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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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规范标准-

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规范标准-

石家庄市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校园网装备标准石家庄市教育局2009年3月1计算机教室1.1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建设计算机教室。

1.2计算机教室配备方案见表1.2。

软硬件配备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升级。

1.3 计算机教室中如果按学生面向黑板排列,在显示器后部应安装含铅有机玻璃防护材料隔离。

当学生用机未采用防辐射隔离时,排列方式应采用面对面排列(显示器背对背,推荐采用方式),或者环形排列。

1.4教室管理1.4.1室内醒目位置悬挂有省教育厅统一下发的《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则》、《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学生上机实习守则》等制度(装框)。

1.4.2学生机按由小到大顺序编号。

1.4.3管理文档有(教师、学生)使用运行情况记录本、保养维修记录本、设备管理帐目、各类资料及购置软件登记本。

1.5对承建方竣工文档(一式两份)要求1.5.1有承建合同文本(包括计算机品牌、配置、双方责任与义务、售后服务保证等)复印件;1.5.2有关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计算机生产许可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授权经销商证书、计算机教室建设资格证书〈河北省教育厅颁发〉等)复印件;1.5.3工程自检报告:软硬件配置数量情况、网络功能、技术性能等。

1.5.4计算机教室网络结构图、布线施工图,图中要明确标明设备的位置、电源线及网线的走向、端口对应情况等。

1.6承建方完成安装后,要进行联合调试,并对承建学校教师进行应用培训。

2 多媒体教室2.1 学校根据需要建设专用多媒体教室和普通多媒体教室,设备配备方案见表2.1。

软硬件配备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升级。

2.2多媒体控制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2。

2.3多媒体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2.3.1对教室中各种设备进行集中控制与管理,具有两路以上VGA及同步音频输入输出接口、两路以上A V输入输出接口。

2.3.2各种信号源在控制面板上自由切换,“一键到位”,可进行软、硬件控制。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1.28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1.28

***区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和应用,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实现教育事业城乡均衡、跨越式发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1〕16号精神。

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建设我区中小学的“校校通”工程,使每一所中小学都能与教育城域网、互联网联通,让各学校的每一台计算机都能上网,并能得到畅通的信息服务,特制订《***区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试行)》。

第二条校园网是指在学校建立的用于教学、管理和科研,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网络操作环境等方面的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

广泛应用于课堂教学、教师备课、学生学习、教务管理、行政管理、图书资料管理、资源信息管理、对外交流等方面,并通过与区城域网、互联网互联,实现校际间的信息共享,为学校的教学、管理、日常办公、内外交流等各方面提供全面、可靠的支持。

第三条学校校园网建设,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服务。

学校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的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实际,本着高效、实用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园网建设。

第四条学校要坚持以应用促建设,以需求促发展的策略,以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为指导,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为关键,以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应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为重点,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对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全面提高校园网的应用层次和水平,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现代化服务。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校园网建设要适应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以满足本校教育教学及管理需要为根本出发点,科学论证、整体规划、分阶段实施、逐步完善,形成整体效益和整体优势。

第六条应用为本,注重实效原则。

校园网建设应做到培训队伍在先、建网建库同行、研发促进应用。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

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

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

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

小学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

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

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河北省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电教工作标准

河北省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电教工作标准

河北省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
电教工作标准
成果统计表
说明:
本表统计的现代教育技术成果主要包括的内容和评分办法:
三年以来
* 获市级以上奖励(三等奖以上)的现代教育技术论文、现代教育技术优秀课和教案,自制电教教材、现代教育技术仪器设备发明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生电脑作品等;
国家级奖励:5分省级奖励:4分市级奖励:3分
* 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的论文、现代教育技术优秀课教案等;
国家级刊物刊登:3分省级刊物刊登:2分市级刊物刊登:1分
* 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用的自行设计制作的电教教材;——每课题1分
注:“现代教育技术论文”是指与现代教育技术有关的学术性文章、工作研究性文章、技术性文章等;不包括消息、报导等新闻性和文学性文章。

同一课题或项目多级受奖或多刊登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附件3: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
注:各主要学科要有相关教学资源库。

(教师自制也可)。

3、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3、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

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

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

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标准(试行)

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标准(试行)
安全措施
1、系统应安装网络版的杀毒软件,有因特网(INTERNET)接入的校园网络应配备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安全设备,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过滤措施,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更新和升级;
2、网络设备口令要专人管理、定期变更,不可简单使用数字和英文字母;
3、PC机数据应定期备份,保证数据可靠安全;
2、要有防火(符合消防要求)、防水、防盗措施。
室内环境
1、室内照明距离地面0.8m处光照度≥300lx;
2、地面、墙壁、顶棚应采用不易吸尘,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室内无强磁场干扰;要装有窗帘、调温、调湿设备。温度:14—30℃,相对湿度:40%—75%;
3、有必要的防尘措施。
三、计算机及设备
学生用机
学生用机配置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能够运行多媒体常用工具平台软件、课件、辅助教学软件等需要;
(2)也可采用单独接地(机房独立接地):防静电接地和交流保护接地电阻均≤4Ω;
(3)有条件的应安装防静电地板;
(4)多雷电地区应安装防雷电设施系统。符合GB 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A267-2000《国家计算机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等要求。
安全防护
要有防火(符合消防要求)、防水、防盗、防触漏电保护系统等措施。
基本配置:品牌机,不低于当前主流计算机配置,加装具备网络同传功能还原卡(软硬均可)。
教师用机
基本配置:品牌机,不低于学生用机,另须配有光驱、音箱等。
联网教室
计算机教室要联网。配有电子教室管理软件(即多媒体教学软件),有较丰富的应用软件、教学课件等,可上互联网。
服务器
基本配置:品牌机,主流服务器配置,满足计算机教室的教学需要。
管理文档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附件: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方法》(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

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

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

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与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与市政道路等不能穿过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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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标准(试行)
一、校园网运行环境及管理
项目要求依据标准规范
(一)主机房系统设备工作环境





要充分考虑设备本身、人员操作、维修维护等空间
的需要。

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按照下述方法确定:
S=KA
式中:S—机房的面积(m2)
A—机房内所有设备(台、架)的总数
K—系数,取值(4.5~5.5)m2/台(架)。

机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 m2。

GB2887-89
《计算站场
地技术条
件》、
GB9361-88
《计算站场
地安全要
求》、
GA267-2000
《国家计算
机系统雷电
电磁脉冲安
全防护规
范》






(1)地面、墙面、顶棚应采用不易吸附尘埃、不
易产生静电的阻燃材料。

(2)门窗要考虑采光、遮光和安全因素。

(3)机房内无强电磁场干扰。

(4)温湿度要达到规定标准。

温度:14~30℃
相对湿度:40%~75%
(5)机房内距离地面0.8m处光照度≥300lx。

(6)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计算机系统供电应与动力电路分开并由UPS供给。

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电压变动:≤±5%;
频率变化:≤±0.2Hz;
波形失真率:≤±5%。




要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接地系统。

(1)可采用联合接地(与建筑物公用接地):防
静电接地和交流保护接地采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
项目要求
依据标准
规范
(三)
网络布
线系统系统要求
1、布线系统应是开放式结构,应能支持电话、
文字、图像和视频等各种应用,并能够满足所
支持的数据系统的传输速率要求。

2、布线系统中采用的电缆应是超五类以上
100Ω四对非屏蔽/屏蔽双绞电缆和100Ω大
对数非屏蔽/屏蔽双绞电缆;采用光缆传输的,
应合理使用多模或单模光缆。

3、布线系统中所有的电缆、光缆、信息模块、
接插件、配线架、机柜等在其被安装的场所均
应易识别,布线中的每根电缆、光缆、信息模
块、配线架和端点应指定统一的标识符,电缆
在两端应有标注,通道和安装布线的空间应采
取适当的标识符。

4、满足综合布线标准要求。

5、封闭式布线系统中,主传输电缆应留有备
用电缆。

DB13/T4
13-1999
《综合
布线系
统验收
规范》电缆测试
1、链路的连通性和连接正确性;
2、链路的频率衰减:
基本链路100MHz时<23.2dB
信道链路100MHz时<24.0dB;
3、链路的近端串扰:
基本链路100MHz时>29.3dB
信道链路100MHz时>27.1dB;
4、链路的衰减与近端串扰比:
100MHz时>4.0dB;
DB13/T4
13-1999
《综合
布线系
统验收
规范》
附件三:
河北省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建设标准(试行)
项目要求依据标准规范一、
设施和环境教室面积
专用教室(适用于较大型会议室、阶梯教室等)
120M2以上,容纳100人以上。

普通教室面积应符合教室建设规范。

室内设施与
环境
供电、接地系统规范,有遮光窗帘和换气设备,
有条件的应安装空调。

有防火、防盗设施。

二、基本配置和要求显



专用教

多媒体投影机:亮度≥2500ANSI,支持
1024*768,有VGA接口和AV接口,电动幕尺寸
不小于120英寸,有效视角32度。

普通教

①多媒体投影机:亮度≥2000ANSI,支持
1024*768,有VGA接口和AV接口,配有尺寸适
宜的投影幕,有效视角32度。

②背投电视:51英寸以上(有VGA接口并具有
同步音频输入接口),支持800*600以上。

③等离子体电视(有VGA接口并具有同步音频
输入接口)。

以上三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

微机
要求微机为品牌机。

硬件配置:CPU主频
≥2.0GHZ或其它同等性能以上产品;内存256M;
AGP(32M以上)显卡;声卡;硬盘80G(7200
转);DVD-ROM/100M网卡;15英寸数控显示器
(支持1024*768,刷新率85Hz无闪烁,32位真
彩色);光电鼠标;USB接口前置。

四、承建要求随机资料
承建方应向学校提供相关设备的随机资料,包
括产品说明书、装箱单、保修卡、合格证等,
进口设备要有规范的简体中文说明书。

设备要求
相关设备符合合同要求,所有设备严禁“以次
充好”、“以旧翻新”,严禁出现“三无”产
品。

应用培训承建方应及时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应用培训。

竣工文档
工程完毕后,承建方必须向学校出具规范的竣
工文档一式两份,并加盖承建单位公章,主要
内容包括:
1.承建合同文本(包括相关设备的基本配置、
双方责任与义务、售后服务保证等)复印件;
2.有关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河北省中小学多媒体教室建设资格证〈河
北省教育厅颁发〉)复印件;
3.进口设备要有海关进口证明和授权经销证明
复印件;
4.工程自检报告:软硬件配置数量情况、技术
性能等。

5.多媒体教室布线施工图,图中要明确标明设
备的位置、电源线及网线的走向等。

河北省教育厅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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