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 第四章-3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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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ed by YingXi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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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 买卖外汇、有价证 券或期货,不征收
营业税。
金融:包括外汇转贷业务、一般贷款、贴现、融资租赁、金
融商品转让、金融委托、代理、金融咨询
金融商品转让: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
蓄等 电信单位自己销售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服务的,为混合 销售,征营业税,单纯销售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服务的,征 增值税。 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 税。
电信:电报、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
NOTE:娱乐场所为顾客提
税法
会计系 张颖新
2009年4月6日
第ted by YingXin-Zhang
第三层面
2
能力目标
能理解营业税暂行条例 能正确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能熟练处理营业税会计业务
教学方法
项目教学法 启发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 归纳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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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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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税目 交通运输业
金融保险业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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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甲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 建筑工程公司(B建筑工程公司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 单位)。

2013年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汇总中

2013年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汇总中

2013年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汇总中知识点五、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额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不包括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营业额的基本规定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注意:(1)核算的顺序:平均价格,组成计税价格;(2)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5.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6.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的规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普通发票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7.外币折合人民币的规定: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知识点六、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一)交通运输业一般情况下:全额计税差额计税: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010年政策已经发生变化——财税[2010]8号,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二)建筑业一般情况下:全额计税建筑劳务计税依据的规定分包工程(差额计税)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初级经济法》第四章重点内容

《初级经济法》第四章重点内容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及征收范围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依法缴纳关税外,还缴纳增值税;4、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法定行为;5、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6、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7、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主要有:――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缝纫业务等二、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是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章节之一,包括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2个税种;在以往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以出现;2011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7分,预计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5分左右。

2012年教材主要变化是:(1)对“二手房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2)“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第一节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提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第二节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及涉外)、行政及事业单位(如铁道部)、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中外籍个人。

(一)纳税人的特殊规定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2.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3.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提示:非居民,包括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

(三)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二、扣缴义务人(一)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初级经济法》营业税要点(doc 24页)

《初级经济法》营业税要点(doc 24页)

《初级经济法》营业税要点(doc 24页)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2012年《初级经济法》营业税第一节营业税的特点知识点一、营业税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多项选择题◎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

A.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公司B.从事运输劳务的企业C.提供缝纫劳务的个人D.提供培训辅导的单位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其他劳务,选项C,缝纫劳务属于对衣物进行的加工、修理劳务,因此不是营业税纳税人。

知识点二、营业税的特点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多项选择题◎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

A. 销售货物的个体工商户B. 从事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人C.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D. 转让专利权的个人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人。

AB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多项选择题◎下列经营活动中,关于营业税的税率适用正确的有( )。

A. 经营网吧业务收入按5%~20%B. 建筑设计收入按3%C. 图书馆的图书借阅收入按3%D. 电信部门的电话安装业务按3%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率。

网吧业务收入属于娱乐业;建筑设计收入属于服务业,按5%征税;图书借阅收入属于文化体育业;电话安装业务属于邮电通信业。

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营业税

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营业税

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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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 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 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 税额中减除。( √ )
2012-3-12
w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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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3.5 计税依据
n 一般规定 n 按税目具体规定
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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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
某房地产公司2010年9月销售5套商品房,取得售 房款750万元,手续费1万元,违约金2万元,赔 偿金5万元,延期付款利息3万元,该公司当月在 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应确认为价外费用的(ABCD ) A.手续费1万元 B.违约金2万元 C.赔偿金5万元 D.延期付款利息3万元
【 】
快乐_沟通_有效_ 快乐_沟通_有效_合作
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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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
《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
主讲:曹鹏
2012-3-12

2
联系方法
电话: 电话:+86 1389 2853 445 邮箱: 邮箱:cplawyer@ 网站: 网站: 微博: 微博:/cpblawg
举例:某酒店主要经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又在店内大堂开设了独立核 算的商品部,则该酒店的经营活动属于兼营行为。
2.兼营不同税目行为 2.兼营不同税目行为 兼营不同税目行为: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 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 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 1.铁路运输纳税人 铁路运输纳税人 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暂行条例11条) 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初级经济法 营业税(4)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十一】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计算(适用税率:5%)(★★)(一)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1.出租电影拷贝,按“转让无形资产”(而非“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3.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真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4.土地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而非“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营业额的确定1.一般业务(全额计税)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转让额,具体包括无形资产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案例】甲公司2011年9月份转让一项商标权,取得转让收入10万元,该公司就商标权转让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10×5%=0.5(万元)。

2.特殊业务(余额计税)(1)纳税人转让其购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而非“折现价值”等)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案例】甲公司将抵债得来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售价为2500万元,抵债时作价800万元。

甲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纳营业税税额=(2500-800)×5%=85(万元)。

【考点十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算(适用税率:5%)(★★)(一)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1.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而不是“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2.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3.转让企业产权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动产、无形资产权属转移,不应征收营业税。

(二)营业额的确定1.一般业务(全额计税)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而向不动产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高顿网校初级经济法基础精简版内部讲义第四章第三节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1.境内的含义(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1)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3)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二)特殊规定1.混合销售行为(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

(2)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核定后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2.兼营行为(1)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缴纳增值税)的,应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核定后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建筑业1.建筑业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钻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微表格:营业税的税目

②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9.销售不动产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7)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
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征收营业税。
5.文化体育业
(1)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1)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1)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2)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和保险业。其中金融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6.娱乐业
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7.服务业
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1)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金融经纪业不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3)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初级经济法第四章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法律制度
• 本章主要内容: • 增值税法律制度 • 消费税法律制度 •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 值 税 法 律 制 度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旧货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增值税
•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 1、增值税含义: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 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 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 算款项,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 税。
一、增值税
• 2、进项税额的确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情况下,销售方销项税额即为购货方 进项税额。 • (一)可抵扣的进项税额(P162) • (1)一般纳税人从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的税额 • (2)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 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增值税
• 3、混合销售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 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 (1)一般规定 •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 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 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 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一、增值税
•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 税项目; • 注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指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和属于不动产的在建工工程 •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 个人消费; • 注: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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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讲义9】16年初级实务考点整理,持续更新!第三节、营业税
【营业税概述图】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基本范围
(三)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1、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销售林木或销售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3、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单独”提供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5、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资产以及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三、应纳营业税的计算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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