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来进行有效控制。

要通过设立分行长期部门,逐步实现分行的事中风险控制固定,提高一干与分行的事后责任,防范风险失控。

另外,合理的内部审计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银行应每年对所有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将不良贷款情况定期报告总行,避免包庇着手化解不良贷款。

三、加强不良贷款风险处置不良贷款的风险处置是银行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核心任务,其目的是尽快清理不良资产,减少不良资产对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处置,如:小额借款逐户核对信息并上门催收,通过调整还款计划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化解不良资产等。

一旦发现大额不良资产结构复杂的风险,应及时启动设立专项清收机构进行风险处置。

当然,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成本高,只有把不良贷款的比例降到一个合理水平,才能不断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

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贷款业务已经成为银行业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然而,贷款业务的风险也是相当巨大的。

为了有效控制贷款风险,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就贷款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1. 制定合理的贷款政策
银行应该根据市场情况、经济形势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贷款政策。

贷款政策应该明确贷款人的资质要求、还款期限、利率等细节,确保贷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减少违约风险。

2. 严格的风险评估机制
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通过对客户的资产、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客户的贷款额度,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3. 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
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

如客户出现还款逾期情况,银行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催促客户还款。

同时,银行应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记录,提高客户的还款意识和信用等级。

4. 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措施
银行应该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措施,确保贷款业务的正常运行。

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减少人为失误。

5. 建立风险防控意识
银行应该建立全员风险防控意识,让每一位员工都参与到贷款风险控制中来。

为此,银行可以定期开展风险防控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贷款风险控制是银行业务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银行应该从政策、机制、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控制,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运行。

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本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分类,是指本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四条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

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

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本行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创造条件实行九级或十二级分类。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六条贷款分类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本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信贷业务是银行主要的盈利来源之一,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信贷业务可能导致银行面临资产损失、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诸多问题,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冲击。

一、信贷业务风险的类型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发行人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而未能按照合约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相关义务,使得银行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

主要表现在违约风险和展期风险。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外汇率、股票价格等因素的波动,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受到影响而使得银行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资产无法及时变现以满足债务偿付需求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资产无法及时变现、流动性风险暴露等情况。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银行信贷业务过程中由于内部失误、系统故障、欺诈等原因而导致资产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决等原因导致银行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

二、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银行资产安全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并控制信贷业务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

2、维护银行声誉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避免因信贷业务风险导致银行声誉受损,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提升客户信任度。

3、提高盈利能力通过风险管理,银行可以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贷款回收率,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4、符合监管要求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规定了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银行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规定,以符合监管要求。

三、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1、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详细的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控制各类风险。

2、设立风险预警系统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各类风险指标,并设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预警风险,做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银行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控制

银行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控制

一、贷前调查事项贷前调查是所有银行、小贷、P2P等等往出贷款部门的重中之重。

归根结底就是两条:让不对称信息最大限度对称、让软信息最大限度真实还原。

客户还不还款就是取决两大因素:还款能力、还款意愿。

1、让不对称信息最大限度对称—解决的是还款能力问题。

2、让软信息最大限度真实还原—解决的是还款意愿问题。

让不对称信息最大限度对称1、重点是财务信息,解决的是还款能力问题。

2、不对称信息,指在交易双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一方,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一方,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3、凡是上当、受骗等都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

4、典型的就是二手车交易。

5、对于我们放款的和客户之间永远是信息不对称的,因为他们不用对我们其他信息的了解,只要知道我们有钱能借给他这一个信息就够了。

6、而我们要尽可能知道他的全部信息。

7、我们和客户之间形成信息不对称的根源是政府几十年的不作为,导致的征信系统不完善的结果。

8、我们做的是资本生意,什么是资本主义?9、抵押品永远不是贷款的最佳选择,靠客户的收入还款才是最佳。

10、因为好的抵押品在银行,我们永远是次贷。

11、土地、房屋、车辆。

不能做资产公司。

12、企业往往是三套账本,我们要最真的。

13、异常即是妖。

14、谎言就是欺骗的开始。

15、实际的操作方法很多。

16、最好是看客户手工那套帐,如水产,养殖。

17、通过旁证,如烤串的用多少碳,石材的用了多少锯片,其他如员工提成,水电费等。

18、客户经常说前三年赚了很多的钱,那么用在了什么地方。

一个搞培训的,养猪的等。

19、和其他的同行业比,左邻右舍比。

20、看未来发展趋势。

让软信息最大限度真实还原主要非财务信息,解决的是还款意愿问题。

软信息不能用准确的硬指标来表示,是非正式的、模糊的、推断的、知觉的。

说白了,不能清晰表达,不能准确量化。

张三人品好,李四人品差,什么程度?但大家心里又都清楚的东西,就是软信息。

软信息对了解客户的还款意愿非常关键。

谈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分析

谈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分析

谈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分析摘要:随着我国银行资本管理工作全面发展,零售银行以其经济成本低、用户范围广、经营风险低等优势逐渐被我国银行所接触,现在已经成为最具潜在价值的领域。

例如,我国农业银行就已将零售业务视为主要发展趋势,但是零售业务在用户个人信息上所存在的问题也慢慢的涌现出来。

本文是对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业务引言:目前,我国个人贷款业务市场在社会需求下不断发展壮大,这已成为银行经济效益增长的主要途径。

然而,银行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仍要面临各种风险,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银行在风险管理上的经验相对较少,风险管理工作没有完善的思路和理念。

提升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对我国银行的快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一)客户个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我国银行信用风险识别技术较为落后,缺少有效应对措施,更没有健全的防范机制。

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的信用分析方法主要以传统方法为主,信用风险计量技术水平较低。

同时,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后只能被动接受风险。

在经济周期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很容易给我国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损失。

此外,我国银行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信用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无法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上升。

(二)影响客户个人还款能力的因素不同客户的拥有的财富或经营业务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客户的个人品行或文化背景也复杂多样,客户所从事的行业也是截然不同,涵盖社会经济建设的不同领域。

因此,银行在管理和评价客户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除我国公务员或教师收入稳定外,公司员工或企业家所能获得的经济收入波动性较大,因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经营风险就此可能影响到银行。

例如,当个人想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房地产或能源等投资领域时,由于这方面需要高昂的经济成本,如果后期没有专业的经营能力,客户就失去了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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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管理
贷款管理是一个诸多环节环环相扣的全流程管理过程,任何贷款管理链条上出现问题都会引发挪用风险,尤其是那些借款人使用较为频繁、出现问题几率多、易于导致贷款挪用的风险高发贷款品种。

当前信用环境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强化科学的贷款业务的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变,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突出贷款全流程管理,变过去的事后检查为现在的事前控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贷款主要流程的管理为全部流程的管理。

指导原则
●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
●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
●原则三:协议承诺原则
●原则四:实贷实付原则
●原则五:贷放分控原则
●原则六:贷后管理原则
●原则七:罚则约束原则
原则一:全流程管理原则
总则第五条要求贷款人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
第二章至第六章针对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提出风险管控要

原则二:诚信申贷原则
强调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应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全面、及时向贷款人提供信息和进行重大事项披露
借款人的合法、合规地位
信用状况良好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
有合法的收入(还款)来源
原则三:协议承诺
协议承诺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根本准则,也是贷款人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的依据
承诺申贷的真实有效
承诺贷款资金的真实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于借款人挪用贷款等不当行为,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作出周密约定,并以贷款人的协议承诺为依据实施处罚。

原则四:实贷实付原则
原则五:贷放分控原则
强调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在贷款人承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借款人不能随意使用贷款
贷款人要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个贷放款条件,审
核贷款资金用途
采取委托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贷款人通过帐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用途,并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原则六:贷后管理原则
密切监控借款人信用及担保情况的变化,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
要求贷款人根据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
原则七:罚则约束原则
受理与调查:
☐本条主要从借款人方面设置了个人贷款应该遵守的基本前提条件,贷款人应确保在贷款发放前同时满足本条所列的各项要求。

☐第(一)款明确了个人贷款主体准入的基本标准;
☐第(二)款规定了个人贷款应有明确的用途,且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款规定个人贷款申请的具体要素要与借款人的实际需求相符,且符合一般常理;
☐第(四)款规定个人贷款要有明确合法的还款来源,无论是个人的工资
收入、其他收益、抵质押处置预期收入等,均应在申请个人贷款时明确,在此基础上,借款人还需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以积极配合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五)款用以衡量借款人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其对个人信用的判断应根据个人职业、年龄、婚姻状况、收入、人行征信记录、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等因素综合判断。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本条明确个人贷款需要以书面形式申请
☐本条要求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对申请不同的个人贷款品种提交贷款人规定的具体申请资料。

针对某一品种的个贷产品需要提供何种申请材料,应体现在贷款人具体的产品管理制度中,并及时清楚的告知借款人。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本条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以便开展后续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工作。

☐本条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要进行认真核实和分析,不受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干扰,如实报告调查所掌握的客户情况。

第十四条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
☐本条对商业银行对个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但这只是基本的规范规定,商业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不同情况,适当延伸调查范围。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贷款调查必须全面深入,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和收集情况,取得足以证实借款人资信状况有关材料和证据,确保借款人资信情况及交易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实地调查是指通过走访借款人的生活场所、工作场所或交易场所,进一步了解借款人的资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商品交易本身情况等。

☐间接调查是指通过电话查问、外部权威网络查询、信息咨询等其他渠道征询借款人资信的调查方式。

第十六条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在个贷业务经营中,当前部分银行将贷前调查等核心操作外包给开发商、经销商、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放松了银行自身的调查核查环节,给不法
客户或不法中介造成钻空子的机会,从而造成¡°假按揭¡±业务的发生。

☐本条明确商业银行可以审慎引入第三方办理非关键环节的特定事项,例
如收集借款人贷款资料、借款人信息录入等,但应制定相关办法明确第三方
的资质准入条件,防范操作风险。

☐考虑到部分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员工素质、业务能力、诚信水平等方
面都尚待完善,若贷款核心操作环节外包第三方,将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隐患,因此本条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
方完成。

☐今后在业务外包方面,银行可将诸如收集整理资料等相关劳务性操作适
当进行外包,但不能简单地从追求降低成本出发,随意将授信调查、面谈面
签等涉险的技术环节进行外包。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
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本条要求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贷款人通过对借款人的面谈,可以有效
核实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同时对了解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还款意
愿有更为直接和深入的了解,有助于贷款人收集全面、准确和完整的借款人
信息。

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质押贷款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不进行贷款面谈,但前提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借款人身份真实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本条规定贷款人要对贷款业务进行定期贷后检查和监测分析,及时根据其风险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

☐本条规定贷款检查结果应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继续个人信贷业务合作的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为规范和约束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项贷后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办法》针对可能对贷款偿还带来风险隐患的情况,规定借款合同应设置相应条款,明确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鉴于当前部分贷款人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形,本办法为督促贷款人切实落实上述要求,特别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见¡°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本条对个人贷款的展期次数及期限作了原则性规定,无论是一年以内(含)还是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次数没有限制,但展期期限有相应的限制性规定。

第四十条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商业银行应由专门部门处置个人贷款不良资产,并且实现全面、精细化的管理,在运用催收、诉讼、呆账核销等传统处置手段的基础上,灵活尝试其他市场化和批量化的资产处置方式。

本条提出了协议重组的概念,为个贷不良资产的处置提供更多渠道和手段,有利于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个贷不良资产风险的转化和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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