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鸟)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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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聘 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 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为了提高中国农村教育水平,各级政府纷纷实施县管校聘政策,通过引进高素质的教师资源,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

县管校聘是指以县政府为主体,通过招聘制度将优秀的教师聘任到农村学校任教。

本文将详细介绍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县管校聘的目标是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农村教育发展。

三、实施步骤1. 岗位需求分析首先,县教育局需要与各农村学校沟通,了解实际需要招聘的教师岗位。

根据学校需求,确定招聘岗位的类型和数量。

2. 编制招聘公告根据岗位需求分析的结果,县教育局可以编制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应明确岗位要求、待遇和招聘流程等信息,并在县局、学校、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途径上发布。

3. 招聘程序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招聘程序,确保选择到最适合的教师人选。

4. 聘任工作经过招聘程序筛选出的候选人将进行岗位聘任工作,包括签署劳动合同、体检合格、办理相关手续等。

5. 教师培养与管理县管校聘的教师聘任不仅仅是一次性的招聘和聘任工作,还需要注重教师的培养与管理。

教育局可以组织相应的培训,提供各种教育资源和支持,帮助教师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县管校聘政策支持1. 资金支持县政府将拨款用于县管校聘政策的实施,用于支付教师待遇、培训经费和管理费用等。

2. 政策激励县管校聘的优秀教师可以享受一些政策激励,如奖金、评优等。

这将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

五、实施效果评估为了及时调整和改进县管校聘政策,县教育局需要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教育质量、教师满意度、学校发展等方面的指标。

六、风险与对策实施县管校聘政策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如教师流动性、薪资福利不足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县教育局应制定相应的对策,例如加强教师留任政策、提高教师待遇等。

七、总结与展望县管校聘是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校管校聘”实施方案

“校管校聘”实施方案

***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办发〔2020〕13号)要求,为尽快推进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职工全员竞聘,择优上岗,从而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落实“县管校聘”人事管理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教育发展。

二、竞聘原则:(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条件(一)师德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师德。

(二)教学业绩: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工作态度: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积极钻研,主动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四)资格考核: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四、竞聘类型(一)直接聘用直接聘用条件:处于孕期、哺乳期或严重恶性肿瘤、重大脏器手术、重度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期情况人员(已按规定请假并报教科局备案并出具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证明),近三年退休在一线且满工作量人员、交流未期满人员、校级领导调研人员。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教师,符合一人一岗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条件者,经个人申请、校务会通过、校内公示报教科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二)校内竞聘学校公布竞聘岗位,教职工根据自己实际工作能力竞聘相应岗位,可按照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从而优化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宜。

校内竞聘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竞聘者成绩由工作业绩和演讲答辩或讲课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一、目标与原则本实施方案旨在优化县内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通过实施县管校聘制度,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竞聘过程透明化、规范化;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聘,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打造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及教师。

具体对象包括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以及符合县管校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县管校聘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校成立相应的竞聘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竞聘组织、实施和结果上报等工作。

四、竞聘程序与标准竞聘程序(1)发布公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竞聘公告,明确竞聘岗位、条件、程序及时间节点等要求。

(2)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3)组织竞聘:学校竞聘工作小组按照竞聘方案要求,组织竞聘活动。

竞聘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教学展示等,具体形式根据岗位特点确定。

(4)结果公示:学校竞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竞聘标准竞聘标准主要包括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

具体标准根据岗位特点和学校实际制定,确保竞聘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聘用管理与考核聘用管理(1)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岗位安排: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拟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3)档案管理:学校建立拟聘人员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考核情况等信息。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一、引言县级行政机关轮岗到县属学校任职,即县管校聘制度,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县域内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县管校聘的实施方案,确保此制度能够顺利落地并顺利推行。

二、背景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和人力资源优化的要求,县级行政机关与县属学校的合作互动逐渐增加。

通过县级行政机关轮岗到县属学校工作,能够有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县域内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分配。

三、目标1. 实现县级行政机关与县属学校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校地合作关系。

2. 提升县属学校的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

3. 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四、实施方案1. 选拔和培养(1)选拔合适的县级行政机关干部作为县管校聘候选人,并进行严格的甄选。

(2)候选人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和教育管理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学和管理经验。

(3)对被选拔的候选人进行系统培训,加强其教育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

2. 轮岗安排(1)按照一定的周期,将县管校聘候选人有序调整至县属学校工作。

(2)轮岗期限设定为一学期或一年,候选人需在该期限内在学校任教或担任管理职位。

3. 信息共享与协作(1)县级行政机关与县属学校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加强校地之间的协作。

(2)学校指定专人对县管校聘人员进行指导和帮扶,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4. 薪酬待遇(1)县管校聘人员享受与在编教师相同的薪酬待遇。

(2)根据工作情况和绩效表现,可适当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5. 评估与改进(1)定期对县管校聘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2)收集学校、教师和县级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优化制度运行,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五、预期效果1. 提升县属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2. 加强校地合作,形成良好的校地共同体。

3. 提供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 能够更好地发挥县级行政机关的资源优势,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2024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4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4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嘿,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聊的是2024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这个方案可是咱们教育改革的大动作,下面我就用最接地气的方式给大家捋一捋。

一、目标1.实现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激发教师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各地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教师数量、结构、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收集学校对教师的需求,为下一步教师招聘提供数据支持。

2.制定招聘计划根据调查结果,各地教育局要制定详细的教师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数量、岗位、专业要求等。

同时,要确保招聘计划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3.组织招聘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教师。

招聘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让学校参与到招聘工作中来。

4.签订合同招聘成功的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期间教师要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5.培训提升新招聘的教师要参加岗前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同时,各地教育局要组织定期培训,帮助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业绩、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县管校聘”工作,出台相关政策,为教师队伍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2.经费保障各地教育局要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确保教师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宣传引导四、预期效果1.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2.城乡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3.教师活力得到激发,教育事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注意事项:1.招聘过程的公平性。

得注意,招聘教师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不能有任何暗箱操作,那样不公平,也影响教师队伍的士气。

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国家教育的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解决一些乡村地区教师稀缺、教学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我县决定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即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的招聘与聘用工作。

这一措施旨在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为学校发展提供更好的教学保障。

二、工作目标1.通过“县管校聘”,确保每所学校都能聘用到优秀的教师,提升教育质量;2.加强对教师招聘与聘用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3.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三、工作内容与流程1.招聘宣传(1)制定招聘宣传计划,明确宣传的渠道和形式;(2)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包括岗位需求、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

2.考试与面试(1)设立教师招聘考试科目,包括教育知识、教学技能、教育法律法规等;(2)确定考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并公布相关信息;(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试与面试,评审考生的综合素质。

3.公示拟聘名单(1)在经过考试与面试后,总结评审结果,确定拟聘名单;(2)对拟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岗位、拟聘学校等。

4.确定聘用名单(1)根据公示结果,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聘用名单;(2)制定聘用合同,与聘用人员签署。

5.培训与交流(1)组织教师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知识、学校规章制度等;(2)定期组织教师交流会议,分享教学经验、解决教学难题。

6.绩效考核与待遇(1)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估;(2)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调整教师的待遇,并做好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四、工作保障措施1.通过制定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2.加强与学校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3.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4.定期听取教师的意见与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五、预期效果与评估1.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明显,学校教育质量得到高度认可;2.教师招聘与聘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得到较好保障;3.教师的福利待遇得到提高,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得到加强。

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4号)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42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冀办发〔2020〕60号)、《中共8**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沧发〔2019〕8号,下称《实施意见》)和《中共**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沧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沧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新时代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实施意见》提出的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的总要求,建立“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精心制定改革文件,周密部署改革工作,按照重点推进和全面铺开的方式,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全面推开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实施范围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在编在岗教师。

三、主要内容(一)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

建立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师资均衡配置,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范围为各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机制障碍,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教师聘用和绩效工资的统筹管理,强化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核定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学校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提升人事管理效能,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改革内容(一)统筹教师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学需要,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加大编制统筹调剂力度,事业单位改革和其他专项改革、行业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补充义务教育编制。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量内,依据学校班级数、学生数和教学实际需求,分配所属各学校使用编制数,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和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并按照编制实名制要求,及时做好编制管理系统更新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优化公办中小学校(教学点)结构布局,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在分配调整所属学校编制时,要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置编制,并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安排师资招聘、人才引进、教师交流、跨校竞聘所需编制。

各地要认真落实《江西省编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编办发〔2017〕72号)精神,严格编制使用,严禁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 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重点整治各种形式“吃空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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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校聘2020全面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4号)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
管理,逐步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促进县域内城乡义
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冀发〔2020)42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
的通知》(冀办发(2020)60号)、《中共8**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
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沧发(2019)8号,下称《实施意见》)
和《中共**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沧州教育现代
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沧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新时代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实施意见》提出的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
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的
总要求,建立“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精心制定改革文件,周密部署改
革工作,按照重点推进和全面铺开的方式,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全面推开义务
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办
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在编在岗教师。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

建立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
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行
政部门,按照核编标准及时间要求,依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核定教
师编制总量。

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要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
式核定;对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要
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以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
量为依据配置教师。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
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报机构编制和财政部
门备案后实施。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
师。

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辅等服务,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
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保障。

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

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
式“吃空饷”。

严禁中小学校使用编外代课教师。

切实解决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部分学校师生比严重倒挂、小规模和空壳学校人浮于事等问题。

(二)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中小学
各类岗位总量,并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生源数量变化、教师学科结构等
因素,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要求,统筹配置到具体学校。

在分配专
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出现
空缺时,由学校按条件推荐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政策规定聘用,严禁对岗
位使用进行前置性审批或以其它方式审核审查。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

教育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依据“退补相当”的原则,每年12月底前确定下一年度教师补充
计划,按程序报批。

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结合实际逐步将幼儿园
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
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教师
公开招聘办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强化对申请入职人员的品德
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考试科目的设置和内容要突出岗位特点和职业适应性,使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四)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

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
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

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
案,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原则,按有关规定自主
开展教师聘用工作。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
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

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竞聘,也可跨校
竞聘上岗。

跨校竞聘岗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
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对没有
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
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各地要建立退出机制。

(五)规范中小学教职工聘用管理和绩效考核。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
考核评价、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

要严格聘期
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严格教师岗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
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
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长期
请病假人员、不坚持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一线人员或坚持一线工作但教学工作量
不满规定人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其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中小学教
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兑现其工资待遇。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现有机构,
统筹负责中小学教职工人事档案的集中管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以及有关服
务工作。

(六)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
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
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

要加大教
师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形成政策合力,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教师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
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年度考核被
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
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
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
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教师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自愿解聘的,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双方对解除
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对培训期
满不合格、经考核仍不能上岗的,以及违反师德、有偿家教、校外兼职、吃空饷
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出严肃处
理。

(七)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
法等,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7个工
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
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
道。

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
地位,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营造尊
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由市统筹,市、县分级组织实
施。

建立以市、县两级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为主体,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
定本地“县管校聘”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地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县(市、区)该项改革工作推进负总责。

在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氛围。

对改革举措,要
充分论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做好预
案。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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