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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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

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

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导读]绿色矿山是在新形势下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矿业发展道路的全新思维。

建设绿色矿山是促进矿业经济进步的必由之路……一、绿色矿山的含义绿色矿山是在新形势下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矿业发展道路的全新思维。

建设绿色矿山是促进矿业经济进步的必由之路,“绿色矿山”的理含符合21世纪的发展要求,更顺乎“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绿色矿山是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追求可循环经济为目标,将绿色生态的理念与实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矿山勘探、规划与设计、矿山开发、闭坑设计),体现了对自然原生态的尊重,对矿产资源的珍惜,对景观生态的保护与重建。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要持续发展潜力,它着力于科学、低耗和高效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并尽量减少资源储量的消耗,降低开采成本,实现资源效能的最佳化。

二、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一)绿色矿山必须依法设置和组织生产绿色矿山建设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矿产资源法的要法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具有可地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依法取得采矿权、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依法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和组织生产,依法交纳各项税金和治理准备金,确保安全生产。

(二)绿色矿山必须按科学、低耗和高效的原则,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按科学、低耗和高效的原则,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是其基本的前提。

矿产资源开采,首先必须根据资源状况、需求和技术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正确选定开采方式和技术装备;其次,要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第三,要降低开采成本,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共、伴生矿及废弃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绿色矿山必须满足自然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绿色矿山建设是以解决环境问题作为着力点而展开的管理实践。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说明《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包含先决条件和评分表两部分。

先决条件属于否决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不能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增加否决项。

一、计分办法(一)评价指标评分表共100项,总分1000分,分别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进行评分。

(二)不涉及项处理。

对于不涉及三级指标第33-36项矿山企业的得分计算,应依据《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25283—2010)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判定第33-36项是否属于不涉及项,并在评分表中明确说明。

如果属于不涉及项,大类最后得分采用折合法计分。

如某矿不涉及第33-36项,假如第37-42项的得分和为64分,则“三、资源综合利用”大类最后得分为“64/80*120=96分”。

二、达标说明(一)总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0分,各省(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在综合要求不降低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达标线”。

(二)一级指标得分(折合后得分)原则上不能低于该级指标总分值的75%。

如,“矿区环境”一级指标评价总分值220分,该一级指标得分不得低于165分。

三、评分说明(一)某一指标评分说明中属于扣分项,则扣完为止。

某一指标评分说明里属于增分说明,增至该项指标总分为止。

(二)所有得分必须有依据并要保留证明材料,在“检查记录”栏里写明得到相关分值的原因,缺少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得分。

如果需要填写内容较多,可以在评估报告中重点描述。

(三)对于集中建设的选矿加工等配套系统,应明确关联关系,可统一纳入评估考虑。

(四)对于调查问卷、现场考核、专家打分取平均值等评估方式需要在“检查记录”说明里进行详细描述。

(五)需要现场查看的内容,在“检查记录”里应写明哪些工作人员到什么现场看了什么内容(设备、设施、厂地、环境、现场等)。

《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发布

《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发布

《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发布为促进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生产矿山全部达到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并推荐一批省级示范矿山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形成环境友好、高效节约、管理科学、矿地和谐的矿山绿色发展新格局。

《方案》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政府主导、矿山主建的基本原则。

结合矿山生产现状,科学确定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名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方案》提出了5项主要任务:调查摸底。

要查明矿山现状。

对合法采矿权和各种整顿整治后继续保留的采矿权,由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矿山逐一进行现状摸底调查。

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县市区调查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要拟定绿色矿山建设名单。

全省所有生产矿山应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围;因规划或资源,2022年底前关闭矿山不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围;长期停产、2022年底以后复工投产的矿山,按新设矿山要求建设绿色矿山。

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各采矿权绿色矿山建设进度,明确每年度达标绿色矿山名单。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县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各矿山企业,应按照各县市区确定的绿色矿山进程要求,结合自身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对标绿色矿山标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或矿山企业,应组织专家对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应向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方案作为矿山企业绿色矿山达标验收的依据。

推进绿色矿山发展。

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现场需要的相关资料(2)(1)

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现场需要的相关资料(2)(1)

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现场需要的相关资料一、报告、设计类1、最近一次地质备案报告及备案文件;2、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3、开采设计及批复,安全设施设计;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5、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查意见;6、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7、生态治理方案;8、环境应急预案;9、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10、智能矿山建设方案;11、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12、能耗年度评估报告;13、井下排水系统检测报告;14、主要生产设备检测报告;15、企业员工体检总结报告。

二、台账类根据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实施的台账类:1、厂区绿化及养护台账;2、标识标牌及宣传牌等补充、更换台账;3、根据两案近三年的治理台账(包括地质灾害监测、土地复垦监测);4、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对厂界噪音、粉尘、固废、矿井水、地下水、地表水等监测台账;5、科技创新类台账(论文发表、专利发表);6、与高校创建协调体系下的创新成果台账;7、智能矿山建设台账;8、绿色矿山培训台账,绿色矿山宣传台账;9、企业文化类台账(文娱活动、体育活动);10、矿山主要机械设备清单;11、车间或部门能耗、水耗等记录台账;12、职工满意度调查问卷类台账;13、企地和谐类、扶贫募捐类台账。

三、文件类1、绿色矿山体系建设类文件;2、绿色矿山考核机制文件;3、绿色矿山提升改造类文件;4、体现企业文化类杂志四、制度类1、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制度;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五、视频、影像类1、绿色矿山宣传片;2、其他影像资料。

六、获得相关荣誉类与绿色矿山、开采技术、科技创新、企业管理、依法纳税等相关荣誉。

七、汇报ppt限时10分钟左右,要求言简意赅,归纳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亮点及近几年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及成果。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供参考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供参考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供参考)(一)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先决条件和评分表两部分。

先决条件属于否决项,有一项达不到不能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增加否决项;评分表是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1.计分办法评价总得分包括评价分值和加分分值,评价分值满分1000分,加分分值最高80分。

总得分=实际参与的评价指标总得分/实际参与的评价指标总分×1000+加分分值因矿种、开采方式不同,一个具体的矿山并不是所有评价指标都适合该矿的实际情况,对于不适合该矿实际情况的情形,相关指标不参与对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

评价分值只对涉及指标折算计分,即去除所有不涉及指标,将剩余指标的得分情况折合成千分制。

如评价某露天煤矿时,涉及到井工矿山专用的指标不参与评估,例如所有参与评估的指标为120项总分为900分,而对这120项评估后得分为720分,加分分值为10分,则该矿山最后得分为720/900*1000+10=810分。

2.达标说明(1)一级指标(见评价指标表)得分(折合后得分)不能低于该一级指标总分值的70%。

如,“矿区环境”一级指标评价总分值160分,该一级指标得分高于112分才算达标。

(2)总得分不能低于750分(包括附加分)。

(3)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绿色矿山“达标线”进行适当调整。

3.其他说明(1)某一指标评分说明中属于扣分项,则扣完为止;(2)某一指标评分说明里属于增分说明,增至该项指标总分为止;(3)所有得分必须有依据并要保留证明材料,在“评估情况”栏里写明得到相关分值的原因;如果需要填写内容较多,可以在评估报告中重点描述。

(4)缺少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得分;(5)对于调查问卷、现场考试、专家打分取平均值等评估方式需要在“评估情况”说明里进行详细描述。

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探讨

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探讨

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评指标探讨杨久富(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1)摘 要:作为我国社会资源的核心组成部分,矿山企业的环保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通过积极开展其绿色重建工作,能够加速我国矿产行业的发展。

本文先从绿色矿山含义入手,分析矿山创建要求,接着阐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最后总结了绿色矿山创建考评指标,所得结论仅供参考。

关键词:绿色矿山 ;创建标准 ;考评指标中图分类号:F4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1-5004(2020)01-0232-2收稿日期:2020-01作者简介:杨久富,男,生于1986年,汉族,山东莒南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 :金属非金属矿山机电技术及绿色矿山建设。

当前贯彻的是节能及环保理念,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促进行业发展,延长其寿命。

当前时代对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思维。

要求矿产开采阶段,要注重环境保护。

1 绿色矿山的含义当前时代对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思维。

矿业经济想要获得进步,需要积极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更好切合当前发展,满足社会要求,构建和谐开采局面。

绿色矿山本身是为降低资源消耗,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原则,以可循环经济为最终目的,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强化绿色生态理念的引入,促使绿色、可持续理念贯穿整个流程,注重生态保护,珍惜资源,全面贯彻绿色矿山理念,积极进行矿山重建。

绿色矿山本身是一项复杂且系统性的工程,不仅代表了矿产区域的资源开发水平与资源利用水平,还关系着矿区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在科学角度上,将降低能耗作为目的,保障开发的合理性。

强化资源的应用,减少资源储存量,保障资源最优。

2 绿色矿山创建要求(1)依法设置组织生产。

该矿山建设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矿产资源法,选择综合性评价手段,制定针对性环保方案,获得相应的许可证、证照等。

健全规章制度,保障生产质量与安全,及时缴纳税务,审查自检,保障生产科学性与持续性。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供参考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供参考

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供参考)(一)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先决条件和评分表两部分。

先决条件属于否决项,有一项达不到不能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增加否决项;评分表是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1.计分办法评价总得分包括评价分值和加分分值,评价分值满分1000分,加分分值最高80分。

总得分=实际参与的评价指标总得分/实际参与的评价指标总分×1000+加分分值因矿种、开采方式不同,一个具体的矿山并不是所有评价指标都适合该矿的实际情况,对于不适合该矿实际情况的情形,相关指标不参与对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

评价分值只对涉及指标折算计分,即去除所有不涉及指标,将剩余指标的得分情况折合成千分制。

如评价某露天煤矿时,涉及到井工矿山专用的指标不参与评估,例如所有参与评估的指标为120项总分为900分,而对这120项评估后得分为720分,加分分值为10分,则该矿山最后得分为720/900*1000+10=810分。

2.达标说明(1)一级指标(见评价指标表)得分(折合后得分)不能低于该一级指标总分值的70%。

如,“矿区环境”一级指标评价总分值160分,该一级指标得分高于112分才算达标。

(2)总得分不能低于750分(包括附加分)。

(3)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绿色矿山“达标线”进行适当调整。

3.其他说明(1)某一指标评分说明中属于扣分项,则扣完为止;(2)某一指标评分说明里属于增分说明,增至该项指标总分为止;(3)所有得分必须有依据并要保留证明材料,在“评估情况”栏里写明得到相关分值的原因;如果需要填写内容较多,可以在评估报告中重点描述。

(4)缺少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得分;(5)对于调查问卷、现场考试、专家打分取平均值等评估方式需要在“评估情况”说明里进行详细描述。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6.01•【文号】自然资矿保函〔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2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做好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统一评价指标标准,推进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化,依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39号),现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请参照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孙永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2020年6月1日附件:1.绿色矿山评价指标2.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附件2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是指政府管理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的行为。

为确保绿色矿山遴选质量,规范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关于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39号)要求,制定本要求。

一、评估机构(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认定的专业评估机构。

要具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评估的能力。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第三方评估的内容、流程等要求,结合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实际,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权利义务。

(三)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与矿山企业必须保持独立,不得与矿山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与矿山自评估报告编写,评估工作开展前后一年内不得与矿山企业有关联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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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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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包含先决条件和评分表两部分。

先决条件属于否决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不能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增加否决项。

一、计分办法
(一)评价指标评分表共100项,总分1000分,分别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进行评分。

(二)不涉及项处理。

对于不涉及三级指标第33-36项矿山企业的得分计算,应依据《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25283—2010)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判定第33-36项是否属于不涉及项,并在评分表中明确说明。

如果属于不涉及项,大类最后得分采用折合法计分。

如某矿不涉及第33-36项,假如第37-42项的得分和为64分,则“三、资源综合利用”大类最后得分为“64/80*120=96分”。

二、达标说明
(一)总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0分,各省(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在综合要求不降低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达标线”。

(二)一级指标得分(折合后得分)原则上不能低于该级指标总分值的75%。

如,“矿区环境”一级指标评价总分值220分,该一级指标得分不得低于165分。

三、评分说明
(一)某一指标评分说明中属于扣分项,则扣完为止。

某一指标评分说明里属于增分说明,增至该项指标总分为止。

(二)所有得分必须有依据并要保留证明材料,在“检查记录”栏里写明得到相关分值的原因,缺少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得分。

如果需要填写内容较多,可以在评估报告中重点描述。

(三)对于集中建设的选矿加工等配套系统,应明确关联关系,可统一纳入评估考虑。

(四)对于调查问卷、现场考核、专家打分取平均值等评估方式需要在“检查记录”说明里进行详细描述。

(五)需要现场查看的内容,在“检查记录”里应写明哪些工作人员到什么现场看了什么内容(设备、设施、厂地、环境、现场等)。

附件2
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
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是指政府管理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的行为。

为确保绿色矿山遴选质量,规范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关于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39号)要求,制定本要求。

一、评估机构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认定的专业评估机构。

要具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评估的能力。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第三方评估的内容、流程等要求,结合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实际,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权利义务。

(三)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与矿山企业必须保持独立,不得与矿山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与矿山自评估报告编写,评估工作开展前后一年内不得与矿山企业有关联业务往来。

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矿山企业评估费用和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矿山企业隐私或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合理保存和使用矿山企业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未经允许,严禁挪作他用。

二、评估要求
(一)以《自然自然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等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为依据,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开展评估。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按规定组成评估组,组长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担任,评估组应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应熟悉绿色矿山相关政策和标准,涵盖地质、采矿、选矿、生态环境等专业。

(三)第三方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依据、评估过程、评估综述和结论等。

要详细叙述评估程序、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情况,明确判定矿山企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依据,对引用的关键内容给出相关文件来源,做到证据信息可信、内容精要、判定准确。

评估报告及相应记录/材料(复印件)等,应在评估机构保存12个月以上。

(四)第三方评估工作应规范严谨,其中实地核查基准人日数不少于5人日。

相关工作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经核实存在收受矿山企业财物、泄露矿山企业秘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予以通报,并不予采信其评估报告。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第三方。

遴选工作开始后,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国绿色矿山名
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以下简称名录系统)中,填写本行政区域内拟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单,并建立与矿山企业的对应关系。

(二)内业评估。

评估组登录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系统,审核矿山企业提交的自评估
报告等电子版资料,对评价指标先决条件进行审定。

相关内容、材料缺失时,通知矿山企业补充或重新提交。

经初步评估,讨论确定现场评估重点,告知矿山企业现场评估时间。

(三)现场评估。

1.召开评估会议。

评估组与矿山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召开评估会议,由评估组组长介绍评估目的、评估计划,宣读评估工作承诺书(附件)。

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建设情况,评估组就相关情况进行问询。

2.开展实地核查。

评估组赴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根据评价指标逐项查看现场工作情况、规范程度,查阅相关生产运营管理记录,对相关指标开展问询,对关键位置拍摄照片,做好核查记录。

(四)编制报告。

评估组综合内业评估、现场评估情况,讨论确定评估结论,总结
矿山企业建设工作亮点,明确失分项及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在线填写《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编制第三方评估报告,同时将评估组专家名单、评估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实地核查记录、实景会议及现场照片等作为报告附件。

(五)反馈结果。

第三方评估机构将评估组承诺书(盖章)、第三方评估报告、专
家名单签字表扫描件上传名录系统。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评估报告再进行专家论证。

附件:承诺书
附件
承诺书
本评估组承诺,此次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我们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过程严格按照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指标有关要求开展评估,不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确保评估结论真实、有效。

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方评估机构:(盖章)
评估组组长:
2020年月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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