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考核评估指标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表

(三)
支援队员实施情况
1、开展巡回医疗、健康教育、指导跟班学员、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
查阅相关资料
2、指导受援卫生院规范内部管理如制定规章制度、工作办法等,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配备的医疗设备。
受援卫生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
3、帮助受援卫生院开展适宜技术和被核准或具备条件的诊疗项目。
新开医疗技术医院能否独立完成
4、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卫项目资料
5、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开展村医培训。
村医培训记录
三、支援效果指标
考核
内容
工作要求
备查资料
存在问题及要求
(一)开展业务情况
1、支援队员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如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数,或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应至少与受援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平均工作量持平。
查阅相关资料
2、每年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业务培训班累计不少于10次,教学查房累计不少于20次。
讲座、培训内容及查房记录
3、在1个对口支援周期内(3年),帮助受援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1-2个特色专科。
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情况,须书技术,在1个对口支援周期内(3年),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培育至少3项适宜技术,参与受援卫生院的管理。
会议内容及签到册
4、制定支援队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支援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及考勤
5、为支援队员工作与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现场查看吃住情况
6、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舆论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项目重大意义和支援医院派驻专家的专业特长、学识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水平及优良工作作风等,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
确诊率和手术次数是否有所改变。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

附件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一、公益性指标(一)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定义】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支援任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下派对口支援总人员数/下达支援任务数【指标说明】(1)分子: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为下派贫困地区和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支援人员总人数。
(2)分母:下达支援任务数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单位应派对口支援人员人数。
【指标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09 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1 —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精神,各有关三级医院均应积极参与对口支援,认真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任务,提升受援地区和单位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数据来源】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备案数据。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二)援外医疗任务人次【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人次【指标定义】年度医院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次。
【计算方法】当年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数(含参加集中培训人数)。
【指标说明】按照派遣任务计划选派援外医疗队员情况相关数据。
【指标意义】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9〕42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援外在我国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细则

3
未参与门诊、住院工作的扣3分
2.3帮助受援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情况
3
未帮助受援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扣3分
2.4派驻医务人员帮助建立特色/重点专科情况
4
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4分
2.5开展适宜新业务、新技术情况
3
未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扣3分
2.6定期开展学术讲座、带教查房、手术示教情况及疑难病例讨论。
1.3对派驻医务人员管理、待遇等落实情况
5
未对派驻人员进行动员培训扣1分;无管理及待遇落实措施扣4分
核查有关资料
2.派驻医务
人员情况
(25分)
2.1派驻医务人员人数、职称、工作时间
8
人员不符合要求扣4分;1人未坚持在受援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扣4分
到受援医院现场查看;核查派驻人员职称;查看支援医院工作总结;查看门诊排班表、住院排班表;查看培训签到本和相关记录本
查阅有关资料
二支援医院(40分)
1.组织工作
(15分)
1.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或专人分工负责;研究部署对口支援工作
5
未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或专人分工负责扣1分;未专题研究部署和到受援医院了解工作扣4分
查阅相关文件
1.2制定并执行协议书(包括支援目标、计划、责任等情况)
5
未签订执行协议书扣5分
查阅协议等资料
2.3医疗服务指标(病床使用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入院三日确诊率、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医院感染发生率、住院甲级病案率、门诊病历合格率、门诊量、住院量、单病种费用等)
8
医疗服务考核指标1项未改善扣1分
查看统计报表;现场抽查运行病例3份、归档病例3份
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

附件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解释(2020年版)一、公益性指标(一)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定义】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支援任务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下派对口支援总人员数/下达支援任务数【指标说明】(1)分子:下派对口支援人员总人数为下派贫困地区和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支援人员总人数。
(2)分母:下达支援任务数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单位应派对口支援人员人数。
【指标意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0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精神,各有关三级医院均应积极参与对口支援,认真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支援任务,提升受援地区和单位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指标导向】逐步提高。
【数据来源】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备案数据。
【指标解释】省级卫生健康委。
(二)援外医疗任务人次【指标属性】定量指标【计量单位】人次【指标定义】年度医院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次。
【计算方法】当年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人数(含参加集中培训人数)。
【指标说明】按照派遣任务计划选派援外医疗队员情况相关数据。
【指标意义】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发〔2019〕42号)精神,充分发挥卫生援外在我国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五常县医联体帮扶考核评估表

3 研 1五常县医联体帮扶考核评估表(满分 1000 分)支援医院名称 : 受援医院名称: 得分:分一类指标:考核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各自工作情况(分数00)指标内容考核方法分值 得分扣分原因1.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业务院长负责对口支援查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 工作。
事机构的资料年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分析解决工作查阅会议记录、年度对 中实际 困难和问题。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究 口支援工作计划等纸质 制定本年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资料临床和医技科室根据受援医院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查阅科室年度对口支援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10105支援医院 工作情况 (150 分)医院领导、医院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赴受援医院调研、查阅半年工作意见及年督导,每年至少1 次,半年形成工作意见,年度形成工度工作报告作报告。
开展对口支援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赴受援医院,对相 应科室进行调研、督导,每半年至少 次,并形成工作 查阅半年工作报告 报告。
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应当分别到乡镇卫抽查职称晋升人员到乡 生院连续服务满半年。
镇卫生院支援经历2.派驻人员管理及工作要求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部门根据双方年度计划及帮是否按照年度计划派驻扶目标派驻支援人员。
优先派驻临床、医技相关专业技人员,派驻人员专业是 术人员,并符合卫生局的规定。
否符合规定15555不 。
抽查派驻人员,对照我派驻人员资质、派驻时间符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委印发的文件要求5 有派驻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 5实施派驻人员目标管理。
每名派驻人员有明确的对口支抽查派驻人员工作目标援工作目标,目标须有时间表和量化的任务项。
对口支援工作期满,派驻人员经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抽查派驻人员考核记录管理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考核合格。
派驻人员在对口支援期间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福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财务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生活、交通补贴。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xx〕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是指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
通过3年对口支援,争取受援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三条每所城市三级医院应当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
受援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院。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东部地区的医院在完成本省(直辖市)范围内对口支援任务的同时,承担一定的支援西部地区县级医院的任务。
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对口支援工作应当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逐步扩展到省定贫困县和民族自治县(旗)、陆路边境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对其他县的对口支援工作。
第六条对口支援工作应当坚持和体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地区和单位的经济负担。
第七条对口支援工作应当与县级中医院建设、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对中医专科的扶持,研究推广中医、民族医适宜诊疗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中的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内卫发[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0〕3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表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提升旗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援目标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
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整体上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实施范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自治区确定的贫困旗县和民族自治旗、陆路边境旗县为重点,逐步扩展到其他旗县。
具体实施项目有京蒙医院对口支援项目、万名医师支援农牧区卫生工程项目、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项目、军队医院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旗县医院项目和自治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的对其他旗县医院的对口支援项目等。
对口支援管理考核评价方案
对口支援管理考核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时效性,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临床科室。
二、总体要求
对口支援管理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医联体协议书》,并按照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登记。
三、职责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选派专家定期开展坐诊、查房、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等。
四、考核评价
落实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任务,满分10分,各临床科室至少对口帮扶支援一家基层医疗机构,每月至少4次支援帮扶,缺少一次扣2.5分,直至扣完;每完成一家对口帮扶支援,得0.5分;超额完成,超出1次加1分,最高得3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2.09•【文号】国卫医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是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的战略举措,是缓解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一项民生工程,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措施。
自2005年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以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才队伍得到加强,为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现就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为落脚点,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县域医疗资源的要求为导向,紧紧抓住加强县医院(含中医院,下同)、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升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作为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国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的战略举措,作为推动我国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战略安排,在重点领域创新工作内容,在传统领域巩固工作成果,开创对口支援工作新局面。
援疆医务人员考核标准
援疆医务人员考核标准
1.专业技能水平: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见疾病的诊治方法,具备较高的医疗技能水平,能够独立完成常见手术和诊断治疗。
2. 诊疗质量:医务人员应积极服务患者,提高诊疗质量,遵循医疗伦理规范,注重病人隐私保护。
3. 工作态度:医务人员应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够有效沟通协调与患者、家属、同事之间的关系。
4. 职业修养:医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医德医风,不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二、考核方法
1. 现场观察:通过实地考察医务人员工作情况,了解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
2. 案例分析:对医务人员处理过的病例进行分析,评估其诊疗水平和专业能力。
3. 问卷调查:对患者、家属和同事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
4. 考试评估:定期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评估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三、考核结果
1. 优秀:具备较高的医疗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良好,工作认真负责。
2. 良好:具备基本的医疗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较好,能够有效沟通协调。
3. 合格:具备基本的医疗技能水平,服务态度一般,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4. 不合格:医疗技能水平较差,服务态度不佳,需要进行进一步培训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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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考核评估指标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支援医院
受援医院
说明:1.常见病、多发病:根据县医院2009年到2012年病案首页信息,将出院患者病种按频数由大到小排序,排名靠前的病种为常见病、多发病。
2.危重急症:由临床专家根据县医院病种情况确定。
3.重点病种:能够较好的体现不同地区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变化的病种。
一般从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急症
中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例如科、外科各5个)作为当地的重点病种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