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和总量控制
第七章污染物排放预测与总量控制

第七章污染物排放预测和总量控制7.1 污染物排放量预测方法及预测情景7.1.1 污染物排放量预测方法根据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原规划方案和本次环评意见,开发区以后发展钒钛及新材料加工产业、高端机械制造产业、新型现代矿业精深加工产业”三大核心主导产业,同时配套循环经济产业、生产性服务产业。
其中钒钛及新材料加工产业部分行业、新型现代矿业精深加工从这些产业的排污特点来看均是生产废水基本可以处理后回用,但是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尾矿等废渣的产生量大的产业。
钒钛及新材料加工产业部分行业、高端机械制造产业总体而言废水和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不大但污染物种类较多。
但总体上来说,由于规划涉及的时间较长,入区企业的类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园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可引入项目的选择面较少,受招商引资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污染物排放量难以准确估算。
总体而言,企业类型和排污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从本次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规划情况来看,规划对用地结构和布局、土地使用的控制、道路交通、绿地景观、综合管线及防灾等方面规划的叫全面细致。
但是在产业规划中,虽然提出了重点产业和成长性产业等主导产业,但总体上停留在泛泛而谈的层次。
规划建设时序、产业结构、规模、工业发展目标等均没有明确。
这给污染物分析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入区工业规模和类型不确定、实际入区企业类型和排污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在水污染物的预测上,评价主要根据规划的工业用地规模来分析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水污染物总量,同时对照可利用的环境容量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分配情况来分析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污量和确定总量控制指标。
气污染物通过现状排污情况,工业用地规模来分析可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标及分配情况来分析园区主要气污染物排污量和确定总量控制指标,以环境资源(总量指标)的可利用数量提出园区发展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7.1.2 预测情景由于本次规划的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宁片区和新九片区(含芦林片区)主导产业现状和规划主导产业明显不同,为了使污染物产生情况预测更加准确和贴合实际,本次评价拟分安宁片区和新九片区进行预测。
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近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相较于2015年,2019年PM2.5、PM10和SO2浓度明显下降,CO和NO2浓度基本持平,但O3浓度上升了22%,且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占比不断提高,已成为空气质量达标和持续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
O3具有非常明显的区域性污染特征,须采取分区分类的科学管控策略。
闫慧等基于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O3超标状况与光化学反应活跃状况将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划分为重度控制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辽宁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中度控制区,其他地区为一般控制区。
其中,一般控制区为达标区;重度及中度控制区为超标区,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较大。
O3由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大幅削减VOCs的排放量是现阶段O3污染防治的关键。
然而我国VOCs治理工作依然为大气环境管理的短板,排放控制形势十分严峻。
研究表明,2011—2019年,我国人为源VOCs产生量呈现上升的趋势,2019年相较于2011年增长21.75%;而我国人为源VOCs排放量呈先增后降的趋势,2018年首次出现下降趋势,2019年VOCs排放量约为2342.41万t,仍处于高位。
若维持现有控制水平不变,由于经济水平的发展,预计我国2025年人为源VOCs排放总量相较于2019年将增长22.91%;若继续实行VOCs排放控制,参考已出台的政策中提到的控制要求,2025年较2019年排放总量将下降12.62%。
因此,“十四五”时期应深入推进VOCs治理攻坚工作,实施区域差别化总量控制,落实减排主体责任,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本文基于“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的预测结果,探讨了我国“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总量控制的思路,设计了“十四五”时期VOCs总量控制方案,研究并提出了总量分配方法,确定了总量分配因子,将总量指标分配至各省(区、市),明确地方总量控制预期目标,并对“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总量控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总量控制

第7章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其处理效果的好坏及运行正常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而影响环境质量。
因此,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选择要本着工艺可行、技术成熟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且在运行中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要严格要求。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环境。
本章将重点评述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通过分析,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最大限度的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同时,为环境工程设计及运行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熔铝炉烟气、合金炉烟气、保温炉烟气、渣处理粉尘、氟铝酸钾处理炉烟气、轧制油雾、混料粉尘及高钛铁车间的破碎粉尘、筛分混料粉尘、落料粉尘和焊接烟尘。
全厂共设置3根排气筒,其两个中铝钛硼车间共用1根排气筒,铝中间合金车间1根排气筒,高钛铁包芯线车间1根排气筒。
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表7-1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熔铝炉烟气、合金炉烟气、保温炉烟气、渣处理粉尘、氟铝酸钾处理炉烟气、轧制油雾、混料粉尘及高钛铁车间破碎粉尘、筛分混料粉尘、落料粉尘和焊接烟尘。
上述各产尘环节均采用了布袋除尘的治理措施;针对扎制油雾采用油雾净化器的治理措施;本项目熔铝炉烟气、合金炉烟气、保温炉烟气、氟铝酸钾处理炉烟气除含有烟尘以外,还含有少量的酸性气体,在经过收尘以后采用碱液喷淋的方式进一步去除氟化物、氯化氢和二氧化硫。
7.1.1烟(粉)尘治理措施分析袋式除尘器的过滤特点属于表面过滤层,除尘器的过滤效果与阻力损失与除尘器的结构形式、滤料性质、粉尘特性、含尘气体的浓度、清灰方式和过滤风速等因素有关。
袋式除尘器具有本体结构简单、适应废气量广、处理效率稳定、除尘效率高等优点,是广泛应用的高效除尘器,特别适宜处理粒径小于100μm收尘,只要选择合适的滤料,合理的过滤风速和可靠的清灰方式,袋式除尘器的处理效率和产尘浓度及风量有很大关系,产尘浓度越大,处理效率越高,甚至高达99.99%以上。
方式气mgm3)(mgL)情况量(ta)控制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下发《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 38 号)文件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
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
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公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三、危险废物
硫酸废液、磷酸废液、有机废液、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芯、
废试剂容器、抹布/手套(沾化学物质清洗杂物等)、硫酸铜废液及含铜废水处 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规范要求建设。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 全,保证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公司编制了规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及厦门市翔安环境保护局备案。
碱性废气主要来源于硅片清洗、显影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氨。采用酸液 喷淋塔对碱性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 42m 排气筒排放。
(4)酸碱废气 酸碱废气主要来源于硅片清洗过程中部分酸洗、碱洗时间间隔较短的机台,
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HCl、氮氧化物、硫酸雾、磷酸及氨。采用碱/酸液喷淋处 理,处理后通过 42m 排气筒排放。
和处理系统采用二次中和处理。
二、废气
(1)锅炉废气 运行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SO2、NOx 及烟尘, 通过 39.4m 排气筒排放。 (2)酸性废气 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硅片清洗、湿法刻蚀等工序,主要污 染物为氟化物、HCl、氮氧化物、硫酸雾、氯气、磷酸及乙酸等。采用碱液喷淋 塔对酸性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 42m 排气筒排放。 (3)碱性废气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正)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14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7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专利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防治措施第一节城市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三节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第四节有毒有害物质大气污染防治第五节扬尘污染防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在经济发展的大力推动之下,工业化水平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升,但是生态环境所面对的压力却越来越大,这也是导致环境污染情况日渐加重的主要原因。
这不但会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呈现出恶性循环的状态,同时还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本文主要针对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进行探究,这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促使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标签: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措施现在社会已经全面提高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人类是环境污染问题出现的主要来源。
在长期的生存与发展中所制造的污染会对自然环境系统承载以及修复能力造成严重破坏,最终导致恶劣的环境污染现象。
这要求我们必须针对自然环境的循环系统进行修复,进而促使其恢复到正常水平后有效防止其恶劣的发展。
将更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人民群众。
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一、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必要性1.环境污染现状和环境质量的内在要求近十年来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当迅猛,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可对其进行直观体现,但是工业垃圾以及工业废弃物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恶化的趋势。
污染物会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对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不断加剧,现阶段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所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污染现象可以说是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所不可避免的一种问题,甚至已经严重超出环境的正常承载能力。
所以环境污染物会在总体上呈现出指数不断下降的趋势。
结合实际实现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有效控制,是生态环境发展工作所必须满足的要求,这也是未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2.国家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明确规定要求我国在逐年增加对环境管理和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条例,并制定了众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制度,还严格仔细地根据环境的现实情况,综合多种因素制定了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标准,以及环境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浓度标准。
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

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能源消耗产生的污染第四章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第五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第六章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共同治理、区域联动、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调整城乡发展和产业布局,保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措施,加大生态建设和治理力度,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市和区发展、经济信息化、规划资源管理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市和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建设以及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建设、绿化市容、交通、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网摘)2015.05.28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一、区域环境容量分析(一)熟悉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及在EIA中的运用1.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属性:在给定的区域内,达到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而允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就是该区域大气污染物的环境容量。
特定地区的大气环境容量与以下因素有关:⑴涉及的区域范围与下垫面复杂程度。
⑵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及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⑶区域内污染源及其污染物排放强度的时空分布。
⑷区域大气扩散、稀释能力。
⑸特定污染物在大气中的转化、沉积、清除机理。
2.大气环境容量的计算方法⑴修正的A-P值法是最简单的大气环境容量估算方法,其特点是不需要知道污染源的布局、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就可以粗略地估算指定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对决策和提出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适用于开发区规划阶段的环境条件的分析。
利用A-P值法估算环境容量所需基本资料:①开发区范围和面积。
②区域环境功能分区。
③第i个功能区的面积Si。
④第i个功能区的污染物控制浓度(标准浓度限值)ci。
⑤第i个功能区的污染物背景浓度cib。
⑥第i个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保护目标ci0。
估算步骤:①根据所在地区,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表1查取总量控制系数A值(取中值)。
②确定第i个功能区的控制浓度(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ci=ci0-cib。
③确定各个功能区总量控制系数Ai值:Ai=A×ci。
④确定各个功能区允许排放总量: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⑤计算总量控制区允许排放总量Qa: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
允许排放总量Qa是对新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的一个估计,要将其转变为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还需要考虑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布局、产业结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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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和总量控制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检测报告
(2017)闽冶检站HJ 第号
第1页共2页
审定:校核:编制:
注:采样方式为瞬时随机采样,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加保护剂的水样保存时间为10天,固体样品
保存期为30天;超过留样期的样品本站不负保管责任。
委托单位
名称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
项目(样品)概况
名称废水、废气
地址
/项目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高新区科技工业园
邮编/传真/
样品状况
废气:气体样品;废水:液体样品。
电话/来样方式采样检测性质委托监测
采样日期
2017.05.10
检测日期
2017.05.10~2017.05.12
检测依据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T 584-2010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T 604-2011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1986水质pH 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84-19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637-2012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GB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检测信息现场采样人参与检测人林凌立、邱宇
林凌立、邱宇
检测结果详见续页报告日期
2017.05.15
1、废气监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排
气
筒
高
度
(
m)
监
测
位
置
废
气
排
气
量
m3/h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mg/
m3
非甲
烷总
烃排
放速
率
Kg/h
苯
排
放
浓
度
mg/
m3
苯
排
放
速
率
Kg
/h
甲
苯
排
放
浓
度
mg/
m3
甲
苯
排
放
速
率
Kg/
h
二
甲
苯
排
放
浓
度
mg/
m3
二甲
苯排
放速
率
Kg/h
喷
漆出口25
出
口
1.49
×105
5.5 0.82
<3.0
×
10-3
/ 3.5 0.52 5.8 0.864
彩
涂出口15
出
口
9.56
×103
3.4 0.03
4.39
0.0
42
2.2 0.02 4.05 0.039
2、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位置采样日期pH 氨氮Cr6+石油类COD 氟化物总排口2017.05.10 6.83 12.6 <0.004 1.59 48.5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