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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筹资管理制度

投资筹资管理制度

投资筹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筹资行为,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投资筹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投资筹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筹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内部审计机制等,确保投资筹资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第五条投资管理是指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途径,对其他企业、项目或资产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或实现战略目的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投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风险可控原则:投资活动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投资安全;(三)效益优先原则:投资活动应追求投资回报,提高公司资产价值;(四)分散投资原则:投资活动应分散投资领域和地域,降低投资风险。

第七条公司投资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由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

重大投资项目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公司投资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

第九条公司投资项目应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风险控制、管理流程等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筹资管理第十一条筹资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途径,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筹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筹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风险可控原则:筹资活动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筹资安全;(三)效益优先原则:筹资活动应追求筹资成本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四)合理负债原则:筹资活动应合理控制负债比例,确保公司财务稳健。

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

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

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规范和提高企业的筹资和投资管理水平,保证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特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筹资和投资活动。

2.2 全部从事筹资和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筹资管理第三条筹资原则3.1 公司的筹资应遵从谨慎经营和稳健发展的原则,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

3.2 筹资应以市场为导向,依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搭配。

第四条筹资方式4.1 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资。

4.2 筹资方式的选择应依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环境、风险可控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第五条筹资流程5.1 筹资需提前进行调研和规划,明确筹资目标、金额和方式,编制筹资方案。

5.2 在筹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公司声誉和信誉。

5.3 筹资过程中需及时报告并取得公司管理层的授权。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六条投资评估6.1 投资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评估,包含投资项目所在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情形、投资回报猜测等。

6.2 投资评估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进行,包含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经济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投资决策7.1 投资决策应由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据投资评估的结果进行,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定位和发展战略。

7.2 投资决策应遵从审慎原则,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第八条投资合同8.1 投资合同应明确商定投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回报方式等。

8.2 投资合同应经过法律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第九条投资监督9.1 对已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营。

9.2 对投资项目的关键风险和经营情形应进行及时跟踪,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十条责任分工10.1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依照各自岗位职责,履行与筹资和投资管理相关的职责。

投资与资金筹集制度

投资与资金筹集制度

投资与资金筹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筹集活动,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和资金筹集活动。

第三条定义1.投资:指公司对于其他企业或项目的股权、债权或其他资产的购买、收购或投资。

2.资金筹集:指公司为了开展投资活动而进行的筹集资金的行为。

3.投资风险:指投资或资金筹集活动可能面对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包含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第二章投资活动第四条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程序应包含市场调研、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方案评估和决策等环节。

2.投资决策应经过公司高层决策机构的审议和批准,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投资合作与合同1.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应与被投资方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或投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投资合作协议或投资合同应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六条投资限额和风险掌控1.公司应设立投资限额,明确单笔和累计投资的上限。

2.公司应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投资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符。

3.投资活动应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第七条投资回报与风险收益1.公司进行投资活动应重视投资的回报与风险收益的平衡,确保合理利用资金、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调整投资决策,以降低投资风险。

第三章资金筹集活动第八条资金筹集方式1.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券发行、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资金筹集。

2.资金筹集方式应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并经过公司高层决策机构的批准。

第九条资金筹集程序1.资金筹集程序应包含资金需求分析、筹资方案订立、资金筹集协议签署等环节。

2.资金筹集活动应涉及到的文件和合同应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条资金使用和监督1.公司应依照筹集资金的用途进行合理使用,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企业筹资管理制度

企业筹资管理制度

企业筹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企业筹资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外部所有筹资行为。

三、筹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资金:1. 自有资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扩张。

2. 银行贷款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

3. 债券发行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吸引投资者投资,以获得资金。

4. 股票发行企业可以通过股票发行,吸引投资者投资,以获得资金。

四、筹资管理1. 筹资计划企业应制定筹资计划,明确筹集资金的时间、数量和方式。

2. 筹资审批企业应对筹资计划进行审批,确保筹资计划符合企业经营战略和财务状况。

3. 资金使用企业筹集的资金应按照计划用于企业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如需改变资金用途,应经过审批。

4. 借款管理企业应合理控制借款规模,防止过度负债。

借款应符合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按时还款。

5. 债券管理企业应按照债券发行文件的规定,履行债券发行和偿还义务。

6. 股票发行管理企业应按照股票发行文件的规定,履行股票发行和股息分配义务。

五、责任与制度执行1. 筹资部门负责筹资活动,制定筹资计划,进行资金管理和监督。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批筹资计划,并监督资金使用和还款情况。

3. 管理层应加强对筹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筹资行为合法合规。

4.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六、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由企业管理层负责,并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筹资管理制度。

企业应做好本制度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如有需要,可增加相关制度和规定。

三甲医院资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资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资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管好用好筹集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按规定用途使用,根据国
家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我院资金筹集管理工作。

三、规程:
1、财务科根据医院建设发展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筹集
渠道主要有:银行存款、融资租赁。

2、在资金筹集上,要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集规模和筹集结构、
筹集方式,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3、财务科在筹集活动中,应努力降低筹资成本,通过对比分析,择优选择
筹资方案。

4、财务科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以及医院批准的项目和资金额度开展筹资活
动,医院通过长期借款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固定资为投资建设。

5、向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必须报经卫计委审批。

6、长期借款应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能借款。

7、财务科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医院借款利息额,以便正确计付利息,保证医
院的利益不受损害。

8、财务科应按与银行约定的有关借款用途合理使用银行借款,未经银行同
意,不得改变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9、短期借款应计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应计的利息支出,在工
扣未竣工交付使用前,计入工程成本,竣工结算后计入财务费用。

10、按资本保全原则处理有关财务事项。

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计法》、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
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筹资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筹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筹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筹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筹资行为合法合规;2. 效益优先:充分考虑筹资成本和风险,确保筹资效益最大化;3. 结构合理:优化筹资结构,保持资本成本和风险平衡;4. 信息透明:确保筹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第二章筹资计划与决策第四条公司筹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筹资目的:明确筹资用途,确保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2. 筹资方式: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3. 筹资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筹资规模;4. 筹资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合理安排筹资时间;5. 筹资成本:评估筹资成本,选择成本较低的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司筹资决策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筹资决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章筹资方式与程序第六条公司筹资方式包括:1. 股权融资:发行股票、增发股份、配股等;2. 债权融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3. 其他融资方式:股权激励、内部融资等。

第七条公司筹资程序如下:1.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编制筹资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财务部门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制定筹资方案;3. 财务部门组织筹资工作,包括与金融机构、投资者等沟通协调;4. 财务部门完成筹资后,及时办理资金到位手续;5. 财务部门定期评估筹资效果,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章筹资风险控制第八条公司筹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九条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筹资风险:1. 加强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动态,降低市场风险;2. 严格审查借款人信用,降低信用风险;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操作风险防范能力;4. 加强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对筹资风险的认知。

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

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一)企业筹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依据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筹资行为.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是指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四条筹资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2.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3.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债。

第二章权益资本筹资第六条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2.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1.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2.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

3.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资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

4.财务部在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5.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第八条吸收投资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条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一条发行股票筹资程序1.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2.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申请并经批准.3.公布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鉴定承销协议.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筹资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通过吸收投资、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筹资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效益原则,确保筹资行为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筹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筹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筹资计划第五条公司筹资计划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制定,确保筹资规模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

第六条筹资计划应包括筹资目的、筹资方式、筹资额度、筹资期限、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在制定筹资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成本和风险,选择最优的筹资方案。

第八条筹资计划应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筹资方式第九条公司可以采用吸收投资、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十条吸收投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增发股票、转让股权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利率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借款方式和期限。

第十二条公司发行债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十三条融资租赁是公司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方式,公司应根据租赁物的需求和租赁市场的状况,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方式。

第四章筹资合同与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与筹资相关方签订合同,应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筹资合同应报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负责对筹资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筹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履行和资金的安全。

第五章还款与风险控制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筹资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按时还款。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还款管理制度,确保还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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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
(一)企业筹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依据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筹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是指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

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
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四条筹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2.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3.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债。

第二章权益资本筹资
第六条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

2.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1.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2.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的
分担等。

3.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资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
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

4.财务部在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5.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第八条吸收投资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条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一条发行股票筹资程序
1.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2.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3.公布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鉴定承销协议。

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4.招认股份,交纳股款。

5.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包括股东姓名、名称、住所及各股东所持股份、股票编号以及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第三章债务资本筹资
第十三条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

经财务部批准分支机构可以办理短期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短期借款筹资程序
1.根据预算》财务预算和预测,公司财务部应先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筹
资计划表。

2.按照筹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筹资计划。

3.财务部负责鉴订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
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4.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第十五条公司短期借款审批权限
短期借款采取限额审批制,投资限额标准》标准如下(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1.财务部经理审批限额:10万元;
2.财务总监审批限额:50万元
3.总经理审批限额:100万元。

第十六条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日,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筹资资记薄中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有变动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并实行岗位分离。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建威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

财务部对于未领取利息单独列示。

第二十条公司长期债务资本筹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公司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件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以及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长期借款计划旅出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依其职权范围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办费;
2.生产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3.清算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清算权益;
4.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利息,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
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行债券筹资程序
1.发行债券筹资应先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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