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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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一、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1、私力救济所谓“私力救济”,是指被除了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2、信访所谓“信访”,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3、诉讼与谈判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其他的维权途径就是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了。

实践中,更多的情况则是实行“边打边谈”的策略,即将司法维权程序与协商谈判相结合,相互配合、互为辅助,从而争取合理补偿。

这种方式是征地拆迁中最安全、最有效、最合理的维权方式。

而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尤其是对于那些本身不懂法的被征收人来说,委托专业律师又显得尤为重要。

而专业律师之所以常常发挥出扭转乾坤的作用,是因为他们除了能熟练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之外,还拥有丰富的诉讼、谈判经验,能够准确找到案件焦点问题,对症下药。

二、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Close the door of fear behind you, and you will know how fast the door of success in front of you open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导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对不合理拆迁应当如何维权?

对不合理拆迁应当如何维权?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对不合理拆迁应当如何维权?大家遇到拆迁时总会或多或少有不公平的感受,但具体哪里不合理,哪里不公平老百姓也说不是很清楚,总觉得吃了亏,亏在哪里不知道。

就此现象我律所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不合理拆迁表现以及常规的维权方法分享给大家。

一、巧立名目实施拆迁,实则商业开发与民争利,项目不合法不能成立。

维权方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8、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首先项目的设立应当为公共利益需要,包括国防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建设、旧改等。

其次,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且四规划一计划的制定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不合法,评估师无资格,评估方法错误,评估报告无效。

维权方法:申请复核评估,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9、20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只为被拆迁人维权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补偿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且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三、无证建筑当成违建无偿强制拆除,无证不等于违建。

维权方法:启动无证建筑认定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4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随着时代和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拆迁,然而在一系列拆迁之中会出现种种拆迁矛盾,例如程序不合法。

那么,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铁路征收补偿不合理,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

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

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修建铁路征地拆迁的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房屋补偿不合理可如何申诉

房屋补偿不合理可如何申诉

房屋补偿不合理可如何申诉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与改造,房屋补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然而,有时候房屋补偿可能不合理,给被拆迁人带来困扰。

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有权申诉,并争取合理的补偿。

本文将介绍房屋补偿不合理时的申诉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申诉前的准备在正式进行申诉之前,被拆迁人应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申诉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准备工作的建议: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仔细研究和了解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补偿标准和申诉程序的规定。

这将有助于你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补偿不合理的情况。

2.咨询专业人士:寻求专业律师或拆迁顾问的建议和帮助。

他们将能够为你提供有关申诉程序和相关证据的详细指导。

3.收集证据:收集与你的房屋价值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如房屋评估报告、购房合同、房屋装修费用等。

这些证据将作为你在申诉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申诉流程1. 提交申诉材料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申诉材料。

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诉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据文件。

确保你的申诉材料充分、具体、明确地反映了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2. 确认申诉接收提交申诉材料后,你需要确认政府部门是否已经收到你的申诉。

通常,他们会给你一个受理号或相关回执作为确认。

3. 调解与磋商在申诉受理后,政府可能会尝试进行调解与磋商,以寻求双方的和解。

在此过程中,你有权提出你认为合理的补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4. 调查核实如果调解和磋商无法达成一致,政府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他们可能会派遣工作人员或专家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5. 再次协商基于调查和核实的结果,政府会再次与你协商,提出最终的补偿方案。

你可以认真评估这份方案,如果你仍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继续申诉。

6. 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你对最终补偿方案仍然不满意,你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你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理由,并争取得到更公正的结果。

拆迁维权技巧范文

拆迁维权技巧范文

拆迁维权技巧范文拆迁维权是指在进行拆迁补偿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由于涉及政府、开发商、被拆迁户等多方利益关系,拆迁维权常常比较复杂。

以下是一些拆迁维权的技巧和策略:1.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作为被拆迁户,首先应该了解国家和当地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例如《拆迁补偿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内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2.寻找合适的律师:如果觉得自己对法律不熟悉或者觉得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选择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来协助拆迁维权。

律师可以帮助你分析案情、制定维权策略、代表你与相关方进行谈判等。

3.保留相关证据:在进行拆迁维权过程中,要妥善保存与拆迁相关的重要证据,例如拆迁通知、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书签字的照片等。

这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拆迁方的错误或不当行为,为维权提供依据。

4.及时上访和投诉:如果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上访和投诉来表达不满。

上访是指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反映,投诉是指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相关违规行为。

这些举动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促使他们采取相应措施。

5.联合其他受害者:如果被拆迁户数量较多,可以考虑联合其他受害者一起行动,共同维护自身权益。

联合行动可以增加自身的议价能力,也可以减少被拆迁方对个人的打压和威胁。

6.合理利用媒体:在进行拆迁维权过程中,可以合理利用媒体来进行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通过媒体的报道,可以扩大自己的声音,促使相关部门和媒体关注拆迁问题,并形成舆论压力,有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

7.积极参与协商和谈判: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要积极参与与相关方的协商和谈判,争取合理的补偿。

在与对方进行谈判时,要合理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展示证据,坚持自己的立场,并尽量争取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8.寻求法律途径:如果通过协商和谈判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拆迁方支付合理的补偿。

但是需要注意,诉讼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方式,需要有一定的行动能力和资源支持。

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1、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

2、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3、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4、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强拆怎么维权?遭遇强拆维权的流程是怎样的二、强拆的事后补救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三、遇到非法拆迁如何向国家申请补偿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页眉可删)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的维权方式有三种,即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向作出该土地征收批复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如果未经行政复议程序,是不得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决的。

一、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维权方法:首先,先向作出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后,若对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方式: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二审法院是省高院。

二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这种情况下,国务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再启动复议或者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省级人民政府做出土地征收批复死亡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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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如何维权?房屋拆迁户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裁决。

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申请裁决的范围具体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

裁决的程序具体分为三步,一是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二是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

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二、申请裁决的范围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

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

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三、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四、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五、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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