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伤办理简易流程图一、二[工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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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如何申报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如何申报申报流程

⼯伤保险如何申报申报流程劳动者发⽣⼈⾝伤害事故的,⽤⼈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伤认定,属于⼯伤后,由⼯伤保险基⾦和⽤⼈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

⼯伤申报有⼀定流程的,那么⼯伤保险怎样进⾏申报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伤保险如何申报申报流程发⽣⼯伤事故后,⽤⼈单位要在30⽇内,劳动者要在⼀年内申请⼯伤认定。

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近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政部门进⾏⼯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政部门办理。

⽤⼈单位未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伤待遇等有关费⽤由该⽤⼈单位负担。

第⼗⼋条提出⼯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伤认定申请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伤认定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次性书⾯告知⼯伤认定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按照书⾯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九条社会保险⾏政部门受理⼯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调查核实,⽤⼈单位、职⼯、⼯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保险的具体申请流程介绍

工伤保险的具体申请流程介绍

⼯伤保险的具体申请流程介绍⼀、办理⼯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1.填写《职⼯⼯伤认定申请表》⼀式四份;2.携带职⼯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4.受伤⼈员的⾝份证,单位证明;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伤保险的具体申请流程介绍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办理⼯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1.填写《职⼯⼯伤认定申请表》⼀式四份;2.携带职⼯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4.受伤⼈员的⾝份证,单位证明;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原件及复印件)6.⼯伤证明材料;7.⽤⼈单位营业执照;8.缴纳⼯伤保险证明材料;9.受伤职⼯个⼈照⽚1X1⼆、⼯伤员⼯劳动能⼒鉴定职⼯因⼯受伤进⾏⼯伤认定后,⼯伤医疗期满或在⼯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劳动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应当⾃收到劳动能⼒鉴定申请之⽇起60⽇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

评为1⾄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待遇;评为5⾄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次性伤残补助⾦。

需提交材料:1.到劳动局领取《劳动能⼒鉴定、确定申请表》⼀张,受伤职⼯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签字;2.携带《⼯伤认定申请表》⼀张;3.携带⼯伤职⼯本⼈《⼯伤证》(原件)4.确认⼯伤的⾸诊证明(复印件);5.⼯伤住院病例复印件;三、伤残保险待遇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政部门已认定为⼯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劳动能⼒鉴定、伤残等级达到⼀⾄⼗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起⼗五⽇内办理受伤职⼯⼯伤保险待遇核准⼿续。

由单位负责⼈报送到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常的⽣活中,我们应该对⼀些常⽤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法律知识来维护⾃⼰权利。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Product quality is produced, not teste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

工伤申请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在面临工上哪的时候,头疼的不止是个人还有用人单位,有些单位不给申请工伤,使得劳动者的利益受损无法寻求救济;因此现在个人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在这一问题面前,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具体流程到底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由来告诉大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一、个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企业及个人工伤保险参保办理程序一.二、参保单位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审核单位缴费人员花名册3.确认参保单位缴费额4.建立帐户二.三、个人参保1.首次参保提供职工和户籍证明材料2.事业人员提供远岗位单位证明和《个人帐户清单》3.填写缴费申请表4.建立个人帐户农民工能否参见工伤保险农民工能够参加工伤保险。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工伤事故管理流程图及流程说明

工伤事故管理流程图及流程说明
(2)流程说明
节点
负责部门/岗位
工作要点(时间、质量、成本)A3、B3:来自故现场应急处理公司各部门
各部门、车间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作出现场应急处理,对受伤员工进行救援。事故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拨打110、119电话、员工受伤严重的拨打120急救电话。
C3、D3、A4:事故现场紧急上报
公司各部门
企业发展部
各部门、车间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指导现场应急处理,重伤3人以上、有死亡和重大死亡的需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
A4:工伤认定
公司各部门
人力资源部
对于达到工伤认定标准的事故,由用人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经企业发展部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伤残认定、工伤事故认定的相关手续
B4:现场整改
公司各部门
对于达到工伤认定标准的事故,由个人凭医院发票,提出报销医药费申请,经企业发展部核实后,由财务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输入
事故上报表
输出
伤残认定书等
涉及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B4、C4、D4、C5:上报事故上报表、下发处理、整改意见
公司各部门
企业发展部
各部门、车间应于当天下班前提交安全事故上报表。企业发展部根据表单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分析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企业发展部及时下发处理意见、整改意见。
B5:现场整改
公司各部门
各部门、车间根据处理意见、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C6、C7:汇总存档
企业发展部
企业发展部汇总事故所有资料并存档。
输入
事故上报表
输出

上海工伤的操作流程

上海工伤的操作流程

上海工伤的操作流程上海工伤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发生: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致死。

2. 报告事故:雇主或者工伤事故受害人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事故。

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 医疗救治: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

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承担。

4.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将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出具工伤事故认定书。

5. 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伤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 工伤待遇申领:伤者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伤事故认定书、劳动合同、身份证等。

然后到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表需要附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等医疗材料。

7. 待遇审核与发放:伤者提交申请表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通过后,待遇将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发放给伤者。

8. 动态治疗:伤者在康复期间需要定期去医院进行治疗和复查,以保证康复进程。

9. 劳动能力鉴定:伤者在治疗结束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结果将会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

10. 赔偿处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工伤赔偿金额,并将其支付给伤者,或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如果雇主未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从社会保障基金中支付赔偿金额。

总的来说,上海工伤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报告事故、医疗救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和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申领、待遇审核与发放、动态治疗、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赔偿处理等环节。

详细的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这个步骤可以作为工伤处理的一般参考。

工伤办理简易流程图一、二

工伤办理简易流程图一、二

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简易流程图(附表一、二)单位和个人或亲属在30天内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单位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工伤结果认证结论1.如果痊愈,提供医疗发票、清单、医疗证明;2..如有残疾,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如果死亡、提供供养遗嘱申请表、户籍证明等资料单位组织人员就近抢救3日内向社保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转院需经社保机构同意单位参保缴费办理登记证社会保险机构电话:受理手续完毕一个月内,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到单位或个人账户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或亲属在30天内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受伤人员或亲属1年内提出申请受理审查提交材料受理不受理材料不完整补正材料完整调查核实做出认定工伤认定程序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8)属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二、受理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一份,留档一份;2、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3、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工伤申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经过审核程序确认是否为工伤。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

一、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来说,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一申请可以口头提出,一般情况下建议书面申报,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

二、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立即组织安排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伤病情况进行诊断和鉴定,并出具工伤认定意见。

这一意见对于后续的工伤审核流程至关重要。

三、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后,将对该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鉴定意见的合理性、证据的完整性以及程序的是否合法等方面的评估。

在此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者重新鉴定。

四、医疗鉴定机构认可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工伤认定材料转交给具备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复查和确认。

医疗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的伤病情况进行再次评估,并最终出具工伤认定证明。

五、工伤认定结果通知一旦医疗鉴定机构完成工伤认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证明,劳动保障部门会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实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六、异议申请和复议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将受理异议申请,并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对于工伤认定的最终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七、司法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让法院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审理和裁决。

司法救济是最后的途径,也是最后的保障。

总结:工伤审核流程包括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医疗鉴定机构认可、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异议申请和复议以及司法救济途径。

此流程确保了工伤申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指南

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指南

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指南◆业务名称劳动能力鉴定◆行政依据1、《工作保险条例》 (国务院第375号令)2、《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5号)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和办理病退问题的批复》(川劳社办[2003]113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4]3号)5、《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劳鉴委[2004]5号)6、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成劳社办[2004]3号)7、《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残疾人就业后劳动能力鉴定和办理退休问题的复函》(川劳社办[2004]83号)8、《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办[2004]152号)9、《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鉴委[2005] 1号)10、《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管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34号)11、《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74号)1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75号)13、《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191号)1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劳社办[2006]68号)15、《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34号)16、《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贯彻〈事业单体、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41号)17、《关于转发做好部队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50号)18、《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的复函>的通知》(川劳社函[2006]501号)19、《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能及增加成员单位的通知》(成办函[2007]69号)20、《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职工退休后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改按工伤保险政策享受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劳社函[2007]98号)21、《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54号)22、《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74号)23、《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成劳社办[2007]300号)24、《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对尘肺病人员护理依赖等级鉴定的指导意见(试行)》(川劳鉴委[2008]1号)◆办理条件1、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办理病退休(或病退职)的劳动能力鉴定;2、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含驻蓉部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办理病退(或病退职)的劳动能力鉴定;3、其他受法院、仲裁部门和单位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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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简易流程图(附表一、二)
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一份,留档一份;
2、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有疑义时,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的取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工伤的,则开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3、经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审批后作出行政决定;
4、对相关部门证据尚未提供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60日的工伤认定时效已接近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开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待条件具备时再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5、经调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具备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开具《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6、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体会商报领导审批后作出行政决定。

四、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五、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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