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拓展学分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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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0.9)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0.9)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体现我院本科培养方案对实践教学创新的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及原则。

本细则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坚持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坚持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课内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科生素质拓展参与对象为洛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制的实施和运行。

各系(部、院)成立由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为成员的实施机构。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主抓,院团委牵头,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科研处、社会科学系、各系(部、院)党总支为成员单位。

各系(部、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院团委书记兼任。

第六条各系(部、院)应具体做好素质拓展活动的安排、落实及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总结等工作,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素质拓展基地建设。

第三章内容和要求第七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等5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类为必修项目,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为任选项目(注:各系(部、院)根据教学安排进行的实验、实习和就业或岗前实习不在此范围内)。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获得10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等3个方面分别获得2学分以上,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2个方面分别获得1个学分以上)。

学院将把此作为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施行素质拓展学分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各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每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登记表(学分申请表)报班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小组,在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指导下,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对学生个人学分申请进行审查,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即可记入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应在前五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0学分的学生,可以在第六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

补修需经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批,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

第八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于每年的三月份对累计修满10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章细则第九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细则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应获得1学分及其以上。

在此前提下,学院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2.参加党校和团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结业证书分别记0.5、0.3学分。

3.在学院组织的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2、1.5、1学分;集体项目获奖者,每人分别记1、0.8、0.5学分,参加正式比赛未获奖者,可记0.1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拓展学分工程,切实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试行基础上,特修订本方案。

第二条我校素质拓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弘扬主旋律,崇尚真善美,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按照“课程化、合规律、有品位”的要求,努力形成课堂教学、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三个课堂”有效联动的育人格局。

第三条我校素质拓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编制与我校学分制相适应的活动规划和指导手册,实现活动组织的科学化;建立素质拓展网络认证管理系统,实现活动管理的信息化;完善激励和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实现活动参与的全员化;进一步整合校内外育人资源,强化社会认同,实现活动保障的社会化;全面提升校园文化活动品位和层次,实现活动质量的品牌化。

第四条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实施素质拓展活动,促进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学生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努力造就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章拓展学分第五条我校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不少于6个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学分。

第六条我校素质拓展活动按内容分为三大模块,即:㈠A模块,即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主要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方案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方案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一、实施宗旨:以德育教育为主,辅以文艺、体育、社会公益、学术科技、社交礼仪等,引导学生参与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二、实施对象:在校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3+2”高职、技校学生。

三、实施方法:1、采用学期学分制,每学期根据不同学历层次分别设3+1学分和2+1学分(其中1分专门针对学生的早操和课间操出勤情况单独记分,详细计分方式见《附则》),无保底学分,上不封顶,超出的学分可作为评优和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计入学期成绩总分,不挪作其他学期使用。

校外实习学期及提前就业学生不执行本《方案》,学生期末考察成绩按《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及提前就业学生素质拓展教育考核表》用人单位考评分数及学生填写情况为准,最后得分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综合评定后将最终成绩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

2、在学院及各系、校学生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所得学分经辅导员、班主任认可后,报各系、校学管部门审定并记入《学生素质拓展手册》,作为学生毕业、评优、评定奖学金的具有一票决定权的依据。

3、共设置十一个学分模块,以适应所有学生的可选择面。

4、三年制大专和五年制大专的后两年每学期设置3+1学分。

五年制前三年、中专和技工生每学期设置2+1学分。

四、实施模块:(一)党、团建模块可申请学分内容:1)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取得0.1 分;被批准入党取得0.5分;2)参加业余团校学习取得0.1 分;被批准入团取得0.4分;3)参加主题班会并能写出心得体会每次取得0.2分;每学期封顶0.5分。

(二)学术科技活动模块可申请学分内容:1)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并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取得1分;2)在校内外参加科技、科研活动,主持人取得1分,参与者取得0.4分;3)参加科技小制作活动,取得0.2分;获奖者取得0.3分;4)参加各种知识技能竞赛,参加者加0.2分;获奖者取得0.3分;5)有创业意识并实施取得0.3分;6)听讲座按学期每次0.2分。

大学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是丰富青年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校园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平台。

为了更好落实《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将被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认可,广泛用于毕业生求职应聘之中,此证书将和毕业证书共同作为用人单位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参考标准。

第三条校级素质拓展共计6个学分,学院实施每学年修2学分,三学年修完素拓学分的规定,按照学年修完2学分者,将在奖学金、资助金、优秀党员等各类推优中优先推荐。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组织机构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基本原则1、坚持德育为先原则。

把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放在素质拓展工作的首位。

在素质拓展的各个环节强化德育功能,始终渗透对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牢固构筑青年学生的精神支柱。

2、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根据学生个性和实际情况以自主定位和设计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吸引学生在主动参与中提高综合素质,强化育人的实效。

3、坚持开放性和多样性原则。

要把学生第一课堂的学科训练和第二课堂的科技、文化、实践等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共青团特有的工作优势,鼓励学生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参加第二课堂风格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4、坚持传统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要进一步总结已有的富有实效和生命力的素质教育内容和形式,同时要根据新形势下对人才素质和学校育人工作的新要求,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变化,创造新的生长点。

第五条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证中心由学生会素拓部成员、各班班委构成,认证中心日常工作主要由学生会素拓部承担,定期调研、认证和增加项目并将其公示给同学。

2、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由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全面负责推进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认证程序第六条统计阶段及班委认证。

各班组织委员在每月25日前做好本月的活动统计参与表,并进行核实、公示,如无异议由班长、团支书在素质拓展项目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学生会。

《XX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修正案【模板】

《XX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修正案【模板】

《运城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修正案一、第八条修改内容如下:取消“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每次记3分(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者不记分)”之规定。

二、第九条修改内容如下:取消“参加院、系、班统一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活动,记3分”之规定。

三、第十条修改内容如下:取消“参加院、系、班统一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活动,记3分”之规定。

四、第十二条修改内容如下:取消“参加院、系、班统一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活动,记3分”之规定。

五、第十三条修改内容如下:“担任院、系、班一般干部,第一学期记5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2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10分。

担任院、系班主要干部,第一学期记5分;以后如连续担任该职务,则以后每学期所记分数在上一学期基础上加记3分,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15分。

任职不满一学期或学生评议不称职的干部不记分。

”六、第十六条修改内容如下:“学生在地(院)级刊物发表论文(作品),属第一作者记10分,第二作者记5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记分”。

七、第十六条修改内容如下:“认真阅读相关著作并有手写的、翔实的读书笔记记5分,每学期最高记分上限为20分”。

八、第二十四条修改内容如下:“完成“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必修积分,总积分本科180分、专科160分以上,记为合格;“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90分以上,总积分本科300分、专科260分以上,记为良好;“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100分以上,总积分本科450分、专科380分以上,记为优秀。

(班级根据实际情况,经系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亦可在积分达到上述相关规定的学生中分别按班级人数的10%、20%给予“优秀”与“良好”评价)”九、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之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工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 学分置换办法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 学分置换办法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倡导和鼓励大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动、科技竞赛、素质拓展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设立“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以下简称“创新拓展学分”)第二条“创新拓展学分”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与素质拓展活动成效的考量,也是我校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所制定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鼓励和倡导本科生参加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培养方案中学分管理。

第三条“创新拓展学分”为培养方案中必须完成的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12个“创新拓展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二章学分体系第四条“创新拓展学分”包括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共计12学分。

其中必修8学分,选修4学分,具体学分体系见表1,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创新拓展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包括创业基础(1学分)、思政课程社会实践(1)和专业社会实践(6学分)两个个模块,必修学分模块之间,不可相互替代、充抵。

选修学分包括各类科技与专业竞赛、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与其它四个模块,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一个或多个模块进行选修,累计达到4学分即可。

表1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性质学分体系活动形式学分学期安排必修创业基础思政课程社会实践活动 1 第1-4学期思政课程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 1专业课外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 6 第2-6学期选修科学技术与专业竞赛学分创新创业竞赛、科研训练、大创计划4 第1-7学期志愿服务学分志愿服务活动社团活动与社会分工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分工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它学分职业技能证书及其它第三章学分评分标准第六条学生参加创业基础按表2获得相应学分,就业指导中心确定主题活动,任课教师确定成绩评定和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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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为方便学生更加明晰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学分评定项目及评分细则,依据《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和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学分制度(一)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属于实践课程模块,是学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堂学分外,还必须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组织(附录1)举办的各项素质拓展活动,取得素质拓展学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取得12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6分素质拓展学分以及6分军事化管理素质拓展学分,凡在学院认可的各类素质拓展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达到相应要求者,按规定程序申请并得到审核认定,即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院团委素质拓展部于每年的4-5月对毕业生进行素质拓展学分统一审核,对未修满12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

学生每学年须取得素质拓展学分5分以上,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度的各项评优、评先和评奖。

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中素质拓展学分部分最多可加10学分。

(三)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2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八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四)各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部门每学期对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一次统计,并告知未取得应有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

二、素质拓展学分申报流程(一)各团(总)支以及各学生组织填写《学生活动登记表》,于每月1到5日上报素质拓展管理中心上一月活动。

(二)每学期初各团总支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先由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系级素质拓展管理办公室和团总支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系为单位上交院团委素质拓展部。

(三)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经审核无误后将结果下发各系,各系素质拓展管理办公室将核定后的素质拓展学分(纸质)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3天)内接受学生质疑,做出答复。

有疑问的重新按程序认定。

(四)、集体证明学分申请1、每学期初,以班级为单位整理上一学期集体证明的加分材料,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2、班内公示无误后,上报系级素质拓展办公室进行初审。

3、系级素质拓展办公室初审合格后,上报院级素质拓展管理中心进行终审,并批量导入素质拓展学分。

三、素质拓展活动课程项目内容及其评分标准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分为七个项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军事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思想道德与道德修养主要指大学生应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具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思想觉悟;具有投身革命、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具有高尚的社会责任感。

1、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和获奖等级,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2进行:2、学生凡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危济困等行为者,一经核实,每次记0.1学分。

3、参加党、团、班级组织的培训或实践活动,有记录者每次记0.2学分。

4、积极参加班级会议,出勤率在90%以上者,每学年记0.1学分。

5、学生参加其他形式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的活动,经素院级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6、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者,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要指学生个人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要求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的过程中能把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洞察社会能力;具有高尚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1、学生获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3进行:2、勤工俭学,其中参加校园勤工助学半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每学期记0.1学分;校外兼职两周以上,一个月以下并有单位证明者每学期记0.1学分;满一个月以上并有单位证明者每学期记0.2学分,校园勤工助学与校外兼职不可重复申请;担任教师辅导生半年以上并有单位证明,每学期记0.2学分。

3、学生以个人形式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如献血、义务支教等)有证书或证明者,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可获得0.3学分。

4、学生参加不同项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所获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活动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

5、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以及校外其他形式的有关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三)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主要指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取得的成绩。

要求大学生具有宽厚扎实的专门知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能深入思考和探索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熟练掌握一到两门外语和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对知识结构以及人与自然关系有总体性的把握,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与知识底蕴;具有对新技术、新观念的跟踪和鉴别能力;具有创新的意识和良好的思维习惯。

1、学生获取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4进行:2、参加学校组织的“读百本书”活动,每学年至少精读4本(有手写读书笔记,每本至少2500字);或泛读10本书(每本读后感手写1000字以上,共10篇)者,记0.5学分。

3、参加系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学术讲座、科学论坛,有记录者每次加0.1学分,讲座类活动每学期最多加三个。

4、学生参加多项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得奖励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获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得累加记分。

5、学生参加其他形式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主要指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与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其他经历。

要求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开拓进取的健全人格;具有适应环境、善于调节的健康心理;具有胜任学习和工作的健康体魄。

1、学生参加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附录5进行:2、学院体育队的正式成员,每学年记0.4学分。

3、学生参加不同项目文艺、体育比赛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加多项比赛应按最高奖励成绩记分,不能重复累加记分。

4、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以及参加校外相关活动,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5、参加院运动会表演0.4学分,运动会方阵0.2学分。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分评分标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主要指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

要求大学生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发展自己的特长,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同学和睦相处;在社会工作中,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应变能力,体验成功、增强自信;学会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本领。

1、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评分对象主要为学校认可的现任并坚持一学期以上的各级学生团学组织中的学生干部与成员,具体学分值,可参照附录6。

2、社团活动参照系级学生活动标准申请素质拓展学分,申请时填写附录7.。

3、社团联合会的优秀社团具体评分标准,可参照附录8.4、学生参加校内各级团学组织活动,以及参加校外民间组织活动,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六)技能培训及其他学分评分标准技能培训与其他项目主要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及未能被上述模块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

要求大学生提高双语能力,获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以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技能培训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根据所学专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增强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

2、参加国家统一资格考试(如报关员,文秘,物流师,裁判等)获得资格证书,每项记0.3学分。

3、参加国家统一技能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驾驶,心理咨询师等)获得合格证书,每次记0.3学分。

4、参加学院组织的针对性技能培训活动,取得合格成绩,每次记0.1学分。

5、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如新东方、新航道等)组织的培训(考研培训除外),有证明者,每次记0.2学分。

6、学生以其他形式参加有关技能培训及其他方面活动者,经院级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核准后,酌情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七)、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活动课程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军校式管理是按照学院军事化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自身锻炼和素质养成的重要途径。

包括:遵章守纪、教学管理、内务卫生、同学关系、日常管理、校园文明、服从意识等六个方面。

学生军校式管理素质拓展学分由辅导员根据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记录,每月汇总公布,每学期上报一次,报本系学生管理副主任同意,由学工处审核合格后报学院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评定素质拓展学分。

1. 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实行基准分与加分和减分相结合的方法,基准分为每学期1.5分。

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统计一次,具体标准参照附录9进行。

加分时不封顶,减分时,该学期该项素质学分可减至0分。

2. 同一项目,如按《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已加分的,此处不再重复加分。

3. 早操、晨读、收队(含点名)和晚自习均纳入正课管理时间,其中晚自习每次计1.0学时,其余分别每次计0.5学时,如有旷课,性质与课堂教学旷课等同。

4. 学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的,每保持一学期,加0.3分;每晋升一级,加0.3分,每降一级,扣除0.3分,被摘牌的,按零分计。

5. 发生顶撞、侮辱、谩骂各级学生管理干部和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的,比照《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6. 触犯法律受到纪律处分的,该学期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按零分计。

7. 学生毕业时,军校式管理教育素质拓展学分达到6分者,给予颁发《军校式管理教育合格证》。

四、本细则中与《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中有相冲突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学院素质拓展活动课程管理中心。

附录1:素质拓展活动课程举办的校内外组织一、校内组织:(一)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委员会,下设机构有:办公室、素质拓展部、宣传部、组织部、《长城青年》编辑部、广播台、国旗班、礼仪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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