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
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精品

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一、项目名称 (4)二、项目背景 (4)三、建设目标 (4)四、建设内容 (5)(-*)用户范围 (5)(二)数据资源建设 (5)(三)功能建设 (6)1、首页看板 (6)2、项目信息管理 (7)3、建设市场信息 (7)4、招投标信息 (9)5、质量管理信息 (9)6、安全管理信息 (10)7、进度管理信息 (11)8、造价信息 (11)9、数据管理功能 (12)10、信息查询统计 (12)11、预警设置 (12)12、文档管理 (12)13、二级造价师管理 (13)14、手机APP页面 (13)(四)数据服务接口建设 (13)1、数据来源 (13)2、接口建设 (13)(五)编制平台相关规范 (14)五、技术要求 (14)1、系统兼容性要求 (14)2、开发约束性要求 (14)3、可靠性要求 (15)4、可用性要求 (15)5、可维护性要求 (16)6、可扩展性要求 (16)7、安全性要求 (16)六、其它要求 (16)七、技术方案要求 (19)八、服务要求: (20)一\项目名称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项目背景《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中明确,要加强数字交通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平台建设,集成服务、监管等各类系统,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省厅《江苏省“十四五”智慧交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行业治理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衔接,按照大平台建设思路,强化厅及厅属单位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围绕聚合应用,着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业务支撑与决策、以及内务事务管理四大类应用,通过整合完善与新建,提高数据整合归集、共享交换、分析挖掘和深度应用能力,实现用户体系统一化、系统功能集成化、业务流程协同化、行业监管一体化、基础支撑平台化和数据资源共享化。
省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目标, 到2023年,新建(改扩建)公路水运工程智慧工地100%覆盖,推进建设省级公路水运智慧工地专业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工程建设管理大数据分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8.25•【文号】交办科技[2016]113号•【施行日期】2016.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交办科技[2016]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有关要求,充分挖掘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价值,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以目录管理数据资产、以共享促进数据融合、以开放实现数据增值的总体思路,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激发市场活力,着力突破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机制与技术障碍,提升行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价值,为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行业治理模式,构建贴近需求、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二) 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联合推进。
加强管理与技术体系统筹,强化行业数据资源治理,推动各类平台有效对接,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政企合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需求导向、互利共赢。
以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业务协同需求为导向,注重盘活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行业数据资源有效共享。
以提升综合交通服务品质为导向,推动行业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充分释放行业数据红利,实现多方共赢。
激发活力、创新应用。
创新行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激活数据增值能力,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交通运输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交通运输服务联动创新、融合创新、万众创新。
山西省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改版建设方案

山西省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改版建设方案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我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政府农业门户网站。
网站由山西省农业厅主办、山西省农牧业信息中心负责运行及管理。
网站在政府信息发布、领导决策、农民增收致富、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开拓、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网站运行与管理工作中,发现了存在的某些问题,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对农业与农村工作提出了更高目标要求的背景下,对网站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作为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在结构上、功能上、内容上都要做较大程度的改进与提升,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以推进农村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手段,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主要目标。
主要分成两部分:外网(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内网(内部信息交流平台)。
第一、对现有山西农村经济信息网、山西农业厅政务网、山西农业信息网进行综合改造,新建一个山西农业网(网站名称和主网址待定)。
在此基础上,三网合一,整合形成一个网站平台--山西省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该平台包括四个区:一是政务区,二是资讯区,三是热点区,四是互动区,四个部分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可实现数据的集中(或分布)存储,管理的集中和分布维护,信息的多向发布。
第二、新增加一个内部信息交流平台,该平台是农业厅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各地市农业局之间共享共用的一个平台。
该平台是为进一步提高省、市、县三级农业系统信息化水平,理顺系统内部信息传递渠道,提高信息上传下达的效率,从容应对突发事件,充分讨论热点问题的工作交流平台。
二、目标及要求改版后的网站在功能上应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及要求:1、多部门(单位)共建。
网站在前台与后台设计上,应满足多部门、多单位共建共享的要求。
网站应实现分部门、分网站、分类、分栏目的多层管理,通过自上而下地对各部门、各人员管理权限的授权,达到集中统一管理的目的。
三农信息化建设实施指南

三农信息化建设实施指南第1章引言 (4)1.1 三农信息化建设背景 (4)1.2 三农信息化建设意义 (4)1.3 三农信息化建设现状 (4)第2章三农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与原则 (4)2.1 总体目标 (4)2.2 建设原则 (5)2.3 建设重点 (5)第3章三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5)3.1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5)3.1.1 优化宽带网络布局 (5)3.1.2 提高网络传输速率 (6)3.1.3 推进农村物联网建设 (6)3.2 信息终端设备普及 (6)3.2.1 提高农村家庭信息终端普及率 (6)3.2.2 推广农业信息化设备 (6)3.2.3 加强信息终端设备维护与服务 (6)3.3 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布局 (6)3.3.1 建立完善农村信息服务站点 (6)3.3.2 提升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服务水平 (6)3.3.3 创新农村信息服务模式 (6)第4章农业大数据建设与应用 (7)4.1 农业大数据采集与整合 (7)4.1.1 数据采集 (7)4.1.2 数据整合 (7)4.1.3 数据存储与共享 (7)4.2 农业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7)4.2.1 数据分析方法 (7)4.2.2 数据挖掘应用 (7)4.3 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 (7)4.3.1 智能农业 (7)4.3.2 农产品追溯 (8)4.3.3 农业金融 (8)4.3.4 农业社会化服务 (8)4.3.5 农业政策制定 (8)第5章农业信息化技术应用 (8)5.1 农业物联网技术 (8)5.1.1 农业物联网架构 (8)5.1.2 农业物联网应用案例 (8)5.1.3 农业物联网发展趋势 (8)5.2 农业遥感技术 (9)5.2.1 农业遥感数据获取 (9)5.2.2 农业遥感应用案例 (9)5.2.3 农业遥感技术发展趋势 (9)5.3 农业人工智能技术 (9)5.3.1 农业人工智能算法 (9)5.3.2 农业人工智能应用案例 (9)5.3.3 农业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 (9)第6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9)6.1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9)6.1.1 建设目标 (10)6.1.2 建设内容 (10)6.2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10)6.2.1 物流体系建设目标 (10)6.2.2 物流体系建设内容 (10)6.3 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支持 (10)6.3.1 政策支持措施 (10)6.3.2 政策实施与监管 (10)第7章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化 (11)7.1 农村教育信息化 (11)7.1.1 建立健全农村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 (11)7.1.2 推动农村教育资源共享 (11)7.1.3 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11)7.2 农村医疗信息化 (11)7.2.1 完善农村医疗信息化基础设施 (11)7.2.2 构建农村医疗信息平台 (11)7.2.3 提升农村医疗信息化人才素质 (11)7.3 农村政务信息化 (11)7.3.1 推进农村政务信息系统建设 (11)7.3.2 优化农村政务服务流程 (12)7.3.3 提升农村政务信息化水平 (12)第8章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12)8.1 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 (12)8.1.1 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 (12)8.1.2 加强农村信息技术专业建设 (12)8.1.3 开展农村信息化职业技能培训 (12)8.2 农村信息化人才引进 (12)8.2.1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才 (12)8.2.2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12)8.2.3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 (13)8.3 农村信息化人才激励 (13)8.3.1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13)8.3.2 提高待遇,保障权益 (13)8.3.3 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3)8.3.4 强化职业发展支持 (13)第9章三农信息化政策与法规 (13)9.1 政策体系构建 (13)9.1.1 政策制定原则 (13)9.1.2 政策内容框架 (13)9.1.3 政策制定程序 (13)9.2 法规与标准制定 (14)9.2.1 法规制定 (14)9.2.2 标准制定 (14)9.2.3 法规与标准实施 (14)9.3 政策实施与评估 (14)9.3.1 政策实施 (14)9.3.2 政策评估 (14)9.3.3 政策调整与优化 (14)第10章三农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 (14)10.1 组织领导与协调 (14)10.1.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2024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

2024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一、项目背景和需求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当前基层公共服务存在着服务不便利、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均衡等问题。
因此,建立一个高效、便捷、智能的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将是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推动镇级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
1.需求分析(1)提高服务便利性:人民群众希望能够通过一站式平台,便捷地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务,避免多头跑腿和耗费时间精力。
(2)消除信息壁垒:人民群众希望能够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发布的各类政策、法规和公告等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参与度。
(3)优化资源配置:人民群众希望能够方便地查询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并进行合理优化和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平性。
(4)提升服务品质:人民群众希望能够通过平台进行投诉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项目背景____镇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约为30万,拥有多个部门和机构提供不同类型的基层公共服务。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镇级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有必要建设一个集成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通过平台建设,可以整合镇级各类公共服务,提高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镇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平台建设方案在建设____镇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便捷高效、信息透明、智能化、安全可靠。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平台整体架构(1)前台展示:建立一个用户友好的前台展示界面,包括首页、导航栏、搜索栏等,方便用户进行快速访问和查询。
(2)后台管理:搭建一个高效的后台管理系统,包括权限管理、数据管理、用户管理等功能,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可管理性。
(3)数据库设计:建立一个结构完整、数据清晰、查询高效的数据库,将各类公共服务信息进行分类和归档,方便用户查询和系统运行。
2.功能模块设计(1)政务服务模块:提供政府部门各类公共服务的在线申请、预约、查询等功能,包括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在线支付等。
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doc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文号:交科技发〔2017〕58号发布日期:2017-4-27执行日期:2017-5-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7年4月27日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提升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以下简称信息资源),是指交通运输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产生或者获取的,以电子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非涉密数据、文件、资料和图表等。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政务部门(以下简称政务部门),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授权行使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使用部门,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提供部门,是指共享信息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交通运输部及部省、部际、省际相关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和提供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评价和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组织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下简称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发布和著录,组织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和宣贯实施,监督部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共享平台)的运行。
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技术支持部门(以下简称技术支持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目录的维护管理、部级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维、部级信息资源对外共享交换的联络、共享工作的监测分析等工作,并为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共享平台建设、信息资源目录著录和维护、共享信息资源,以及与部级共享平台联通。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4.27•【文号】交科技发[2017]58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科技发[2017]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7年4月27日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提升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以下简称信息资源),是指交通运输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产生或者获取的,以电子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非涉密数据、文件、资料和图表等。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政务部门(以下简称政务部门),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使用部门,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提供部门,是指共享信息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交通运输部及部省、部际、省际相关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和提供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评价和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组织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下简称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发布和著录,组织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和宣贯实施,监督部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共享平台)的运行。
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技术支持部门(以下简称技术支持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目录的维护管理、部级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维、部级信息资源对外共享交换的联络、共享工作的监测分析等工作,并为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介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和运营的一个综合性平台,旨在提供全面的运输管理服务和信息服务。
该平台整合了各类交通运输相关的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申报、管理等功能。
本文将介绍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主要特点和使用方法。
主要特点1. 多功能性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多种功能,涵盖了运输管理的各个方面。
用户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运输证件的申报和管理、交通违法查询和处理等。
同时,平台还提供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车辆追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等功能,满足了用户在运输领域的多样需求。
2. 数据共享与整合该平台实现了江苏省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与整合。
各级管理机构可以将自己的信息资源上传至平台,并通过平台与其他机构共享相关数据,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减少重复劳动和数据冗余,为用户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3. 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简洁明了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使用户能够快速上手并进行所需操作。
用户只需按照平台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相关申报或查询。
同时,平台还支持在线支付和电子化签章等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操作的便捷性和效率。
4. 安全可靠性为了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平台的可靠性,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控制和权限管理措施。
平台部署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上,并通过安全加密技术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数据。
同时,平台还实施了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具备权限的信息和功能。
使用方法1.访问江苏省运输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
2.如果是首次使用,需要进行注册。
点击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验证。
验证通过后,系统会生成一个账户,并发送账户激活链接至用户邮箱。
3.激活账户后,使用注册时填写的账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智能交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设计方案
智能交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设计方案一、目标与范围智能交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主要集中在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效率、减少拥堵和提高出行安全。
通过整合多种交通数据,包括实时交通流量、天气信息、事故报告及公共交通运行状态,提供一个全面的交通信息服务平台。
这个平台不仅能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持,还能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信息,增强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二、现状与需求分析在许多城市,交通管理仍然依赖传统的手段,信息收集和处理速度慢,导致无法及时应对交通问题。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某城市的交通拥堵指数在高峰期达到了8.5,事故率也呈上升趋势。
市民出行时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缺乏及时的交通信息使得出行计划难以优化。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平台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实时交通流量监测与分析- 智能交通信号控制- 事故实时报告与处理- 用户出行路径优化推荐三、实施步骤为了确保平台的顺利建设,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操作指南。
1. 需求调研与系统设计- 进行用户需求调研,收集市民和政府部门的意见。
- 根据调研数据,设计系统架构,包括数据库设计、前端界面和后端服务。
2. 数据采集与整合- 在主要交通枢纽和路口安装传感器,实时收集交通流量数据。
- 整合天气、公共交通和事故信息,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平台开发与测试- 进行平台的前端和后端开发,确保用户界面的友好性与系统的稳定性。
- 在开发过程中进行多轮测试,确保系统能处理高并发请求。
4. 上线与推广- 在完成测试后,进行平台的上线工作。
- 通过媒体和社交平台进行推广,鼓励市民使用,收集反馈进行优化。
5. 维护与更新- 建立技术支持团队,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
- 持续收集用户反馈,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四、具体数据与预算在预算方面,整体项目的初步预算如下:- 硬件成本:传感器、服务器、网络设备等,预计费用为300万元。
- 软件开发成本:平台开发、测试及上线,预计费用为200万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4.26•【文号】交办运〔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2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加强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动态监管,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交通运输部部署建设了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货运平台)。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运营,货运平台在保障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促进行业降本增效、提升行业监管能力、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技术标准较低、数据质量不高、服务功能不全、应用服务不广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货运平台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提升行业数字化服务和安全监管能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强化数字监管与服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加快货运平台技术升级与数据质量提升,强化货运数据综合应用与货运平台运行保障,努力将平台打造成面向现代化运输服务体系,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满足全方位、全天候、精准化监管需求的新一代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和行业服务平台,切实提高道路货运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引领带动道路货运行业安全高效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持续拓展货运平台服务功能1.强化运输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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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2020年3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概述 (1)1.1平台定位 (1)1.2推广实施目的 (1)1.3推广实施主体 (2)1.4推广实施思路 (2)1.5推广实施目标 (3)第二章总体架构 (3)2.1总体架构 (3)2.2“5”个应用端 (4)2.3“4”个应用平台 (5)2.4“1”个大数据仓 (5)2.5“3”套支撑平台 (5)2.6“2”套保障体系 (6)第三章应用功能 (6)3.1出行服务平台 (6)3.2物流服务平台 (8)3.3监管服务平台 (9)3.4运营服务平台 (10)第四章大数据仓 (12)4.1基础数据 (12)4.2业务数据 (14)第五章支撑平台 (15)5.1IT基础设施 (15)5.2应用支撑平台 (16)5.3运营基础设施平台 (17)第六章保障体系 (20)6.1推广实施管理 (20)6.2平台运营管理 (21)前言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农村运输信息平台)以满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目标,将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村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实现农村人、车、货、站、线、点的智能匹配和运力资源的柔性配置,激活农村客流、物流、信息流的微循环,搭建客货同网、资源共享的城乡一体交通运输服务体系,让农村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交通运输服务。
经过近年实践,贵州等省份相继搭建了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在服务偏远山区农民出行和农村物流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做好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工作,部在总结贵州省“通村村”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建设运营经验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推广实施指南》),供各地借鉴推广。
本指南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运输服务司、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联合起草。
第一章概述1.1平台定位服务民生的平台。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把提高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于农民出行和农村物流,具有典型的公共服务属性。
技术创新的平台。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将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村交通运输的融合应用,构建一站式农村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
行业监管的平台。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综合应用,实现农村交通运输的动态监管,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有效的信息化监管手段。
生态开放的平台。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可在“通村行”、“通村运”的基础上,实现“通村买”、“通村卖”和“通村游”,拓展为“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
1.2推广实施目的服务公众出行。
通过人车联网、精准匹配,提升出行效率,降低出行成本,提升出行服务体验。
助力农村物流。
通过人、车、货、站、线等要素的精准匹配,实现客货同网、资源共享,加快农村客运与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提高县、乡、村等综合服务站利用效率,解决农村物流难题,降低物流成本。
支撑安全监管。
依托平台开展行业监管、生产调度、应急预警、信息发布、联合惩戒等工作,准确掌握农村客运运营趋势,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做好风险提示和决策支撑。
1.3推广实施主体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主体构成了平台推广实施主体。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地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省级平台部署并保障相关资金。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平台协调、监管、实施和资金支持等工作。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细化实施部门,主要任务包括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县级平台实施部署经费保障,并提供县乡基础设施以及开展本地宣传工作等。
平台运营主体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负责平台实施部署和运营等工作。
1.4推广实施思路民生为先。
以提升农村人民群众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便民、智能、高效、共享的农村出行服务体系。
试点先行。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推广方式,在每个推广地区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形成示范后再全面推广应用。
生态开放。
平台采取政企合作的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撑引导平台实施部署应用;运营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运营平台,通过探寻增值服务形成自身造血,实现平台可持续发展。
1.5推广实施目标通过1—2年的推广,基本完成如下主要实施目标:(1)在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县(区)推广应用农村运输信息平台。
在此基础上,各推广实施地区所在省(区、市)根据自身情况和实施效果,组织扩大推广实施地区,实现具备条件地区的普遍应用。
(2)推广实施地区建成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并实现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服务农村群众出行、助力农村物流、支撑安全监管。
(3)推广实施地区基本构建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体系,有效支撑平台可持续运营。
第二章总体架构2.1总体架构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总体架构大致可概括为“54132”,即“5”个应用端(需求端、司机端、企业端、监管端、运营端)、“4”个应用平台(出行服务平台、物流服务平台、监管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平台)、“1”个大数据仓、“3”套支撑平台(IT基础设施平台、应用支撑平台、运营基础设施平台)和“2”套保障体系(推广实施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对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总体架构作调整优化。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总体架构2.2“5”个应用端包括需求端、司机端、企业端、监管端、运营端,分别解决不同用户的需求。
需求端:面向乘客、货主、电商企业等,将用户的出行和物流需求提交至平台进行匹配处理。
司机端:面向司机用户,将司机用户的运力资源和农村出行、物流需求进行匹配。
企业端:面向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系统化管理车辆及调度运力资源。
监管端:面向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托平台统一开展行业监管、生产调度、应急预警、信息发布、联合惩戒等服务。
运营端:面向平台运营主体,提供统一在线的运营管理功能。
2.3“4”个应用平台包括出行服务平台、物流服务平台、监管服务平台和运营服务平台。
出行服务平台:包括农村客运预约响应和区域经营服务、班车/公交车服务、预约包车客运服务、学生定制班车服务、班车/公交车服务、出行购票服务、出行信息查询、建议举报、出行信息推送服务和公务用车服务等功能。
物流服务平台:包括快递物流服务、物流信息查询、建议举报、物流信息推介服务等功能。
监管服务平台:包括车辆动态监管、信息查询服务、全域交通数据可视化展现等功能。
运营服务平台:包括车辆管理、客服中心、站点管理、车辆调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信息查询、财务管理等功能。
2.4“1”个大数据仓围绕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行需要的数据构建数据仓库,支撑平台数据采集、管理和挖掘应用。
平台大数据仓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并根据主题数据以及交换共享数据开展数据挖掘应用。
2.5“3”套支撑平台包括IT基础设施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以及运营基础设施平台。
IT基础设施平台:IT基础设施平台是平台运行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
包括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运行环境。
可采用已有云服务搭建,以支撑平台在互联网和行业专网应用。
应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包括用户认证系统、地理信息平台、即时通讯系统、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以及信用评价支撑体系。
运营基础设施平台: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县乡客运站和农村地区零售店等线下资源,搭建农村出行物流服务县级运营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站点。
2.6“2”套保障体系包括推广实施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推广实施体系主要指在平台推广实施部署期间,各推广实施主体应推进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工作组织、政策和经费支持等。
运营管理体系主要指平台运作机制、各参与方的协作方式和工作职责等,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第三章应用功能应用功能总体涵盖应用端和应用平台,应用端作为应用平台提供服务的基本入口,应用平台是各不同用户应用端的载体。
3.1出行服务平台出行服务平台包括农村客运预约响应和区域经营服务、预约包车客运服务、学生定制班车服务、班车/公交车服务、出行购票服务、出行信息查询、建议举报、出行信息推送服务和公务用车服务等功能。
平台需提供出行者使用的APP和PC端访问入口(出行端)、运输司机使用的APP访问入口(司机端)、运输企业使用的移动APP和PC端访问入口(企业端)。
3.1.1农村客运预约响应和区域经营服务农村客运预约响应服务可以让用户通过互联网提交预约出行申请,由客运经营者接单并服务,实现预约响应式出行服务。
农村客运区域经营服务适用于开通农村客运片区化经营的地区,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互联网预约农村客运服务。
3.1.2预约包车客运服务预约包车客运服务可以让乘客用户通过互联网提交包车申请,由客运经营者接单并服务,实现特殊活动出行包车、旅游包车等出行服务。
3.1.3学生定制班车服务适用于未开通校园班车的农村地区,为农村地区学生提供上学返家出行服务。
根据学生出行需求,在线调度车辆,确保每个学生有安全车可乘。
学生家长可实时了解学生上车下车等情况,掌握学生出行动向。
可实现在线支付、服务质量评价,机构(学校、用车企业)用户可查询定制班车车辆的基础信息、实时位置信息、预计到达时间等。
3.1.4班车/公交车服务班车/公交车服务为用户提供班车/公交车基础信息路线图、运行时间信息查询、班车/公交车实时在线车辆、到站时间信息查询、在线购买、改签、回退车票等服务。
3.1.5出行购票服务平台与客运售票平台联通,为村民提供在线购票、在线支付服务,提高村民购票体验。
3.1.6出行信息查询实现出行行程、出行积分、出行券及使用情况、票务相关信息、支付信息、账户余额、出行统计信息、实时路况信息查询等功能。
3.1.7建议举报用户(包括乘客、司机和客运经营者)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馈出行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可查询反馈信息。
3.1.8出行信息推送服务用户可设置并获取平台推送的出行资讯、出行优惠活动、指定车辆到达信息等系统提示信息。
3.1.9公务出行服务(可选)利用农村运输信息平台作为公务出行平台,整合出行审核、车辆调度、运输组织、财务报销、监督检查等公务出行应用。
加强公务车改革后基层公务出行的保障力度,解决公务出行难题。
3.2物流服务平台物流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快递物流服务、物流信息查询、建议举报、物流信息推介服务等功能。
平台需提供货主使用的移动APP和PC端访问入口(出行端)、运输司机使用的移动APP访问入口(司机端)、物流服务经营者使用的移动APP和PC端访问入口(企业端)。
3.2.1快递物流服务货主、货运经营者、电商企业可提交货物投递申请,由相关货运经营者接单并提供服务,打通农村货物运输“最后一公里”,便捷农村小件货物和大宗商品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