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企业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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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1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1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1 范围1.1 为加强本企业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以下简称特护)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根据国家石化行业、公司《大型机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组是指本企业设备中对装置生产影响重大、额定功率在2000kw以上且无备机的压缩机、风机、泵等类型的机组。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大型机组在正常运行期间的特护。

其它重要设备的阶段性特护可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2.1 技术装备部机电仪中心职责2.1.1 负责大型机组特护归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具体实施。

2.1.2 组织成立“五位一体”(机械、电气、仪表、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大型机组特护小组。

2.1.3 检查大型机组的特护巡检及记录,参加机组所在单位组织的特护“周分析”会,组织大型机组月度特护总结工作并提出考核建议。

2.1.4 组织有关单位对日巡检、周分析、月总结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认真地查找原因,制订对策,落实措施。

2.1.5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和调整特护设备。

2.1.6 负责大型机组特护设备牌的制作和特护记录本的编制工作。

2.2 大型机组所在单位职责2.2.1 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制度》,制定本单位每台大型机组特护实施细则,明确特护人员、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报技术装备部机电仪中心审查备案。

2.2.2 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特护的“日巡检”、“周分析”工作,并做好记录。

保管好记录本,及时领取、更换。

参加特护“月总结”会。

2.2.3 对“日巡检”、“周分析”、“月总结”中指出的一般问题,由特护设备所在单位及时处理,查出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技术装备部机电仪中心和生产管理部。

2.2.4 负责所属特护设备牌的管理和维护。

2.3 电气车间职责2.3.1 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特护人员特护实施细则,明确特护人员、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报机械动力部审查备案。

039大型机组及设备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039大型机组及设备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大型机组及设备特级维护管理制度制度编号: SHGQ0-03-SD-039-050301 主管处室:设备动力处会签处室:安全环保监督处生产调度处供应销售部企业管理处编制人审核人罗英俊徐达孙大绮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王思珏周建明王智勇顾卫东万浥尘事业部会签人热电事业部聚氨酯事业部精细化工事业部审定人总法律顾问签发人马伯文罗新富江正洪张涌39-1大型机组及设备特级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大型机组及设备能达到集团(股份)公司所规定的达标运行周期,规范机组工艺操作和机、电、仪日常检查、维护、修理,确保无重大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特制度。

第二条通过特级维护,运用现代仪器设备、状态监测技术,对机组和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通过加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机、电、仪维修人员“五位一体”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运用听、看、摸、比、闻、测,及时发现隐患,把设备故障、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前,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条特级维护划分标准原则(一)一套生产装置、一条生产线上无备机切换,由于停车会引起停工、停产的主要关键生产设备、机组。

(二)每套机组上有2台以上原动机或串联其它设备机组。

(三)每套机组上涉及机、电、仪多回路控制联锁与装置DCS联网控制机组。

第四条特级维护分级管理范围(一)列为公司指定特级维护范围的机组共21套:1. 炼油事业部1#催化装置烟机--主风机机组,二再主风机机组,备用主风机机组,气压机机组。

2. 炼油事业部2#催化装置烟机--主风机机组,备用主风机机组,气压机机组。

3. 炼油事业部#3催化装置烟机--主风机机组,气压机机组,增压机组2套。

4. 化工事业部顺一车间A、B、C、D线挤压脱水机组和膨胀干燥机组共8套机组。

5. 热电事业部:4#、8#汽轮发电机组。

(二)事业部级特级维护机组:1. 炼油事业部连续重整车间:1#加氢K602循环氢压机、2#加氢循环氢压机、重整K201循环氢压机、氢增压机K202A/B/C、1#加氢新氢压缩机K601A/B、预加氢循环氢压机K101A/B二台。

关键机组管理规定

关键机组管理规定

关键机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关键机组管理,保证关键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口管理的炼化企业关键机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关键机组是指:根据机组在生产流程中的作用,综合考虑机组故障停车对安全、生产、环保、效益、检修等方面的影响,各企业研究确定,列入关键设备管理范畴的机组,如汽轮机、离心压缩机、汽轮发电机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炼化公司按照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各地区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关键机组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健全关键机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

各地区公司主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依据《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关键机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地区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本公司关键机组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转动设备的管理制度、标准、规定和规程,负责制定本公司关键机组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或参与关键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开展关键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应用。

建立关键机组状态监测体系,制定关键机组状态监测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监测数据分析,为机组运行、状态检修提供依据。

负责组织机组离线、在线状态监测网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关键机组主机、辅机、仪表、电气等系统运行状况并进行技术分析,保证各系统完好。

(五)建立健全关键机组技术管理档案、及时作好技术管理报表和技术资料归档工作,作好关键机组管理工作的总结,定期检查、评比、考核。

50(六)负责组织关键机组和主要设备特级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定关键机组检修规程,参加操作规程、事故预案的审查。

(八)负责组织编制关键机组检修计划,审定关键机组检修方案,并负责关键机组检修过程质量控制和组织试车验收。

(九)负责关键机组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备品配件计划,审定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负责备品配件国产化、修复和机加工管理工作。

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3篇)

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3篇)

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确保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减少事故和故障的发生,并规范设备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中石油炼化企业的所有设备,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输送设备等。

二、责任和义务1.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并报告上级领导。

3.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制定相关的维护计划和措施。

4.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做到规范、谨慎和安全。

5. 其他相关人员应配合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设备管理流程1. 设备登记和归类设备管理人员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并按照设备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

2. 设备台账和档案管理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和故障情况。

3. 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4. 设备更新和改造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技术需求,及时更新和改造设备,提高设备的功能和性能。

5. 设备故障处理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维修和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设备事故调查和分析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设备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编制设备维护计划和维护预算,确保设备维护的及时性和充分性。

3. 开展设备维修和改造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建立设备故障分析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 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6. 制定设备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推动设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

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

关键设备及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为加强关键设备及大型机组运行的特护管理,确保公司所属装置关键设备及大型机组的安全、稳定和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依据行业规章办法和《xxx》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一)关键设备:指在生产中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如果发生故障会使生产系统停工或降负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设备。

包括电解槽、聚合釜、合成炉、发生器等。

(二)大型机组:具有功率较大,在生产中有重要作用;机组有独立的润滑系统,在工艺生产装置中起重要作用、结构复杂、技术密集的机组。

包括冷水机组、离心机、氢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液氯机组、水环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包装机、鼓风机、引风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机组管理的有关制度;(二)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三)对各单位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使用及维保保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四)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五)定期检查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主机、辅机、仪表、电气等系统运行状况;(六)负责对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技术档案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七)负责对各单位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五位一体”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八)负责关键设备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不断提高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九)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材料计划的审核和到库材料的验收工作;(十)负责组织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

(十一)负责组织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和设计的审查;(二)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试车验收,并组织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和性能考核;(三)组织制定和审核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应急操作卡等技术文件;(四)对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五)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故障诊断和事故调查分析。

如何做好炼化企业大型机组的特护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炼化企业大型机组的特护管理工作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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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蒙古石 油化 工
20 年第 8 07 期 源自如 何做 好炼 化 企 业 大 型机 组 的特 护 管理 工 作
曹保 民 谭 永 梅 郭 海 , ,
(.呼 和 浩 特石 化公 司 ;.内 蒙 古 化 工 职 业学 院 ) 1 2
催 化裂 化装 置是 炼油 厂经济 效益 最好 的装置 之 而 装置 的主 风机 组及 气压机 组则是 催 化裂化 装 置 的心 脏 , 维护 机 组安 全 运行 是 保证 装 置 经济 效 益 的重要 环 节 。 于此 , 鉴 我们 对催化 裂 化装置 主风机 及 气 压机 等关 键 机组 实 行特 级 护 理 , 们认 为应 进 一 我 步 加强 大 型机组 特 别 监 护工 作 , 展工 作 的 内容 如 开
2 1 对 关键 设备 进行 周期性 监 测 , 时掌握 设备 的 . 及
运 行 现 状
理。
另外 一个 重要 问题 是严 格考 核 。不管 机组 因那 个 工 种 出现责 任 问题 , 护 小组 全 体成 员 均 不得 特 奖, 把特 护 小组全 体人 员捆 在一起进 行 考核 , 这样就

对 大型关 键设 备进 行监 测及 故障分 析是 非常 必 要的 , 这些设 备一 旦停 车对 整个 生产 系统影 响很大 , 造成 的损 失也 巨大 。但 由于 目前 资金 和监 测工具 的 限制 , 对这 些设备 只能 作简单 监 测 , 要达 到 在线或 离 线监 测还有 一定 困难 。 因此 , 首要 的 问题 是 解决手 段 的配 备 。接 下 来制定 合理 的监测 周期 。我 们根据 设 备运 行 时 间 、 行状 况 及 易 损件 的 使用 周 期来 确 定 运 监测 周期 。对运 行状 况稳 定的设 备 , 期 为半个 月 , 周 对运 行不 稳定 的设备 , 一周 或每 天监 测一 次 , 时掌 及 握 设 备 的 变 化 , 析 故 障 原 因 及 部 位 , 到 有 的放 分 做 矢 。当 然 , 确定 的周 期也 不是一 成 不变 , 因为设 备 的 运行 状况 受 自身技术 状况 及外 界 因素 的影 响 。所 以 监 测周期 随设 备状况 而变 化 。 2 2 简 易诊 断 与精 密诊 断相 结合 , 求实 效 . 讲 在 目前 的情 况 下 , 利用 简 易诊 断 如 温度 及 振 动 仪 进行 简单 的设备 动态 监测 , 累经验 和诊 断资料 , 积 为精密 诊断提 供 一定 的判断 依据 。利用 简 易诊断方 便 、 时 、 力 、 测面大 , 于常 见 的设 备 故障 的诊 省 省 监 对 断 比较 适用 。但 简易诊 断是 根据 振动参 数 或其它状 态信 息 , 直接 或 间接判 断设备 工作 状态 的初 级诊 断 , 因此 进行 故 障判 断 困 难较 大 , 要有 丰 富 的经 验 和 需 专业知 识及 对设备 全面 的 了解 。

最新大型机组及特种设备规定

最新大型机组及特种设备规定

大型机组及特种设备管理规定1.目的贯彻《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能够安全、平稳的运行及使用;加强压力管道的科学管理,保证文明、安全生产,实现公司节能降耗;使我公司的大型机组及特殊设备能够良好、平稳的运转和得到及时的维护与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分工2.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管理的分工,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日常管理、操作与维护、检验、修理和改造、检验和修理的安全要点及安全附件等标准。

适用于炼油企业化工装置中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包括液体的静压力),容积大于或等于0.025m3,盛装介质为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的固定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气瓶、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

2.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分工2.2.1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是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压力容器重大安全技术的决策,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制度、规程和标准。

2.2.2全公司压力容器分两级管理,一级由各部门设备主任负责,二级由技术设备部科长和设备员负责。

2.3技术设备部负责下列工作2.3.1贯彻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安全技术规定。

2.3.2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工作。

2.3.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装置检验情况。

2.3.4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组织编制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年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2.3.5负责组织压力容器的改造修理、检验及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

2.3.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2.3.7参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并按规定上报。

2.3.8每年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报送锅炉压力容器的当年定期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存在的缺陷等。

2.3.9负责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考核。

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包括设备运行管理、设备维修管理、设备检修管理、设备备品备件管理、设备综合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设备运行管理第四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设备运行责任,明确设备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设备运行台账,记录设备运行状况、设备故障等情况,及时跟进处理。

(三)制定设备运行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运行周期和检修计划。

(四)加强设备运行监控,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运行管理应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包括设备的润滑、冷却、散热、清洁、排泄等工作。

第六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运行管理应加强设备故障处理,对设备故障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第七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运行管理应建立设备运行指标,对设备的运行效率、安全性、可靠性进行评估,并进行持续改进。

第三章设备维修管理第八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维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设备维修计划,明确维修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二)加强设备维修队伍建设,确保维修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设备维修监督,确保维修过程符合标准和规范。

(四)建立设备维修记录,记录维修的情况、成果和教训,以供后续参考。

第九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维修管理应加强设备故障诊断,通过先进的检测方法和手段,准确分析设备故障原因。

第十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维修管理应加强设备备品备件管理,确保备品备件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

第四章设备检修管理第十一条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检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设备检修过程的管理,确保检修操作符合标准和规范。

(三)加强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持,保障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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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企业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机组运行的特护管理,确保各企业所属装置大型机组的安全监控和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大型机组:指在生产装置中容量较大,生产流程中比较重要,一旦发生停机将造成整个装置的停工停产的大型运行机械设备,包括汽轮机、烟气轮机、压缩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四条地区分公司机动设备部门是大型机组特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大型机组特护的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建立特护机组多级平台的检测监控体系;
(二)负责特护巡检人员先进巡检仪器或设备的配备工作;
(三)负责特护大型机组巡检记录本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特护大型机组巡检制度制定工作;
(五)定期检查大型机组备品配件管理、使用情况;
(六)负责异常情况下大型机组的状态监测及数据分析管理工作;
(七)负责大型机组特护工作的检查、评定、考核工作
第五条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型机组特护相关工作,其中:
(一)大型机组所在生产装置负责大型机组的平稳操作和大型机组的运行参数巡检和记录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二)维修单位机械专业部门和仪表、电气专业部门应
分别掌握大型机组结构、原理,机械运行状况,仪表、电气的运行状况,在本专业范围内负责对机组进行巡检特护工作,对机组出现的问题按照装置的要求进行处理,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三)供应部门按照机动设备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大
型机组(包括辅机)备品配件的采购及保管工作,对备品配件管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要及时通报给机动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章特护管理内容
第六条地区分公司根据大型机组的状况和特点,每个生产装置(每台大型机组)成立一个特护小组。

第七条特护小组由机动设备管理部门、维修部门和设备所在单位派出经验比较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

机动设备管理部门主管人员担任组长。

第八条特护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特护方案,保证对大型机组进行有效特护,保证设备本质安全运行。

大型机组出现故障或故障运行期间,特护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会诊,分析故障原因,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监控措施。

第九条大型机组特护巡检记录每月一本,放置在指定位置,由大型机组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大型机组特护巡检记录由大型机组所在单位保存备查,保存期为1 年。

第十条大型机组应日检。

日检内容包括:
(一)特护机组操作人员定时做好大型机组的运行参数的检查和记录工作;
(二)特护小组日检人员必须利用配备的测振仪、测温仪等监测工具做好运行机组的检查、检测工作;
(三)日检人员在特护巡检后应记录机组运行参数,根据检查监测情况,分析机组运行状态及趋势,并根据测量的数据绘制机组运行数据趋势图;
(四)对于大型机组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准确记录,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在日检基础上,应周检,内容包括:
(一)特护小组周检人员根据特护方案的要求,每周对
所负责的大型机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二)周检人员应对日检人员的特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照规定进行特护工作的应及时指导、纠正;
(三)周检人员应对特护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特护小组在每月10 日召开特护工作月总结会,总
结各专业的特护工作,大型机组运行、检修情况,重要缺陷的整改及安全监控情况以及重大技术改造情况,布置下月(阶
段)特护工作重点。

第十三条各炼化企业应建立多级的、在线的、离线的检测、监测平台,保证特护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设备管理部门状态监测专业
人员要做好各种检测信息采集、汇集、整理工作,建立特护机组的信息管理档案,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信息,对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预测压缩机的可靠性和运行趋势。

如机组出现异常情况,应进行连续检测,特殊诊断,及时将分析结论通报有关人员进行决策。

如检测的数据信号比较复杂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能力较强的诊断公司进行网上远程诊断,再通报有关人员进行决策。

第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对大型机组的润滑油进行定期的常规的分析,如特殊情况可增加采样分析频次和分析项目,根据需要可以采用进行红外光谱、等离子发射及铁错分析等分析方法对润滑油进行分析。

第十五条检修人员应根据检修作业规程进行大型机组检修工作,检修结束后应有检修记录,在动设备技术月报中应有总结,特别是对于非正常停机的处理,应有故障原因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
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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