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批准及程序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流程

依法依规原则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维护职工权益原则
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职 工的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02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前期准备
确定产权交易的主体和客体
确定产权交易的主体
国有企业作为产权交易的卖方,需要 明确产权交易的主体,即确定参与交 易的国有企业或其下属单位。
02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交易程序、交 易方式、价格评估等方面。
03
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制 定和监督,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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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产权交易的客体
在确定交易主体后,需要明确产权交 易的客体,即交易的具体资产或股权 ,确保交易标的合法合规。
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
对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股权评估
对涉及股权交易的标的进行股权评估,以确定股权的价值和 比例。
制定产权交易方案
制定交易方案
根据交易标的和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产权交易方案,包括交易方式、价格、支付方式 等。
方案审批
将制定的交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
报批与公告
报批
将产权交易方案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公告
在获得政府批准后,通过指定媒体或平台发布产权交易公告,向潜在买家或投资者公开招揽意向方。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后期工作
产权交接与变更登记
产权交接
在交易完成后,买方和卖方需要进行产权交接,确保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经营权等权利转移至买方。
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完整详细版

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完整详细版国有股权转让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一、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XXX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四、内部决策让渡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让渡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让渡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让渡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让渡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步伐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让渡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让渡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六、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八、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一、准备阶段1.确定交易目标:明确要交易的国有产权类型、所属企业、出售比例等。
2.评估估价:通过专业机构对待交易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和估价,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
3.交易准备:制定交易方案,确定交易方式、交易对象和交易期限等。
4.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国有资产审计、行政审批、法律审查等。
二、信息公开阶段1.公告发布: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包括交易标的、交易方式、转让条件、交易安排等。
2.提供资料:提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供潜在买家参考。
3.信息披露:及时向社会公开产权交易信息,确保交易公开透明。
三、潜在买家筛选与竞价阶段1.买家资格审查: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潜在买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合格的买家参与竞价。
2.披露信息:向买家提供更详细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信息。
3.竞价方式:根据交易标的的特点和市场需要,确定适合的竞价方式,如公开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
4.竞价结果: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最终的买家,签署合同。
四、交易合同签订1.合同起草:根据双方达成的意向,起草交易合同,包括交易标的、价格、付款方式、交割条件等。
2.交易谈判:双方依法进行交易谈判,商定各项具体内容,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3.合同签订: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各方签字确认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交割和审批1.交易款支付: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交易款项,卖方确认收款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执行审批程序:卖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证照、产权、登记等事项。
3.交割手续:买方和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割手续,如产权过户、股权转让等。
六、交易后的监督和管理1.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对交易后的企业进行监督,确保购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企业进行正确管理和使用。
2.处理纠纷:如出现交易争议或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及注意事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及注意事项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1.确定产权转让的合理性:首先,企业需要评估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产权转让。
如果确实有转让的需求,企业可以制定相关的转让计划和标准。
2.进行产权估值:产权转让前需要进行产权估值,确定待转让的国有产权的估值范围。
产权估值可能需要由专业机构或评估师进行。
3.资产信息公示:企业需要对待转让的国有产权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以便有意向购买方得到准确的资产信息。
4.资格审核和谈判:对于有意向购买的方,企业需要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
之后,双方可以进行谈判,商讨产权转让的具体条件和方式。
5.缔结产权转让协议:在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需要缔结产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签署相关文件。
6.完成交割手续:在协议签署后,双方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产权转让登记、备案手续等。
待手续完成后,产权转让正式生效。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合法合规:企业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例如,应该明确产权转让的程序和权限,确保转让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保护国有资产:企业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时,应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在谈判和签署协议时,可以考虑引入业绩补偿、保留权益等方式,以保护国有资产的价值。
3.调研尽职检查:有意向购买的方在进行产权转让时,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尽职检查。
包括对待转让企业的财务状况、法律纠纷、产权状况等进行仔细审查,以降低风险。
4.审慎选择合作方:企业在选择购买方时,应审慎选择,确保购买方具备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
可以通过考察购买方的经营状况、信誉度、市场地位等方面来评估其合作价值。
5.注重信息披露: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时,企业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和投资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企业状况。
这有助于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6.注重合同履约: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应严格履行所签署的合同和协议,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流程一、背景介绍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是指国家将其拥有的企业产权进行转让的行为。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
下面将从协议转让的流程来介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过程。
二、确定产权转让方案在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之前,需要对转让方案进行确定。
这包括确定转让对象、转让比例、转让价格等多个方面。
转让方案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企业价值、市场行情、产权归属等多个因素,确保转让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出售准备工作1. 资产评估:进行企业资产评估,确定产权的价值和转让价格。
2. 审核审批: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对产权转让信息进行公示和披露。
四、寻找潜在买家1. 市场调研: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找到潜在的买家,并了解其背景和实力。
2. 接触洽谈:与潜在买家进行接触,了解其购买意愿和能力,并进行初步洽谈。
五、签订协议1. 谈判协商:对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进行详细谈判和协商,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
2. 签订协议: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协议文件,并进行公证和备案。
六、过户手续1. 资金支付:买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款项。
2. 产权过户:根据协议约定,将产权过户给买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完成交割1. 资产交割:将企业的相关资产、财务文件等交付给买方。
2. 过户登记:完成产权过户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八、监管和审计1. 监管机构:相关部门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监管,确保转让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 审计机构: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审计,核实转让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收尾工作1. 资金结算:对转让款项进行结算,确保双方的资金交收。
2. 归档备案:将产权转让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备案,以备后续需要。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合作和配合。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程序,可以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产权转让方
委托经纪会员 签订委托合同
递交转让材料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意向受让方
委托经纪会员 签订委托合同
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
组织交易活动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结算交易资金
审核出具交易凭证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领取交易价款
协议转让
竞价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
01
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0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根据拟采用的竞价方式,转让方与经纪会员选择合适
03
的版本,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拍卖 招投标 网络竞价
04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受理转让申请
准备、提交转让相关材料,录入交易系统
转让方: 1、《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转让方为全民企业的,提供本次转让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集团批复 4、转让方为公司制企业的,提供章程、有效内部决议 5、转让所持全部股权或转让后不再控股,如有管理层、其他股东拟受让,出具 已完成国资委备案的承诺(备案程序) 6、《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7、(标的企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说明、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的说明)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受理转让申请
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责任
转让方应当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 的填报内容和所提交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转让方的经纪会员应当对其代理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事项进行 尽职调查,并对转让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 规性进行核实,一般应包括: (一)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虚 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信息发布的内容与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一致; (三)信息发布的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规范性问题, 是否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管理,规范转让行为,提高转让效率,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保护国有产权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和中央属地方管理的企业在交易所、产权交易中心、拍卖场等公开市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护国有产权的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缴纳相关的税费,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得具有恶意炒作、哄抬价格和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第二章产权转让流程第五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流程应包括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公告、报名、竞价、交割等环节。
第六条产权转让的公告应在媒体进行广泛发布,报名应在公告期内,竞价应在报名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
第七条报名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权转让的相关要求,竞价条件应当符合竞价规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产权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产权转让的信息发布、报名、竞价、交割等环节的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合法权益。
第三章资产评估第九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确保产权转让的价格公正合理。
第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产权转让的类型、性质、规模等因素确定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前充分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资产状况,并加强风险控制和纪律教育,确保评估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字等环节的管理。
评估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企业和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评估报告。
第四章竞价条件第十四条竞价条件应当明确规定竞价开始时间、竞价方式、竞价单位、交易方式、保证金和交割时间。
第十五条竞价的方式应当确定为集中竞价、协议竞价或组合竞价等方式,相应的竞价规则应当制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转让方与受让方第四条转让方是指依法出让国有产权的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机构。
受让方是指依法受让国有产权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转让方应当对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无权属纠纷,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受让方应当具备受让国有产权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第三章转让原则与方式第六条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第七条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四章转让程序与监督第八条国有产权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转让方案;(二)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三)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四)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转让;(五)签订转让合同;(六)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转让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转让合同与权益第十条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二)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三)转让产权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四)转让产权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五)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七)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八)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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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批准及程序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
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3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同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按照控股地位进行划分。
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这里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还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③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或者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2)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转让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5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和操作程序,并对内部决策、转让行为批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价款支付以及产权登记等环节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制定转让方案、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中
进行,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的形式公开竞价产生转让价格;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事项,在证券交易系统中进行,转让方可根据转让股份的比例选择交易系统撮合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
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或控股公司内部资产重组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规定了具体的产权转让程序:
1)制定产权转让方案。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2)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内部决策。
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对涉及职工安置等政策性较强的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清产核资的组织应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结合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
分两种情形:对转让方拥有控股地位的,转让方组织清产核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对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4)资产评估,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转让价格的确定不得低于评估结果的90%,如果低于此比例,应当暂停产权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易。
5)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告产权交易信息。
信息应当公告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广泛征集受让方,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6)合理选择产权交易方式及组织实施。
根据征集情况合理选择产权交易方式,当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的,应当采取拍卖和招标的方式实施。
当征集到一个受让方的,或者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合同签订。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优先安置方案。
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8)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9)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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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彼此都喜欢上了对方,但谁也不知道谁的名字,也不知道都在什么单位,只在是下班的十字口彼此投过一个眼神,就这样在风雨里等待,也无法去打听,也没有勇气敢问对方,偶然的一次班车上,坐在了一块,去同一个城市玩,也没有什么目地,纯粹是一个人出去散心,有情侣人终成眷属,苍天安排了一次机遇,就走到了一起,当成为一家人时,自己单位的人几个都是她的亲戚,他的单位几个人都是他的亲戚,可当时谁给你介绍呢?苍天安排的亲眷没有一丝缝隙,百分之百的成功。
因为有爱,男女的结合没有什么理由,爱你没有商量,现在的旅游发展的特别快,当你走出世界的时候,你发现生活很有意思,不知乍的,一个车上,东南西北的人都有,只要坐在一个车上,就如同一家人似的,瞬间就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车上有老的,有少的,有中年的,短时间的相处,就如同父母和儿女,兄弟和姐妹,有说有笑,相互关系,分离时,都有一种恋恋不舍的那种感觉,用佛的观念来说,因为缘分还没有修到,只能今生短暂的相聚,很有意思,就因为有那么一段爱的缘分,今生天意就安排了一段旅游的机会,令人很欣慰。
因为有爱,生活中苍天给你周围安排了很多朋友,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他们和你没有一点血缘关系,就是一次会议,一次酒宴,一次下乡,或许在朋友家相逢,或许路上见的多了,总的来说不管是什么原因,番正是认识了,有个什么事
情,你也不知是别人知道了,都来帮忙,有人叫你大侄子,有人叫你哥,有人叫你弟,还有称同学的,好象一家子人似的,谁也没有图谁什么,说句老实话,有些都不知他们在什么单位,这些人就这样从认识到熟悉,亲如一家,一见老人去叫叔姨,同辈我在称他们哥,弟,姐和妹,在小的也就是我侄子了,因为有爱,我成了天然的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