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评价指标体系 (3)5评价方法 (11)6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12)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镀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清洁生产指导工作委员会、北京表面工程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电镀和阳极氧化企业(车间)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电镀和阳极氧化企业(车间)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标体系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指标体系。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1900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AQ5202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AQ5203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T21543-2008工业用水节水术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2月27日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3术语和定义GB21900、GB17167、GB18597、GB/T21543-2008、GB/T24001、AQ5201、AQ5203、《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某五金厂电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xxx(xx)五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xxx(xx)五金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四月xxx(xx)五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单位:xxx(xx)五金有限公司审核小组主要成员:编写:审核:清洁生产审核技术依托单位:xx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项目组成员: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号)XXX 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第XXXX号)审核:xxx 高级工程师目录前言 (1)第一章筹划与组织 (3)1.1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3)1.2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4)1.3培训、宣传和教育 (6)1.4克服障碍 (8)第二章预评估 (9)2.1 企业现状调查 (9)2.1.1 企业概况 (9)2.1.2 组织结构 (9)2.1.3 平面布置 (10)2.1.4 产品 (10)2.1.5 主要设备情况 (10)2.1.6 生产工艺 (11)2.1.7 原材料与能源的消耗 (12)2.2 环境保护状况 (16)2.2.1 污染物产生原因分析 (16)2.2.2 污染物发生量统计 (18)2.2.3 产排污环节 (18)2.2.4 污染物治理工艺及主要设备 (22)2.2.5 企业环保达标情况 (23)2.3 确定审核重点 (28)2.4 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30)2.5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31)2.6 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32)第三章评估 (34)3.1 审核重点概况 (34)3.2审核重点工艺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输入输出物流的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

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要点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在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过程中,首先需要确认和核实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申请单位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产品等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的排污类型、排放口位置、排放量等相关信息;申请单位的环境管理体系和污染治理设施等。
二、排污许可申请表在审核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时,排污许可申请表是核心文件之一。
以下是审核排污许可申请表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表格填写要准确无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执照号码等信息;2. 表格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如涉及排污种类、排放口位置等;3. 填写过程中应注明清楚排放口的具体位置、废水废气的主要成分及排放量等信息。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审核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
以下是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报告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如项目原因和必要性、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等;2. 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准则;3. 报告中应明确指出电池行业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包括废水和废气排放的主要成分和浓度、可能的污染源等。
四、环境治理设施情况在审核电池行业排污许可资料时,需要核实申请单位的环境治理设施的情况。
以下是审核环境治理设施情况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2. 对环境治理设施进行评估,包括其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3. 检查环境治理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保其能够达到法规要求的排放标准。
五、其他相关资料除以上提到的核心资料外,还应审核其他相关资料,以全面了解申请单位的排污情况和环境影响。
以下是其他相关资料审核的要点:1. 检查申请单位的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废水和废气排放监测数据;2. 查阅申请单位的环境保护投资情况,如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和运行情况;3. 了解申请单位的环境事件记录和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评估其环境管理能力。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分析

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分析黄超敏【摘要】In this paper,audit point of cleaner production in electroplating industry was proposed through analyz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leaner production.Taking one cleaner production retrofit scheme which had been successfully implemented in an electroplating enterprise as an example,application and achievements of the cleaner production technologies we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productionprocess,production equipment,resource utilization,pollutant production,etc.Results showed that implementation of cleaner production could effectively reduce pollution from the source and achieve a tripartite win-win of economic benefits,environmental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s.%通过分析电镀行业的清洁生产问题,提出了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要点,并以某电镀厂实施的清洁生产改造方案为例,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利用及污染物产生量等方面入手,分析其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结果表明,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有效的从源头减少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期刊名称】《电镀与精饰》【年(卷),期】2017(039)003【总页数】4页(P19-22)【关键词】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应用分析【作者】黄超敏【作者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广东中山5284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83引言电镀是对基体表面进行装饰、防护以及获得某些特殊性能的一种表面工程技术。
2021年最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重点、难点与清单、流程

2021年最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重点、难点与清单、流程一、新证办理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整理出了新证办理的重点和难点,具体如下:(1)办理流程由纸版提交转变为网上申报为主;企业首先需在国空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上注册,填写有关申请表,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然后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刷的书面申请材料。
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强化了网上申报的工作,要求企业学习、熟悉国家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使用。
(2)填写的表格多、内容全面详细具体、涵盖生产、治污、管理全过程;新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企业需填写的信息内容非常全面、详细,申请表格达到20个以上。
涵盖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执行标准、申请排放信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内容。
要求企业建有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专业填写申报。
(3)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规则新要求;排污许可证相关编码的使用也是新证办理的难点之一,目前环保部已经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编码规则的制定,按此规则排污许可证编码体系由固定污染源编码、生产设施编码、污染物处理设施编码、排污口编码4大部分共同组成。
所有编码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和兼容性。
(4)自行监测的新要求;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已开展了自行监测,但普遍存在不规范、不专业的情况,新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对于自行监测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企业务必在申报前进行完善。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综合电镀类)指标要求

出液回收工序;有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有铬雾回收利用装置
对适用镀种有带出液回收工序,有铬雾回收利用装置
6泄漏防范措施
设备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7生产作业地面及污水系统防腐防渗措施
具备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镀层金属原料综合利用率
镀种
锌
铜
镍
装饰铬
硬铬
锌的利用率(钝化前)/%
铜的利用率/%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环境审核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并全部实施了无、低费方案。按照GB/T 2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按照国家环境保
采用节能电镀装
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
已淘汰高能耗装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
3清洗方式
根据工艺选择淋洗、喷洗、多级逆流漂洗、回收或槽边处理的方式,无单槽清洗等方式
4挂具、极杠
挂具有可靠的绝缘涂覆,极杠及时清理
5回用
对适用镀种有带
出液回收工序,有清洗水循环使用装置,有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有铬雾回收利用装置
表1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综合电镀类)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现状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电镀工艺选择合理性①
结合产品质量要求,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②
淘汰了高污染工艺③
2电镀装备(整流电源、风机、装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
≤1.0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

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电镀行业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要点一、电镀行业生产特点1.概念电镀就是利用电解的方式使金属或合金沉积在工件表面,以形成均匀、致密、结合力良好的金属层的过程。
电镀的分类:按获取镀层方式:通常电镀,化学镀,热浸镀,闪镀按挂具方式分类:挂镀,滚镀,刷镀按镀层组成分类:镀铜、镀金、镀银、镀镍、镀铬、镀镉、镀锌、镀锡、镀三元合金(铜、锡、锌)等2.生产工艺电镀工艺包括工件抛光、脱脂、上挂具、化学除油、酸洗、电解除油、弱腐蚀(活化)、电镀、浸洗回收、出光、低铬钝化、漂白、烘干、检验等生产过程。
镀层种类分为单层金属电镀和多层(复合)金属电镀。
电镀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镀前处理、电镀阶段、镀后处理,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毛坯→表面平整→除油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上挂具(吊镀)→一层电镀→清洗→二层电镀→清洗→钝化→清洗→干燥→下挂具→包装→成品。
3、常用化学品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铬酸、硼酸、氢氟酸、醋酸、柠檬酸等。
碱类:氢氧化钠、氨水等。
盐类: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重铬酸盐等无机酸盐(铜、镍、钠、锌、锰)、氰化物或硫氰酸盐(钠、钾、亚铜)、有机酸盐(酒石酸钾、十二烷基硫酸钠、间硝基苯璜酸钠、柠檬酸盐)等。
有机物类:添加剂、乳化剂、光亮剂、皂化剂等。
4、主要生产设备前处理槽:(除油、脱脂槽)、预镀槽(氰化镀铜)、镀槽(金、铬、镉、镍、锌、银)、褪镀槽、清洗槽。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电镀工艺产生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其中水污染(含重金属离子和有机污染物)和大气污染(各类酸雾)是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水电镀废水含有数十种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其中无机污染物主要为铜、锌、铬、镍、镉等重金属离子以及酸、碱、氰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为含碳有机物、含氮有机物等。
电镀废水的来源一般为:1、镀件清洗水;2、废电镀液;3、其他废水,包括冲刷车间地面、刷洗极板以及通风设备冷凝水,和由于渡槽渗漏或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跑、冒、滴、漏的各种槽液和排水;4、设备冷却水。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1.1
清洁生产作为一种污染防止旳新思绪,将环境保护与企业旳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改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经济和环境效益旳综合性管理手段。由于开展清洁生产波及到企业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并且伴随审核工作旳深入,实行清洁生产方案会波及到企业旳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旳配置,因此获得企业高层领导旳支持和重视,这是清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旳前提和到达预期效果旳保证。
21.37
21.04
20.87
盐酸
kg /万元
38.82
41.60
37.65
硫酸
kg /万元
27.08
28.98
27.13
片碱
kg /万元
24.27
25.49
24.36
除油剂
kg /万元
17.37
16.37
16.06
焦亚硫酸钠
kg/万元
22.73
23.08
22.7
漂白粉
kg/万元
1.27
1.14
1.15
为了可以较精确旳反应原料单耗状况,镀锌重要原料锌板和氯化钾消耗状况用镀锌旳产值计算,镀硬铬重要原料为铬酐用镀硬铬旳产值计算,镀金旳重要原料为氰化金钾用镀金旳产值计算,盐酸、硫酸等公用原料用总产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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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第一版)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围、纳污企业、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6.未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填写重点区域的,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核实是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通过企业投产时间,核实该企业是否为现有源;(3)核查企业是否有环评批复文件,如有环评批复文件,是否填写了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4)对于属于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认可或备案要求的项目,是否提供并填写证明符合认可或备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原则上,企业应具备环评批复或认定关于备案文件,如两者全无,应核实企业具体情况。
(5)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6)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应具体到污染物类型及其指标,同时应与后续许可量计算过程及许可量申请数据进行对比,按技术规确定许可量。
(7)表1中的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2.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主要生产单元、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电镀工业》(以下简称技术规)填报,不应混填。
其中:(1)主要生产单元名称填写电镀生产线、公用单元的名称;(2)主要工艺名称填写“前处理”、“镀覆处理”、“后处理”和“辅助设施”;(3)生产设施名称主要填写与产排污相关的设施设备名称;生产设施编号填写企业部设施编号。
不同编号的相同生产设施应分行填报,不应采取备注数量的方式;(4)同类型的设施设备,其设施参数的计量单位应一致,如水洗槽,不能有的填写“m3”,有的填写“L”;(5)审核“生产能力”是否是环评批复的产能或地方政府认可或备案的产能;是否包括了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
生产能力与环评批复或地方政府认可或备案的产能不相符时,是否提供了说明材料;(6)必填项容是否填写齐全。
3.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1)检查填写的“有毒有害成分占比”是否正确,正确填写应该是有毒有害物质在总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
(2)在“燃料”信息中,燃煤要填写灰分、硫分、挥发分、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燃油要填写硫分、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天然气只填写热值和年最大使用量;(3)不需要填写的栏,划斜杠“/”,不能填0。
4.表4:《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1)应按照技术规将产排污环节填写完整,电镀企业废气产排污环节包括对应的生产设施和相应排放口,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锅炉、电镀前处理、镀覆处理、后处理等,相应排放口主要包括上述生产设施烟囱或排气筒;(2)检查填写的“污染物种类”是否依据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的污染物有无漏填项;有组织排放源中锅炉烟气的污染因子不包括林格曼黑度;(3)审核填写的“可行技术”是否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如没有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由于由于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的是协同治理措施,因此其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应填“无”或“/”,并在“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中备注“协同处理”。
(4)审核填写的“排放口编号”是否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废气排放口现有编号一致,若没有编号的,排污单位是否自行编号;(5)审核填写的“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填写了“否”,申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将整改措施填入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或作为附件上传。
(6)审核“排放口类型”填写是否正确,本技术规将锅炉烟囱列为主要排放口,电镀废气排气筒列为一般排放口。
5.表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1)应将酸碱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重金属废水、电镀混合废水、综合废水等按废水类别分开填报;(2)审核“污染物种类”是否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确定,污染因子是否有遗漏;(3)电镀废水处理工艺是否为推荐的可行技术,如没有采用推荐的可行技术,排污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4)填写的废水排放口编号是否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有编号填写一致,若不一致,排污单位是否根据《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进行编号;(5)审核填写的“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填写了“否”,申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是否将整改措施填入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改正措施”一栏或作为附件上传。
(6)排放口类型填写是否正确。
本技术规将电镀排污单位的车间或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专业电镀企业总排放口均确定为主要排放口;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分质处理单元出水口可视同车间排放口,也归为主要排放口。
将单独排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列为一般排放口。
如申报单位的废水排放去向选择填写了“排入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如申报单位的废水排放去向选择填写了“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主要排放口”;单独排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其对应的排放口类型选择“一般排放口”。
6. 表6:《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1)审核污染因子数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要求;对于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必须进行填写;(2)审核是否填写了排气筒高度和排气筒出口径。
7. 表7:《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1)审核污染物种类是否与排放口编号相对应,是否执行的是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标准号和浓度限值;(2)审核新增污染源是否填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及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3)环评批复要求应以数据形式填报,不应填报文字。
8. 表8:《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1)对于燃煤锅炉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只需申请许可排放浓度,无须申请许可排放量;林格曼黑度不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合许可排放量;(2)申请的主要排放口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应与计算过程保持一致;(3)对于电镀废气的一般排放口,污染因子只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不填写排放速率,也不申请和填写年许可排放量限值。
(4)是否提供了许可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计算过程说明容。
9.表9:《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表》无组织排放源的污染治理措施填写符合实际;标准填写应明确。
对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中无要求的无组织产污环节,如无特殊规定,不建议给出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量化考核要求,仅说明控制措施即可。
因《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对无组织产污环节无要求,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可不填写表9 容。
10.表10:《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对于电镀排污单位,全厂合计的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数据,应与环评批复的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比较,两者取严。
11. 表11:《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1)如果废水为间歇排放,应审核是否填写了间歇排放时段;(2)审核是否填写了受纳自然水体名称和功能目标、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等容;12. 表1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1)如果废水为间歇排放,应审核是否填写了间歇排放时段;(2)是否填写了受纳污水处理厂不同污染物执行的排放标准浓度限值;13. 表1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1)电镀排污单位一类污染物必须填写《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2)废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除一类污染物外,其他污染物填写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的排放标准名称和排放浓度限值,不能填写与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协商的纳管浓度限值。
14. 表14:《废水污染物排放》(1)审查排污单位是否按排放口编号,逐一对应填写了主要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和设施或车间排放口污染物申请排放浓度限值、申请年排放量限值,申请特殊时段排放量限值;(2)核对是否存在同一种污染物在主要排放口和设施或车间排放口同时申请许可排放限值的情况;(3)单独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不申请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量限值。
如果电镀企业生活污水不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而是单独排放到自然水体,此时,其生活污水排放口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申请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可不申请许可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