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
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1. 前言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旨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满意度。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江苏省平安医院的考核评价标准,以便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了解标准内容并加以执行。
2. 背景为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江苏省平安医院制定了一套科学严谨的考核评价标准。
这一标准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为医院提供一个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
3. 考核评价内容3.1 服务质量1.秩序与环境评价:医院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环境,包括医院门诊大厅、病房、手术室等公共区域的整洁、舒适等方面的考核。
2.医疗技术评价: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诊断水平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以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医患沟通评价:医务人员应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包括耐心倾听、正确回答问题、解释治疗方案等方面的考核。
3.2 安全管理1.患者安全评价:医院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病房环境、医疗器械使用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评价。
2.医疗事件管理评价: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件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报告、风险评估、事后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3.3 管理能力1.组织管理评价:医院应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人事管理、部门协作等方面的评价。
2.财务管理评价:医院应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考核。
3.资源利用评价:医院应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等方面的评价。
4. 考核评价流程1.考核指标确定:医院按照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
2.数据收集:医院管理部门负责搜集相关数据,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安全事件报告等。
3.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医院在各个评价指标上的表现。
4.结果反馈: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以便改进和优化医院服务和管理。
5.过程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医院制定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不断提高绩效和服务质量。
平安医院创建及考核标准

关于印发《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综治办、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工商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卫生部直属各单位、部属(管)医院:为指导推动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根据中央综治办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要求,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在深入调研并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客观评价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取得的成效,总结“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经验,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创建“平安医院”长效机制,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研究制订《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
一、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创建工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等八个部分(见《考核标准》)。
(二)考核对象省级和省级以下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机构。
(三)考核方法采用上级创建工作机构考核下级创建工作机构,逐级考核的方式。
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机构,并抽查、暗访省、市(地)、县级医院各1-2家,综合评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机构依据该考核办法以及考核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拟定考核细则与考核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并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备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一、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确保医院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二、考核内容1. 平安医院建设情况考核:对医院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建设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 医疗质量考核:评估医院的治疗效果、医疗操作规范、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等,以保障医疗质量的提升。
3. 医务人员业务能力考核:对医院内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专业素质以及诊疗能力进行评估,以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
三、考核指标1. 平安医院建设情况考核指标包括:设施设备完善程度、管理制度完善程度、应急预案可行性等。
2. 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包括:治疗效果、医疗操作规范、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等。
3. 医务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指标包括:临床技术水平、专业素质、诊疗能力等。
四、考核方法1. 平安医院建设情况考核方法:通过现场检查、文件审查、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
2.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利用病历、医疗报告、医疗示范患者等进行评估。
3. 医务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方法:通过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以评分形式呈现,根据评分情况确定医院的平安等级和医疗质量等级。
2. 对于考核结果良好的医院,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 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医院,将进行整改指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其他事项1. 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 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医院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整改落实。
3. 考核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不得干扰和干预考核工作。
注:本办法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公布。
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医务处部分)

附件: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
(三级综合医院)
医务科部分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七月
※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主要质量效率指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5%;病房危重病员抢救成功率≥88%;
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麻醉死亡率≤0.02%;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3个工作日;平均住院日≤15天;病床使用率85~93%等等。
省卫生厅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对指标内容及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探索性医疗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省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SCI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会议录索引EI全程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引。
区人民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区人民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区人民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院科两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2、保卫组织机构健全,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有记录,有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定期检查有记录。
3、警卫室到位并发挥作用,内部治安秩序稳定,无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务安全及扰乱医疗办公秩序重大事件发生。
4、消防、技防设施齐备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日常维护、教育、培训工作落实。
5、无非法医疗广告、无超范围职业、无一级医疗事故。
6、有完善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部门和等记、原因分析、赔付情况和责任追究制度。
7、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有演练记录。
8、党政领导坚持执行信访工作“三亲自”制度,按期办结率100%。
9、全年重复上访量不超来访总量8%;个人越级上访量不超10%。
以上9点要求,相关科室人员要全面掌握认真执行,全院职工要求熟知9条内容,作为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与医德医风考核同事进行,未执行标准科室和个人予以罚款100-200元科室扣分,所扣分数与科室奖金挂钩。
感谢您的阅读!。
平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财贸职工医院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风险与纠纷事故发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给医院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诊疗环境,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计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次序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以加强医院管理和安全管理为基础,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事故事件,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实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有效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面开采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我院的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完善。
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依法执业,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各科室加强医院普法学习,提高法制观念, 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认真遵守医疗服务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切实加强医院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
加强医务人员资格的准入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加强各类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和安全培训,规范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合理用药。
规范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预防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2022年度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根据平安办或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发出的督办函为依据
未在规定时间结案,每发生1起相关事件扣5分,最高可累计扣分30分。
(五)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件(5分)
回溯查看全年情况
每发生1起相关事件扣5分,最高可累计扣分30分。
(六)未发生媒体对涉医案件恶意炒作事件(5分)
回溯查看全年情况
2.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6分)
90%(含90%)以上不扣分,70%(含70%)至90%扣2分,50%(含50%)至70%扣4分,40%以下不得分。
3. 医疗责任保险赔付结案率(2分)
80%(含80%)以上不扣分,60%(含60%)至80%扣1分,60%以下不得分。
三、涉医违法案事件防控与处置情况(35分)
90%(含90%)以上不扣分,80%(含80%)至90%扣1分,70%(含70%)至80%扣2分,60%(含60%)至70%扣3分,50%(含50%)至60%扣4分,50%以下不得分。
(三)涉医案件快捕、快诉、快判情况(5分)
提供媒体关注的重点案件的抓捕、诉讼、判决情况
每发生1起案件拖延处理扣5分,最高可累计扣30分。
(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9分)
1.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有效衔接(3分)
未建立有效链接不得分。
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数量及成功率(4分)
数量作为参考,暂不扣分;成功率85%(含85%)以上不扣分,80%(含80%)至85%扣1分,70%(含70%)至80%扣2分,60%(含60%)至70%扣3分,60%以下不得分。
3.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机结合(2分)
结合运转良好不扣分。
(三)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16分)
1. 覆盖二级以上医院的比例(8分)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平医协组[2008]3号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平医协组[200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4144d12f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cb.png)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平医协组〔2008〕3号)各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1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科学、规范地开展平安医院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卫生部等中央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8]20号)和《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试行)》(苏平医协组[2007]3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炳新;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cn。
附件: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二○○八年四月十六日附件:江苏省平安医院考评办法(试行)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1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科学、规范地开展平安医院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卫生部等中央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8]20号)和《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试行)》(苏平医协组[2007]3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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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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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凡医院发生重大伤害医务人员案件的,取消评比资格。
2、凡医院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取消评比资格。
3、创建工作被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其经验的,加5分;在全省推广的,加3分。
4、创建工作典型经验被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的,最高加5分。
报送信息被省系列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采用的加1分,被国家采用的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