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使用登记表车用气瓶
LNG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LNG气瓶(新版)

064200 LZGJLG845LX04XXX1
投入使用日期
2020.05.02
单位固定电话
安全管理员
莫X龙
移动电话
1XXXXX443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 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手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
登记类别:
新办
设备品种
气瓶数量
车用液化绝热天然气瓶 1
产品名称 充装介质
1000L加粗车用液化天 然气气瓶
液化天然气(LNG)
设备 基本 情况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1.59MPa
制造单位名称 西安德森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名称
气瓶容积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2020.04.14
20-K-24-082
日期: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手写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使用登记证编号:
日期: 日期: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L 单位内编号 冀B5XXXX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使用单位名称
莫XX龙
使用单位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XXXX4号楼2门1XXX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源自设备码/个人身份证号使用
情况
车牌号
13022819XXXXXX461X 冀B5MXXX
邮政编码 车辆VIN码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填表说明:1、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2、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3、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4、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5、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6、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7、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2L”;8、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9、制造日期: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检验日期”或“竣工日期”填写,如“2017年9月”;10、产品编号: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气瓶编号”、“产品编号”填写;11、单位内编号:不大于1支气瓶的,可以不填或画“—”线;12、施工单位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安装单位”填写,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13、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监检单位”或监检印章填写;14、使用单位(个人)名称:营运车辆填写车辆实际所有者(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如“张三”或“XXXXX公司”;非营运车辆填写车辆行驶证书的所有者姓名或名称;15、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车辆所属公司名称或具体地址,如“大同市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6、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车辆所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如“140202XXXXXXXXX”;17、邮政编码:按照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归属地的邮政编码填写,如“037XXX”;18、车牌号:根据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填写,如“晋BTXXX”;19、车辆VIN码: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填写该车辆的识别代码(大架号),如“LFVXXXXXXXXXXXX”;20、投入使用日期: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填写,如“201X 年X月X日”;21、单位固定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的固定电话;22、安全管理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23、移动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移动电话;24、使用单位填表人员:填表人员签字确认;25、日期:填写填表日期;26、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7、日期:填写具体日期。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单位公章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4、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
5、气瓶安装(改装)竣工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6、气瓶产品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非个人)
8、进口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
注:如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载表格新版

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申请种类:□停用□报废□注销共台此表一式两份,登记机关和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同时提供设备的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还需携带车牌;设备台数较多时,可另行附表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登记类别: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式样二)登记类别:本样式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工业管道)。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地址:工程(装置)名称: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共页第页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5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共页第页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备品种,是指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变更或者停用情况,是指新增、停用、注销、报废;信息化管理情况,是指企业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方式对气瓶进行管理,已采用的填写具体信息化方法,未采用的填“无”。
6年气瓶年度安全状况表单位名称:年压力管道年度安全状况表单位名称:门式起重机产品数据表编号:塔式起重机产品数据表编号:编号:编号:升降机产品数据表编号:编号:编号:机械式停车设备产品数据表编号:大型游乐设施产品数据表编号:客运索道产品数据表编号:电梯产品数据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除外)表2 电梯产品数据表(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车用气瓶产品数据表编号:。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辆所有人(公章)
年月日
登记意见: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
领取人: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单位保存,一份由登记机关保存。
□5、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6、行驶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7、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本单位的车用气瓶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并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气瓶制造日期
气瓶出厂编号
使用登记证号
1
2
3
4
5
6
7
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交材料清单(已提交的在对应序号前“□”内打“√”,否则打“×”)
□1、车用气瓶产品合格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2、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气瓶)(复印件1份存档)
□3、车用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复印件1份存档)
□4、气瓶安装质量合格证明(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存档)
7.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8.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进行检查或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9.应当经常对气瓶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做到清洁、紧固、无漏、正常工作;
10.不得充装不合格燃气;
11.气瓶应当按时送检,不得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日期:年月日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QP0登记类别:首次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b2.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一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所列内容仅为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时需要填写的基本数据,不代表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要求的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
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二设备基本情况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2、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6、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
附表4
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或业主):(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业主签名)
序号
气瓶名称
充装介质
气瓶制造单位名称、代码
制造年月
气瓶制造编号
公称工作压力(MPa)
容积(L)
瓶体设计壁厚
(mm)
最近一次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气瓶安装单位名称及许可证编号
气瓶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车Leabharlann 号变更情况停用情况
备注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等字样)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序号
管道名称(登记单元)
管道编号
管道级别
设计单位
安装单位
安装年月
投用年月
管道日期
备注
公称
直径(mm)
公称
壁厚
(mm)
管道
长度(m)
压力(MPa)
温度(℃)
介质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气瓶基本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共页第页
序号
设备
品种
产品
编号
充装
介质
制造单位
制造
年月
公称工作
压力
(MPa)
容积(L)
最近一次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单位内编号
变更或者停用情况
信息化管理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设备品种,是指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变更或者停用情况,是指新增、停用、注销、报废;信息化管理情况,是指企业采用条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方式对气瓶进行管理,已采用的填写具体信息化方法,未采用的填“—”。
附:压力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年月日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年月日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地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设备 使用 情况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使用登记证编号: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日期: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设备种类 设备品种 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代码 设计使用年限 制造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内编号 投入使用日期 安全管理员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检验机构名称 设备 检验 情况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结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设备使用地点 单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设备类别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设计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气瓶、工业管道)
登记类别: 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数量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 使用 情况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安全管理员
单位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压力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使用登记证编号: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日期: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 、电梯、起 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 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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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气瓶数量
充装介质Hale Waihona Puke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
气瓶容积
L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车牌号
车辆VIN码
投入使用日期
年月日
单位固定电话
安全管理员
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括号内表述不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