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苏安监[2006]95号
重特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特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安全事故不时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提升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建立重特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重特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旨在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可持续性,通过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救援组织应以工程建设单位为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组织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指挥部、救援队伍和后勤保障组织,具体职责如下:1.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修订和落实预案;•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伍进行考核和评估;•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指挥部•以工程建设单位为主,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负责调度各救援队伍的任务和指令;•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行动中各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
3.救援队伍•负责实施各种救援任务;•负责协助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负责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负责向指挥部上报救援情况。
4.后勤保障组织•负责救援人员物资、医疗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搜救设备、通信设备等专业器械的调配;•负责现场营地的搭建和管理。
四、应急救援流程1.事故初期应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会立即启动,救援队伍、救援车辆和器材会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初级现场勘查。
2.事故中期应急在初级现场勘查之后,救援队伍会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对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隔离,对遇难者进行搜救,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3.事故后期应急在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组织需对整个救援过程进行,记录并评估救援行动,救援经验教训,并进行事故后续处理。
(苏安监〔2012〕15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
的通知
苏安监…2012‟15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专家技术性审查的质量,规范专家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现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简称《审查要点》)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要点》分为“安全条件审查专家意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意见”三部分。
各地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根据审查内容,由专家分别填写对应的表格。
二、《审查要点》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基本要求,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审查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细化。
在项目安全审查时,可根据所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审查内容,在附表中加以说明。
三、省安监局委托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位专家填写的审查意见应同时报省安监局。
各地在使用《审查要点》中有问题或疑问的,请及时和省安监局联系。
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试行)
安全条件审查专家意见
专家(签名):年月日
附件2: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试行)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
专家(签名):年月日
附件3: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试行)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意见
专家(签名):年月日。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惟一手段。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经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
特别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
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本单位(部门)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并将分预案和专业预案有关人员和名单报省指挥部备案。
分预案和专业预案是本预案的具体化,与本预案共同构成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
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预案,分预案和专业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
(四)特大事故发生后,工作站、监理、及施工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特大事故发生后,工作站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服从省指挥部应急小组的指挥。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制定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重特大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和救援体系。
一、事故伤害程度的划分1、轻伤:指不属重伤而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的。
2、重伤: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势较为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死亡:已失去生命的。
二、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根据《建设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含四级重大事故本预案立即启动。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三、建立安全生产知识长效培训机制,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关键。
各施工项目应加强对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他们的安全生产知识馈乏,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很差,自然形成了事故隐患,要消除这些事故源,就要加强长期的而且卓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公司一级的安全法规教育;施工项目部负责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班组长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提高施工安全操作技能。
施工现场必须按安全标准进行防护和管理,排除施工现场不安全状态,消除操作人员的的不安全行为。
这样才能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及救援系统

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及救援系统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重在防患于未然。
同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对于最大限度地减小和降低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对此,安全生产法作了明确的规定。
1.对各级政府的应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对企业的应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设备。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事故的情况,任何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不报。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4.事故抢救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

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是一个关于高危行业如何应对和处理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性文件。
其核心内容包括对高危行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救援力量和资源的管理与调度、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该导则的制定目的是提高高危行业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
根据该导则,高危行业应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应急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在应急预案的制定方面,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力量、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等内容。
预案应具有足够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管理与调度方面,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调动和协调各种资源进行救援。
同时,应与地方政府、专业救援机构和其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必要时得到外部支援和帮助。
在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方面,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指挥协调机制,确保在事故现场能够有序地进行指挥和协调工作。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总之,《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对于高危行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企业应认真执行该导则,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1•【字号】苏政办发[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1日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2.1 省安委会职责2.2 省安委会办公室职责2.3 有关部门(单位)职责2.4 专家组及职责2.5 现场指挥部职责2.6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3 预警预防3.1 监测与预警3.2 预防与应急准备3.3 信息报告4 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流程4.2 分级处置4.3 指挥协调4.4 紧急处置4.5 医疗卫生救援4.6 安全防护4.7 警戒保卫4.8 社会动员4.9 检测评估4.10 信息发布4.11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事故调查5.3 总结分析6 应急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救援装备保障6.3 应急队伍保障6.4 交通运输保障6.5 医疗卫生保障6.6 物资保障6.7 资金保障6.8 生活保障6.9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6.10 技术储备保障6.11 社会动员保障6.12 宣传、培训和演练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沟通与协作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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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正文:---------------------------------------------------------------------------------------------------------------------------------------------------- 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苏安监〔2006〕95号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是指通过事前计划和准备,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物和环境的危害减至最小程度。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也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水平。
1.2适用范围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7条,本导则适用范围是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城市轨道交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有扩大危险,后果一般比较严重,并引发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也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对本导则适用的范围我们统称为高危行业)1.3重要性高危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否能尽快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取决于施救措施和施救速度。
国际上公认的标准是,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将使得事故损失减少94%。
所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十分重要。
1.4总体要求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要体系完整、计划周密,反应快速、措施有效。
体系完整、计划周密,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要充分根据本企业的自身特点,考虑细致、周全严谨,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反应快速、措施有效,即预案的应急救援措施要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开展,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2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要求和条件2.1总体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了平时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外,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及时实施及时和有效的救援。
2.2进行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2.2.1 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要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在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
即首先应当明确:●本单位生产经营系统存在哪些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者发生概率有多大?●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来预防事故发生?●事故或险情发生后怎样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2.2.2 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作用(1)通过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范措施。
(2)运用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重、特大事故模型,才有可能根据事故发生、发展的各个阶段,应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各种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体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组织机构、职责、人员物资储备、培训和演习、应急行动方案等各种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2.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略)此外,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还应包括专业救援队伍,如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维护队等。
2.4应急救援文件资料--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包含总预案和危险单元应急行动预案。
2.4.1 总预案内容主要有:(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制;(3)明确本单位的危险目标及风险分析;(4)事故预防措施;(5)警报及信号;(6)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措施;(7)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贮备;(8)可求助的外部资源和人员;(9)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10)专业救援人员的训练和演习计划;(11)预案评审及改进。
总预案中应规定制定各项工作的程序文件。
在程序文件中规定使用的相关说明书和记录。
2.4.2 应急行动预案主要内容有:(1)自救阶段预案包括现场作业人员的报警、抢险、抢修、自救和互救方法及要求。
(2)救援阶段的预案内容包括:●向上级通报;●启动企业预案程序;●现场监测和危险分析评估;●各应急组织的防护及行动计划等。
3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3.1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级重、特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分企业(现场)预案和区域(政府)预案。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负责编制,区域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编制。
二者必须明确能协同控制突发事故的接口(联络、信号、报警、协调方式约定)。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事件影响的范围,我们将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对应的预案和预警也进行了分级。
I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重大)橙色预警。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较大)黄色预警。
指一次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蓝色预警。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另外针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如局限于一个企业界区内,可被现场控制的事故,我们称之为企业级: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程序(计划),并报当地县(市、区)政府事故应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准备、实施救援。
下一级救援系统应不断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控制的演变情况,所做决定和采取的行动。
后者应进行审查,批准或提出替代措施。
是否将应急程序提交上一级指挥,由本级指挥和上一级指挥共同决定。
3.2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应急预案分为四种类型:(1)应急行动指南。
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如发生险情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2)应急响应预案。
这类预案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情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必需的行动。
不包括事前培训,演习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
是企业之间为在事故应急行动中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
(4)应急管理预案。
是综合性的应急预案。
详细标明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
包括具体实施程序。
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准备、响应、恢复。
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制定应急管理预案,通常称为应急救援预案。
3.3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素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以下10项。
3.3.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明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作用;(2)明确应急反应总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3)列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有关机构;(4)明确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3.3.2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1)确认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地点;(2)确定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3.3.3 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2)确定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3)确定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以便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6)明确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和信号等;(7)明确应急反应指挥中心怎样保证有关人员理解并对应急报警反应。
3.3.4 应急设备与设施(1)明确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列出有关部门,如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借用的应急设备;(2)描述与有关医疗机构的关系,如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3)描述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4)列出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5)列出与有关机构签订的互援协议。
3.3.5 应急能力与资源评价(现场评价)(1)明确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2)描述评价程度的程序;(3)描述评估小组的能力;(4)描述评价危险场所使用的监测设备;(5)确定外援的专业人员。
3.3.6 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1)明确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2)明确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3)明确为确保公众了解如何面对紧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宣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
3.3.7 事故后的恢复程序(1)明确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2)明确确保不发生未授权而进入事故现场的措施;(3)明确宣布应急取消的程序;(4)明确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5)明确连续检测受影响区域的方法;(6)明确调查、记录、评估应急反应的方法。
3.3.8 培训与演练(1)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2)明确每年培训、演练计划;(3)明确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情况;(4)明确通讯系统检查频度和程度;(5)明确进行公众通告测试的频度和程度并评价其效果;(6)明确对现场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更新安全宣传材料的频度和程度。
3.3.9 应急预案的维护(1)明确每项计划更新、维护的负责人;(2)明确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3)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3.4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体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
它包含了对紧急情况的管理政策、预案的目标,应急组织和责任等内容。
(2)二级文件--程序。
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
程序内容十分具体,例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
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但同时要求程序和格式简洁明了,以确保应急人员在执行应急步骤时不会产生误解,格式可以是文字叙述、流程图表或是两者的组合等,应根据每个应急组织的具体情况选用最适合本组织的程序格式。
(3)三级文件--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