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九章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九章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9.1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在确定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时,遵循以下原则:1、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
2、各污染源所排污染物,其贡献浓度与环境背景值叠加后,应符合即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3、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使排污处于较低的水平。
4、各污染源所排放污染物以采取治理措施后实际所能达到的排放水平为基准,确定总量控制指标。
9.2 水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9.2.1水污染物环境容量及削减量水质监测表明,目前大门口水道的水质较差,污染物超标较严重,已没有水环境容量。
需要对沿岸排入水道的污染物进行大力消减。
一、三灶阳光嘴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截引流入南、北排河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水经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在排入大门口水道,这样可大大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净化河流水质。
在阳光嘴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首先要消减进入大门口水道的污染物量,才能允许本项目的污水达标排放。
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要使处理达标后的废污水排入大门口水道,必须首先削减排入大门口水道的污染物量。
经预测计算,水污染物削减量分别为CODcr1.07t/d(321t/a)、BOD50.13t/d (39t/a)。
9.2.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目前大门口水道水质严重超标,若要使今后大门口水道保持二类水质功能目标,必须削减CODcr和BOD5排入该河段的污染物的量,尤其在项目建成运行前必须大量削减CODcr和BOD5的排放量。
根据区域发展必须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及按国家“增产不增污”的原则,三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以削减当前排入大门口水道CODcr和BOD5的排放量。
根据估算,当进入大门口水道的污染物CODcr、BOD5分别消减1.07t/d (321t/a)、0.13t/d(39t/a),则大门口水道的水质可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79-1997)二类标准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须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物的建筑施工作业的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提报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申请报告2、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证明材料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拆除(关闭)、闲置或者因检修暂时停用污染防治设施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申报材料1、排污者按规定提报拆除2、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报告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6、具有相应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
7、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核4、转报四、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辐射安全许可证一、办理依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二、申报材料1、环评材料(5份)2、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3、许可证申请表4、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6、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环保批复文件(包括登记表、报告表及报告书等)88、专兼职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和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必须是本科(理工类)以上学历,其它涉源单位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9、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10、各项规章制度(设施安全防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使用登记制度)11、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2、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13、关于处置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承诺14、人员培训计划15、《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条件核查表三、办理程序1、受理规范化排污口审批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申报材料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1、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报告书22个工作日,报告表9个工作日,登记表7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煤炭经营中的环境保护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企业经营煤炭的工商营业执照;场地示意图及租赁合同2、煤质化验报告3、煤炭质检部门资质证明4、煤炭经营资格环境保护审查意见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查4、转报四、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排污许可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一)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2、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3、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4、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5、排放污染物满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条件1、市环保局不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②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项目;④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⑤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⑥不符合省政府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的项目;⑦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含海洋)及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
2、市环保局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①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②化工、合成革及人造革、废纸制浆造纸、非原料药农药、电镀、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畜禽养殖、矿产勘查、莹石矿、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沙石料等所有非金属矿开采等行业的项目;③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④由省环保厅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3、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的规定,确定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登记表可自行编制。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应在编制之前向所在地县(区)环保局申请确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执行的标准,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出具执行标准确认函。
5、需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正式受理时提交由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出具的,经市局总量办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表。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编制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后,征求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同意后,向市局监督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1)。
2、在建设单位材料报送齐全的前提下,监督科对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踏看,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清新环境运营事业部发布 xx-2-23实施 xx-2-23发布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Q/QXYY-AS2051—xx QX/YY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目录前言 2 1目的 3 2范围 3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 4定义 3 5组织机构及职责 3 6 管理内容 4 7 检查与考核 6 8管理流程 8 9报告和记录 8 附录A污染物排放管理流程图 9 附录B 火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停运及异常情况报告 10 附录C火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停运及异常情况报告 11 前言本标准由运营事业部标准化小组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标准化小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 *** *** **** ***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由**清新环境运营事业部标准化小组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 1目的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保证环保设施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杜绝环保事件发生,树立“超标排放即是违法的理念”,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清新环境运营事业部各分公司。
3规范性引用文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xx)《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xx]536号《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DL/T5480-xx)《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DL/T5196-xx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T76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有关问题 ___》发改价格xx2835号 4定义排放限值:指为防止区域性、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的排放强度、更加严格控制排污行为而制定并实施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在经济发展的大力推动之下,工业化水平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升,但是生态环境所面对的压力却越来越大,这也是导致环境污染情况日渐加重的主要原因。
这不但会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呈现出恶性循环的状态,同时还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本文主要针对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进行探究,这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促使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标签: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措施现在社会已经全面提高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人类是环境污染问题出现的主要来源。
在长期的生存与发展中所制造的污染会对自然环境系统承载以及修复能力造成严重破坏,最终导致恶劣的环境污染现象。
这要求我们必须针对自然环境的循环系统进行修复,进而促使其恢复到正常水平后有效防止其恶劣的发展。
将更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人民群众。
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一、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必要性1.环境污染现状和环境质量的内在要求近十年来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当迅猛,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可对其进行直观体现,但是工业垃圾以及工业废弃物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恶化的趋势。
污染物会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对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不断加剧,现阶段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所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污染现象可以说是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所不可避免的一种问题,甚至已经严重超出环境的正常承载能力。
所以环境污染物会在总体上呈现出指数不断下降的趋势。
结合实际实现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有效控制,是生态环境发展工作所必须满足的要求,这也是未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2.国家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明确规定要求我国在逐年增加对环境管理和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条例,并制定了众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制度,还严格仔细地根据环境的现实情况,综合多种因素制定了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标准,以及环境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浓度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进行限制和管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
本文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意义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给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
通过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可以降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减少雾霾、酸雨等恶劣天气的发生频率,提高大气环境的质量,让人们能够呼吸到更清新、健康的空气。
其次,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
大气污染物会对土壤、水体、植被等生态要素产生负面影响,破坏生态平衡。
总量控制能够减轻这些损害,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稳定。
再者,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严格的排放控制促使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种类繁多,常见的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ₓ)、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二氧化硫是一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主要来源于燃煤发电厂、工业锅炉等燃烧过程。
氮氧化物主要包括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₂),汽车尾气、工业生产中的高温燃烧等是其主要排放源。
颗粒物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和细颗粒物(PM₂₅),其来源广泛,如工业粉尘、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自化工、涂装、印刷等行业。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总量控制目标的确定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监测数据,充分考虑区域的环境容量、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环境规划课件 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环境规划原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概念:1.定义:对规定环境单元之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人排放某一种或多种污染物的数量实行控制的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容量总量控制环境容量所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从环境质量要求出发,运用环境质量模型计算,根据环境允许纳污量,反推允许排污量;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优化分配污染负荷,确定出切实可行的总量控制方案。
容量总量控制的特点——将污染源的控制水平与环境质量直接联系。
(2).目标总量控制根据环境目标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削减量的控制。
它是从现有的污染水平出发,针对特定环境的质量目标要求,确定分阶段的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量,循控制一削减一再控制一再削减的程序,将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到预期目标。
目标总量控制的特点——将环境规划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环境目标作为总量控制的基础。
(3).行业总量控制3.三者区别目标总量控制以排放限制为控制基点,从污染源可控性研究人手,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容量总量控制以环境质量标准为控制基点,从污染源可控性、环境目标可达性两个方面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行业总量控制以能源、资源合理利用为控制基点,从最佳生产工艺和实用处理技术两方面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
二、中国实施的总量控制1.现状:主要采用目标总量控制,辅以部分的容量总量控制。
在全国范围这一宏观层面上实施目标总量控制。
2.目标总量控制优缺点(1)优点:不需要过高的技术和复杂的研究过程,资金投入少;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污染徘放数据和环境状况数据;控制目标易确定,可节省决策过程的交易成本;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和法规,易获得各级政府支持。
(2)缺点在排污量与环境质量未建立明确的响应关系前,不能了解污染物徘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及对人体的损害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目标总量控制的“目标”实际上是不准确的,由此造成所采用的目标总量控制法的整体失效。
3.总量指标(1)选择原则:A.对环境危害大的、国家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B.环境监测和统计手段能够支持的;C.能够实施总量控制的。
污普数据为“十四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方向

M p E n viro n m en tal^ Economy污普数据为“十四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方向□韩红张君臣贺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提出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成为重 要的环境管理手段,“十三五”时期国家继续对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总量实施控制。
2020年6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发布。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了全国 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结构和分 布状况,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 数据库,形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张 图”。
“十四五”时期,我们应利用好普查数据,深入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污染 物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
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析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前四位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前四位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见表1、2)。
鉴于此,这8项污染物应是“十四五”时期污染物减排的重点。
普查数据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的应用按照《“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65)总第295期OPINIONS表1水污染物排放量前四位汇总分析亏染物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单位:万吨)化学需氧量占比氧氣(单位:万吨)氨氮占比总氮(单位:万吨)总氮占比总磷(单位:万吨)总磷占比工业源90.96 4.24% 4.45 4.62%15.57 5.12%0.79 2.50%农业源1067.1349.77%21.6222.44%141.4946.52%21.267.22%生活源983.4445.87%69.9172.57%146.5248.18%9.5430.2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450.12%0.360.37%0.560.18%0.010.04%合计2143.98100%96.34100%304.14100%31.54100%注:移动源无水污染物排放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前四位汇总分析污染物污染源二氣化硫(单位:万吨)二氧化硫占比氮氧化物(单位:万吨)氮氧化物占比颗粒物(单位:万吨)颗粒物占比挥发性有机物(单位:万吨)挥发性有机物占比工业源529.0875.98%645.936.18%1270.575.44%481.6647.34%生活源124.7217.91%72.92 4.08%378.1222.45%296.6329.1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0.440.06% 1.520.09%0.420.03%——移动源42.08 6.05%1064.8859.65%35.01 2.08%239.1623.51%合计696.32100%1785.22100%1684.05100%1017.45100%注:农业源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 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 下降10%、10%、15%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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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号:5961-05183K-P密级:无南京梅山能源有限公司1×60MW发电供热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版)南京梅山能源有限公司2006年4月中国·南京1 项目的基本组成、规模及基本构成梅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热电厂)是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采用热电联产生产方式,向梅钢公司高炉风机和其它生产设施提供中低压蒸气为主,多余蒸汽发电上网。
热电厂现有规模为四炉三机,总装机容量为116MW。
目前梅钢公司在生产钢铁的同时,每天还向南京供应22~33⨯104Nm3城市煤气,随着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完成,南京城市天然气用量将逐步增加,煤气用量逐步减少,而钢铁生产过程中伴生的大量多余煤气将面临散放。
此外钢产能的增加还将产生大量高、焦炉煤气,这不仅浪费宝贵的优质二次能源,同时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本扩建工程采用富余的煤气作为燃料,不仅解决了煤山公司生产中的煤气平衡问题,而且还能避免煤气释放污染环境,同时通过能源资源利用的重新配制,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考虑避免污染环境、实现煤气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本工程拟扩建1⨯60MW发电供热机组,建设规模为在现有基础上扩建一台220t/h全烧煤气锅炉(5#锅炉)、一台60MW双抽式冷凝发电机组(6#机组)及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
形成五炉四机规模,总装机容量达176MW。
建设性质属扩建工程。
工程的基本构成见表1-1。
表1-1 项目的基本构成2 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厂址位于梅山钢铁集团内部,北面紧邻钢铁厂,距离西南厂界50m 有桥北村及联合村,距离南厂界最近50m有孙家村。
梅钢公司生活区最近距离厂址东面约700m。
本次环评大气、水体、噪声具体敏感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 厂址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孙家村。
(2)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本次环评的7个现状测点监测资料表明:各个监测点的SO2、NO2的小时平均达到二级标准,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34.2%、40.8%;SO2、NO2的日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51.3%、52.5%;PM10、TSP的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292.7%、290.7%。
评价区域周围的板桥工业集中区及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处于大力开发阶段,道路维修、场地平整等工程造成评价区域内局部施工阶段扬尘污染严重。
2)水体近2年长江板桥段水质较好,各项水质指标均能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
根据本次评价的6个监测断面监测资料表明,长江各监测断面的pH、COD、BOD5、SS、挥发酚、硫化物、氨氮、石油类、Cr6+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3)噪声昼间,除靠近现有主厂房北侧(紧邻炼铁厂)超标之外,其余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III类标准;夜间,受冷却塔及主厂房噪声影响,东、南厂界超标,北厂界紧邻钢铁厂,噪声超标。
昼间,3个居民测点噪声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夜间,11#测点(联合村)超标,其余测点达标。
3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3.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本工程利用公司炼铁、焦化等工艺生产中伴生的剩余气体燃料。
气体燃料中S和H2S的含量极其微少,煤气净化后送至电厂的各种气体燃料含尘量仅约4.4mg/Nm3,燃气锅炉燃烧生成的SO2、烟尘很少。
另外煤气炉相对于煤粉炉而言,炉膛温度较低,炉膛体积热负荷较大,烟气停留时间短,过剩空气系数也较小,因此锅炉运行实际生成的NO x也很低,小于80mg/Nm3。
采用120m高烟囱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均是可行的。
3.2 节水措施和水污染防治对策本期工程的废污水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进行考虑,能够循环使用的仍用于原工艺流程,不能够循环使用经处理后用于其它工艺流程,尽量减少外排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方式,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本期工程的废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公司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入渠道西明渠由西排口排入长江。
3.3 噪声防治对策(1)所有动力设备采购时都应将噪声级作为技术指标之一向供应商提出;要求主机和有关辅机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和消音器。
(2)汽轮发电机组主设备要做好防振基础,确保安装、检修质量,减少管道阀门漏气所造成的噪音。
(3)在锅炉的对空排汽管道、安全阀排汽管道上设置小孔排汽消声器,降噪不低于25dB(A);电厂应尽量减少夜间排汽次数,系统吹管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并提前进行公示。
(4)将50dB(A)噪声等值线设置为噪声防护距离,本期工程投运时,该防护距离内的20户居民应搬迁安置。
(5)在冷却塔外侧种植高大乔木并适当加高围墙;厂区充分进行绿化,提高绿化面积,吸收噪声并阻挡噪声的传播。
3.4 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主要风险类型为气体泄漏引起中毒、爆炸以及火灾,最大可信灾害事故风险值为4×10-5/年,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8.3×l0-5/年,这表明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要科学、合理、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同时管理要跟上,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把好设计、修造和施工安装的关。
防范措施在于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应制定合理科学的应急计划,应急计划在于一旦发生事故时,有充分的应付能力,以遏制和控制事故的扩大,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知道防护和撤离,组织救援,减少影响。
3.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期工程烟尘排放量为8.0t/a,COD年排放量为7.8t/a。
本工程的烟尘、COD 总量可从梅钢公司全厂的剩余总量指标中获得。
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4.1 环境空气(1)本期工程建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本期工程对周围环境大气污染物地面浓度影响很小,即使最大的NO21小时平均浓度也仅占二级标准份额的 1.8%以下,日平均浓度占二级标准份额的0.8%以下。
(3)本期工程所造成的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叠加本底后,各评价点的NO2最大小时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分别占二级标准份额的42.6%、53.2%。
4.2 一般排水环境影响分析本期工程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电厂废水排放渠道西明渠,最后通过现有西排口排入长江。
西排口距离下游城南水厂取水口约13km,符合《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本工程新增废水排放量29m3/h,约0.008m3/s,与长江流量相比很小,且均达标排放,因此,电厂一般排水对受纳水体长江板桥段的环境影响较小,影响不到下游城南水厂及梅钢公司的取水。
4.3 噪声影响预测(1)本工程运行后,除北厂界9#测点超标之外,其余厂界噪声昼间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东厂界(1#、2#测点)、西南厂界(4#、5#测点)、北厂界(8#、9#测点)超标,其余测点达标。
北厂界紧邻炼铁厂,东厂界之外为农田,无居民等噪声敏感点,厂界超标不扰民;而本期工程冷却塔及循环水泵房靠近西南厂界布置,导致西南厂界超标。
(2)本工程运行后,孙家村、桥北村居民点噪声昼夜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的要求;联合村噪声超标。
根据附件二,联合村、桥北村属于梅钢产能升级技改工程拆迁范围,其拆迁工作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
4.4清洁生产分析(1)本工程为热电联产工程,热电比166.7%、年均热效率58.64%,能耗指标先进,节水。
(2)本期工程燃用清洁燃料,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
属于清洁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经测算,产出相同量的热和电需要消耗标煤约0.207×106t/a,本工程的建设从宏观上看减少了这部分燃煤产生的大量废气、废渣。
(3)本期工程的废污水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进行考虑,能够循环使用的仍用于原工艺流程,不能够循环使用经处理后用于其它工艺流程,尽量减少外排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4)本工程单位发电量烟尘、NO x排放水平分别为0.019g/kWh、0.349g/kWh,污染物排放水平低;全厂水重复利用率为98.4%。
5 公众参与和公示(1)公众参与本次环评采用了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主要向厂区周围居民讲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哪些影响以及电厂具体采取的环保措施。
(2)公示公示方法:媒体(登报)公示。
2006年3月,南京梅山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苏经济报》2006年3月25日A3版上做了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的公示,介绍了项目工程情况和环境影响情况,告知公众本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查阅方式,鼓励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公众参与实施主体:由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作为公告的发布单位。
公告内容:(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二)建设项目的性质及内容;(三)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主要环保措施可达到的治理效果;(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均未收到民众的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6 评价结论(1)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9月1日起执行)中鼓励“热电联产”、“炉气回收及综合利用”、“燃气联合循环发电”等条款。
(2)本期工程燃用清洁燃料,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
且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较低,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高,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电厂厂址合理。
厂址位于南京主城区之外的都市发展区,本工程位于梅钢公司内部,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进行扩建,占地位于梅山组团(西南组团),占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板桥新城总体规划要点》,也符合《南京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
(4)符合环保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5)本期工程烟尘排放量为8.0t/a,COD年排放量为7.8t/a。
本工程的烟尘、COD总量可从梅钢公司全厂的剩余总量指标中获得。
(6)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均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南京梅山能源有限公司1×60MW发电供热机组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