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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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及流程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及流程

不合格标本处理流程
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收、拒检制度,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包括:
一、符合拒收拒检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标本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

2、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3、送检时间延误的标本。

4、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5、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6、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7、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8、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9、2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10、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11、经查对,标本与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标本条形码等不相符。

12、采自输液管的标本。

13、样本外漏,容器破损的标本。

14、明显受污染的样本。

15、标本容器使用错误
16、厌养培养标本未满足厌养要求。

二、拒收柜检程序
1、对拒收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及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护士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3、护理部按要求重新采集标本。

4、检验科不检测不合格标本,使用按要求重新采集的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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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病理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不合格病理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不合格病理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一、不合格病理标本处理制度1.目的:保证病理标本质量和准确诊断结果,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3.定义:-不合格病理标本:指未能满足病理标本采集、保存及标注要求,或有明显标本污染、破坏、变质等。

-不合格病理报告:指未能满足诊断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要求的病理报告。

4.责任:-病理科主任:负责制定和监督不合格病理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的实施。

-病理医师:负责评估和判定标本的合格与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病理技师:负责标本的采集、处理和保存工作,发现不合格标本及时上报。

-质控科:负责监督并记录不合格病理标本的处理结果。

5.处理程序:步骤一:不合格标本的评估和判定-病理医师根据标本的采集、保存及标注情况进行评估和判定,如有疑问可以请教其他专家进行复核。

步骤二:不合格标本的处理方式-不合格病理标本可分为可修复和不可修复两种情况。

-可修复的标本:进行适当处理,如重采、修复、重新染色等。

-不可修复的标本:立即通知申请人或丢弃,并记录详细过程。

步骤三:不合格病理标本的记录和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合格病理标本记录和报告制度,包括标本的数量、种类、原因、处理过程等。

-记录不合格病理标本的整个处理过程,包括通知申请人、返还标本、重新采集或丢弃等。

-不合格病理标本的处理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质控科报告,由质控科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步骤四:不合格病理报告的处理-对于因标本质量问题而影响报告结果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重新出具病理报告。

-不合格病理报告的处理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质控科报告,由质控科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相关措施:-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病理标本质量管理意识。

-定期检查和维护病理标本采集和保存设备的工作状态。

-加强质控科与病理科的沟通,及时对不合格病理标本进行分析和改进。

-根据不合格病理标本的统计结果,进行季度或年度的综合评估和改进。

不合格病人标本标准及处理

不合格病人标本标准及处理

不合格病人标本标准及处理
1、不合格病人标本的拒检范围:
1.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1.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1.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1.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1.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1.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1.7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1.8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许可证、床号、及检验联号等不相符者。

1.9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1.10骨髓涂片标本取材不佳或混入末梢血、涂片红细胞溶解等不符合要求者。

2、拒收标本标准
2.1患者信息不全
2. 2标签不清,不具备识别系统的唯一性
2.3抗凝不当、标本凝固
2.4时间延误
2. 5溶血标本
2.6储存温度不当
2. 7采自输液管
2 . 8样本外漏、容器破损
2.9明显受污染的样本
2. 10标本量过少
2.11 标本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
2. 12医嘱作废的标本
2. 13容器不合格,影响检验结果
3、拒检处理程序
对不合格标本,检验部门电话联系并做好记录或填写“退标本通知单”检验单上注明理由,并由运送标本人员及时送回病房。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待检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1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相符者
2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相符者
3标本容器不合格或送检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
4标本采集时间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
5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
6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7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
8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测申请项目不符者
9未交款或网络欠费者(极特殊情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拒收制度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拒收制度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检验人员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对,发现不合格标本,如标本量不够,用错采血管,尿便混合等情况,及时电话联系临床科室,通知护士重新采集。

2.检验人员接收标本后,血液标本离心后发现标本严重溶血应及时通知护士重采集。

3.检验人员核对报告时,发现结果异常与临床诊断不符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查找原因,确认是否与标本质量有关,如有关应重新采集。

4. 检验结果回报后,临床反馈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应该结合临床医生检查标本采集的每个环节,如果是标本问题重新采集。

5.不合格标本要登记在本子上,不合格原因、拒收人、接受人都要登记。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题目: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市一—病理科—19 生效日期:2012年1月1日版本号1.0
修改日期:页码1/1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一、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包括:
1.病检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的。

2.病检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病检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5.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6.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二、病理科收到不合格标本后处置流程:
1.不能接受的申请单和标本当即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记录、双签字认可。

2.曾被拒收的标本再次送检合格,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3. 病理科有完整的标本交接登记资料,定期对不合格标本发生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反馈到责任科室和个人。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3篇)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3篇)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使用范围病理科。

3、废弃标本的处理(1)处理制度:1)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____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____周)。

3)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处理流程:1)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1)处理制度:1)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处理流程:1)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废弃标本的处理:病理科废弃的标本,包括组织标本、细胞标本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

一般采取生物危险废物袋封装,并且标注废弃标本的名称、日期和来源等信息。

2. 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医疗废物按照其危险程度分为不同类别,如医疗废液、医疗废器械、医疗废弃药品等。

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严禁混在一起处理。

3. 包装和标识:所有的废弃标本和医疗废物都应采取严密的包装,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三甲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制度

三甲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制度

三甲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制度
一、为规范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规程,根据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
管理指南》(2009)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制定本制度。

二、有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1、标本和申请单的核对人、标本的标记、标本传送人和病理科标本接收人
应有登记和相关人员的签字。

有标本和申请单交接等相关制度。

2、标本使用10%中性福尔马林缓冲液固定,固定液的量不少于组织体积的
3~5倍(确保标本全置于固定液之中),特殊要求除外。

3、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4、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及时切开,固定过夜,第二天取材。

5、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先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
本,需在限定的时间内(如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应出具
书面病理报告。

三、不合格标本处理的制度与程序。

1、不合格标本包括: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实验室;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 标本上漏填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病史、其它重要的检查项目;
4) 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 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6) 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7) 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2、不合格标本需当即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记录。

3、曾被拒收的标本再次送检合格,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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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1)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发现后及时与患
者联系。

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请与其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2) 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2.对特殊标本或再次采集确有困难则可与临床协商进行部分内容的检验。

3.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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