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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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的步骤是什么

医保卡使用的步骤是什么

医保卡使用的步骤是什么1.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获得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社保卡。

3.刷卡登记:在就医时,患者需要到医院门诊窗口或自助机上使用医保卡进行刷卡登记。

医院会将刷卡的信息通过电子数据接口发送给当地社保机构进行验证。

4.就医结算:患者就诊结束后,医院会将就医费用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

医保卡账户余额不足时,医院会提醒患者补缴费用。

5.报销费用:当患者的个人账户发生了费用结算时,医保卡所属的社保机构会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将一部分费用进行报销,退还给参保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1.参保人员需要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吗?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处于参保状态的人员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2.医保卡可以用于哪些医疗机构?医保卡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卫生院等。

3.医保卡可以报销哪些费用?医保卡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4.医保卡余额不足怎么办?当医保卡账户余额不足时,患者需要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进行补缴费用,也可以选择自费支付。

5.医保卡可以跨地区使用吗?持有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就医时,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和报销,但需要遵守相关跨省异地就医政策与程序。

总结:医保卡的使用步骤主要包括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医保卡、刷卡登记、就医结算和报销费用。

参保人员需要按照各地的医保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同时需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及时进行补办或挂失。

医保卡的钱能有什么用途

医保卡的钱能有什么用途

医保卡的钱能有什么用途医保卡是一种由政府发放的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卡片。

医保卡的钱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支付:医保卡的主要作用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持卡人可以在合作的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支付医疗费用,减轻个人负担。

2. 药品费用报销:医保卡还可以用于药品费用的报销。

在购买药品时,持卡人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剩余费用则可报销。

3. 慢性病管理: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医保卡享受慢性病管理服务。

持卡人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的复诊、检查和治疗,相关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

4. 儿童保健服务:医保卡还可以用于儿童保健服务的费用支付。

包括接种疫苗、体格检查等费用。

5. 妇幼保健服务:孕妇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恢复等费用。

婴儿出生后,也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新生儿的相关医疗费用。

6. 门诊慢性病特殊用药:医保卡可以用于门诊慢性病特殊用药的费用支付。

一些慢性病患者需要使用昂贵的特殊用药,医保卡可以帮助减轻用药费用的负担。

7. 外地就医费用报销:如果持卡人在本地以外地区就医,可以将相关费用通过医保卡进行报销。

持卡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就医证明。

8. 门诊大额支付:医保卡还可以用于门诊大额支付。

当门诊费用超过一定金额时,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减轻个人的经济压力。

总而言之,医保卡的钱可以用于医疗费用的支付、药品费用的报销、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幼保健、门诊慢性病特殊用药、外地就医费用报销和门诊大额支付等方面。

医保卡的使用可以帮助人们减轻医疗费用的压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卡怎么使用及使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医保卡怎么使用及使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医保卡怎么使⽤及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医保卡如何使⽤以及使⽤范围: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

⾸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社会保障卡,以现⾦交纳个⼈⾃付和⾃费费⽤,医院为参保⼈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主动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册;再次,交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保卡怎么使⽤及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医保卡如何使⽤以及使⽤范围(1)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

⾸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社会保障卡,以现⾦交纳个⼈⾃付和⾃费费⽤,医院为参保⼈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主动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册;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起交给结算⼈员,缴纳个⼈⾃付和⾃费费⽤;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社保卡。

未出⽰社保卡的,所发⽣费⽤由个⼈全额负担,医保基⾦不能⽀付。

参保⼈员因急诊、计划⽣育⼿术、企业⽋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的医疗费⽤可由个⼈现⾦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报销。

(2)医疗保险卡的报销。

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应负担的医疗费⽤,应报销的费⽤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持卡⼈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垫付医疗费然后进⾏报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是进⾏计划⽣育⼿术;三是企业⽋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常的⽣活中,我们应该对⼀些常⽤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法律知识来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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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有哪些用途医保卡怎么使用

医保卡有哪些用途医保卡怎么使用

医保卡有哪些用途医保卡怎么使用
医保卡是一种重要的医疗结算工具,它的出现不仅为群众提供了医疗保障,更能够有效地减少医疗的负担。

医保卡有以下几种主要用途:一、用于就医结算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需要用医保卡去医院就医。

不管是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其它社会保险项目,都可以用医保卡进行结算。

医保卡进行结算会带来许多方便,例如:当患者持医保卡去看病时,可以使用医保中心的信息系统来检查患者的基本信息,根据患者的信息系统,可以存放相应的保险资金,这样可以节省患者的时间成本,使患者事半功倍,给患者以极大的方便。

二、用于补充支付
医保卡也可以用于补充支付,也就是患者就医后,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了医保报销标准,患者可以通过医保卡补贴,实现现金支付、第三方支付以及其它形式的收费。

对支付不足或无法支付的费用,可以通过医保局的抵押贷款来补充支付,实现对患者的经济支持。

三、用于参加公共健康保险
医保卡不仅可以用于就医结算和补充支付,还可以用于参加公共健康保险。

通过参加公共健康保险,患者可以在医保中心享受到一定的健康检查、治疗等服务。

医院用医保卡的用途是什么

医院用医保卡的用途是什么

医院用医保卡的用途是什么医院用医保卡的用途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就医结算:医保卡作为参保人员就医的重要凭证之一,用于进行就医费用的结算。

持卡人在就医时,只需将医保卡交给医院,医院通过医保系统直接查询相关医保信息,从而实现费用的统一结算,减少了现金支付环节,方便快捷。

2. 医保报销:医保卡还可作为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获得处方药物或进行医疗手术、检查等后,持卡人可以携带相关发票和费用清单,通过医保卡进行费用报销。

医保卡所涵盖的项目包括了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多项医疗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3. 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医保卡也被用于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账户是医保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参保人员每年缴纳医保费时,部分费用会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用于报销不属于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自费药、自费项目等。

通过医保卡进行个人账户管理,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后及时查看账户余额、缴费记录等信息,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医保权益。

4. 医疗服务互联互通:医保卡的使用也能够实现医疗服务的互联互通。

通过医保卡,医院可以与医保系统建立连接,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与传输。

这样一来,患者的个人医疗记录、医保报销信息等都可以在医院和医保系统之间实现无缝对接,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5. 数据统计与分析:医保卡的使用还为医保管理部门提供了大量的医保数据,医保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了解人群就医情况、药品的使用情况以及相关医疗资源的分布等信息,从而为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總而言之,医院用医保卡的用途多种多样,它不仅方便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时的费用结算和报销,还可以用于个人账户的管理以及医疗服务的互联互通,同时也为医保管理部门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医保卡是一种重要的医疗保障工具,它可以帮助人们享受医疗保险政策的各项福利。

正确的使用医保卡不仅可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还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医疗结算。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利用医保卡。

首先,持卡人在就诊前需要携带医保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办理就诊登记。

在登记时,需要出示医保卡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医疗机构会将这些信息录入系统,以便后续的医疗费用结算。

其次,就诊结束后,医疗机构会根据患者的就诊情况,结合医保政策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持卡人需要在结算时出示医保卡,并按规定支付个人部分的费用。

医疗机构会将相关费用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将费用结算信息传输至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和结算。

另外,持卡人还可以在医保卡上进行个人账户的查询和管理。

通过医保卡,持卡人可以了解自己的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医疗费用报销情况等信息,方便及时掌握自己的医疗保险情况。

此外,持卡人还可以通过医保卡享受特殊疾病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住院报销等各项医疗保险政策的福利。

在享受这些福利时,持卡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相应的报销款项。

最后,持卡人在使用医保卡时需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避免丢失或损坏。

一旦发现医保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免影响正常的医疗保障。

总的来说,医保卡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持卡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确的使用医保卡可以帮助持卡人及时享受医疗保险政策的各项福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因此,持卡人需要了解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疗保险的各项福利。

医保卡使用规则

医保卡使用规则

医保卡使用规则医保卡,即医疗保险卡,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凭以获取医疗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

医保卡的使用规则对参保人员来说至关重要,下面将对医保卡的使用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1. 持卡就诊持卡就诊是医保卡的基本使用规则之一。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携带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只有持有有效的医保卡,才能享受医保政策规定的各项待遇。

2. 实名制管理医保卡实行实名制管理,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卡时需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与公安户籍部门的信息进行核对。

因此,持卡就诊时,需要本人亲自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进行核对。

3. 就医定点医保卡的使用规则中规定了就医定点的范围。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否则可能无法享受医保政策规定的待遇。

就医定点的范围由当地医保部门规定,参保人员可在医保部门网站或相关渠道查询就医定点的具体信息。

4. 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卡的使用规则与医保政策有密切关系。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遵守医保政策规定的各项规则,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报销比例等。

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会影响医保卡的使用规则,参保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

5. 医保卡的有效期医保卡是有有效期限的,一般为2年或3年。

参保人员需在医保卡有效期届满前,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医保卡的换领手续。

逾期未换领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能无法享受医保政策规定的待遇。

6. 医保卡的挂失与补办医保卡是参保人员的重要财产,一旦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挂失并办理补办手续。

参保人员在挂失医保卡后,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医保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补办医保卡后方可继续享受医保政策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医保卡使用规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参保人员能够有所帮助。

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卡时,需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合理就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保卡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医保卡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医保卡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一、医保卡的作用
医保卡是国家实施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手段,是持有者参加社会医疗
保险的凭证,也是在医疗服务支付过程中承载和传输支付信息的媒介。

1、参保认证
医保卡可以作为参保认证的重要依据,可以快捷、有效的辨认参保者
的身份,准确的查询参保者的参保记录和社保信息等,从而节约查询时间,便利参保人员的用药使用。

2、参保支付
医保卡可以作为参保支付的重要依据,可以根据参保者的参保类型,
享受基本全程的医疗保障和收费减免,更有效的实现医疗服务的支付分期,实现参保者的最大程度的健康保障。

3、跨地域服务
医保卡可以作为跨地域医疗服务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医保网络进行
全国性的医疗服务,一卡通可以把参保者的参保信息传递到各地,大大提
升参保者在异地就医的便利性。

通过实施一卡通就医,有效的实现了支付
和报销,为参保者更有效的提供了健康保障。

4、智能健康服务
现在大多数医保卡都支持移动支付和智能健康服务,可以提供健康监测、电子处方、智能诊疗、医疗服务、用药提醒等功能,可以提高用户的
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参保者的用药体验,更好的实现健康医疗服务的智能化。

二、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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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1.1、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是直接从医保卡内扣钱的,
如果卡内钱足够支付的话,不用另外再现金支付。

不是类似会员卡之类打折优惠卡.其实就是你自己平时缴保险费按比例划来给你的,说直了就是自己交进去的钱,所以卡内的钱是属于自己的,只不过是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药和治病,还可以继承。

2.2、在生病住院或是购买药品时并不是所有诊疗和药品都能用医
保卡支付,这得取决于当地医保目录,所购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是进入了当地医保目录内的才能用医保卡支付,如果所购买的药品没有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即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支付的,并且医保卡只能在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或是药店用。

3.3、对于是否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药品或是诊疗项目,可以在当
地社保(医保)中心网站查寻,也可以在大点的正规非营利性医院大厅里的触摸屏上查询。

4.4、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
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5.5、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95566进行余额
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6.6、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
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7.7、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95566进行
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8.8、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
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END
注意事项
∙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2012-04-12 09:43:32| 分类:各种知识 |字号订阅
自2000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医保政策多次调整,新的文件仅仅是对以往文件进行了部分修改、补充。

所以,现
行医保政策散见在历年的若干政策中,不便了解和掌握。

这里将现行政策集中整理如下:
(注:以下内容按照我市有关文件内容整理,具体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一、参加范围和对象: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跨地区、流动性大的省部属企业及其职工,在市区内的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在市区外的,由其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

二、基金的筹集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单位职工工资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不划入个人帐户资金,不享受
门诊待遇。

(二)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单位和职工各负担50元。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三)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元和2元的标准筹集。

三、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制度
(一)参加医疗保险实行缴费年限制度,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二)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2000年8月1日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前,参保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作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原在编的退休职工,其原军龄和工龄作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三)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仅指2000年8月1日以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的缴费年限。

(四)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
2、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3、实际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

符合前款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在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一次性补缴的,不补划个人帐户资金。

(五)参保单位中在缴费年限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参保人员,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由参保单位按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9%),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六)其他退休人员,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参保的,由个人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合计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其方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七)退休人员与退休前所在单位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的应补缴费用,其缴费主体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可以由个人缴纳,也可以由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具体由个人与单位协商,但应由单位统一办理手续。

(八)参保单位为其退休人员办理缴纳以上费用,原则上只能选择同一种缴费方式。

(九)参保人员退休前医疗保险有中断缴费的,在办理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时可以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

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视为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但中断期间
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负责,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符合《关于印了〈徐州市离休干部遗属等有关人员医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00〕127号)文件规定参保的离休干部遗属,连续实际缴费达到1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职人员缴费年限的计算参照退休人员规定执行。

(十一)参保单位在破产、改制、关闭时,应为其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十二)参保人员在2011年7月1日前按我市有关规定标准办理一次性缴费的,不再按本规定执行;7月1日以后已办理一次性缴费的,由经办机构按本通知规定计算缴费年限,并与原规定对比,多缴的部分予以退还。

(十三)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救助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对于本通知实施前退休的人员,在本通知实施时一次性计提10年;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退休时一次性计提10年,以后用人单位不再缴纳;由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救助费按年缴纳。

(十四)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填写申请表,由具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审批确认。

(十五)参保人员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条件的,其用人单位应向经办机构(市社保中心征缴科)提出申请(个人缴费参保的由个人申请),经经办机构审核后,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四、基金的划分
基本医疗保险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全部+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参保人员不同年龄段、本人上年工资收入或养老金的一定比例)。

个人帐户划入比例:退休前,35周岁及以下2.5%、36周岁至45周岁2.8%、46周岁及以上3.7%;退休人员5%(低于500元者补足);70岁以上人员及建国前老工人6%(低于600元者补足)。

80周岁(含)以上,低于800元者补足。

五、个人帐户规定
(一)支付范围:支付本人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家庭病床等个人自付部分中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以及缴纳本人大病医疗救助费和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费用;还可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所有准字号药品,但其费用不累计计入起付标准。

(二)个人帐户中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六、“三个目录、两个定点”
(一)“三个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目录》。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用药、诊疗和服务设施费用分为三类:甲类—直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乙类—个人先自付10%后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丙类—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而由个人全部负担的费用。

(二)“两个定点”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七、基本医疗待遇
(一)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下同)待遇。

1.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

2.门诊统筹起付标准: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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