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意见制度下法官独立性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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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判独立的实践困境及对策

法官审判独立的实践困境及对策

法官审判独立的实践困境及对策【摘要】法官审判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促进法治生成的关键。

如何有效解决法官判案独立面临的众多困境、确保法官审判的独立性对建设中国特色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法官审判独立面临的实践困境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抛砖引玉。

【关键词】法官审判独立;实践困境;对策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司法核心的司法审判直接关系纠纷的解决与正义的伸张并进而影响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及公民法治信仰,故而法官能否做到审判独立、公平公正判决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出现的赵作海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吴英案及浙江叔侄冤案等凸显了司法审判存在的严重问题,其实质是法官在内外各种因素的干预、干扰下畸形审判的产物。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化推进,法官不受任何干扰独立依法审判是实现公正这个司法终极价值的前提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即使这样会存在法官擅权谋私恣意妄为的可能,人们也在所不辞,因为法官审判不独立为患更甚。

有鉴于此,尽早确立并保障法官审判独立是司法制度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法官审判独立的内涵关于法官审判独立学界论述颇多,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主要观点有三:一种将法官审判独立解释为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作出裁决时,对其上级和其他法官保持独立,具体划分为审判权独立和身份独立。

①另一种认为法官审判独立有内部独立和外部独立两层涵义,内部独立是指法官在审判时,不受上级法院和法官的压力和指示,简言之,不受来自法院系统内部的干涉;外部独立是指法官在审理各种案件时,不受来自司法外部的诸如国会政府、政党以及其他社会势力的干涉。

②第三种观点将法官审判独立视为职务独立、身份独立和内心独立的统一。

其职务独立指,“法官就其裁判行为不但有行动的自由,也有不受他人指示或命令的自由”;其身份独立指,“除非法律规定,禁止在未经法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变动其身份地位或予以调动职务”;其内心独立指,“法官应具备排除各种干扰,作出理性、客观裁判的意识和能力。

浅析合议庭少数意见的公开

浅析合议庭少数意见的公开

法 官 的 意见 , 而 违 背 自己的 内心确 信 : 从 主张 判决 书
中应该 公布 少数 人 意见 的人则认 为 , 这种 做 法并 没有 背 离评 议秘 密原 则 , 会 侵犯法 官 的独立 性 。 因为评 不

关于公开合议庭少数意见 的争论焦点
20 0 3年 1 2月 2 1日,李冰 花 1 2元 买 了两 张华 1
不准公 开 法官评 议 时 的分 歧 意见 。 法无禁 止 性规 定 在
的前 提下 , 是否 应 当将少 数意 见进 行公 开 ?如果 将 其 制度化 , 将对 我 国 的司法 改革尤 其 是合议 制 的改 革产 生怎样 的深 远影 响 ?笔者 以为 。 判决 书上 公开 少数 在 意见 , 以使 判 决 书说 理 进 一 步深 入 。 而 体 现 司法 可 从
民 主 决 策 的 过 程 , 现 法 官 内心 的 思 维轨 迹 , 强 法 官 的 责 任 感 . 变 传 统 合 议 庭 合 而 不 议 的 弊 病 , 高 判 决 书 的 说 理 展 加 改 提
性 。 高 '事入 的服 判 率 , 少 滥诉 。 提 - 3 减
关 键 词 : 议 ; 议 庭 少数 意 见 ; 开 ; 决 合 合 公 判 中 图分 类 号 : 1 .8 D9 5 1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 文章 编 号 :6 3 1 9 ( 0 0 1 — 0 1 0 1 7 — 9 9 2 1 )4 0 4 — 2
费 1 5元 , 礼道 歉并 撤销 不合 理规 定 。 年 9月 , 4 赔 去 海 淀 法 院一 审判决 驳 回 了李 冰 的诉 讼 请求 . 后李 冰 向一 中院提 起上 诉 。 年 6月 2 今 2日 , 星影 城禁 止 自带饮 华 品被 指 霸王条 款 一案终 于尘 埃落 定 。 北京 市第 一 中级 人 民法 院终 审再 次驳 回 了消费者 李 冰 的诉 讼请 求 . 认 定华 星影 城没 有侵 犯 消费者 权益 。 法 官宣读 的判 决 在 书 中 , 次完整 地呈 现 了法 官对该 案件 的正 反两 种 意 首 见 , 当事 人 了解法 院考 虑 的角度 及判 决 的过程 。然 让

法官独立性与审判公正法官的法律职责与行为准则

法官独立性与审判公正法官的法律职责与行为准则

法官独立性与审判公正法官的法律职责与行为准则法官独立性与审判公正──法官的法律职责与行为准则简介:法官独立性与审判公正是司法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原则。

法官作为司法权力的代表,既承担着法律裁决的职责,又需要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

本文将探讨法官应遵守的法律职责与行为准则,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一、法官的独立性法官的独立性是指法官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他人干预或影响,独立行使司法权力的能力。

法官的独立性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1. 法官任命与任期法官的任命应当经过公正、透明的程序,并且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

法官的任期应确保其在任职期间不受外界干预或压力。

2. 法官的财产与经济利益法官应遵守财产和经济利益方面的法规,确保不受私人利益干扰。

法官的财产状况应进行申报,并接受独立的监督机构的审查。

3. 法官的独立思考与裁判法官应基于法律、证据与案情进行独立思考,裁定案件时应仅仅以法律为准绳,避免受到负面外界影响。

二、法官的审判公正审判公正是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的核心价值,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1. 中立公正原则法官应以中立、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

无论当事人的身份背景如何,法官都应平等对待,并在审判过程中不持有偏见。

2. 证据评估与调查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能够灵活运用各种调查手段,确保查清事实真相。

3. 法律适用与解释法官应准确、规范地适用法律,并提供明确的法律解释,确保裁判一致性,并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司法保障。

4. 审判程序与公开审理法官应遵守法定的审判程序,并保障当事人在合适的场合和程度上享有公开审理的权利。

公开审理有助于实现审判的公正与透明。

结语:法官的独立性与审判公正是司法系统中的核心原则与价值观。

法官应遵守法律职责与行为准则,保持独立思考能力,并在裁判过程中秉持公正与明晰的立场。

只有这样,司法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公平与正义,为社会稳定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论“独立”法官的不独立

论“独立”法官的不独立

随着 中 国社会 民主 与法 治建 设 的不断健 全 完善 ,法官 独立 在 司法 改革 中备 受重 视 。法官 独立 是 审判权独 立 的核 心和基 础 ,是 司法 公 正的必 然要 求 。当前虽 然我 国法 律 为法 官身份 上 的独立提 供 了充分 的保 障 , 是在 司法 审判 的过程 中法 官的独 立是 相对 的。 但 其 实在我 国现 有 的政治 体制 下 , 立 的法 官并 不独立 。在 司法活 独 动 的各 个方面 还存在着 一些难 以跨越 的制约法 官独立 的主要障碍 。 具体 体现 在 以下几 个方 面 : 自由心证制 度下 的 法官 限制 在我 国 的司法 审判 活动 的过 程 中,法 官与证 据 的查 明有着 非 常紧 密 的联系 。 自由心证制 度在 我 国证据立 法 中存在 很大 的争议 , 各 界对于 自由心证 制度 的态 度可 谓是 莫衷 一是 。 是 随着 我 国司 但 法制 度 的改革 ,它逐 渐被 引入 我 国司法 实 践领域 。 自由心 证的理 论是 作为法 定证 据 理论 的直 接否 定物 出现 的 。 所 谓 自由心 证 , 是 指对 证据 的取 舍及 证 明力 的大小 及其 如何运 用 ,法律 不作 预先规 定, 完全 交 由法 官秉诸 ” 良心 ”” 、 理性 ” 自由判 断 , 形成 内心 确信 , 从 而能 对案件 事 实作 出结 论 法官运 用 自己的专 业素养 、经验 法 则 和理 性 良知来判 断 证据 和认 定事 实 。自由心 证制度 赋 予 了司法人 员充 分 发挥其 主观 能动 性 的空 间,法 官在面 对纷 繁复 杂 的证据 时 需要 在 一种新 的 时空下对 案 件进 行查证 审 核 , 充分 保障 了法 官 这 在 审判 活动 中 的独立 性 。使 得法 官 从法 定 证据 规 则中解 脱 出来 , 使判 决 结果 兼具 合法 性 和合 理 性 。但 由于 我 国法 官在专 业 素养 、 理性 良知和 经验 法则 方面 的 限制必然 使得 法官 的判 决结果 呈现 出 定 的不 客观性 。 在赋 予法 官独 立性 的 同时 也对 法 官 的独立作 它 了一 定 的限制 。但 理性 良知 属于 人 的主观 意识 的一 种,一 定外在 的客 观标 准是难 以成为 衡量 其客 观性 的标 准 的。法官 不仅 是一个 法律 人 ,同时他 也更 加 是作 为一名 社会 人存 在于 生活 之 中的 。因 此 , 象 的 良心 与理 性不 能有 效地 限制 法 官 的心 证 。 次 , 抽 其 法官作 为一 名法 律人在 法 律 的裁判 过程 中 除运 用 法律 思维方 式外 ,还依 据 日常生活 中所 形成 的反 映事 物之 间 内在 的必 然联系 的事 理作 为 认定 待证 事实 的根据 。 辑经 验法 则使 得法 官对 事实 的评 价具备 逻 了较 高 的客观性 和合 理性 , 有力 的维 护 了司法权 威和 司法 公信力 。 虽然 逻辑 经验 法则 覆盖 了一 定 的客观 范 围,但每 一逻 辑经验 法 则 有其 对应 的特 定语 义 , 一特 定语 义适 当制约 了法 官心证 的主观 这 随意 性 。 官 在审判 案件 时 必须参 照 民众 的 日常生活 规律 作 出最 法 后 的判 决 , 得被 人们 心理所 接 受 。但 在 我 国司法人 员 的素质 不 使 高、 业务 能力偏 低 、 法律 条文 的 内在含 义和精 神实 质的领 悟能 力 对 缺乏 , 得法 官 的独 立性 受 到一 定程度 的 限制 。 使 二、 科层 官僚制 下 的法 官克 制 在现 行体 制下 ,我 国的 法官 处于 十 分尴 尬 的地位 。根 据我 国 现行 法律 的规 定 ,我 国的审 判独 立是 指法 院作 为一个 整体 独立 行 使 审判权 , 调的 是法 院 的主动 性 、 强 能动性 , 法官在 我 国审判 活 而 动 中却 具有 消极性 和 限制性 。 者认 为这 是我 国科层 行政 官僚 制 笔 与 司法 体制相 结合 的结 果 。科层 官僚制 是 指一 种 以职 能和 职位进 行 分工和 分层 、以明确 规则 为主 线 的组织 体系 和管理 方式 。在 科 层行 政 官僚 中,每 一 上层 的梯 队都 承担 着更 大 的责任 ,也 享有 更 ” 大 的权 势。级 别相 同的 官员 是相 互平 等 的, 但是 , 当他 们之 间产 生 争议 的时候 , 这些” 同僚 ” 没有 权 力通 过协 商和妥 协来 自 解决这 些 行 争议 。他们 必须 把争 议事 项提 交给 共 同的上 级 去处理 。只有在 这 权 力 金字塔 的顶 端 ( 定它 不是 由一 个人 占据 的) 意 见分歧 才 假 , 不可 避 免地会 通过 协商 来解 决 。” 因此 , 我 国司法 实践 中存在 的 在 问题 是 司法行政 化 管理下 法 官在审 判活 动中 受到一 定 的限制而 不 具 由其应 有 的独立 性 。法官 首先 服从 的是 上级 领导 的意志 而不 是

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审判

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审判

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审判在司法领域,法官的独立性是保证公正审判的基石。

法官应当不受任何非法干预或压力的影响,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审判的意义、保障独立性的措施以及提升公正审判水平的方式。

一、法官的独立性与公正审判的意义法官的独立性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之一。

独立性意味着法官在裁判过程中不受外界影响,独立思考,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只有在保障法官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公正的审判结果。

公正审判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

当当事人相信法官独立、公正的审理案件时,他们会对司法制度产生信任,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从而增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审判还为各方提供了一种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权益的平衡,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保障法官独立性的措施1. 法官的选拔与任命为了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他们的选拔与任命应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合理的选拔机制可以防止政治因素对法官的影响,确保法官的独立性。

例如,在一些国家,法官的选拔由独立的司法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各界代表组成,避免政治任命以及其他非法干预。

2. 法官的任期与岗位稳定法官的任期和岗位的稳定也是保障法官独立性的重要措施。

长期稳定的职位可以使法官不受各种外界压力和干扰,更好地履行职责,坚守独立意志。

3. 法官的专业培训为提升法官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思维,专业培训不可或缺。

培训课程应包括法律知识和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内容,让法官具备执法公正、中立的素养。

三、提升公正审判水平的方式1. 加强司法系统的独立监督在保障法官独立性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司法系统的独立监督。

独立的监督机构可以对法官的行为进行监察,确保法官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2. 加强法官的伦理教育伦理教育对于提升法官的公正审判水平至关重要。

法官应了解和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崇尚公正、诚信、廉洁,重视职业操守,坚守底线。

3. 推行透明的审判程序透明的审判程序可以增加公正审判的可信度。

法官的独立与中立──刑事审判中的司法公正问题

法官的独立与中立──刑事审判中的司法公正问题

法官的独立与中立──刑事审判中的司法公正问题在刑事审判中,法官的独立和中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官作为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必须在审理案件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以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然而,与现实情况相比,法官的独立和中立在刑事审判中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首先,法官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人员,应当能够独立地解决案件争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官往往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例如政治压力、舆论影响和利益关系等。

这种外部压力可能导致法官在刑事审判中偏离独立的原则,影响他们的判决结果。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法官需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保持自己的独立意识,不受外界干扰。

其次,在刑事审判中,法官的中立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立性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个人感情、利益或偏见的影响,能够客观地处理案件。

然而,人的主观意识很难完全剔除,而且司法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也给法官的中立性带来了挑战。

为了确保中立性的实现,在刑事审判中,法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进行审理,减少主观判断的空间,并开展必要的调查和研究工作,确保案件的真实、准确和公正。

此外,法官的独立和中立还需要建立在司法体系的保障和监督之下。

司法独立是法官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而司法监督则是确保法官在行使职权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保证。

同时,法官的选拔、任用和考核也需要符合相应的程序和标准,以保证法官的素质和能力。

此外,公众对于法官的监督和评价也是重要的一环,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和公开审判等方式来实现。

最后,法官的独立和中立在刑事审判中对维护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只有当法官能够在审理案件时保持独立和中立的原则,才能使刑事审判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这不仅是为被告人提供司法保障的需要,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治秩序的需要。

法官的独立和中立不仅仅是法官个人的责任,也是整个司法体系的责任。

综上所述,法官的独立和中立在刑事审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司法独立中法官独立的一些思考

对司法独立中法官独立的一些思考

对司法独立中法官独立的一些思考【摘要】司法权独立、法院独立以及法官独立是构成司法独立的三大要素。

法官直接参与审判活动,其独立性是支撑司法独立进而实现司法公正这一最终目的的根底。

实现并确保法官的独立,其重要性自不必赘言;然而法官独立所涉层面之广,如何合理地进展制度设计,值得一番深思。

【关键词】司法独立;法官独立;监视;制度保障一、司法独立中法官独立的概念法官独立是构成司法独立的三大要素之一,《司法独立世界宣言》将法官独立分为身份独立与实质独立两个层面:身份独立即保障法官职位的条件和任期以确保其不受外来干预;实质独立,即法官在实际履行其司法职务时,除受法律及其良知的拘束外不受任何干预。

i 法官独立,通常认为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受任何外界的不当干预。

这里的干预,包括来自行政、立法之同一层面的国家权力的干预,司法体系内部如上级法院以及同级法院非承办案件的同事者的干预,以及审判组织内部如合议庭其他人员的干预。

而“不当”那么强调这一干预的不合法性,这意味着被法律所认可的监视行为是被允许的。

而有学者将法官内心的干预性也予以考虑,提出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都属于法官独立的要求。

“外部独立是指法官不受任何外界之干预,内部独立那么是指法官不受自我之干预。

” ii这种来自法官内心的干预,指法官作为普通人所拥有的不利于其进展公正审判的情感,如偏见、激情、野心、个人信仰等等。

其认为,作为法官,“必具有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大无畏的精神,加上丰富的学养,才能独立于自我之外,不受自我的干预。

”iii二、法官独立需要监视在探讨法官独立性的保障之前,需认识到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

即使是在最正确的环境下,“社会标准、压力、时事和社会构造都会强有力地代替法官作出一项决策,这些社会标准通过法官的思维折射出来”iv。

其次,绝对的独立意味着排除一切监视,如此带来的结果并不是司法公正,而是司法腐败、司法权滥用和失控。

最后,法官独立乃至司法独立,并不是司法的最终目的,而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手段。

法官独立性的法律要求与现实困境

法官独立性的法律要求与现实困境

法官独立性的法律要求与现实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法官独立性成为司法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法官独立性是指法官在审判中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涉,可以独立、公正地根据法律和公正原则作出判决。

法官独立性的保障对于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至关重要。

然而,法官独立性的法律要求与现实困境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挑战。

首先,法官独立性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要求和保护。

例如,我国宪法第126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预审判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益和义务,并对法官受到的干预和威胁提供了保护。

此外,国际上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和公约对法官独立性进行规范和保护,例如《公正和公正审判的联合国基本原则》等。

这些法律要求的制定和存在,为法官的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了保障,有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然而,在现实中,法官独立性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

首先是来自政治的干预和压力。

尽管法官应该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但在某些情况下,政治势力可能会以各种方式对法官施加压力,影响法官的独立判断和决策能力。

例如,一些敏感和重大的案件可能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政治因素可能会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这给法官的独立性带来了挑战。

其次,经济利益也可能对法官独立性产生影响。

在一些商业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往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资源,他们可能利用这些资源对法官进行干预和影响,以获取利益最大化。

尽管法官应该保持中立和公正,但经济利益的诱惑和干扰可能对法官的独立性构成威胁。

此外,媒体和公众的影响力也可能对法官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压力。

一些高关注度的案件往往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可能对法官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公众的意见和期望也可能对法官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干预和约束。

为了应对这些现实困境和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法官的独立性。

首先,法官应该具备高度的法律修养和道德观念,秉持公正和独立的态度,坚守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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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意见制度下法官独立性的争论
作者:王贵东, Wang Guidong
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刊名: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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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Periodical_ccgydxxb-shkxb20100300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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