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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建议事项处理规程的通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建议事项处理规程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建议事项处理规程的通知【标 签】投诉举报建议事项,受理、分工,办理时限【颁布单位】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宁地税发﹝2009﹞120号【发文日期】2009-09-30【实施时间】2009-09-3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纳税服务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建议事项处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建议事项处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和建议工作机制,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受理事项是指通过维权服务中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等渠道受理的各种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第三条 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的处理本着公平、公正、高效、公开的原则,做到“维权全方位,服务零距离,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严格保密制度,在处理过程中承办部门及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第四条 市局纳税服务中心及各分县局依职责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的联系方式,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信箱,负责举报投诉及意见建议的受理、办理、转办、反馈、存档工作。

第二章 受理、分工 第五条 市局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以电话、外部网站信箱、上门来访等形式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以及受理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批办转办的有关纳税服务投诉事项。

第六条 市局纳税服务中心在接到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后,按规定在《纳税服务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办理单》(见附件一)登记建档,根据受理事项进行分类处理。

(一)对各分县局纳税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交由各分县局纳税服务科进行处理。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03.04•【字号】苏国税函[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函〔2010〕58号)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提升热线咨询服务质量,努力将热线打造成“听得见”的纳税服务平台,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协)办单》式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服务型国税机关建设,促进征纳和谐,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经济、高效的纳税咨询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服务热线)的管理。

第三条服务热线的服务方式包括自动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

主要功能为:纳税咨询、税法宣传、税收法规查询、办税指南查询、投诉举报、满意度回访评价等。

逐步整合拓展办税进度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网络在线咨询、短信咨询等服务功能。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咨询专员岗位职责(一)接听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在线答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涉及国税机关负责征管的税收政策法规、征管和稽查工作规程、发票管理等相关问题;(二)受理记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通过服务热线对国税工作人员行风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三)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通过热线举报国税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涉税案件提供引导;(四)收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建议,进行归类整理;(五)对不能答复或难以答复的咨询电话,转接有关咨询专家答复,或与咨询人约定答复时间,制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协)办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转办单》)转后台管理人员处理,并按约定时间反馈给咨询人;(六)回复预约咨询电话;(七)其他相关工作。

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去哪举报?

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去哪举报?

No matter how hard it is now, we must also be dancers of lif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去哪举报?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

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

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一、举报单位偷税漏税去哪举报?去税务局举报就可以,可以打电话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举报,提供相应的线索就可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取书信、口头、电话等形式举报。

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税务机关都应受理。

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二、单位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

三、偷税与漏税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主观方面不同。

偷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

偷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积极希望或追求这一危害结果。

漏税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应当预见却设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偷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漏税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这一目的。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7.29•【字号】宁国税发[2004]128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国税发[2004]128号)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江苏省国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规定》,切实保障举报人依法举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权利,提高举报案件查处效率,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江苏省国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规定》,保障举报人依法举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权利,提高举报案件查处效率,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市举报中心)设在市稽查局;各区、县也应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区县举报中心),区县举报中心设在县、区的稽查局、检查科。

各举报中心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及通信地址,设立举报箱、来访接待室,为举报人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市、区县举报中心日常工作分别由市稽查局和县(区)局统一负责管理。

市举报中心对区县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四条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策法律知识;(二)文明执法,廉洁自律,原则性强;(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四)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五)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五条举报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职责:(一)宣传、鼓励公民举报税务违法行为;(二)受理、管理、处理举报材料;(三)转办、交办、督办举报案件;(四)审核举报案件查办情况;(五)上报、通报举报事项的查办情况;(六)统计、分析举报情况;(七)依法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奖励。

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申请

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申请

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申请尊敬的税务部门领导:您好!我要向贵部门举报一家企业/个人存在的税务违法行为,希望贵部门能够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被举报企业/个人的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个人姓名:_____企业地址/个人住址: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_____以下是我所掌握的该企业/个人的税务违法行为:一、偷税漏税该企业/个人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故意少报或不报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逃避缴纳税款。

例如,在具体时间段,其将大量的销售收入未计入账目,或者将本应作为成本的支出进行夸大,以减少应纳税额。

二、虚假申报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和纳税信息。

如伪造发票、篡改账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三、税收优惠滥用该企业/个人可能存在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却通过欺诈手段获取税收优惠,从而减少应纳税款。

四、未按时申报纳税经常拖延纳税申报时间,甚至在税务部门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申报义务,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正常秩序。

这些税务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其他依法纳税的企业/个人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为了支持我的举报,我提供了以下相关证据:1、相关的财务账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凭证、支出凭证等,这些账目清晰地显示了其收入和成本的异常情况。

2、部分虚假发票的复印件,这些发票的开具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

3、与该企业/个人业务往来的相关合同和协议,从中可以看出其交易金额与申报纳税金额的巨大差异。

4、其他能够证明其税务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录音、聊天记录等。

我深知税务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也明白举报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据真实、可靠,愿意配合税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接受进一步的询问和核实。

同时,我希望贵部门能够对我的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以免我遭受不必要的麻烦和报复。

最后,再次感谢贵部门在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方面所做的努力和付出。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14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14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149号)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深入推进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税务稽查和行政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涉税犯罪,依法依纪查处税收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省局制定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望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当中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查处征收管理和税收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案双查,是指在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税收违法案件中,对涉案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一案双查由稽查部门和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稽查部门负责检查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负责调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第四条在下列情况下,实行一案双查:(一)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国税机关或国税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等,涉嫌违法违纪的。

1、与不法分子相勾结,虚开、买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2、为涉案纳税人通风报信、作伪证、说情、影响案件查处的;3、索取、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4、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入股分红的;5、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税款损失的;6、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税务窗口工作投诉报告模板

税务窗口工作投诉报告模板

税务窗口工作投诉报告模板
背景
作为纳税人,我们在办理税务业务时,可能会遇到工作人员的不良服务,例如
态度粗暴、服务效率低下、对待问题不负责任等等。

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向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为了更方便地进行投诉,我整理了一份税务窗口工作投诉报告模板,希望对纳税人投诉工作会有所帮助。

投诉对象信息
投诉对象:(填写被投诉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工作部门:(填写工作人员所在税务部门的具体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税务部门接待客户的联系电话)
投诉内容描述
请在下方详细描述投诉内容(需填写客观事实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工作人员态度是否恶劣?是否有语言暴力或侮辱行为?
2.工作人员是否妨碍您正常办理业务?是否安排等候时间过长?
3.工作人员是否滥用职权?是否给您造成额外的负担?
投诉要求
请在下方填写您对投诉的要求:
1.请对投诉对象进行必要的惩戒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
批评等。

2.请加强整个部门的服务意识培养,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3.请尽快处理我在办理业务时遇到的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填写说明
1.投诉材料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避免填写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
的后果。

2.填写本报告前,建议先行拍照或录像,确保投诉内容的准确性。

3.报告填写完成后,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联系。

结束语
本模板旨在为纳税人投诉税务窗口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希望广大纳税人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以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权。

如果您的投诉能够让相关部门引起重视,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那么我们的努力就是值得的。

税务工作人员举报投诉书面材料范文

税务工作人员举报投诉书面材料范文

税务工作人员举报投诉书面材料范文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XXX性别: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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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税务举报信息
一、税务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与咨询:拨打12366,可咨询相关举报信息。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
需要。

它具有统一呼叫中心代号,即:国税局为12366-1,地税局为12366-2,人工与自动语音相结合。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涉
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

2.网站举报。

省地税局举报网址:
/lm/front/main.jsp?sysid=013&sess=0
分管省长举报信箱:
http://218.94.123.12:8080/wcm/jiangsu/fszxx.jsp?channelid=4456&type=4 440
省地税局长举报信箱:
/lm/front/mailmain.jsp?sysid=001&sess=0&groupid =0005&vc_mailpropertyname
泰州市地税局长信箱:
tzds_ydj@
泰州地税局举报信箱:
/lm/front/main.jsp?sysid=015&sess=0
二、领导信息。

1.江苏省分管领导:
李云峰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监察、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能源方面工
作。

2.江苏省地税局:
李小平江苏省地税局局长
陈筠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稽查局工作。

3.泰州市分管领导:
徐郭平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财政、税务、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杨峰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方面工作。

4.泰州市地税局领导:
严德君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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