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对策(标准版)
煤尘危害与防治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尘危害与防治措施(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煤尘危害与防治措施(标准版)煤矿粉尘是危害煤矿安全的一种重大灾难,也是危害矿工生命安全的一项灾难,实时检测矿井下粉尘的浓度就成为煤矿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1煤矿生产中粉尘的产生与分类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是岩尘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
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质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化程度的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
一般来说,在现有防尘技术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5%-10%;其他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
2粉尘的危害如果人体肺部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就可能患尘肺病。
煤矿生产中,尘肺病因吸入粉尘成分不同,可造成三种主要病症。
吸入游离的二氧化硅(SIO2)含量较高的粉尘引起的尘肺病是矽肺病,患者多集中于长期从事掘进线上的工人;吸入煤尘和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所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煤矽肺病,患者多为掘进和采煤混合工种的工人;第三类是长期吸入煤尘所引起的尘肺病,医学称煤肺病,患者为长期从事采煤工作的工人。
三种主要职业病的患因,都是人体肺部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所致,是一种严重的矿工职业病,工人一旦患病,当今的医学水平还很难彻底治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神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前言(1)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措施。
(2)本措施适用于煤矿及其所属地面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3)本措施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潮湿、振动等。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4)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监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5)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为我矿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
为我矿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入井人员,应当经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进入井下检测的仪器设备,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6)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7)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煤矿是煤炭资源的开采和生产基地,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
随着煤矿深度开采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煤矿职业危害问题也日益突出。
煤矿工作环境恶劣,作业条件艰苦,工作强度大,煤矿事故频发。
据统计,煤矿事故是造成劳动者伤亡和身体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防治对策,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类型1. 煤尘危害:煤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煤尘,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煤尘环境中容易引发煤尘肺病,严重影响工人的健康。
2. 有毒气体危害:煤矿内部存在着一定量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一旦浓度过高,会危及生命安全。
3. 噪音危害:煤矿机械设备的运行、氢气爆炸产生的气浪声以及工人作业时的喧闹声等,都会对工人的听力造成严重损害。
4. 机械伤害:煤矿内大型机械设备多,工人在操作和维护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5. 人为因素危害:由于煤矿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工人在长期的高强度工作中,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吸毒等心理问题,从而引发意外伤害。
以上种种危害,都严重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1.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工人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掌握逃生自救的技能。
2.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设备。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煤矿生产工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 加强环境治理,控制职业危害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煤矿间歇性喷射和久饥耐饱试验的次数,减少煤尘释放浓度,减少有毒气体的生成。
在矿井中采用更加科学的通风系统,降低有毒气体浓度。
煤矿职业危害

化学因素—有毒有害气体
二氧化硫:主要通过人体呼吸道吸入而产 生中毒作用; 二氧化碳:一般积聚于巷道低处及通风不 良的废井中。高浓度时有显著毒性,主要 是对人体呼吸中枢的毒性作用; 氨气:无色有恶臭气味的刺激性气体,极 易溶于水。
化学因素—粉
尘
1、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 机性粉尘。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化学因素—有毒有害气体
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无嗅,易燃易爆,爆 炸浓度界限为12.5%—74%; 硫化氢:具有臭鸡蛋气味的剧毒气体,易 燃易爆,比空气重、易溶于水、易积聚于 低洼处,爆炸浓度界限为4.3%—46%; 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刺激性气体,比 空气重,较难溶于水,容易造成对人体肺 组织的刺激和腐蚀;
《尘肺病防治条例》
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 卫生标准; 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 用,不得挪用; 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 关标准。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 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 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 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建立测尘资料档案, 并定期向职工公布。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
1、检测人员:每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情况配备 足够数量且经过有资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测尘 人员,每个采区至少一人; 2、检测设备:所用检测计量仪器必须具有有效的 计量检定合格证; 3、日常检测: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编第一章 执行,检测结果应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 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煤矿企业应定期 (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检测、评价应由取得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来进行。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

煤矿职业危害及防治对策煤矿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领域,一直以来都存在着许多职业危害问题。
煤矿工作环境恶劣、作业条件艰苦,职业危害种类繁多,工人群体健康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针对煤矿职业危害问题,本文将探讨其危害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以期为有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职业危害因素分析煤矿作为重工业生产领域,其职业危害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粉尘、有毒气体、噪声、机械震动和高温等。
1.粉尘危害:在煤矿作业中,煤炭开采、洗选、装车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
煤尘不仅对作业场所的环境造成污染,更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威胁。
长期暴露在煤尘环境下,容易引发职业性尘肺、肺结核等呼吸系统疾病。
2.有毒气体危害:煤矿工作面常常存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这些气体不仅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危害,还会引发爆炸和窒息事故。
3.噪声危害:煤矿开采和运输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很大,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下,会导致工人听力下降、头晕耳鸣等问题。
4.机械震动危害:在挖掘、运输和装车等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震动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容易引发筋骨损伤、关节疼痛等疾病。
5.高温危害:部分煤矿作业场所在地下,工作环境温度高,长期暴露在高温环境下容易引发中暑、脱水等问题。
二、职业危害防治对策针对煤矿职业危害问题,必须加强对危害因素的防范和控制,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防治对策的具体建议:1.粉尘控制: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的建设和改造,使用湿式喷淋、封闭式循环等措施进行粉尘治理,减少粉尘的扩散和沉积,保护工人呼吸系统健康。
2.有毒气体防范:定期对煤矿进行通风换气,安装瓦斯检测仪、一氧化碳报警器等安全设备,增强对有毒气体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害事故的发生。
3.噪声控制:采取降噪措施,例如对机械设备进行隔音处理、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工人在噪声环境下的暴露时间。
4.机械震动防范:对振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减振装置,采用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避免机械震动对工人身体造成伤害。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六十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
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
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
(六十三)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六十四)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六十五)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
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六十六)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
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
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六十七)为煤矿企业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十八)为煤矿企业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入井人员,应当经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进入井下检测的仪器设备,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六十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结果负责。
九、监督检查(七十)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本地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1.对本地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2.对煤矿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3.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组织煤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5.参与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煤矿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

煤矿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煤矿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一、煤矿粉尘的来源(简单)1、煤矿粉尘:指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各种煤、岩固体微粒。
2、影响煤矿粉尘产生量的主要因素有机械化程度、采煤方法、采掘机械的机构、地质构造、煤层本身的特点等。
二、煤矿粉尘的主要职业病危害煤矿粉尘主要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的,也可以通过皮肤暴露等进入人体。
煤矿工人长期暴露粉尘可引起各种疾病。
1、尘肺病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煤矿尘肺病因吸入粉尘成不同可分为三类:矽肺病、煤肺病、煤矽肺病。
尘肺病的特点:(1)尘肺病变具有不可逆性,它是不能根治的;(2)尘肺病变的进行性,脱离粉尘作业环境后,尘肺仍将继续发展。
尘肺病分为三期:第一期:重体力劳动时,呼吸困难、胸痛、轻度干咳。
第二期:中等体力劳动或正常工作时,感觉呼吸困难、胸痛、干咳或带痰咳嗽。
第三期:做一般工作甚至休息时,也感到呼吸困难、胸痛、连续带痰咳嗽,甚至咯血和行动困难。
2、慢性阻塞性肺病长期吸入煤矿粉尘不但引起尘肺病,还会引起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肺气肿等。
3、皮肤、粘膜、上呼吸道的刺激作用皮肤长期接触粉尘可导致阻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
三、煤矿粉尘的主要防治措施1、粉尘危害的三级防治原则一级防治即杜绝或减少粉尘对人体危害作用的机会,这是预防的根本;二级预防即在疾病尚能治疗时早期发现病人,早发现早治疗早脱离接尘作业;三级预防是病后期的预防,例如防止疾病的复发和伤残,促进身心健康和疾病的康复,最大限度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延长患者生命。
2、综合防降尘的“八字方针”综合防尘和降尘的措施可以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对控制粉尘危害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革,即生产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水,即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的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我国西南地方煤矿职业危害现状及预防措施

地方煤 矿在 缺乏 制度 约 束 的情 况 下 , 职 业 危 害 防治
工作 进展缓 慢 。矿井职 防工作 因缺 乏管理 没有得 到
煤层 , 5 4 . 7 % 的矿井采 用风 镐及手 镐落 煤 , 木 式支 护
的开采方 法 , 矿井 产 能 较低 。调 研 矿 井 基本 情 况 见
机构 , 应建立包 括 职业 危 害 防 治责 任 制 度 和职 业 危 害告知 制度在 内的 1 4项制度 J 。根据 调研情 况 , 完 整建立 各项制 度 的矿井仅 有 1 1对 , 占到矿井 总数 的
l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现 状
1 . 1 调研 煤矿基 本情 况 所调 研矿井 开采 工艺涵 盖综 采 、 炮采 、 风 镐及手
利 于职业 危 害 防治 工作 的开展 。
水 措 施 降低 工作 面产 尘 。 溜煤 眼产 尘 : 极 倾斜 煤层 采用前 段 开采 , 一 般在 采 区设 置 溜 煤 眼将 开 采 的煤 落 到 溜 煤 眼 下 的矿 车 中。 由于溜 煤 眼 到 矿 车 的垂 直 距 离 一 般 超 过 0 . 5 m, 溜煤 的过 程 中会产 生大 量二 次 扬 尘 , 这是 地 方煤 矿 开采 中普遍 存在 的粉 尘污染 问题 。通 过降低 溜煤
表 1 。
有效 的开 展 , 职业 危 害 制度 建 设 在地 方 煤 矿 中急 需
加 强 。
职 业危 害防 治投 入 不足 : 地 方煤 矿 职业 危 害 防
收稿 日期 : 2 0 1 2—1 2—1 7
治 费用 主要包括 防护设 施 费 、 宣传 教育 培训 费 、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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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对策
(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84
我国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对策(标准版)
一.我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
目前,我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尘肺病患病率高发。
煤炭行业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高湿5大类,其中以粉尘危害造成的尘肺病最为严重。
尘肺发病率高的原因,一是作业环境差,粉尘浓度普遍超标;二是接触粉尘工人多,患病人数总量大。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23个省市1万6792个煤矿企业的调查统计,截至2005年,累计尘肺病例15万3027例,累计尘肺病死亡人数5万8681人,现患病例9万4346人。
2005年新增尘肺病例5629例,尘肺病死亡人数2470人。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累计尘肺病例13万2011例,累计死亡人数达到5万6394人,现患病例7万5617例。
2005年新增尘肺病例4153例,死亡人数2338人;地方国有煤矿企业累计尘肺病例1万8928人例,累计死亡人数
1509人,现患病例1万7419例,2005年新增尘肺病例888例,死亡人数为111人;乡镇煤矿企业累计尘肺病例2088例,累计死亡人数778人,现患病例为1310例。
2005年新增尘肺病例588例,尘肺病死亡人数为21人。
二、我国煤矿职业危害的主要问题
1.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国有大型煤矿尽管基本上都设有职防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职防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但存在着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低,检定、监测仪器设备不足或严重老化等问题,基础工作十分薄弱。
地方煤矿多数未设职业病防治机构,有的仅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职防工作基本上由当地职防机构或委托国有重点煤矿职防机构进行,不能正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乡镇煤矿则没有职防机构,也没有专兼职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2.经费投入不足
部分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仪器、装备不能及时更新和增加,
有的企业缺少必要的粉尘监测仪器,不能按规定对作业场所产生的粉尘进行定期监测,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状况,更谈不上及时采取防护和整改措施。
3.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
一方面,部分职工对自身所处的环境、职业危害造成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手段缺乏必要的了解,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另一方面,防护用品质量没有保证、发放数量不足,使用不当、甚至不使用,这也是造成尘肺病多发的重要原因。
4.防尘设施不健全
煤矿作业场所普遍存在防尘设施不健全、设备老化,防尘措施不落实,粉尘浓度超标等问题。
矿井综合防尘投入不足,防尘洒水管路失修、锈蚀严重;巷道和采掘运输设备的洒水喷雾设备维修管理不到位,降尘效果不好;煤层注水、湿式作业及冲洗岩帮、巷帮等降尘措施没有严格落实到位;虽然配有各种防尘设备,但时开时停,管理不到位。
一些地方乡镇煤矿基本上没有防尘设施和措施。
据调查统计和现场检测,部分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十几倍乃
至几十倍,有的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几百倍。
三、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对策
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
1.提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通过各种有效手段,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领导有关“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把职工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提高对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保证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提高煤矿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忽视职业病防治,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公开曝光,切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使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人心。
3.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了解粉尘等职业危害导致尘肺病的严重性,严格执行防、降尘及健康监护等措施,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树立安全与健康理念;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接尘工人等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职防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人自我保护技能;开展对职工上岗前和工作中的定期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培训,教育和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察技术支撑体系
树立资源共享、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当地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大型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院所的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整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监察技术支
撑体系,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定期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为职业卫生的监督、监察及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服务。
5.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加大监察力度
研究制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矿井综合防尘标准与检查评定办法》等相应的配套法规,使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规范化开展。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纳入煤矿安全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内容之中,依法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开展执法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
督促煤矿企业制定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健全防护设施、配置检测设备、落实检测制度;监督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预防知识教育和提供专门的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发现劳动者存在健康损害的,立即进行相关治疗和工作调动;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如实记载并监护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
6.健全煤矿防尘系统,强化源头治理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防职业病的发生,加强井下现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和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生产性毒物、噪声、放射线及其他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完善综合防尘措施,实施煤体注水、湿式打眼,采用巷道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技术,控制粉尘危害程度,改善小型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实现煤矿生产由安全型向健康型的转变。
7.推进尘肺病治疗康复工程
积极开展以肺灌洗为主的煤矿尘肺治疗、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尘肺病患者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遏制尘肺病的发展。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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