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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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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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宜宾市作为中考改革试点市州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回应群众对基础教育公平和质量的更高要求,充分发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整体设计,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部署、把握节奏、稳妥实施、有序推进。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改革目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多元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维护教育公平。

二、实施步骤为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实行分年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

具体分年度安排如下。

(一)20XX年,进一步规范中考体育考试、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

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减少加分分值。

完善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依据省教厅对中考改革相应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制定下发《宜宾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宜宾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宜宾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宜宾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细则(试行)》《宜宾市学生艺术素养测评细则(试行)》,依托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电子管理平台。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5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5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56号)无【期刊名称】《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2()16【摘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总页数】7页(P22-28)【作者】无【作者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3【相关文献】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21〕55号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55号)5.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22]67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四川省直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四川省直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法另行制定 。
健康 3门科 目由市 ( 州 )教育行政部门按省 教育 厅的
生综 合素 质评 价实施办法 ( 以下 简称 实施办法》),
这 是四川 省为贯彻 落实 ( 《 国务院 关于深化考 试招生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发 [ 2 0 1 4 ]3 5号 ) 和 ( 《 教 育部 关于加 强和改进普 通高 中学 生综合素 质评价的意 见 ( 教基二 [ 2 0 1 4 ]l 1 号 )等文件精 神 ,结合 四川 省普 通高 中教 育实际而 制定的 作为 《 四川 省人民政府
1 . 高 中学生毕业认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 作为普通高 中学生毕业 以及高 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 依据。 2 . 高校 招生 录取 。学 生根 据高 校专业 要求 和 自 身兴趣特长 自主选择的 3 个选考 科 目的学业水平等级 性考试成绩 ,按等级折算成 相应分数 后计入高校招生 录取总成绩 。学生等级 性考 试成绩 当年有效 。具体办
更加科学 , 从只看 “ 冷冰冰的 分” 到关注 “ 活生生的 人” ,
实 现 知 行 合一 。
2 0 0 9年 ,四川 省教 育厅 、四 川 省财 政 厅、 四川 省人事 厅 、四 川 1 省机构编 制委 员会 办公室经 省政府 同
化学 、生物等科 目。学生根据报 考高校要 求和 自身特
3 0 %,C等级 约 占 3 0 %,D等级 2 0  ̄ / o 左 右 ,E等级 不 高于 5 %。 ( 二 )成绩使 用方 式改革
信 息技术 、通 用技术 科 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 ,
物理、化学 、生物 、通用技术学科 另设实验 ( 实践 )
操作测试 。 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 价相结合的方式 。 ( 二)考试组织改革 语 文、数学 、外语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物 理 、化 学、生物 、信 息技 术 、通 用技 术 l 1门科 目的 考试工作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音乐 、美术 、体 育与

2024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四川德阳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2024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四川德阳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2024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四川德阳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我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我们四川德阳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这可是经过我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精心打磨的哦,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充满变革与创新的方案吧!咱们来谈谈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中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为此,我们德阳市决定对中考进行改革,以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人才。

一、改革目标1.建立更加科学、公平、公正的中考制度。

2.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二、改革措施1.调整考试科目及分值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作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

增设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科,每科满分100分,学生任选三科。

体育科目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改进考试内容重视基础知识,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增加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的考查。

3.优化考试形式实行“一试两用”,即一张试卷适用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试卷分为选择题、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采用计算机阅卷,非选择题采用人工阅卷。

4.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即考生总分达到一定分数,且选考科目等级达到要求,方可录取。

逐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生方案。

5.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录取体系,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社会实践、艺术素养等。

三、改革保障1.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改革内容。

2.健全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完善考试评价体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4.加强监管,确保改革公平公正。

四、改革实施步骤1.2022年,启动改革准备工作,开展政策宣传、教师培训等。

2.2023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模拟考试。

3.2024年,全面实施改革,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22年6月29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为深入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有效引导中学教学,不断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等学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与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全面考核。

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打牢终身发展基础;促进学生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促进全面发展。

2.坚持自主选择。

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3.坚持统筹兼顾。

促进普通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4.坚持科学高效。

促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提高学业质量评价水平,提升考试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2022年四川宜宾中考改革方案

2022年四川宜宾中考改革方案

【导语】中考和⾼考是学⽣⽐较重要的两次考试,对于中考改⾰家长和考⽣都⽐较重视。

不管中考怎么改⾰,政策怎么调整,他都是有固定的分数的,也就是说,想要顺利地考上⾼中,只有保证⾃⼰的分数⾜够⾼。

所以,现在的初中⽣以及准初中⽣都要注意,初中的基础是关键,⼀定不能忽视。

下⾯跟⼀起来看看宜宾中考改⾰最新⽅案信息。

(⼀)完善学校学业⽔平考试制度 1.初中学业⽔平考试科⽬和组织实施。

学校学业⽔平考试是同学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四川省义务训练课程设置⽅案(2021年修订)》所设定的科⽬全部列⼊学校学业⽔平考试的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

从2021年秋季新⼊学的初-班级起,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物、地理等考试科⽬实⾏全市统⼀命题、统⼀组织考试、统⼀评卷、统⼀公布成果。

体育考试、科学试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上机考试由各县(区)依据市训练⾏政部门统⼀要求组织实施。

⾳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操作)等科⽬由学校依据市、县训练⾏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

2.学业⽔平考试科⽬的命题原则和要求。

(1)依据义务训练课程标精确 定学校学业⽔平考试内容,突出考查学科核⼼和主⼲学问和技能,渗透学科核⼼素养和思想⽅法,增加学习潜能考核评价。

(2)适当调整学科的试卷结构,削减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加与同同学活、社会实际的联系,留意考查同学综合运⽤所学学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3.学业⽔平考试科⽬的分值和成果呈现⽅式。

2021年秋季新⼊学的初- -班级起,语⽂、数学、外语满分150分,地理、⽣物、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满分100分,体育满分100分,⾳乐、美术、书法、科学试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的成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完善综合素养评价 1.综合素养评价内容及要求。

综合素养评价是对同学全⾯进展状况的观看、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同学良好品德、进展共性特长的重要⼿段。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川教[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川教〔2014〕4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现就2014-2020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以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推发展、促公平、调结构、提质量、强活力,坚决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破解人民群众急切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优先发展,切实保证”三个优先”,增强公共教育的保障能力;坚持统筹谋划,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度创新破解难题。

(三)主要目标。

着眼发展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制度,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与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让人人享有更多更公平的教育服务。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四川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而制定的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重要配套政策的文件。

以下就本《实施办法》中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2010年,教育部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要求“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教育部颁布了配套文件《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制定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我省从2010年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多年来,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始终坚持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价,保证了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组织方式、内容和成绩使用上尚需改进。

本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其意义主要在于一是促进学生认真学好国家规定的每一门课程,二是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三是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四是促进高中和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和选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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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4月19日)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权威性、公正性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

但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学习负担过重、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把促进科学选拔人才作为改革的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实施步骤★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

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 年至2021年):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三、主要任务实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1.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2.完善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为确保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制定出台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同时分散备考压力,减轻过重学习负担,《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严格程序,突出写实记录,加强公示,强化监督,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3.建立综合评价录取机制。

高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

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人才,又使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021年前,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两类入学考试时间和录取办法不变,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类别,加大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

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各科成绩所占权重;职教对口招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变,已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类别不再组织专业综合考试。

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职教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制定考试大纲,逐步实行按专业大类统一布点、委托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负责实施。

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

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

★1.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高考升学率。

逐步缩小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支持高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努力增加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为了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确保教育公平,严格执行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

★3.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逐步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全面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

★4.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

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5.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探索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在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

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

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

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

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6. 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明晰、便捷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

总结推动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

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办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

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

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机制。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

健全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

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公平。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保障措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合力推进。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办法。

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高效、安全、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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