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应对策略——基于国有商业银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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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WTO《政府采购协定》

浅析WTO《政府采购协定》

浅析WTO《政府采购协定》[ 摘要]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国与国之间的商品和贸易往来愈发频繁。

由于具有更高的有效性、技术进步性及价格优势等特性,国际性和全球性采购被看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获得利润的一种战略武器。

一国政府可以在国际市场中进行政府采购,以追求更低的成本。

WTO政府采购协议(Agreement on Goverment Procument)作为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四个诸边贸易协定之一,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定的区别在于它不要求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无条件接受,它只对签署方有效,所以成员国有权利决定是否加入此诸边贸易协定。

对本协定的研究,对于中国平稳顺利加入协定,在国际政府采购市场上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并增加强大的自身实力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关键词] WTO 《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国际化的趋势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进程而来的,然而却落后于这一进程。

经济全球化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开放,逐渐形成政府采购的多边化和国际化,在20世纪80年代被纳入多边谈判范围的GATT东京回合期内,直至WTO对《政府采购协定》的确定,原来属于“纯粹”的国内法问题,开始具有国际法意义。

就其效力而言,《政府采购协定》作为世界贸易协定的特殊附属性协议(也称复边协议),是关于政府采购最重要的国际法文件。

一、WTO《政府采购协定》制定背景和历史WTO《政府采购协定》的产生与发展不是偶然,而是历史的必然。

可以说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内因在于世界各国每年政府采购的数额不断上涨,它所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一方面,如今的政府采购行为与以前的政府采购相比情况变得更加复杂,需要更详细,完备地法律加以规制;另一方面,以前的政府采购本属于一国的国内事项,如今,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贸易的自由化,一国的采购供应商可以参与到另一国政府采购实体所从事的政府采购中去,政府采购的内涵已经不再属于一国的国内事项,也上升到了更高的国际层面,因此,迫切需要一部具有在世界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法律来加以规制世界各国的政府采购行为。

国际制度、国家利益与国家行为——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问题研究

国际制度、国家利益与国家行为——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问题研究
( 新 自由主义政府采 购理论发展路径。 一) 现有的政府采购理论是一套以新 自由主义为基础的 政府采购理论 , 这套理论伴随着西方政府采 购制 度的发 展 ,目前 已经成为政府 采购学界的理论。 对于这套理论 进行梳理主要有两个 目的 :一是搞清楚 理论 的来龙去
( 选题 背景 。 一) 本文关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贸易自由化为代表
的全球治理模式与民族国家经济主权之间的冲突与紧张关
系。这一紧张关系在政府采购领域具体体现为 , WT O下 的 《 政府采购协议》( 以下简称 G A)秉承 WT P O贸易 自 由化的宗旨, 推行政府采购市场的自由化 , 限制民族国家 利用歧视性政府采购措施推动本国有利于发展的政策, 导 致 G A本身陷入发展困境。 P G A诞生 3 多年以来 ,始终是 WT P 0 O体系下的一 个 “ 富国俱乐部 ” ,其成 员方仅限于经济发达 国家 以及
的政策 ,导致 G A本身陷入发展困境 。文章 以理论实证研究为根基 ,集中探讨了其 中关键的两个问题, P
对于我国 G A谈判的发展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 P
国际制度 、国家利益
与国家行为
中国加入 WT 政府采购协议 (P O G A)问题研究
口 宋雅琴


I越 口 J
二 、理 论
本文关注经济全球 化背景下 , 以贸易 自由化 为代表的全球治理模式 与民族国家经济主权之 间的冲突 与紧张关 系。这一紧张关系在政府采购领域具体体现为 ,WT O下的 政府采购协议》秉承WT O贸易 自
由化的宗旨, 推行政府采购市场的自由化, 限制民族国家利用歧视性政府采购措施推动本国有利于发展
识 , 响国家对于 自身利益的 判断 ,从而 间接 的影响到 国 影 家行 为。在接受建构 主义基本观 点基础之 上 ,我通过分解 概念 、设 计机制和 完善向度 ,对 建构 主义的 国家行为模型

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的战略思考

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的战略思考

新 加 坡 、 中 国香 港 和 以 色 列 等 。
其 中,中 国香 港是 1 9 7 9年 首 批 GP A创 始缔 约 方 之一 ,中 国台湾 于2 0 0 9年 7 月 加入 了 GP A。不难 看 出 , 目前 ,GP A 的缔 约 方 仍 以 发达 经济体 为主 。 由于 2 0 0 1年 加 入 WT O 时,
购 协 议 的谈 判包 括 两 个 部 分 : 一
设 备 和 机 械租 赁 、 国外 培 训 等两
51
研 究 探 讨
I nvesti ga t i o n
法 律政 策 和 政 府组 织 结 构 ,加 拿
大 、韩 国对 我 国集 中采 购 制 度 和 政府 采购规模提 出 了问题 。 GP A谈判 除了市场开放 之外 , 法 律 调 整是 另 一 大 重 点 内容 。按 照 要 求 ,我 国 提 交 了 国情 报 告 ,
系统 梳 理 了我 国政府 采 购 法律 体 系和管 理体 制 、并 对 G P A缔 约方 的 问题进 行 了 答复 。对 于 与 G P A
国、 瑞 士 、 挪 威 、 日本 、 韩 国、


《 政府 采购协 议 》的 内容
府 采 购 协 议 的谈 判 。 因此 ,可 以说 , 当 时 我 国 尚未 完 成 WT O
和意 义
政府 采购协 议 ( G o v e r n me n t P r o c u r e me n t Ag r e e me n t ,简 称
关键 词 : 世界 贸易组 织 政府采 购协议 谈 判
中图分类号 : F 2 5 3 .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2 0 9 5 — 6 0 2 9( 2 0 1 3 )0 2 — 0 0 5 1 — 0 3

对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几点看法

对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几点看法

签 署 了这 个 协 议 , 大 多 数是 绝 发 达 国 家 ,只有 韩 国 、新 加 坡
和 中 国香 港这 3 新 兴 工 业 国 个
同 我 国 的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相 适 应 。 济 全 球 化 是 世 界 经 济 发 经 展 的 客 观 趋 势 ,谁 也 回避 不
了 , 要 参 加 进 去 。我 国 加 入 都
国 家和 地 区加入 了 世界 贸易 组
世 界 贸 易 组织 , 是 顺 应 世 界 就 经 济 发 展 的潮 流 , 极 参 与 国 积
际 经 济 分 工 与 竞 争 。但 是 ,我
织 ,而 没 有 签 署 《 府 采购 协 政 议 》 为 什 么 世 界 贸易 组 织 将 , 《 府 采 购 协 议 作 为 一 个 复 政
议 的 问题 上 采取 主 动 ,争 取尽
也有 一 定 的 道 理 。 是 , 各 但 从
个 方 面考 虑 , 们 认 为 , 国 我 我
还 是 不 宜 过 早 地 加 入 《 府 政
府 采 购 协 议 ,基 于 各 方 面 情 况和 考 虑 , 国政 府 没有 作 出 我 承 诺 。 可是 , 时 国 内却 有 人 当 认 为 ,我 国加 入 w To.就 必 须 签 署 “ 府 采购 协 议 》 持 这 政 。
种 观 点 的 同志 可 能 是 对 “ 府 政
采购协议》 一位世界 著名 的 。
政 府 采 购 法 专 家 从 对 中 国情
况 的 了解 , 以 及 目前 政 府 采
快 加 入 。应 当 说 这 些学 者对 《 政 府 采 购 协 议 的 性 质 是 了解 的 ,
他 们 提 出 的争 取尽 快 加 入 《 府 政
自愿 签 署 。 政 府 采 购 协 议 》 《 仅 适 用 于 签 字 方 , 世 界 贸易 组 对

中国进出口银行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研究

中国进出口银行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研究

得飞速发展 。其发展主要 围绕着 接贷款和 2 0 亿美元担保 。2 0 世
贯 彻美 国军 事政 策 和落 实美 国产 纪 8 0年代 ,从 1 9 8 2 年 开始 连续
9 5 0 年朝鲜战争爆发 , l —二 ——_ _ J 业政策。1
( 一) 美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三年的世界贸易萧条 ,使工业化
如 棉 花 和 烟草 出 口提 供 融 资 ; 为 美 国 的铁路 设备 、筑路 设 备和 材 料及 机 床等 重工业 设 备 出 口提 供
亿美元 。
美 国进 出口银行在冷战开始 财 政 年 度 分 别 亏损 3 - 4亿 、 3 . 3
贷款。 国会于 1 9 4 0 年先后将其信 后为 美 国喷气 式 飞机 和核能 的 开 亿 、 4 - 3 亿美元。1 9 8 3 财政年度其 贷规模从 1 9 3 5年时的 1 亿 美元 发提供融资支持。由于购买飞机 9 1 %的 业 务 活 动 限 于 保 险 和 担
西哥 、 巴西 、 马来 西亚 、 印度 、 波 从 中国情 况看 ,政 策性 银行 的 出 展 和 国际经 贸合 作 ,提供 政 策性 金融 支 持 。同时 转贷 外 国政 府贷
兰、 南非 、 韩 国、 土耳其等最具商 现与金融体制改革紧密相关 。为 款 和承贷 中国政府援 外优 惠贷 业潜力国家提供 出口信贷 ,帮助 了配合我国改革开放 ,尤其是金 款 。
提 高到 2 亿和 7 亿美元 。到 1 9 4 5 年《 美 国进 出 口银 行 法 》 颁布时 ,
成本高 , 还款期限长 , 仅靠商业银 保 , 与7 0 年代 5 5 %的担保 和保 险
行 不 能提 供 足 够 的融 资 支持 , 于
比例形 成鲜 明对 比 。

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利弊对策论文

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利弊对策论文

浅议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利弊及对策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47-02摘要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趋势,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已势在必行。

本文对《政府采购协议》进行简要介绍,并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及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后,如何更好地履行政府采购职能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制度利弊对策一、《政府采购协议》简介为避免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wto的前身gatt在1979年制定了《政府采购守则》,并于1994年和2006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形成了新的《政府采购协议》(the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称gpa)。

gpa是wto的一项诸边协议,该协议旨在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性采购程序的规定来实现政府采购市场的非歧视性原则,降低和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政府采购自由化。

gpa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加入gpa的成员必须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并在规定的开放清单中具体载明开放范围;开放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无论是国内法律还是具体操作,都必须坚持国民待遇和非歧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采购活动;各成员要建立相应的机制确保相关原则和要求的落实,成员间有关政府采购的争议应当按照wto争端处理机制予以解决。

除此之外,gpa还规定了各成员通用例外范围、对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特别待遇,以及修改开放清单、加入或退出gpa的程序等事项。

加入gpa谈判的一般规则是,申请方要与gpa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从目前gpa成员开放清单看,开放的采购实体范围非常宽泛,包括中央和省级两级政府机关,以及政府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各类机构,如电力、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机场、港口、科研院校、文化等公用事业单位、垄断经营企业和政府设立的社团组织。

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的41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gpa的正式成员。

WTO 与《政府采购协议》

WTO 与《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协议》 的宗旨是, 通过消除针对外国货物、 服务和供应商的歧视, 增强透明度,将国际竞争引人传统上属于国内公共财政管理的政府采购领域,实 现国际贸易更大程度的自由化和世界贸易的扩大。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政府机 关自用或为公共目的而选择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活动, 其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不用 于商业转售,也不用于供商业销售的生产。

一、产生背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创立之初将政府采购排除在外。

缔约方在政府采购领域没 有义务对外国货物实行最惠国待遇。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有关国民待 遇的规定,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这一规定,实际上允许缔约方在进行政府采购时 可以优先购买本国货物。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许多国家的政府及其 控制的机构成为重要的产品和服务采购人, 政府采购占据的货物和服务市场份额 不断增加。

为消除政府采购政策可能引起的贸易壁垒,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 开放和扩大国际贸易,需要一个有约束力的政府间公共采购协议。

20世纪70年代,欧洲共同体首先颁布了《关于协调公共工程服务合同、公 共供货合同的授予规则和程序》的指令。

欧洲共同体的这个重要步骤,促使关税 与贸易总协定在"东京回合"中正式将政府采购纳入了谈判议题?quot;东京回合" 达成的《政府采购守则》于1981年生效,仅适用于签署方。

《政府采购守则》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等基本 原则引入了政府采购领域,但该守则所规定的贸易自由化程度是有限的。

第一, 它只适用于货物的采购,没有包括服务(包括工程服务)的采购,而后者在政府采 购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份额。

第二,它只约束中央政府采购实体,排除了地方政 府和公用事业单位等重要的公共采购实体。

为此,签署《政府采购守则》的 12 个缔约方在"乌拉圭回合"期间,通过谈判对该守则作了修订和补充,达成了《政 府采购协议》。

WTO的《政府采购协议》及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8)

WTO《政府采购协议》及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2001年12月11日,多哈会议一声槌响,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由此迎来了新机遇和挑战,尤其在是否接受WTO《政府采购协议》约束方面。

实际上,在我国实际申请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过程中,《协议》一些主要缔约国就将签署该《协议》作为支持我国加人世贸组织一个重要条件。

美国确定了协议谈判三个重要对象,即中国、中国台湾及澳大利亚。

欧盟甚至提出,我国可先签署《协议》,并先享受《协议》权利,后承担义务,即我国供应商可先进入欧盟采购市场,获取采购合同,到一定时间以后,再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我国也承诺将在入世两年后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

发达国家迫切希望我国签署《协议》主要原因,是盯住了我国数额巨大,而且前景广阔政府采购市场。

尽管我国政府采购金额目前还很难以精确数字来表达,但如果以一般政府采购规模占GDP10%比例衡量,我国政府采购金额超过千亿美元,考虑到我国财政支出相当一部分还承担着建设性支出功能,因此,这个数额可能还要大些。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随着政府职能转换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政支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调整,采购支出比重将会不断提高。

如此巨大采购市场及潜力,对那些技术先进,但国内市场饱和、经济增长率较低西方国家无疑充满了诱惑。

一、WTO《政府采购协议》背景1946年起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时,由于当时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和规模还不大,对国际贸易影响也未充分显示,因此当时制定有关条款将其作为例外,排除在总协定约束范围之外。

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1款规定,“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影响产品国内销售、运输、分配或使用法令、条例和规定,以及对产品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国内数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国或本国产品实施时,不应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第5条规定,“不得建立或维持要求产品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国内数量规则,直接或间接地要求产品特定数量或比例必须由国内来源供应”。

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影响作者:孙意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3年第02期摘要 2012年底,欧盟针对我国政府采购的“报复性立法”草案已经完成并得到了欧盟议会的支持。

一旦这份草案最终通过,我国企业将丧失在欧盟内承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机会。

针对这种情形,我国于2012年11月29日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第四份出价。

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关键词政府采购开放市场法律对策中图分类号:D996.1 文献标识码:A一、我国加入GPA和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背景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政府为了履行入世承诺,就加入GPA(GovernmentProcurementAgreement)即政府采购协议和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一直做着坚持不懈的努力。

2001年我国入世时所提交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明确承诺将就加入GPA的问题启动谈判。

而后我国先后四次向WTO提交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清单。

从表面上看,GPA是一个诸边协议,对我国入世不具有强制性和法律约束力。

但是从我国最新的出价清单不难看出,迫于国际压力,我国正在逐步扩大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由于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数额巨大且前景广阔的政府采购市场,而目前加入GPA的发展中国家非常少,这导致GPA的成员方迫切希望我国尽快加入且尽可能大地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

在2012年底我国提交的第四份出价清单中,增加了货物附件,增列了福建、山东、广东等3个省,扩大了地方实体开放范围,并且降低了工程项目门槛价豍。

针对这份出价,GPA 成员方认为我国还应当扩大工程项目,增加地方政府,并且将具有公共职能的国有企业加入其中。

特别是欧盟针对中国的"报复性立法"草案明确规定,如果中国政府不开放更大范围的国内政府采购市场,中国企业将丧失在欧盟成员国内承揽包括铁路、水务在内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机会。

2023年招标师继续教育-中国与GPA 测试题

第一讲单项选择题问题1:GATT政府采购工作组论证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意义不包括(C)(8分)A:促进国际贸易增长B:对国家税收的更有效利用C:有利于提升国际地位D:有利于政府政治和经济管理问题2:1979年GPA适用范围不包括(D)(8分)A:中央政府采购实体B:货物项目C:15万SDR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D:服务项目问题3:GPA参加方共有(C)个WTO成员(8分)A:19B:28C:47D:164问题4:中国在加入WTO时对政府采购承诺的内容不包括(B)(8分)A:中国有意成为GPA的缔约方B:中国在加入WTO第二年通过提交附录1出价,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C:中国自入世起立即成为GPA的观察方,并将尽快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D:中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所有政府实体,以及专门从事商业活动以外的公共实体,将以透明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并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向所有外国供应商提供平等参加采购的机会问题5:下面(A)推动的政府采购国际化层次最高?(8分)A:WTO《政府采购协定》(GPA)B: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C: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D: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指南》多项选择题问题6:GPA加入程序中包括的环节有(ABCDE)(15分)A:提交加入申请和初步出价B:通告政府采购制度信息C:申请方与GPA参加方谈判D:政府采购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加入文件E:向WTO总干事递交加入文件问题7:2012年GPA修改的内容包括(ABCDE)(15分)A:澄清适用范围和定义B:突出采购透明度的重要性C:明确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D:完善招标规则与程序E:新增采购电子化问题8:有关2012年GPA附录一说法正确的是(ABCE)(15分) A:附件1—3是适用协议的采购实体B:附件4—6是适用协议的采购项目C:附件7是附录承诺义务的“总注释”D:附件8是适用协议的采购合同门槛价E:各参加方的出价清单问题9:GPA的诸边性质主要体现在(ACE)(15分)A:自愿加入原则B:必须加入原则C:仅对参加方发生效力D:对所有WTO成员发生效力E: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第二讲多项选择题问题8:下面有关加入GPA谈判说法正确的是(ACE)(15分)A:加入GPA谈判确定了参加方实际受协议管辖的范围B:加入GPA谈判实际遵循的是最惠国待遇原则C:加入GPA谈判实际遵循的是互惠对等原则D:加入GPA谈判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协议附录二中E:加入GPA谈判可采取“部门对等”和“总量平衡”的方式问题9:(ABCD)是参加方在实践中形成的普遍门槛价水平(15分) A:中央采购实体货物和服务13万SDRB:次中央采购实体货物和服务20万SDRC:其他采购实体货物和服务40万SDRD:中央采购实体建筑服务500万SDRE:其他采购实体建筑服务1500万SDR第五讲单项选择题问题1:有关中国加入GPA的机遇,说法不正确的是(B)(6分)A: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程度,促进合理使用资金B: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C:有利于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完善D:有利于减少腐败,促进廉政建设问题2:有关中国加入GPA的谈判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D)(6分) A:保护国家利益原则B: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C:渐进式开放原则D:全面开放原则问题3:加入GPA,有关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说法正确的是(A)(6分) A:修改和调整以符合GPA规定B:不做修改,直接适用GPAC:对GPA管辖范围,可继续适用采购本国产品条款D:对非GPA管辖范围,禁止适用采购本国产品条款问题4:GPA对受其管辖的国有企业判定标准是(C)(6分)A:商业销售为目的B:商业转售为目的C:受政府控制或影响D:商业销售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为目的问题5:下面有关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说法错误的是(C)(6分)A:政府采购市场承诺开放度是指参加方在出价中承诺开放的范围B: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度是指参加方在采购中实际开放的范围C:参加方政府采购市场承诺开放度等于实际开放度D:可以利用国际贸易保护手段控制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度问题6:下面有关欧盟政府采购程序,说法错误的是(D)(6分)A:除规定程序外,欧盟成员国发布采购公告是强制性要求B:所有公告都可在每日电子标讯上(http://ted.europa.eu)获取C: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必须满足非歧视、适当并紧扣合同标的的要求D:最经济有利标的不是欧盟采购授予合同的唯一标准问题7:下面有关美国政府采购,说法错误的是(B)(6分)A: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法,执行《联邦采购条例》的规定B:联邦政府采购政策办公室是采购执行机构C:联邦政府实行适度集中、分散为主的采购组织形式D:在强调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还要充分体现政策目标问题8:美国政府采购市场的特点不包括(D)(6分)A:采购的品种多、种类齐全B:采购的周期性及重复性C:供应商准入门槛低,可通过美国政府合同管理中心注册成为联邦政府采购供应商付D:获得大订单进行拆分预留不是强制性的问题9:有关美国政府采购合同的抗议和上诉,说法错误的是(C)(6分)A:供应商可向合同争议委员会申诉B:会计总署只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形成前和授予阶段的投诉C:供应商在向联邦索赔法院提出投诉请求,并承担举证义务D:供应商恶意投诉会被处以所申请额度3倍的虚假控诉惩罚金,另加收每件1.1万美元的案件处理费多项选择题问题10:下面有关欧盟政府采购说法正确的是(ACE)(15分)A:28个欧盟成员国组成了一个政府采购大市场B:欧盟政府采购没有统一的法律框架C:采购主体包括欧盟及成员国的中央政府实体,地方及地区政府以及公法管理下的机构,经营公用事业领域的公共实体D:建筑服务门槛价为1500万SDRE:积极推动电子化采购,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参与采购问题11:我国《政府采购法》与GPA的差异主要包括(ABCDE)(16分)A:适用范围B:基本原则C:采购程序D:救济机制E:电子化手段问题12:下面有关我国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说法正确的是(ABCE)(15分) A:健全政府采购组织体系B:建立政府采购安全保护机制C:完善政府采购救济制度D:赋予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职能E:建立制衡的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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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采 购协 议 》 概 念 框 架
础 是 WT O体 系 内 贸易 自由化 与 发 展 的关 系 。 2 . 规 则 与机 制 特 征 。 G P A规 则 特 征 主要 体 现 在 其 文 本本 身 。机 制 特 征 主要 是 成 员 之 间就 市 场 开放
具 体 范 围进 行 谈 判 的 机 制 , 集 中反 映 在 G P A 出价 过 程 中 。在 规 则 层 面 。 G P A 是 一 套完 整 的 国 际 贸 易 法 律体系 . 其 文 本 提 供 了各 国实 行 政 府 采 购 贸易 自由

1 . 系 统 特 征 。G P A 系统 特 征 以 WT O为依 托 . 是
W T O 体 系特 征 在 G P A的 具体 体 现 。 G P A是《 建 立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的 马 拉 喀 什 协 议 》 的 附 件 之 一 和 WT O
套 以谈 判 为 基 础 的 国际 法 律 制 度 而 言 , 文 本 规 则

来源 。 G P A是 WT O 这 一 复 杂体 系 下 的子 系统 . 其 制
度 发 展烙 上 了 WT O 的体 系烙 印 。作 为诸 边 协 议 , 尽 管G P A不 属 于 WT O一 揽 子 协 定 的范 畴 ,但 其制 度 内容 与 WT O 的 导 向基 本 一 致 。使 G P A 能 够 融 人 WT O系 统 之 内 , 因此 , 判断 G P A 制 度 供 给模 式 的基
【 关键 词 】 《 政府 采购 协议 》 ; 商 业银 行 ; 机遇挑战; 对 策
【 中图分类号】 F 8 3 0 . 3 3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编 号1 1 0 0 6 — 1 6 9 X( 2 0 1 4 ) 0 3 — 0 0 4 9 — 0 4
杨 宁, 交 通 银 行 江 西 省分 行行 长 。 ( 江西南 昌 3 3 0 0 3 8 )
府采购体议》 的历 程 , 分 析 了我 国 国有 商业 银行 所 面 临 的创 新 转 型 与 加 快 国 际 化进 程 的机 遇 , 及市场体制、 实 力 竞 争 与 业务 经 营 的挑 战 , 并 从 市场 准 备 、 金 融 安全 、 优化结构、 创 新 转型 和 智力 保 障 等方 面 提 出了相 应 对策 。
( 一) 概 念
GP A 是 WT O所 主 导 的贸 易 自由化 进 程 动 力 的 组 成 部 分 ,是 世 界 贸易 组 织 的一 个 复 边 贸 易 协 定 。
G P A项下政 府采购 概念 。 实 际上是广 义的 “ 公 共 采
购” 概念 , 指 公 共 实体 包 括 政 府 部 门 、 自治 地 方 当局 和 公 共 企 业 等 为 实 现 其 职 能 之 需 以 合 同方 式 获 取
易组织( WT O) 时, 即表达 了中国加入 G P A的国家意
愿。 2 0 0 7年 1 2月 , 为履 行 我 国对 世界 贸 易 组织 的承
的载 体 ,且 在 执 行 机 制 上 直 接 适 用 WT 0 的争 端 解
决 机 制 。从 这 一 角度 分 析 , WT 0是 GP A 的直 接效 率
诺. 我 国政 府 向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提交 了加 入 G P A的申 请, 正 式 开启 了 曲折 谈 判 的希 望 之 旅 。 我 国政 府 加 入G P A势 必 对 国有 商 业 银 行 产 生 影 响 . 为此 有 必 要
对我 国商业银行 采取有效 措施应 对我 国加入 G P A 等 问题 , 进 行 前 瞻 性 研究 和 分 析 。
/ /金 融 与 经 济 2 0 1 4 . 0 3
o u r n a l o f F i n a n c e a n d E c o n o mi e s
中 国加 入 WT O( ( 政府采购协议》 应对策略
基 于 国有 商业银 行 视 角
■ 杨 宁
本 文 简 要 阐述 了 WT O { 政府 采 购 协议 》 的基 本 概 念 与框 架 分析 , 在 此基 础 上 回顾 了中 国争 取 加入 WT O < < 政
货 物 和 服 务 的行 为 ( Ar r o ws mi t h e t a l , 2 0 0 0 ) , 是 一 种
化 的 规则 框 架 。有别 于 WT O框 架 内其 他 协 议 。 G P A
法 律 文 本 在 规 制 政 府 的贸 易 管 制 行 为 的 同 时 . 直 接 管 制 政 府 采 购 行 为 。在 机 制 层 面 , G P A 的 机 制特 征 表 现 为 强调 利 益 对 等 的 互 惠机 制 的严 格 适用 G P A
政 府行 为 和市 场 机制 。政 府 采 购 因其 公 共 属性 而牵
涉 更 多 利益 群 体 , 较 私人 采 购 更 加 复杂 。 门对等 、 商机对 等 、 规 则 对 等 的
方 式 严格 界 定 各 方 政府 采 购 市 场 的开 放 程 度 。对 于
的字 斟 句 酌 和 谈 判 过 程 的逐 案 分 析 . 对 于打开 “ 制
金 融与 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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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黑箱” 的意 义 十分 重 大 。
3 . 公 共 管 理 特 征 。 契 约 政府 理 论 认 为 , 政府 通 过 向纳 税 人 征 税 形 成 公 共 资 金 . 政 府 通 过 承 担 公共 托 管 人 角 色 分 配 和 使 用公 共 资金 , 利 用 公 共 资金 为 社 会 服务 ,从 而实 现 其 职 能 。政府 采 购 资金 的公 共
WT O( 政府采 购协议 》 ( 简称 G P A) 是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的一 个 复 边 贸 易协 定 。 2 0 0 1年 我 国加入 世 界 贸
系 统 内现 存 的两 个诸 边 协 定 之 一 。作 为一 项 专业 性
较强 的国际制度 , G P A 不 仅 依 托 WT O作 为 组 织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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