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生底线 筑天津住保之路
天津市推行住房保障政策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天津市推行住房保障政策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住房问题逐渐成为困扰许多居民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并促进社会稳定,天津市积极推行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
本文将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政策的效果与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天津市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
针对低收入居民,市政府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旨在提供价格较低的租房选择,让低收入群体也能够享受到相对合理的住房条件。
此外,天津市还推行了棚户区改造计划,旨在通过改造和重建棚户区,提高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通过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居民提供更多选择。
其次,天津市的住房保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大量低收入居民获得了负担得起的住房。
棚户区改造工程也显著改善了危险和不适宜居住的棚户区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也为许多居民提供了经济适用的住房选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住房压力。
然而,天津市在推行住房保障政策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区的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不够到位,导致住房保障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
其次,住房供应量仍然不足,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不匹配,导致住房紧张问题严重。
同时,住房价格仍然高企,一些家庭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依然难以负担。
此外,一些个别地区存在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公平现象,一些居民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住房保障待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天津市可以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政策。
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大力度,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全面实施。
政府可以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投入,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增加供应。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造质量。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
其次,政府应采取措施促进住房建设与人口增长的协调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土地供应、改善建设环境等方式,增加住房供应量。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相关工作安排和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相关工作安排和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4•【字号】津政办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相关工作安排和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2017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了《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水气热电旧管网改造工作方案》《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让广大城乡居民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4日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为确保2017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顺利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一、住房保障责任目标2017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房3万套,新增发放租房补贴0.3万户。
(一)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万套。
根据各区人民政府申报的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实地察看和分析,确定了已形成净地、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21个,可建设安置房3万套。
(二)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根据我市在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2017年可基本建成21个项目、3.43万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4•【字号】东丽政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举措的通知东丽政发〔2022〕3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东丽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4日东丽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稳经济的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常态化疫情防控融入经济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结合东丽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一、切实增强稳住经济大盘的责任感1.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稳增长、控疫情、保安全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打好稳增长组合拳,深化“四个全员抓”工作机制,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努力实现生产不停、链条不断、投资不减、收入不降、秩序不乱。
2.抓紧抓实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
用足用活国务院、市政府稳住经济大盘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市场主体、项目单位走访力度,“逐企逐户”上门问需,“逐项逐个”服务到位,推动“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确保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积极挖掘潜力,丰富政策工具,在新动能引育、项目投资、技术升级、创新创业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保存量、育增量、抓变量,助企纾困、稳定预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3•【字号】津政办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3日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
二、基础制度(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确定目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功能布局要求,统筹考虑人口、产业、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等因素,科学编制“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确定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总目标和年度计划。
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原则,各区要合理规划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空间布局、节奏时序,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二)明确保障对象,促进供需适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本市户籍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和非本市户籍在津正式就业且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重点保障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
天津工作三个着力心得

天津工作三个着力心得天津是我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城市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天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握重点、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加强保障”的工作方针,提出了“工作三个着力”原则,即“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保障,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在这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推动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天津的重要目标,也是天津市委、市政府在工作中非常注重的方面。
天津市以保持中高速增长为基础,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功能核心区和滨海新区。
同时,天津市也加强了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对接,不断扩大开放,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
在这个过程中,天津市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如鼓励科技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加强人才引进等。
通过这些措施,天津城市经济已经进一步加强,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
二、着力改善民生保障改善民生是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
天津市采取了多种措施,如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推动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保障等。
通过这些措施,天津市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同时,天津市也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参与,吸引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
由此可见,天津市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三、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天津市委、市政府在工作中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天津市已经在市场化改革、企业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财税改革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功。
与此同时,天津市也在改革创新方面不断尝试,开展各种创新实践,加强与国内和国际科技界的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
通过这些不懈的努力,天津市已经成为全国改革创新的先锋城市。
作为一名智能语音助手,我非常注重天津市的工作,认为这些做法非常成功,可以为其他城市提供很好的借鉴。
强化“四个管理”_锻造天津基地核心竞争力

rinciple of Management管理之道462023 / 11 中国石化强化“四个管理”锻造天津基地核心竞争力天津石化聚焦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建设、存量业务提质提效两大主线,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统筹把握好四种关系,持续强化战略管理、运营管理、产业管理和治理现代化,加快打造具有“西方一流企业共性特点、中国央企鲜明特征、石油石化传统特色”的管理“特区”,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独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天津基地。
把握“变与定”的关系持续强化战略管理变,就是要积极拥抱百年变局;定,就是要不断增强战略定力。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能否识变应变、化危为机,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打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决定企业兴衰成败。
对天津石化来说,要统筹把握“变与定”的关系,持续强化战略管理。
天津石化认真领会集团公司党组着眼大势大局作出的基本判断,在大变局中发现蕴含的大机遇,努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奋力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近年来,天津石化制定实施“三步走”战略、“双港双核、一轴四区”总体布局,锚定集团公司党组为天津石化明确的“建设世界一流环渤海炼化一体化产业基地,打造中国石化高端新材料技术研发基地,奋力成为沿海城市型炼化企业典范”发展定位。
新征程上,天津石化科学把握战略机遇、发展优势和风险挑战,增强系统思维、全局观念,把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炼化行业“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殷切嘱托结合,与落实“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不断提升产业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贯通,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通过科学高效管理,把企业各类优势转化成为打造世界级、现代化、创新型炼化基地不可逆转的定势、胜势,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高端跃升、奋力跨越“双碳”关口、着力激活内在动力,助力中国石化构筑强大战略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精神感召力,以天津基地“精彩局部”支撑中国石化“壮观全局”。
天津如何加强民生保障
天津如何加强民生保障民生保障,关乎百姓的幸福安康,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
天津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一直致力于加强民生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新时代,天津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
为了加强就业保障,天津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方面,加大了对创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提供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鼓励更多的人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同时,优化了创业环境,简化了创业审批流程,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便利。
另一方面,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素质。
此外,还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各类招聘会,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的对接服务。
教育是民生之基。
天津在教育领域不断加大投入,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首先,加强了基础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地区的教育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基础教育。
其次,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再者,提升了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加强高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同时,还注重发展终身教育,构建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医疗是民生之需。
为了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天津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
推进了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此外,还深化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
天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利。
2015中国十大绿色事件
特别策划事件: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全会研究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全会在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报》首次明确提出“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六大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这既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一脉相承,也标志着绿色发展在我国国策中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点评:建设生态文明,走绿色发展道路,既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只有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走绿色发展之路,才能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所提出的“绿色发展”,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之上,在面对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之下,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感召之下,与时俱进提出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论断。
绿色发展理念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创新”为绿色发展提供动力,“协调”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开放”为绿色发展提供机遇,“共享”促进绿色发展成果转化。
《公报》从“绿色发展”所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出发,围绕人与自然和谐、主体功能区建设、低碳循环发展、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整治、生态屏障构筑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从生态文明和“绿色化”发展的高度进行了新的理论阐述,这不仅赋予了“绿色发展”这一模式崭新的面貌,也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召开,绿色发展成为“十三五”时期主旋律事件:9月3日,是中国第二个法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今年的9月3日,中国政府决定开展纪念活动,其中,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重要组成部分,阅兵在天安门地区组织实施。
天津_多渠道实现住房保障_访全国人大代表_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全喜
《建设科技》:天津下一步如何落实各项住房保障制度? 李全喜:通过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到2012年天津市住房保障制 度的受益家庭累计达到 52 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 24%,全市四 分之一的家庭将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居住条件,保障住房的建设 量占住宅建设总量的 34%,力争位于全国前列。 围绕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这一重点,天津将落实四项保 障制度: 一是廉租房制度。面向低收入群众,采取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两种方式。每年新建廉租房 1000 套,收购和调剂一批二手房,降低 公房租金和增加租房补贴。 二是公共租赁房制度。主要面向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暂时 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定向租赁。 三是经济适用房制度。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17m2、 家庭年总收入低于4.2万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定向销售。 四是限价商品房制度。主要面向首次置业的中等收入家庭,其 套型、价格、购买人群、开发企业利润都要纳入有效管理之中,套型 控制在 90m2 以下,价格低于同区域商品房的 20%以上。 天津在住房建设上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保障房建设;一手抓 商品房建设。除了已提到的保障房建设外,今年天津计划新开工商品 住房 1500 万 m2,每年按 10%递增,未来 5 年累计开发 8000 万 m2、 约 80 万套,稳定市场供应、稳定房价,满足群众改善住房需求。 在住房建设上,我们总的思路是:最低收入群众住房采用廉租 房办法解决;低收入群众采用经济适用房办法解决、可租可买;一
蔡奇认为,这部法律要明确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实行不 同的住房价格政策,一定要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 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涉及居民群众住房保障的制度上升到 法律层面,进行更有力的保障。他还建议法律要同时明确保障 资金的来源、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等,规范住房保障体系的运作。
五条住房保障线解决天津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针对不同困难家庭先后推 出了廉租房 、经济租赁房、 经济适用房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 等措 施, 加上 19 年 以来对“ 97 低保 ” 和优抚家庭承租公房 实行的租金核减 , 五条住房保障措施构筑 了具有天津 特色 的住 房保 障体 系 。 至 20 截 0 6年 5月底 , 市 已有 全 3 ,0 5 00多个家庭通过住房保障,改善了居住环境和 质量, 为构建 和谐 社会 发挥 了重 要作 用 。 面 向最低 收入 家庭 的廉租 房制 度 目前 , 津 市面 向最 低 收入 住房 困难 家庭 的廉 租 天 房制度 已全面建立 , 实物配租 、 租房补贴和租金核减 三种方式全面展开, 廉租房资金渠道稳定 , 受益家庭 逐 年增加 。 ( 建 设廉租 房 向拆迁“ 困 ’ 一) 双 , 配租 家庭 20 0 3年 以来 , 津 市委 、 天 市政府 确 定 的“ 步走 ” 三 战略及“ 海河综合开发” 等五大战略举措开始全面实 施 , 津 呈现 大 发 展 势头 , 天 市场 上 小 户 型住 房 供 应 紧 张, 房屋交 易 价格 开始 上涨 。 经过 周密 的调 查研 究 , 市 委 、市政 府及 时决策 有计 划地 建 设 一部分 廉 租住 房 , 解 决拆迁 中生 活 、 住 双 困 ” 家庭 的住 房 问题 。 两年 多 来 , 津 市先 后 建设 了 4个 项 目、8万 平 天 4 方米廉租房 。其中, 已交付使用 的有 2 个项 目、9 2 万 平 方米,今年可基本竣工 的有 2 个项 目、9 l 万平方 米 。廉租房 建 设在 享 受市 政府 给 予土 地划 拨 、 免交 市 政 公用 基础 设 施大 配 套 费等 政 策优 惠 的基 础上 , 有 还 庞大的资金需求。 市政府主要通过从市住房公积金增 值 资 金 中的“ 市廉 租 住房 补 充建 设 资金 ’ 城 ’ 、 用 提取 使 廉租房的区适当负担、 市财政专项补贴和从配租家庭 缴 存 的拆迁 补偿 安 置 费 中拆 借 等 四条渠 道 , 极筹 措 积 资金 , 力求廉 租房 建 设 资金 的基本 平衡 。 廉租 房 配租 对 象 为 城 市拆 迁 中 的生 活 、 房“ 住 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民生底线筑天津住保之路作者:张世涵王玮来源:《中国房地产·综合版》2014年第04期住房乃民生之基。
住房保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
天津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年度民心工程,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明显加快,越来越多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在实践中,天津注重制度建设,保住民生底线,实实在在地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天津特色的住房保障之路。
一、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其显著特点是——分层保障。
(一)发放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指向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不同标准的租房补贴,包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资助其租赁公租房或市场租房,层次分明的保障标准有助于不同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对号入座”,奠定了一种分层保障的基础模式。
1.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面向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非农业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的享受低保、优抚、特困救助、重残或双残等最低收入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解决住房困难,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差额部分由财政补贴。
2.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面向天津市非农业户籍、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的低收入家庭。
根据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36元,每户月补贴额不低于540元。
3.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面向天津市非农业户籍、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400元、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
补贴计算办法与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一致,目前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19元,每户月补贴额不低于285元。
(二)建设三种住房“三种住房”指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售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通过租售结合,满足不同条件家庭的住房需求。
1.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面向三类家庭出租:一是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尚未租赁住房的城镇家庭;二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3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的城镇家庭;三是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按照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30-45平方米为主力户型,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交付使用前实施基本装修。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实行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以实现良性运转。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发放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以减轻家庭负担。
2.经济适用住房。
用于对接安置城市危陋房屋拆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拆迁家庭,实现拆迁家庭全覆盖,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3.限价商品住房。
主要面向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4.5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且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的单人户。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原则上比周边或同地区的同等条件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购房后5年可上市转让。
截至2013年底,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61.5万套,发放租房补贴10.5万户,为改善民生、稳定房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适时调整政策,托保障之底其显著特点是——不断扩面。
2003年以来,天津按照国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要求,遵循“适度、分层次、多形式”的保障原则,细化保障层次,突出保障重点,先后出台了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多项住房保障政策,通过“租、售、补”相结合,保障面涵盖最低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层面,逐步形成了“建设三种住房,发放三种补贴”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实现分层保障、应保尽保。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科学、有序发展,天津市先后出台了2008-2012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提出住房保障工作的奋斗目标,要求住房保障覆盖面在“十二五”末要达到35%,远高于国家20%的规划目标。
2013年8月,“美丽天津”纲要中进一步明确到2016年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35%以上的要求。
同时,天津还不断推进住房保障法制化发展进程,2012年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这是我国住房保障领域最早的地方法规之一,标志着天津住房保障工作驶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回顾天津住房保障的发展轨迹,在不断扩大住房保障政策受益面的过程中,突出体现出以“托底”为基础,以“扩面”为核心的思路,诸如典型的“三扩一托”,使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改革成果。
(一)扩大租房补贴范围自2004年出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以来,10年间每年都会推出新政,细化保障层次,扩大补贴范围。
2005年面向中低收入“夹心层”家庭开始实施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2006年推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后于2008年更名为“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同时将补贴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家庭,提前实现了国家关于“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目标。
2011年,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更名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变“暗补”为“明补”,正式形成了“发放三种补贴”的政策框架,全面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
此后,按照“三种补贴”收入准入条件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保持联动的原则,每年都会有计划地降低准入门槛、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机制。
(二)扩大限价商品房申购范围2008年,天津市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开辟了一条新路。
在实施过程中,从满足群众需求出发,不断扩大申购范围。
2009年,将申购范围由中心城区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5万元且无住房的2人以上家庭,放宽到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且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家庭,以及男性超过25岁、女性超过23岁且上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的单人户。
这一政策受到了广大市民特别是婚龄男女青年的普遍欢迎。
2013年,再度扩大到具有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非农业户籍且在市区工作的人员,同时,将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调整为4.5万元,将一大批有需求的家庭纳入了保障范畴。
(三)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自2008年起,为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场租赁房源,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天津市长计远虑,开始积极探索建设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雏形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明确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经营,以市场租金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并投资建设了1万套住房,这一举措当时在全国首开先河。
2010年,按照国家要求,我市将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更名为公共租赁住房,并于2011年颁布《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除面向享受“三种补贴”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配租外,还面向我市人均年收入低于3万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不享受补贴的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津工作人员租赁。
(四)实施托底保障在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过程中,天津以让人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为己任,在不断健全“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政策体系同时,担当起住房托底保障责任,坚持做到“应保尽保”。
针对因各种不同原因致贫的家庭,均保证他们享有最基本的住房权力。
对最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对住房拆迁的困难家庭,实行托底救助,保障每户一套安置房。
三、创新融资模式,破解资金难题其显著特点是——多元融资。
近年来,天津在加大财政对住房保障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较好地满足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
1.明确资金筹措来源。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一是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和风险准备金后的资金;四是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五是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所得的政府收益;六是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长期债券、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各种方式的融资;七是社会捐赠的资金;八是通过其他途径、方式筹集的资金。
2.搭建投融资平台。
2009年,天津组建了专门从事危陋房屋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投融资公司,按照政府主导、专向投资、封闭运作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性投融资平台作用。
目前,公司已与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多家银行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并通过引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方式,累计融资700亿元,为10万套公租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拆迁改造危陋房屋327万平方米。
3.开展专项融资业务。
积极探索开发新型金融工具,积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9.75亿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全国首批试点工作;支持天房集团发行了50亿元保障性住房投资基金和20亿元保障房资产受益票据,用于支持限价商品房建设;此外,探索发行私募债券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社保基金、保险资金支持,搭建起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平台,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改变长期依赖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模式,基本形成了以公共财政为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多方参与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融资格局。
四、建设使用,管字当头其显著特点是——监管为本。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天津市抓住保障房工程质量监督和使用管理两个关键环节,确保保障房质量过硬、管理规范。
注:本文系住建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对住房发展的影响》课题阶段性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