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规定

合集下载

无损检测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管理规定1. 背景无损检测是指非破坏性的材料或构件的缺陷检测方法。

它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例如机械制造、核工业、航空航天、船舶建造等领域。

无损检测技术的逐步发展,为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为了保证无损检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制定无损检测管理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管理要求2.1 无损检测人员无损检测人员需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并符合以下条件:•有专业的无损检测技能;•熟悉相应的无损检测标准;•高度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素质;•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被其他工作干扰;•操作设备时,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2.2 设备和仪器无损检测设备和仪器应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

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新购设备和仪器应验收合格,加装抵用部件应按相应规定和标准进行。

2.3 检测工艺无损检测应根据相应的规程和标准进行,并记录检测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结果。

检测时,应确保检测的位置、方式和时间符合要求,不影响被测构件的使用和使用寿命,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若检测发现需修理的缺陷,应在得到修理方案和方案的批准后,进行修理和重检。

2.4 检测记录无损检测记录是验证检测结果的重要依据。

检测记录应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内容应完整、准确、可读、可追溯,如检测位置、日期、检验员、检测设备和检测结果等。

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证书等,也应按要求妥善保存。

2.5 质量管理无损检测的质量管理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以保证无损检测具有可靠、准确、可重复和实效性。

应根据检测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包括检测质量目标、检测标准、检测技术和质量记录管理等。

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审,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

3. 结论无损检测在工业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管理无损检测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以保证无损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处理缺陷,降低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无损检测质量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质量管理规定

1.1目的1.1.1无损检测是确保焊接件,锻件制造质量的重要检验手段,为了规范无损检测的控制程序、内容和活动,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无损检测系统的质量管理。

1.1.3公司产品采用的无损检测方法主要是超声波检测(UT)。

2.2无损检测人员2.2.1公司无损检测人员应按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无损检测学会标准CHSNDT001-2007》的规定,经培训考核取得《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NDT证书》(无损检测)。

2.2.1.1公司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按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无损检测学会标准CHSNDT001-2007》的规定分为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及渗透检测(PT)三种方法和Ⅱ、Ⅱ、Ⅱ级别。

2.2.1.2无损检测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证书所注明的方法与级别相适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其中:Ⅰ级人员可在Ⅱ、Ⅲ级人员指导下进行无损检测操作,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Ⅱ级人员可编制一般的无损检测程序,按照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或在Ⅲ级人员指导下编写工艺卡,并按无损检测工艺独立进行检测操作,评定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

Ⅲ级人员可根据标准编制无损检测工艺,审核或签发检测报告,协调Ⅱ级人员对检测结论的技术争议。

2.3无损检测设备2.3.1公司无损检测设备的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3.2公司无损检测设备需计量的器具应按规定做好检定工作。

2.3.3无损检测人员应正确使用检测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4无损检测工作过程的质量控制2.4.1无损检测委托2.4.1.1产品列入生产计划后,由施工员填写《无损检测委托单》送交质量部。

无损检测委托单应详细记入有关产品试件的编号、名称、规格、材质、焊接方法和检测方法、检测比例、检测部位、检测标准、合格级别等内容。

2.4.1.2无损检测前,经过自检和专检确认外观质量合格(影响无损检测评定结论的表面)。

2.4.2无损检测准备2.4.2.1无损检测人员根据委托单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检测准备。

无损检测规定

无损检测规定

无损检测规定无损检测规定无损检测是一种能够检测材料或构件内部的缺陷或损伤的非破坏性检测方法。

它通过使用各种物理、化学或其他方法,来检测和分析材料或构件内部的缺陷,以判断其性能、品质和可使用性。

为了保证无损检测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了以下无损检测规定。

1.无损检测人员资质和培训要求无损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无损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进修和培训,更新知识和技术。

2.无损检测设备和工具要求无损检测设备和工具应具备相应的性能指标和质量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设备的准确度、灵敏度、分辨率等。

设备和工具应有有效的检定和校准证书,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无损检测方法选择针对不同材料和构件的不同要求,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程选择合适的无损检测方法。

对于特殊材料和特殊构件,应进行相关前期试验和验证,确定最合适的无损检测方法。

4.无损检测操作规程无损检测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规程应包括检测前的准备工作、设备和工具的校验和检定、操作流程和步骤、数据处理和分析等内容。

操作规程应经过审批和授权,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

5.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无损检测应进行记录和报告。

检测记录应包括检测日期、地点、设备和工具、材料和构件信息、操作步骤和结果等。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缺陷或损伤的类型、位置和大小、评估和分析、建议的修复和维护措施等内容。

检测记录和报告应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

6.无损检测质量控制无损检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质量控制包括检测设备和工具的校验和检定、操作规程的评审和更新、人员资质的管理和培训等。

质量控制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审核和评估。

7.无损检测标准和规程的遵守无损检测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要求。

无损检测人员应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无损检测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可以保证无损检测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无损检测在工业生产和质量控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发现材料和构件内部的缺陷和损伤,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常用无损检测国家标准

常用无损检测国家标准

常用无损检测国家标准1. GB/T 33232019《金属材料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检测》该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检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不锈钢、钛合金、镍基合金等金属材料的焊接接头射线照相检测。

2. GB/T 15002018《金属覆盖层厚度测量方法》该标准规定了金属覆盖层厚度测量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适用于电镀、热浸镀、喷镀等金属覆盖层的厚度测量。

3. GB/T 234552009《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通用技术条件及等级分类》该标准规定了超声检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等级分类。

适用于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超声检测。

4. GB/T 77052008《无损检测渗透检测》该标准规定了渗透检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适用于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渗透检测。

5. GB/T 6417.12005《无损检测磁粉检测》该标准规定了磁粉检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适用于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磁粉检测。

6. GB/T 16825.12011《无损检测术语》该标准规定了无损检测领域的术语及其定义。

适用于无损检测技术、设备、方法、标准等方面的术语统一。

7. GB/T 113452013《无损检测渗透检测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了渗透检测技术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适用于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渗透检测。

8. GB/T 12604.12010《无损检测术语》该标准规定了无损检测领域的术语及其定义。

适用于无损检测技术、设备、方法、标准等方面的术语统一。

9. GB/T 126062010《无损检测磁粉检测技术条件》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磁粉检测技术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如碳钢、合金钢、铸铁等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10. GB/T 50972018《无损检测超声波探伤》该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和部分非金属材料的超声波探伤,规定了超声波探伤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工程施工项目无损检测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项目无损检测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项目无损检测管理规定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某能源、某某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某某能源管理单位无损检测质量管理。

1.3定义本规定所称“无损检测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检测合同的,依据检测合同、技术文件、相关标准规范等进行无损检测的单位。

1.4管理职责1.4.1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1.1负责对项目无损检测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

1.4.1.2负责对项目单位、监理单位、无损检测单位、施工单位日常无损检测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

1.4.1.3负责对现场焊接焊缝进行不定期抽检。

抽检范围包括已经检测的和未经检测的焊缝。

1.4.2项目部/在建矿井(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1.4.2.1负责项目无损检测工程管理规定的实施。

1.4.2.2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质量管理规定开展的相关。

1.4.2.3对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日常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

1.4.3监理单位1.4.3.1负责对工程中的无损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4.3.2对检测单位的人员、设备、材料进行审核。

1.4.3.3对检测单位的质保体系运转、检测工艺执行、检测过程质量实行监督与检查,做好相应的记录。

1.4.3.4无损检测单位在实施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电火花测试、材料光谱分析、硬度测试、防腐涂层测试等无损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查、监督实施检测过程,并作好检查记录。

1.4.3.5对重要检测部位(例如黄金焊口)及首次检测焊口,工程师须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旁站记录应包括旁站时间、地点、检测方法、检测部位、检测数量、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作业。

1.4.3.6对现场焊口标识进行检查和核实,保证无损检测工作的可追朔性。

1.4.3.7对压力容器(容器、管道)的所有底片及TOFD图谱进行复评,复评后督促施工单位送锅检所100%复评验收。

1.4.3.8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及检测单位,按图纸进行管线号、焊口号、焊工号及探伤标记的标注,且应醒目、不易脱落。

有关规程标准中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有关规程标准中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有关规程和标准中 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有关承压设备的规程和标准比较多,这里只重点介绍以下规程和标准中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 1.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 2. TSG R0004 -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以下简称《固定式容规》); 3.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 (以下简称《管规》); 4. GB150.4-2011《压力容器 第 4 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以下简称“ GB150” )。

《锅规》有关无损检测的规定4.5.4 无损检测 4.5.4.1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无损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技术等级 的无损检测工作。

4.5.4.2 无损检测基本方法 无损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射线(RT)、超声(UT)、磁粉(MT)、渗透(PT)、涡流(ET)等检测方法。

制造单位 应当根据设计、工艺及其相关技术条件选择检测方法并且制定相应的检测工艺。

当选用超声衍射时差法(TOFD)时,应当与脉冲回波法(PE)组合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以 TOFD 与 PE 方 法的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4.5.4.3 无损检测标准 锅炉受压部件无损检测方法应当符合 NB/T 47013 (JB/T 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要求。

管子对接 接头 X 射线实时成像,应当符合相应技术规定。

4.5.4.4 无损检测技术等级及焊接接头质量等级 (1) 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的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 AB 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 II 级; (2) 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 B 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 I 级; (3) 表面检测的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 I 级。

4.5.4.5 无损检测时机 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当在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并且遵循以下原则: (1) 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在焊接完成 24h 后进行无损检测; (2) 有再热裂纹倾向材料的焊接接头,应当在最终热处理后进行表面无损检测复验; (3)封头(管板)、波形炉胆、下脚圈的拼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当在成型后进行,如果成型前进行无损检 测,则应当于成型后在小圆弧过渡区域再次进行无损检测; (4) 电渣焊焊接接头应当在正火后进行超声检测。

无损检测控制规定

无损检测控制规定

更改记录1 目的规定了无损检测的人员、检测工艺、检测过程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属原材料﹑零配件及焊缝的无损检测。

3 要求3.1无损检测工艺要求3.1.1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应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针对公司的特点和设备技术条件进行编制。

3.1.2无损检测工艺规程应详细、明确、便于操作,检测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3.1.3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应有具备无损探伤资格的II人员编制和审核,必须由III级人员批准。

3.2 检测过程的实施3.2.1 无损探伤操作人员必须至少I级以上,报告评审人员必须至少II级以上人员;3.2.2对从事API规范产品的无损探伤人员,必须还按SNT-TC-1A标准进行资格评定;3.2.3无损检测工作必须在外观检查合格并经检查员对检测工件进行确认后进行。

3.2.4 检测人员要明确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对易产生延迟裂纹材质的焊缝的无损检测时间,一般应在焊后24小时以后。

3.2.5 焊缝返修部位的重新检测应由检查员确认返修后,方可重新委托检测,并加注返修次数。

3.2.6 检测人员要完全理解并掌握检测项目的实施细则和设备仪器操作规程,无损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卡确定的检测工艺进行现场检测。

3.2.7 检测人员要加强自检和互检,当发现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出现问题时,应及时纠正。

每次作业前,要清理作业现场,划定安全作业区(警戒绳、警示灯、警示牌)并再次检查现场后方可进行作业,以免误伤他人。

从事x、γ射线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

3.2.8 检测中有争议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向及时反映,由无损检测质控负责人协调处理。

检测结果评为返修部位者,射线检测下发返修通知单,超声波.磁粉.着色检测在实物上标注缺陷位置。

对检测委托书上注明检测方法、数量、执行标准、合格级别、工件的材质和规格及焊工代号等进行复核,返修委托书还应说明扩检内容。

3.2.9 无损检测焊口的选取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对“T”形接头应优先选作检测对象。

无损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安全管理规定(CCESCC/WI-44)1 目的保证无损检测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辐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无损检测作业场所。

3 职责3.1 公司质量安全部对本规定实施监督。

3.2 无损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检测公司)负责执行本规定。

3.3 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规定在施工现场作业时的执行。

4 工作程序4.1 现场从事γ射线或X射线的操作人员必须持由国家、省环保核准签发的放射线工作人员上岗操作证。

4.2 放射线作业区应用专门的放射线警戒标志予以隔离,警戒区外应有专人进行巡视,以防无关人员误入警戒区,夜间工作应有灯光警戒标志。

4.3 警戒区范围应使用X射线或γ射线巡测仪进行划定,警戒区外的射线剂量当量应小于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规定的公众中个人允许受到的年剂量当量(0.5rem)4.4 巡测仪必需每年由法定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4.5 X射线机操作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以防电击。

4.6 现场作业的放射线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射线防护服并佩带个人剂量笔。

4.7 剂量笔必须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进行核定起始数据,并按人名对号发放,个人剂量笔必须本人佩带不得串用。

4.8 个人剂量笔每年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核准一次,并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

4.9 新购置的γ源由供方保运到使用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检测公司中途改变使用地点时,应指派专人、专车运输,并配置报警、防护措施,并有交接手续。

4.10 现场γ源的存放当有专人看守,并有报警防盗措施。

4.11 废弃γ源应由检测公司及时通知供方回收,在没有标准源库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保存。

4.12 现场操作时,出源前,必须对驱动系统试摇三次,确定无问题方可出源。

4.13 出源和收源的全过程必须在巡视仪的监测下进行,确保出源,收源到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损检测规定
《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第124页第8章船体结构建造工艺第6节质量检验
8.6.2焊缝检验
8.6.2.1.所有完工焊缝均应经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可用眼或5倍放大镜检查。

焊缝的尺寸应符合图纸或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平顺,成形良好。

8.6.2.2.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夹渣、未填满、气孔、焊穿、过烧和焊瘤等缺陷。

板厚小于或等于3mm者,不允许存在咬边;板厚大于3mm者咬边深度应不大于0.5mm,其累积长度不得超过单条焊缝长度的10%,且不得大于100mm。

8.6.2.3.船体主要结构的焊缝应经无损检测,检测范围由工厂与验船师商定。

建议射线检查范围应不少于主船体对接焊缝的5%。

重要结构的角焊缝应经超声波检查。

缺陷的评定标准应经本社同意。

《内河小型船舶建造检验规程》(1987)
适用范围:
钢质船舶:船长不超过30m;主柴油机额定功率不超过220KW(300马力),或双机不超过440KW(600马力);发电机单机容量不超过15KW。

如船舶某部分超过规定,超过部分的
技术监督检验应按本局的《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实施。

第258页第3章船体装配及焊接的检验
3.4焊缝无损探伤的检验
3.4.1.船体焊缝的无损探伤检验应在焊缝表面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无损探伤检验可采用射线透视,超声波探伤或其它有效的方法进行。

3.4.2.射线透视的底片质量和焊缝无损探伤质量的评级,应按验船部门同意的评定标准。

3.4.3.无损探伤的检查范围和位置,应经验船师同意,验船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范围或指定检查位置。

探测位置应重点选在船中部0.4L区域内的强力甲板、舷侧外板、船底板等纵横焊缝交叉点和分段大合拢的环形焊缝。

探测长度与船舶主体焊缝总长的比例,应不少于0.5%~1%,具体拍片数量应征得验船师同意。

对非机动船和船长小于20米以下的机动船,验船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少探或免探。

3.4.4.经无损探伤后发现有不允许存在内在缺陷的焊缝时,应对该段焊缝中认为缺陷有可能延伸的一端或两端进行延伸探伤。

不合格的焊缝应批清重焊,返修后应再次进行无损探伤。

如仍不合格,须查明原因后才准进行第二次批清重焊。

3.4.5.验船师如对超声波探伤的检查结果有疑问时,可对有疑问的焊缝部位要求用射线透视复查。

《船舶建造检验规程》(1984)
1.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下列钢质船舶:
总吨位为150及以上的海船;
船长30m及以上的内河船;或主机单机大于等于220KW(300马力),或双机大于等于440KW (600马力)的船舶。

第6页第4章船体装配及焊接检验
4.3焊缝无损探伤的检验
4.3..1.射线透视的底片质量及焊缝质量等级的评定应符合验船部门同意的标准
4.3..2.焊缝射线透视的检查范围和位置应经验船师审查批准,验船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范围及指定检查位置。

下列主要构件部位的焊缝应作重点检查:
1)船中部0.4L区域内的强力甲板、舷顶列板、舷侧外板、船底板等纵横焊缝交叉点和船体分段大合拢的环形焊缝,以及平板龙骨对接缝和圆弧形舷顶列板的对接缝;
2)强力甲板舱口角隅板;
3)船中部0.4L区域内的纵向骨架和纵舱壁扶强材的对接接头;
4)起重桅(柱)的对接缝,包括焊缝上的每个交叉点;
5)机舱内底板与机座面板的边接缝;
6)其它各层甲板、平台板、内底板的纵横舱壁的对接焊缝。

焊缝透视的长度与各焊缝总长的比例应征得验船部门同意。

4.3..3.如用超声波探伤来代替射线透视检查,则其替代部位和数量应事先征得验船师同意。

如对超声波探伤的检查结果有疑问时,则应对有疑问的焊缝部位用射线透视查验。

《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
第144页第9章船体建造工艺第6节质量检验
4.3焊缝检验
9.6.2.1.所有完工焊缝均应经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可用眼或5倍放大镜检查。

焊缝的尺寸应符合图纸或有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平顺,成形良好。

9.6.2.2.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夹渣、未填满、气孔、焊穿、过烧和焊瘤等缺陷。

板厚小于或等于3mm者,不允许存在咬边;板厚大于3mm者咬边深度应不大于0.5mm,其累积长度不得超过单条焊缝长度的10%,且不得大于100mm。

9.6.2.3.船体主要结构的焊缝应经无损检测,检测范围由工厂与验船师商定。

建议射线检查范围应不少于主船体对接焊缝的5%。

重要结构的角焊缝应经超声波检查。

缺陷的评定标准应经本社同意。

9.6.2.4.当船体结构需要进行无损探测时,工厂应制定详细的检测工艺规程,并提交验船师认可,规程中至少应包括拟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范围以及检测点的布置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