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调查和处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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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的法律案件(3篇)

被狗咬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1年7月,某市发生了一起因狗咬人而引发的纠纷。

受害人李某在散步时,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伤,造成腿部严重受伤。

事发后,李某将邻居张某及狗主人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动物伤害责任问题的思考。

二、案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审理了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并组织了鉴定机构对李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李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本案中,王某作为狗的主人,对宠物狗有管理责任。

张某作为邻居,虽然没有直接饲养狗,但对狗的饲养行为也有一定的监管义务。

由于王某和张某未能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宠物狗咬伤李某,因此,王某和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法院综合考虑李某的伤情、误工损失、精神损害等因素,判决王某和张某共同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万元。

四、案件引发的思考1. 动物伤害责任认定问题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和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动物伤害责任问题的关注。

但在实际操作中,动物伤害责任认定仍存在一定难度。

如何准确界定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责任,如何平衡动物权益与人类权益,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2. 公共场所动物管理问题公共场所的动物管理问题也值得关注。

公共场所的动物,如动物园、宠物店等,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

如何加强公共场所动物的管理,防止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3. 犬类登记、免疫制度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犬类登记、免疫制度。

部分犬只未进行免疫,增加了动物伤人的风险。

建立健全犬类登记、免疫制度,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4. 公民动物伤害责任意识公民的动物伤害责任意识亟待提高。

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调查和处置论文

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调查和处置论文

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的调查和处置目的总结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的处置经验,为狂犬病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入户摸底调查被病犬咬伤情况,狂犬病暴露者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疫点疫区动物疫情按《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

结果狂犬病暴露者100%得到处理,对犬伤者采取清创消毒,施行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及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等措施后未发生狂犬病疫情;疫点犬捕杀率达100%,疫区犬强化免疫接种率97.05%。

结论必须加强对群众的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狂犬病的防治知识;对病犬咬伤多人事件应及时处理,能有效防止狂犬病的发生。

狂犬病;狂犬病疫苗;免疫;疾病控制2011年5月6日,湖北省荆门市cdc接到东宝区栗溪卫生院报告,马店村发生病犬咬伤多人事件,接到报告后,市cdc中心立即组织现场流行病、实验室检测、现场消毒计划免疫等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处置,现将报告如下。

1 调查与处置1.1 暴露者调查及处理组织专业人员对马店村被病犬所伤情况进行入户摸底调查,被犬伤者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处置。

1.2 标本采集与检测将病犬杀死,快速采集病犬头部标本,立即冷藏送到省cdc检测狂犬病病毒抗原。

1.3 动物疫点和疫区处理按《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处理,疫点周围3km对犬进行扑杀,5km内的犬进行强化免疫。

2 结果2.1 病犬咬伤人情况经查病犬为野犬,表现为眼睛斜视、自咬四肢、叫声嘶哑、下颔麻痹,流涎、见人就咬。

自5月6日上午6点至当日中午12点病犬,病犬共咬伤10人,全部来自马店村,其中男8人,女2人,年龄最小为11岁,最大为76岁,其中<20者2例占20.00%,20—60岁7例,占70.00%,≥60岁1例,占10.00%;学生1例,占10.00%,干部职员1例,占10.00%,民工1例,占10.00%,离退人员1例,占10.00%,农民6例,占60.00%;病犬咬伤暴露者中,咬伤或抓伤单处3例,占30.00%,咬伤或抓伤多处7例,占70.00%;浅层伤口2例,占20.00%,深层伤口8例,占80.00%;伤口部位在头面部1例,占10.00%,躯干部9例,占90.00%,上肢3例,占30.00%,下肢6例,占60.00%;ⅱ级暴露者3例,占30.00%,ⅲ级暴露者7例,占70.00%;按分级对病犬咬伤暴露者进行狂犬病知识宣传,告知狂犬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宠物伤人法律案例分析(3篇)

宠物伤人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宠物伤人事件在我国各地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宠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本文以一起宠物伤人案件为例,对宠物伤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件简介2019年6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宠物狗伤人事件。

受害人李某(女,45岁)在小区内散步时,被邻居张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

经医院诊断,李某受伤严重,需进行多次手术。

事发后,李某将张某及宠物狗的所有人乙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宠物狗的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 宠物狗的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宠物狗的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四、案例分析1. 宠物狗的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宠物狗的所有人张某作为饲养人,其饲养的宠物狗咬伤李某,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

因此,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宠物狗的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李某因宠物狗的咬伤,造成人身损害,张某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宠物狗的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李某因宠物狗的咬伤,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精神损害严重。

因此,李某有权请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一起狂犬伤多人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一起狂犬伤多人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2 h后 再行缝 合 包扎 。 2 . 2 免 疫 接 种 因该 伤人 犬 被 定 性 为疑 似 病 犬 , 3例被 咬伤 者均未 曾接 受过 暴 露前 免 疫 。 因此 伤后 应 尽早按 照接 种程 序注射 狂犬 病疫 苗和 狂犬病 人免
统传染病 J 。狂犬病 毒宿主范 围广 ,可感染所 有 哺乳动物 ,其中病犬和隐性带毒犬是 主要传染源, 由其 引起 人 狂 犬 病 占 8 0 % 一9 0 %[ 2 1 。狂 犬 病 毒 从
1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1 . 1 一般情 况 元 和 街 道 陈村 村 ,距 县 城 5 k m
被咬伤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接触过他们体液的医护人 员进行 走访 调查 ,并 均 对 上 述 人员 接种 狂 犬 疫 苗 ,
对 3例 被 咬伤者 的住 宅及 医院接诊 科 室采用 过氧 乙
酸进 行消 毒处 理 。
左 右 ,共有 2 0 3户 ,人 口 6 8 5人 ,全 村 共 养 狗 8 0 只 。2 0 1 2年 6月 2 5日下午该 村 陈某 已养 1 5年 的土
3 实验室检 查
3 . 1 直接 免疫 荧光 法 ( D F A)检 测抗 原 取 咬人
狗咬伤 3 名村 民,该狗上午 曾咬伤同村 4只土狗。
伤 口侵入 人体 后 ,潜伏 期 一 般 6~ 9周 ,从 局 部 的 感觉 神经 纤维 上行 到达 中枢神 经系统 ,最 后引起 大 脑皮 层 、中脑 以及延 脑 神经细胞 毁 坏而发 病 。人 与 动 物感染 后 ,引起 致死性 脑炎 J 。 2 0 1 2年 6月 2 6 日,云和 县疾 控 预 防控 制 中心 ( C D C)接 云和 县元 和街 道 陈村 报 告 村 中 1只土 狗 先 后咬 伤 3名 村 民和 同村 4只土狗 ,疑似 感染 狂犬 病 毒 的病 犬 ,云 和县 C D C和 丽 水市 C D C立 即会 同 相 关部 门进行 处 置 ,现 将结果 报告 如下 。

一起狂犬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分析

一起狂犬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分析

一起狂犬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分析作者:柳以泽徐胜平来源:《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3年第02期【摘要】目的:通过对一起狂犬咬伤所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探讨狂犬病暴露后规范处置措施重要性与必要性。

方法:使用流行病学方法对12名伤者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12名伤者中,2人患狂犬病死亡,有10人暴露后未经规范处置。

结论:大力捕杀流浪犬、开展对狂犬病危害性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对狂犬病暴露后规范处置能力、将Ⅲ度暴露者的预防处置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体系的报销范围、加强新一代的狂犬疫苗及抗狂犬病免疫制剂的研究是预防狂犬病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图分类号】R18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114-02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是迄今为止人类唯一病死率高达100%的急性传染病【1】。

我市近年来接连发生流浪犬伤人事件,2009年一只狂犬连续咬伤12人,其中2人发病死亡,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被该犬咬伤、抓伤的12名伤者或其家属。

1.2 方法设计统一的调查问卷,由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12人的咬伤、抓伤及暴露后处置情况开展回顾性调查。

对两名狂犬病患者按狂犬病个案调查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 结果2.1 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8日7:00,我市某村村民肖某在自家门口突然遭到一只流浪犬袭击,狗跳起来咬伤左胸部,用手自卫时手指被咬伤,伤口有出血,其后该狗又相继在该村咬伤7人后逃至临近村组,咬伤4人,该犬当天共咬伤12人,后被村民打死。

2.2 人群分布 12名伤者中,男性9名,女性3名,男女比为3:1;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70岁;儿童两人,成人10人(年龄均在40岁以上),50岁以上有6人,占50 %。

2.3 职业分布以农民为主,为10例,占83.33%,学生两名,占16.67%。

2010~2012年荆门市狂犬病暴露流行病学分析

2010~2012年荆门市狂犬病暴露流行病学分析

2010~2012年荆门市狂犬病暴露流行病学分析目的了解2010~2012年荆门市狂犬病暴露人群的流行病学特征、狂犬病流行趋势和特点,掌握动物伤人的现状与规律,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以减少被动物咬伤的危害,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为狂犬病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对2010~2012年荆门市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接受诊治的被犬、猫等动物咬(抓)伤暴露人群进行调查分析。

结果3年共报告狂犬病暴露者10428人,其中男性6127人,占58.76%;女性4301人,占41.24%;动物致伤人数有明显的季节性,5~8月份致伤人数最多,为4560人(占43.73%),1月和12月致伤人数最少共1680例,占16.11%;暴露动物以犬为主,为9165例(占87.89%),被猫致伤者1046例(占10.03%),其他217例(占2.08%);致伤部位为四肢者9179例(占89.69%);20~50岁6798例,占65.19%;0~3岁头面部被咬伤占28.47%;Ⅰ级暴露377例(占3.62%),Ⅱ级暴露6466例(占62.01%),Ⅲ级暴露3585例(占34.38%);致伤后伤口自行处理者2498例(23.96%),在门诊进行伤口处理者7373例(占70.70%),伤口未处理者557例(占5.34%);全程接种疫苗10013例(占96.02%),其中规范接种8603例(占85.92%),不规范接种1410例(占14.08);使用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1736例(占16.65%)。

结论荆门市对狂犬病防治工作采取了有效措施,但危险因素仍然较高,荆门市狂犬病暴露人数较多,应加大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犬只密度是减少狂犬病暴露的主要措施。

提高犬类动物免疫率,控制动物间的传播,加强门诊医务人员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注射以及过敏抢救的专项培训等是狂犬病防治的关键。

标签:狂犬病暴露者;流行特征;暴露人群伤口处理;狂犬免疫球蛋白接种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一旦发病,病死率100%[1]。

法律案例被大杂院狗咬(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近日,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大杂院狗咬事件引发的纠纷。

受害人李某在经过一户居民的大杂院时,被该户居民饲养的狗咬伤。

事发后,李某要求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在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将狗主人告上法庭。

二、案件背景大杂院,顾名思义,是指由多个家庭共同居住的院落。

在这些院落中,许多居民饲养着宠物狗。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宠物狗咬伤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此次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因宠物狗咬伤他人引发的纠纷。

三、案件争议焦点1. 狗主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赔偿金额如何确定?3. 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法院判决1. 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主人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由法院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狗主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3. 针对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法院建议:(1)加强对宠物狗的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建立宠物狗信息数据库;(2)加强对宠物狗的驯化,提高狗主人对宠物狗的管控能力;(3)在公共场合设置宠物狗禁入标志,提醒居民注意安全;(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案例分析1. 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本案中,狗主人饲养的狗咬伤他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狗主人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有义务确保其饲养的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因此,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的确定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狗主人过错程度等因素。

在本案中,李某被狗咬伤,导致其身体受伤、误工等损失。

法院在判决赔偿金额时,充分考虑了李某的实际损失和狗主人的过错程度,最终判决狗主人赔偿李某5万元。

一起狂犬病犬咬伤多人事件调查与处置分析

一起狂犬病犬咬伤多人事件调查与处置分析作者:王智耀来源:《健康必读·下旬刊》2019年第11期【摘要】目的:分析一起狂犬病犬咬伤多人事件的结果,为今后的狂犬病的防控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方法:对一起狂犬病咬伤的10人事件进行流行病学的调查,对暴露人群进行规范化处置。

结果:本次研究中对10例患者的基本资料分析,其中男女分别是6例和4例,最大是60岁,最小是17岁。

2例患者由于伤口严重,实施了缝合处理,同时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采用抗生素等,避免出现其他感染现象,本次研究中的所有案例均进行详细的登记。

本次报道中对所有的人员实施定期的访视,督促全程按时接受狂犬疫苗的接种,如果存在情绪不稳定的现象,做好心理疏导和处理。

结论:一犬伤多人事件狂犬病发病风险高,直接对受众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做好后续处理工作,暴露后的规范化处理很重要,必须引起重视,有序进行调查和处置。

【关键词】:一犬伤多人;狂犬病;发病风险;处置要求【中图分类号】R51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9)11-03--01狂犬伤人事件的发生几率高,针对实际情况,在整个过程中必须做好事件的处理工作。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在整个过程中需要确定咬伤事件的类型,根据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等,针对狂犬发病的实际情况必须尽快引起重视,有序进行处置。

政府工作人员和对应的部门等大力合作进行处理,此外疾病控制的机构需要对各项内容进行调查。

本次研究中为了分析一起狂犬病犬咬伤多人事件的结果,为今后的狂犬病的防控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对一起狂犬病咬伤的10人事件进行流行病学的调查,对暴露人群进行规范化处置。

报道如下: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对一起狂犬病咬伤的10人事件进行流行病学的调查,对暴露人群进行规范化处置。

1.2 方法在本次研究中对具体的内容进行调查,了解伤人犬的基本情况,掌握基本信息,此外对暴露的部位和暴露登记和暴露后的处置情况等进行分析。

3126例狂犬病暴露人群预防处理分析

3126例狂犬病暴露人群预防处理分析【摘要】目的:了解荆门市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处理现状,为狂犬病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根据2011年1-12月主动到湖北省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进行狂犬病免疫预防处理暴露人群。

根据登记的资料,分析动物致伤特点。

结果:3126例动物致伤的暴露者中以下肢(占58.73%)、单处伤(占82.57%)、浅表伤(占73.96%)多见;受伤后能在3h内及时就诊者仅占6.56%(205/3126);使用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人数占应使用者的20.72%(415/2003)。

结论: 必须加强对群众的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狂犬病的防治知识,在被动物致伤后应及时清洗伤口,并及时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接种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关键词】狂犬病;狂犬病疫苗;免疫狂犬病的病死率极高,对暴露人群的预防处理至关重要,为了解荆门市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处理现状,为狂犬病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现对2011年1-12月主动到湖北省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进行狂犬病免疫预防处理暴露人群进行回顾性分析。

1资料和方法1.1资料来源收集2011年1-12月主动到湖北省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门诊进行狂犬病免疫预防处理的暴露者的登记资料共3126份。

1.2方法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动物致伤特点。

2结果2.1流行特征2.1.1一般人口学特征全部动物咬伤暴露者中,男性1823人女性1303人,年龄最小为11月龄,最大为76岁,其中<20岁者756例,占24.18%,20-59岁2127例,占68.04%,≥60岁243例,占7.77%;学生603例,占19.29%,干部职员886例,占28.34%,民工312例,占9.98%,工人205例,占 6.55%,离退人员95例,占3.04% ,农民805例,占25.75%,无职业者108例,占3.45%,其他112例,占3.58%.2.1.2伤后处理情况:在3126例暴露者中,被犬类咬伤、抓伤者2435例,占77.90%,被猫咬伤、抓伤者456例,占14.59%,被鼠咬伤、抓伤者173例,占5.53%,其它动物咬伤62例,占1.98%;伤后3h就诊者205例占6.56%,48h就诊者2736例占87.52%,超过48h就诊者390例占12.48%;暴露者伤后能正确伤口处理者2458例,占78.63%,未经处理者223例,占7,13%,自行包扎等不正确处理者445例,占14.24%.2.1.3暴露特点全部动物咬伤暴露者中, 咬伤或抓伤单处2581例,占82.57%,咬伤或抓伤多处545例,占17.43%,;浅层伤口2312例,占73.96%,深层伤口814例,占26.04%;伤口部位在头面部196例,占6.27%,(其中年龄≦14岁138例,占70.41%),躯干部184例,占5.89%,上肢912例,占2917%,下肢3186例,占58.73%;Ⅱ级暴露者1123例,占35.92%,Ⅲ级暴露者2003例,占64.08%;1-3月份暴露者578例占18.49%,4-6月份暴露者985例占31.51%,7-9月份暴露者1020例占32.63%,10-12月份暴露者543例占17.37%.2.2治疗措施2.2.1伤口处理及伤口愈合情况在所有Ⅱ、Ⅲ级暴露者中93.38%(2919例)进行了伤口处理,经接种门诊处理伤口7 d内愈合2536例,占81.13%;因伤口较深而延期缝合64例,均在1个月内愈合,占2.05%,无明显伤口601例,占19.22%.2.2.2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使用情况:在所有Ⅲ级暴露者2003例中, 使用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者415例,占20.72%.3讨论本调查暴露者伤口多以单处、浅层、下肢咬伤或抓伤为主;20-59岁占总受伤人数的68.04%,可能与青壮年人群,活泼好动,喜欢逗弄动物有关;4-9月2005例占64.14%,明显高于其它月份,这可能与4-9月人们户外活动增加,被动物咬伤或抓伤的机会增加有关;头面部伤者中,年龄≦14岁占70.41%,可能是小孩个头小,容易伤及头面部.本调查暴露者受伤后能在3h就诊者仅占6.56%(205/3126),而超过48h就诊者占12.48%(390/3126),且伤后暴露者未能正确处理的,占14.24%(445/3126),表明: 暴露者受伤后伤口处理不及时、不规范仍是较突出的问题,因此今后应加大狂犬病防治宣传力度,让群众熟知动物咬伤或抓伤后进行伤口处理的正确方法和及时就诊的重要性。

狗咬人事件调查报告发布狗咬人事件调查报告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狗咬人事件调查报告发布狗咬人事件调查报告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狗咬人事件调查报告一、事件概述近期,我市发生了一起狗咬人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深入调查该事件的发生原因、责任归属等问题,并为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措施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特编写此次狗咬人事件调查报告。

二、调查目的1. 分析事件的具体经过,梳理事件发生的因果关系;2. 查明责任主体,明确责任的归属;3. 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以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调查过程1. 事件回放经过调查核实,该起狗咬人事件发生在某市区公园内,当事人小张于某天下午在公园散步时,被一只疯狂的大型犬咬伤。

2. 现场勘查调查组对事件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发现该公园内存在一处违规放养大型犬的场所,且未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

3. 目击证人采访调查组专门采访了小张及其周围的目击证人,根据他们的描述,可以推测事件发生时犬只并未受到有效的控制,且主人未采取任何阻止措施。

4. 相关记录调阅调查组获取了公园监控录像、报警记录以及医院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对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

四、调查结果1. 事件经过经过分析,事件发生的经过可以总结如下:当事人小张在公园内散步时,无预警地遭到大型犬咬伤。

犬只在事件发生时未受到主人有效控制,导致了该起伤害事故的发生。

2. 责任归属从调查结果来看,责任主要归属于犬只的主人。

犬只的主人未能有效控制、管理其宠物,也未遵守公园相关管理规定,因此应对此次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

3. 处理建议鉴于此次事件的发生,为了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调查组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公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违规放养大型犬的监管,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强化宠物主人的教育和引导,提醒其履行养犬责任,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在公园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市民和游客注意犬只存在的风险;- 设立宠物活动区域,在其附近设置隔离网等措施,减少咬人事件的发生。

五、调查结论通过对狗咬人事件的深入调查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狗咬人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犬只主人对其宠物管理不当,导致犬只未受到有效的控制,才造成了当事人小张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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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目的总结荆门市一起病犬咬伤多人事件的处置经验,为狂犬病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入户摸底调查被病犬咬伤情况,狂犬病暴露者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疫点疫区动物疫情按《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

结果狂犬病暴露者100%得到处理,对犬伤者采取清创消毒,施行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及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等措施后未发生狂犬病疫情;疫点犬捕杀率达100%,疫区犬强化免疫接种率97.05%。

结论必须加强对群众的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狂犬病的防治知识;对病犬咬伤多人事件应及时处理,能有效防止狂犬病的发生。

狂犬病;狂犬病疫苗;免疫;疾病控制2011年5月6日,湖北省荆门市cdc接到东宝区栗溪卫生院报告,马店村发生病犬咬伤多人事件,接到报告后,市cdc中心立即组织现场流行病、实验室检测、现场消毒计划免疫等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处置,现将报告如下。

1 调查与处置
1.1 暴露者调查及处理组织专业人员对马店村被病犬所伤情况进行入户摸底调查,被犬伤者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处置。

1.2 标本采集与检测将病犬杀死,快速采集病犬头部标本,立即冷藏送到省cdc检测狂犬病病毒抗原。

1.3 动物疫点和疫区处理按《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处理,
疫点周围3km对犬进行扑杀,5km内的犬进行强化免疫。

2 结果
2.1 病犬咬伤人情况经查病犬为野犬,表现为眼睛斜视、自咬四肢、叫声嘶哑、下颔麻痹,流涎、见人就咬。

自5月6日上午6点至当日中午12点病犬,病犬共咬伤10人,全部来自马店村,其中男8人,女2人,年龄最小为11岁,最大为76岁,其中<20者2例占20.00%,20—60岁7例,占70.00%,≥60岁1例,占10.00%;学生1例,占10.00%,干部职员1例,占10.00%,民工1例,占10.00%,离退人员1例,占10.00%,农民6例,占60.00%;病犬咬伤暴露者中,咬伤或抓伤单处3例,占30.00%,咬伤或抓伤多处7例,占70.00%;浅层伤口2例,占20.00%,深层伤口8例,占80.00%;伤口部位在头面部1例,占10.00%,躯干部9例,占90.00%,上肢3例,占30.00%,下肢6例,占60.00%;ⅱ级暴露者3例,占30.00%,ⅲ级暴露者7例,占70.00%;按分级对病犬咬伤暴露者进行狂犬病知识宣传,告知狂犬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2.2 暴露后处理及伤口愈合情况在所有ⅱ、ⅲ级暴露者中全部进行了伤口冲洗和消毒处理,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经处理伤口7d内愈合4例,占40.00%;因伤口较深而延期缝合6例,均在1个月内愈合,占60.00%;对10例病犬咬伤暴露者及时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并观察13个月,未发现狂犬病病人。

2.3 标本检测采取病犬头部组织标本,由省cdc用免疫荧法
(dfa)检测,结果狂犬病病毒抗原阳性,确定该犬为狂犬病病犬。

2.4 狂犬疫点和疫区动物的处理病犬咬伤多人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卫生、兽医等专业人员立即赴现场开展工作,通过划定疫区(疫点5km内)、制定实施方案、组建狂犬病扑灭工作小组、对村民宣传教育等措施对疫区开展防控,疫点周围3km村犬数456只,疫区犬数982只,6—13日疫点3个村捕杀犬456只,捕杀率为100.00%,对疫区6个村强化免疫953只,接种率为97.05%,有效地防止了病犬咬伤多人事件在当地再次发生,尽可能地减小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3 讨论
3.1 本次事件发生在我市边远地方,农户养狗的目的常是为了看家,以防财物、牛、猪等被盗,农民喜欢逗弄动物,被动物咬伤或抓伤后常认为没有必要注射狂犬病疫苗,说明群众的狂犬病防治知识有待提高,因此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使其在遭受动物咬伤、抓伤后及时清洗伤口,并及时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3.2 据了解当地犬免疫覆盖率低(20.00%—30.00%),2010
年荆门市犬免疫覆盖率42.30%,不足以阻断狂犬病的传播环节,容易造成成人狂犬病的流行1,因此应加强全市犬的管理,对于野犬或疑似狂犬要进行扑杀,对于正常犬要做好免疫工作,避免犬狂犬病的发生,有效切断其传播途径。

3.3 狂犬病是我市的常见病,无特异性治疗,病死率
100.00%2。

因此对狂犬病疫情处理及时和对狂犬病暴露人群预防处理等措施的落实是减少狂犬病发生和流行的关键。

3.4 本次事件对犬伤者采取了伤口冲洗和消毒处理,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措施,经13个月观察,在狂犬病一般潜伏期(3月以内)2内未发现狂犬病,说明所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为以后出现类似事件的处置提供了经验。

参考文献
[1] 严家新.当务之急:尽快批准质优价廉的兽用灭活狂犬病疫苗上市[a].2010全国狂犬病防控高层论坛论文集[c].2010年:166—169.
[2] 杨绍基,任红.传染病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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