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退市时代开启
针对市场的痛点,我曾提出这些可行性经典建议

针对市场的痛点,我曾提出这些可行性经典建议洪榕当市场上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而且需要出台政策去纠正它的时候,我们就会提出建议。
比如,A股有很多特色,如果这些特色对A股的发展是不利的,那这就是痛点,我们就希望政策做一些改变,通过监管做出一些政策修正。
我曾经提了很多的建议,但是如果监管的思维没到那个阶段,建议是实现不了的,等到那个阶段,很容易就知道这个地方可能要改了,这样的例子非常多。
1、经典建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十多年前,我曾经提出了一个改变了A股市场的建议。
当然,并不是说监管部门直接采纳了我的意见,其实很多人跟我一样都提了建议,或许因为我们的呼吁启发了管理层,他们从中受到启发,然后提出了这个建议,进而推动管理层去做出改变,最终实施了该意见。
A股市场最大的一轮牛市发生在2005—2007年,上证指数由998点走到了6124点,指数翻了六倍多,那一轮牛市改变了很多人的投资节奏,赚10倍都很正常。
这样一次波澜壮阔的大牛市,其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股权分置改革。
那次改革我是全程参与的。
早在2001—2002年,我们就开始参与讨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那个时候还不叫股权分置改革,叫国有股减持。
当时,我在一家证券公司带领研究所的一个团队,专门研究国有股减持对整个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意义及影响。
我们当时就提议,若非流通的国有股要减持、要全流通,就必须要给流通股股民有所补偿。
我们都知道,最终的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里面确实是有补偿机制的。
大概在2002年,为了推动股权分置改革,我代表我们公司曾经赞助过一个活动,叫“最佳国有股减持方案评选”。
最终第一名是一个叫张卫星的人,他其实化解了关于补偿机制的一个大的问题,只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一帮年轻人说要让国家拿股份出来补贴股民,看似是天方夜谭,但后来的确实现了。
当年,我们还跟新浪财经合作主办了关于国有股减持的论坛研讨会。
记得特别清楚的是,辽宁某电视台想来四个人,但是我们最多只能提供两个名额,因为座位席已满。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A股市场上存在许多被称为“垃圾股”的公司,这些公司在经营业绩差、财务状况不佳、违规违法等方面存在明显的问题。
这些“垃圾股”却往往很难被退市,造成了市场的扭曲和不稳定。
本文将以1000字的篇幅,对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以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退市难的原因分析1.退市制度不完善:目前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相对不完善,除了主动申请退市和重大违法责任人强制退市外,其他途径的清退相对较少。
退市标准也较为宽松,导致很多“垃圾股”即使满足了退市标准,也很难被真正清退。
2.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对“垃圾股”的监管力度不够强硬,一方面是由于监管部门资源有限,无法全面监控市场情况;另一方面是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
3.市场利益诉求:A股市场上存在众多的中小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往往对“垃圾股”持有较高的期望值,希望通过投资“垃圾股”获得高收益。
当“垃圾股”面临退市压力时,这部分投资者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得公司逃避退市。
二、对策分析1.完善退市制度:加强对退市的监管力度,完善退市机制,加大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提高对“垃圾股”的清退效率。
建立健全投资者退出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
3.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加强对投资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水平,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避免盲目投资“垃圾股”以及其他高风险的投资品种。
4.加强信息披露: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大对虚假信息披露的追责力度。
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提高投资者的信任度。
5.加强投资者维权渠道建设:加大法律法规对投资者维权渠道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维权的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维权渠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要解决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问题,需要加强退市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维权渠道建设,形成一个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
a股退市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a股退市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在A股市场中,退市是指股票从交易所正式摘牌,不再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一家企业退市可能由于多种原因,比如业绩不佳、财务危机、违规违法等。
当一家企业面临退市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合规。
会计师事务所对退市企业的角色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的退市过程中提供了审计意见和其他财务信息,为投资者、交易所和监管机构提供了关键的信息;其次,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退市后的清算和重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会计师事务所首先需要对退市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审计意见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表示。
对于退市企业来说,审计意见的核心是是否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独立、客观地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审计意见。
当企业面临退市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查明企业的负债、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等核心财务指标,以及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财务危机。
通过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投资者和交易所提供重要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企业是否有能力继续在市场上运营。
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退市后的清算和重组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企业退市后,其财务状况需要进行清算,即对所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梳理和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算,确定企业应该偿还的债务和获得的资产,以及是否有剩余资金可以归还给股东。
此外,在企业退市后的重组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也需要提供支持和指导,确保重组方案符合法规要求,并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面对退市企业的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退市企业通常会面临着财务危机和违规违法问题,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并进行独立的意见表达。
中国资本市场简史——资本市场回顾展望

资本市场回顾展望:回首二十年想起那些事1、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开业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浦江饭店正式挂牌成立,时任上海市市长朱镕基敲响开业之锣。
第一任总经理尉文渊向人民银行借来500万元筹建上交所,没料想却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划时代的开端。
当时上市交易的仅有30种国库券、债券和被称为“沪市老八股”的8只股票。
这8只股票分别为延中实业、真空电子、飞乐音响(12.42,0.10,0.81%)、爱使股份(6.23,0.11,1.80%)、申华实业、飞乐股份(6.57,0.16,2.50%)、豫园商城(14.38,0.20,1.41%)和浙江凤凰。
为争这个“第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就开始试营业,之前先后发行了深宝安、深发展、深万科、深金田、深达声、深金田、深振业、深华新、深锦兴、深安达、深原野等十只股票,史称“深市老10股”,其中深发展、深万科、深金田、深安达、深原野等5只股票于深交所试营业前就在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公开柜台上市交易,史称“深市老五股”。
直至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才正式开业。
2、小平视察南方讲话,为股市发展定调1992年1月19日开始,邓小平对深圳进行了为期4天的考察,在了解了深圳股市情况后,他指出:“有人说股票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在上海、深圳先试验了一下,结果证明是成功的。
看来资本主义有些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也可以拿过来用,即使错了也不要紧嘛!错了关闭就是,以后再开,哪有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情。
”小平视察讲话一锤定音,为当时蹒跚迈步的股市定了调。
从此,中国股市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3、股票发行舞弊引发“8.10”事件1992年8月6日,深圳对外公布将发售500万张共5亿元额度的新股认购抽签表,以保障股民能最大限度的买到股票。
从8日起,有超过120万的当地及全国各地的准股民在全市302个发售网点前排起长龙。
到8月10日上午,抽签表全部售完,结果彻夜排队的投资者只有极少数人买到了抽签表,事后查实很多发行网点发生了舞弊行为。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近年来,A股市场上“垃圾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公司质量差、业绩不佳、甚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由于退市规则过于宽松,这些公司却依然能够在股市上存活。
本文将分析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A股市场上“垃圾股”退市难,主要是因为退市规则过于宽松。
目前,退市制度主要包括股票强制退市和股票自愿退市两种情况。
股票强制退市的情况包括实质性违法、重大违规、连续两年亏损等情况,而股票自愿退市则需要公司提交申请,并经过股东大会和证监会审核。
然而,当前退市规则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退市门槛过低。
国内一些小型企业在IPO前以虚假利润财务造假、虚增资产等手法,通过审查,上市后却出现业绩下滑,存在大量亏损并延期披露年报,不足以完成退市门槛条件,但市场上被称作“垃圾股”十分常见。
其次,退市执行周期过长。
退市流程繁琐,审批周期长,已经被列入退市整理的公司,即使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也需要漫长的审批周期,从股票停牌到实际退市,常常需要数月时间。
最后,市场操纵行为泛滥。
有些公司通过人为操纵股价,长期维持在低价位,拖延时间撑过强制退市规定。
同时,上市公司还存在通过重组、配股等方式,变更公司、控制股权比例,绕过退市规则的情况。
为应对A股市场上“垃圾股”退市难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制定更加严格的退市规则。
具体而言,可以建立量化指标,完善退市门槛,严格执行退市要求,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其次,加大退市力度。
股票强制退市具体力度以及宣传强制退市的宣传力度可以大幅提高,“垃圾股”等一些非常规的股票不附加太多的考虑,让市场投资者们远离不良的上市公司。
最后,别忘了正常的监管,通过投资者教育,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对于市场操纵、违规财务行为等的垃圾公司进行查询,以使退市规则更加透明,降低市场风险。
保持最有效、最高效的市场,这些是准确而审慎进行的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A股市场上“垃圾股”退市难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退市规则过于宽松。
“面值退市”风暴来袭,低价股避免错杀还需制度出手

“面值退市”风暴来袭,低价股避免错杀还需制度出手随着A股市场近日“面值退市”风暴的来袭,市场对于低价股的错杀也越来越关注。
为了避免低价股的错杀情况发生,需要相关制度出手加以约束和规范。
首先,需要完善退市制度。
当前A股市场上,退市制度落后,不仅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使得低价股乱象进一步加剧。
退市制度需要从市场前、中、后三个环节着手完善,防范退市制度被滥用。
在市场前,需要加强对于新上市公司的准入条件筛查,筛选出有投资价值的企业进行市场的首次公开募股。
在市场中,需要加强监管部门对于市场内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企业信息、财务造假。
在市场后,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退市机制,让市场在规范化的框架下,自行运转,构建稳定、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其次,需要加强对非理性交易的打击力度。
低价股的错杀情况,往往与市场交易的非理性行为有关。
一些投资者追逐非理性炒作,忽略了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而导致错杀情况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非理性交易的打击力度,需要加大对投资者的宣传力度,使投资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不盲目追求高杠杆、高风险的投资方式。
另外,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内各类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于不合法、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加以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
最后,需要加强对于市场信息的披露管理。
一些企业信息披露不完整、不规范,也是造成低价股错杀情况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于企业信息披露管理的力度。
监管部门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息披露档案,将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公示,确保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
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企业披露财务信息的监管,防止企业制造虚假财务数据,误导市场投资者。
总之,低价股的错杀情况需要从制度、交易、信息三个方面加以解决。
市场需要加强对于制度的完善,加强对非理性交易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使低价股错杀情况得到根治,市场环境得以重塑。
A 股市场退市难问题研究
2019年六月,科创板正式落地,试点注册制。
一年后,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数量已经突破100家。
“注册制”试验田已经成功推广到创业板,这项制度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IPO 进程加快。
上市公司数量的大幅增加,势必会改变A股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到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最终会对IPO、定增以及大股东减持造成不良的影响。
因此,A股市场需要退市常态化,维持二级市场的动态平衡。
一、A股市场退市现状及问题(一)A股市场现有的退市制度现状A股市场起步晚,刚刚走到第三十个年头,就像人类的幼儿期,成熟程度比较低。
最典型的表现之一就是A股市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变化比较大,退市制度经历了多次修改。
自A股设立之初至1994年,我国没有涉及到A股市场退市的法律法规。
直到1994年7月1日,《公司法》生效,才涉及到了退市。
《公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四种情形: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未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上市公司只要违反其中一条,就会被暂停上市。
情况更加严重者,如上市公司违反第2、3项,且经过查实后果严重,或上市公司违反第1、4项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证监会给予终止上市处罚。
2014年2月7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从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严格执行市场交易量、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加强有关退市公司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完善了退市制度。
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A股市场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一部分,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A股市场在过去几年里也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
随着A股市场的发展,一些质量较差的上市公司也开始出现,它们被称为“A股垃圾股”。
“A股垃圾股”通常指那些质量低劣、盈利能力差、管理混乱、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严重的上市公司。
这些公司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容易给整个市场带来负面影响。
尽管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对“A股垃圾股”的监管,但是这些公司却依然有着退市难的问题。
退市难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不足、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以及企业自身原因等。
针对这些问题,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改善企业自身质量是解决“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关键。
通过持续的监管和改善措施,可以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问题定义A股市场中存在大量“垃圾股”,这些股票的质量低劣,常常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给市场造成一定的扰动。
这些“垃圾股”却很难实现退市,一直挂在A股市场上,成为“僵尸股”。
问题的定义在于,为什么A股市场上的“垃圾股”很难实现退市,造成了何种影响,以及如何应对这一问题,是当前市场上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需要对A股市场中的“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效的对策,促进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A股“垃圾股”的定义A股“垃圾股”是指在A股市场上,由于其业绩连续多年亏损、违规违法、财务造假等原因导致股价持续低迷、市值缩水严重,对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且无力或不愿意主动退出市场的股票。
这些股票通常具有以下特征:盈利能力低下甚至亏损,资产负债表异常、财务数据不真实,公司治理混乱、违规违法现象频发,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A股“垃圾股”除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之外,还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整个股市的稳定发展。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近年来,A股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质量低劣的股票,市场上通常称之为“垃圾股”,这些股票在经营、财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但却难以被退市。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A股市场整体的健康发展,也导致了投资者的损失。
那么,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对策可以采取呢?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1. 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不力是A股“垃圾股”退市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监管部门在审核上市公司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审查不够严格,导致了一些质量低劣的公司成功在A股市场上市。
而一旦这些公司出现经营问题,监管部门又很难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这就造成了垃圾股的积聚。
2. 退市标准偏低:目前A股市场上,对于退市标准的设定相对偏低,导致了一些质量低劣的公司即使严重亏损、财务状况恶劣,也很难达到退市标准。
这就让这些公司有了逃避退市的空间,从而滋生了更多的垃圾股。
3. 股东利益矛盾:在A股市场上,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由于利益的考虑,会设法延缓公司的退市程序,甚至通过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让退市变得更加困难。
4. 退市制度不完善:A股市场上的退市制度相对不够完善,虽然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退市制度,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导致了垃圾股的退市难度增加。
1. 强化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审核标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退市门槛,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低劣的公司,杜绝垃圾股的上市,维护A股市场的良好秩序。
2. 完善退市标准:监管部门应当完善A股市场的退市标准,提高退市标准,对于那些严重亏损、财务状况恶劣的公司,应当加快退市程序,将其清理出市场,避免质量低劣的公司长期占据市场资源。
3. 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应当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那些质量低劣的公司,应当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他们蒙受更大的损失。
沪深北交易所退市新规简介
沪深北交易所退市新规简介《沪深北交易所退市新规简介》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沪深北交易所的退市新规。
这可不是啥高深莫测的东西,其实就跟咱生活中的一些事儿差不多。
就说我有个朋友吧,他开了家小公司,一开始经营得还不错,挺风光的。
但后来啊,他就开始有点飘了,不怎么用心管理了。
结果呢,业绩那是直线下滑呀。
这就好比那些上市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各种指标不达标,那可就危险啦。
这退市新规呢,就像是给这些公司立了规矩。
比如连续亏损啦,财务造假啦,信息披露不规范啦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退市的原因。
就像我那朋友的公司,如果一直这么下去,肯定得关门大吉呀。
沪深北交易所为啥要搞这个退市新规呢?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让市场更健康、更有序嘛。
把那些不好的公司淘汰掉,留下真正有实力的。
这样投资者们也能更放心地投资,不用担心被那些不靠谱的公司给坑了。
比如说,如果一家公司老是在财务上动手脚,那其他公司和投资者不就倒霉了嘛。
有了退市新规,就可以及时把这种“坏苹果”给清理出去,免得它影响整个“果篮”。
而且呀,这退市新规也不是一下子就把公司给踢出去了,还给了它们一些机会去整改呢。
就像老师给成绩差的学生开小灶一样,希望他们能变好。
但如果就是不改,那没办法,只能说拜拜啦。
总之呢,沪深北交易所的退市新规就像是市场的“清道夫”,把那些不好的东西清理出去,让整个市场更干净、更有活力。
咱投资者也得多多关注这些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钱包呀。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啦,希望大家都能在这股市的海洋里畅游,别被那些“坏家伙”给坑咯!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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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退市时代开启
作者:昝立永
来源:《英才》2014年第12期
2014年10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宣布,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自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这标志着A股“退市时代”的正式开启。
史上最严
张晓军表示,退市制度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一、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二、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三、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股票;四、完善与退市相关的制度安排;五、加强退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此版新规,被称为“史上最严厉退市制度”,新增了“主动退市”和“违法退市”两条退市路径,完善“退市整理期”制度,限制责任股东减持等安排,该制度的确立,为中小投资者利益构筑了一道“防火墙”。
A股市场造假上市现象或将得到治理。
但是投资者保护领域尚存在大量的法律漏洞和空白,这需要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多方联动,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出重大修改。
可见,该规定并未提及退市有关条款,A股市场长期以来缺乏对投资者的实质性保护。
而今,新规确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机制,使发行人违法成本骤然提升,在提高发行人的法制意识同时,将进一步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
仅10月以来,累计就有四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
退市新政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这两类行为落实了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规定,明确上市公司这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证监会第一次把重大违法的行为纳入到强制退市的规定当中,这有利于肃清市场违规行为,惩罚违法企业,进一步营造公平和谐的投资环境。
“壳资源”降温
壳资源是指股份制公司的股票具有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资格,该公司也同时享有上市公司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但一般经营较好的公司是不会随意放弃这一资格的,只有经营亏损,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才有意退出市场。
其他欲上市而无法获批的公司,此时可通过股权收购等手段成为已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也就是所谓的“借壳上市”。
新规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监管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借壳上市的监管范围、监管条件和监管方式,有利于遏制市场绩差股投机炒作
和内幕交易等问题,有利于统筹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监管效率,有利于市场化退市机制改革的推进和出台。
根据新规定,借“壳”上市按照在产权清晰、治理规范、业务独立、诚信良好、经营稳定和持续经营记录等方面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趋同标准,要求拟借“壳”资产(业务)持续两年盈利。
退市制度的出台与完善反映了后期注册制改革的加快。
从长远来看,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有助于降低市场整体的风险溢价水平,并从价值外因素(交通工具与投资者情绪)方面利好市场。
完善的退市制度是注册制的前提,股票发行市场的市场化既是进入的市场化,也是退出的市场化。
强制退市制度的完善,有助于降低和消除垃圾股票“壳资源”的价值,从而防止市场对垃圾股票资源的恶意炒作,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相较之下,对于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证监会并未对其进行太大的修改,退市新政规定,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或者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下,公司需要被强制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