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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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1.18•【字号】浙政办函〔2004〕3号•【施行日期】2004.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函〔2004〕3号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八日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的意见为切实加强杭嘉湖地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控制地面沉降,防止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杭嘉湖地区划定地下水(指承压地下水,下同)禁采区和限采区,明确控制目标。

一、禁采区和限采区的范围(一)禁采区嘉兴市7县(市、区)的41个乡(镇、街道)为禁采区,面积约1990平方公里。

具体范围为:秀洲区:嘉北街道、塘汇街道、王江泾镇、油车港镇、王店镇(原建设乡范围的9个行政村);秀城区:建设街道、南湖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东栅街道、七星镇;嘉善县:魏塘镇、陶庄镇、天凝镇、西塘镇、干窑镇、洪溪镇、杨庙镇;平湖市:当湖镇、黄姑镇、林埭镇、广陈镇;海盐县:武原镇、于城镇、百步镇;海宁市:长安镇、许村镇、袁花镇、丁桥镇、马桥镇、周王庙镇、郭店镇;桐乡市:梧桐街道、凤鸣街道、濮院镇、屠甸镇、高桥镇、乌镇镇、崇福镇、同福乡。

(二)限采区杭州、嘉兴、湖州市的11县(市、区)的79个乡(镇、街道)为限采区,面积约4246平方公里。

具体范围为:余杭区:临平街道、南苑街道、东湖街道、星桥街道、余杭镇、乔司镇、塘栖镇、崇贤镇、闲林镇、仓前镇、良渚镇、瓶窑镇、仁和镇、运河镇;秀洲区:新城街道、新塍镇、洪合镇、王店镇(除原建设乡范围外);秀城区:城南街道、新丰镇、凤桥镇、余新镇、大桥镇;嘉善县:丁栅镇、大云镇、姚庄镇、惠民镇;平湖市:乍浦镇、新埭镇、新仓镇、全塘镇、钟埭镇、曹桥乡;海盐县:沈荡镇、通元镇、澉浦镇、秦山镇、西塘桥镇;海宁市:硖石镇、斜桥镇、盐仓镇、许巷镇、黄湾镇、盐官镇;桐乡市:龙翔街道、河山镇、石门镇、大麻镇、洲泉镇;吴兴区:月河街道、朝阳街道、爱山街道、飞英街道、龙泉街道、凤凰街道、白雀乡、环渚乡、织里镇、东林镇、八里店镇;南浔区:南浔镇、旧馆镇、双林镇、练市镇、菱湖镇、千金镇、石淙镇、和孚镇、善琏镇;德清县:城关镇、新市镇、雷甸镇、下舍镇、士林镇、干山镇、钟管镇、勾里镇、徐家庄镇、高桥镇。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汇总》省级部门意见征求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汇总》省级部门意见征求
的2 . 0 7 c m水平位 移偏 移限制值 。故此方案不可行 。
5 桥堤交叉 段施工顺序 比选优化
有限元计算模拟 了桥堤交叉段 在先堤后桥和先桥后堤 2 种施工方案下的应 力应 变情 况 ,结合 计算 结果 和施工 可行 性对施工顺序进行 比选 。 先堤后桥方案考虑到桥梁基础 施工对堤 防的不利影 响 , 设置桥梁和堤 防 的基 础 同时施 工 ,其 中承 台开挖 ,桩 基施 工等应进一步考虑 防护措施 。在工 程下部基 础施工过 程 中,
“ 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 ,认真执行 了 “ 从严 、微调 、科学 、超 前”的修编原则 ,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 范要求 ,成果
合理 ,总体达 到了修 编 目的。 本 次水 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修编 ,历时 2年多 ,省技术组编制完成 了 《 浙江 省水功能 区水环境 功能区划分 方案修 编 工作实施 办法》 ,深入全省部分 国家 重点水功能 区 ,特别是 省界缓 冲 区进行实地 调研 、核查 ,并对 丽水滩 坑水库 、紧水 滩 水库 、淳安 千岛湖等重要水功能 区进行专题论证 。
保证堤防的防渗效果可采用水泥灌浆等处理措施 。
参考文献 :
[ 1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铁 道 部 .T B 1 0 6 2 1 -2 0 0 9高速 铁路 设 计 规范 ( 试 行)[ S ] .北京 :中国铁道 出版社 ,2 0 1 0 .堤 防的下部
值 。故此方案的桥梁变形满足规范 … 1 规 定。
( 2 )先桥后 堤方 案下 ,桥 桩在 堤 防施 工后 的沉降 和水 平位移明显增大 ,沉降量增 大至 6 . 3 6咖 ,大于规 范f 1 J 限定
的2 . 0 0 e m的沉降量限制值 ,桥桩顶部在局部坐标下 的水平 位移 x向最大偏移值 为 9 . 6 7 e m,远远 超过 规 范 [ 1 ]限定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8
嵊州 703012 区 16050003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曹娥江嵊
州农业、
G0102400 工业用水 330683GA
9
嵊州 703023 区 16050004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曹娥江上
虞工业、
G0102400 农业用水 330682GA
10
上虞 803012 区 16050005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饮用水水
G0102400 引水渠新 330624GA 源一级保
6
新昌 903011 昌饮用水 16150006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澄潭江
澄潭江嵊
州农业、
G0102400 工业用水 330683GA
7
嵊州 603013 区 16150007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澄潭江
曹娥江嵊
州工业、
G0102400 景观用水 330683GA
曹娥江上
虞景观、
G0102400 农业用水 330682GA
11
上虞 803025 区 16050006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 源二级保
护区
上浦闸总
干渠上虞
饮用水水
G0102404 饮用水源 330682GA 源一级保
12
上虞 303011 区 16051501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上浦闸
33
嵊州 503011 水源区 16050501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坑东水库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
护区
黄泽江
黄泽江新
(含合溪
G0102402 昌源头水 330624GA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宁波市鄞东河网部分区域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宁波市鄞东河网部分区域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宁波市鄞东河网部分区域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正文:----------------------------------------------------------------------------------------------------------------------------------------------------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宁波市鄞东河网部分区域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调整鄞东河网宁波饮用水源区等部分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和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甬政〔2013〕115号),省政府已转我们办理。

鉴于相关区域饮用水源地已经改变,同时为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经专家论证和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的调整要求,具体意见为:取消曹甬134#,融入曹甬135#。

原曹甬134#是曹甬135#的一部分,融入后水功能区延用“南塘河鄞州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延用“多功能区”,目标水质统一为Ⅲ类。

新功能区序号为曹甬(2014)135#。

取消曹甬158#,并入曹甬157#。

水功能区延用“小浃江北仑渔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延用“渔业用水区”,目标水质统一为Ⅲ类。

新功能区起始断面为“五乡镇”、终止断面为“小港”,序号为曹甬(2014)157#。

取消曹甬255#和256#,融入曹甬174#,水功能区延用“宁波内河宁波市景观、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延用“景观娱乐用水区”,目标水质统一为Ⅳ类。

新功能区序号为曹甬(2014)174#。

(具体长度、范围见附件,不附图)二、当地政府要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逐步改善城市河网水质;要合理产业布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你市在2014年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工作中,对上述区域仍要统筹考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

沈建生(金华市农科院园艺专业)方顺民(金华市蔬菜技术推广站果蔬专业)郑能文(金华市婺城区农林局植保测报土肥站植物保护专业)黄世荣(永康市经济特产站蚕桑专业)徐友生(兰溪市科技经济情报研究所农业科技管理与推广专业)李 明(金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养殖专业)陈一平(东阳市木禾茶叶有限公司茶叶专业)施 礼(武义县食用菌技术推广站食用菌技术推广专业)颜丽菊(临海市特产技术推广总站果树专业)陈贤田(三门县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林业技术推广专业)王允镔(台州市黄岩区果树技术推广总站果树技术推广专业)李利卫(台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水产养殖专业)钟列权(台州市植物保护检疫站植物保护专业)张云生(台州市椒江区林特总站林业技术推广专业)徐小菊(温岭市特产技术推广站果树专业)柯甫志(省派科技特派员、省柑桔研究所果树专业)黄良水(常山县食用菌办公室食用菌专业)陈润兴(衢州市农科院育种与栽培专业)周志方(江山市林业局产业科林业技术推广专业)周爱珠(衢州市衢江区农作物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专业)胡立志(开化县林业开发公司林业技术推广专业)徐南昌(衢州市植物保护检疫站植物保护专业)丁国芳(浙江海洋学院海洋功能食品与海洋药物专业)傅荣兵(舟山市水产研究所海水养殖专业)叶激华(舟山市农林局林业技术推广专业)柴学军(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海水养殖专业)黄秀癸(舟山市绿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水产养殖专业)陈俏彪(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食用菌技术研究及教学专业)吴应淼(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食用菌科研与技术推广专业)周炜坚(丽水市科技信息中心科技信息专业)潘心禾(丽水市林科院林业专业)何卫中(丽水市农科院茶叶专业)夏建平(景宁县农业局食用菌科食用菌专业)倪荣新(丽水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林业技术推广木本油料专业)周 杨(缙云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专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甬江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甬江

9 奉化 G0201200303023 -127-
县江奉化农业用水区
330283GA030203000250
农业用水区
浙闽皖 甬江
水环境功能区 舟山海岛)
河流 (湖、库)
起始断面
源头(壶潭)
地理坐标
东经
北纬
121°03′43″ 29°42′34″
范围 终止断面 溪口
地理坐标
东经
北纬
121°16′42″ 29°41′00″
29°42′24″
鄞州交界)
121°26′39″
29°46′22″
17.4


奉化江
方桥三江口(奉化与 鄞州交界)
121°26′39″
29°46′22″
翻石渡
121°28′41″ 29°47′36″
8.9


奉化江
翻石渡
121°28′41″ 29°47′36″
宁波三江口
121°33′25″ 29°52′32″
330283GA030202000350 农业、工业用水区 浙闽皖 甬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7
鄞州 余姚
G0201200501010 鄞江鄞州余姚源头水保护区
330212GA030205000120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浙闽皖 甬江
18 鄞州 G0201200503021 鄞江鄞州工业、农业用水区 19 鄞州 G0201200503033 鄞江鄞州农业、工业用水区
121°20′50″ 29°46′11″ 鄞江、奉化江交汇处 121°26′15″ 29°47′07″
10.7


源头
121°36′36″ 29°38′32″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龙溪分水口
梅子桥

陆域:沿岸纵深50m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梅子桥
茅山港口
120°08′30″
30°36′02″

陆域:沿岸纵深50m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茅山港口
干村桥
120°09′05″
30°36′05″

陆域:沿岸纵深50m
23
德清
F1203100063043
运河德清农业用水区
330521FB36090804
干山丝绸联合厂南侧
南塘河口

陆域:沿岸纵深50m
22
德清
F1203100063031
运河德清饮用水源区2
330521FB3609080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太湖
杭嘉湖平原河网
德清运河西线
龙溪分水口
120°07′30″
30°36′05″
干村桥
120°09′05″
30°36′05″
2.7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30°46′15″
王江泾
120°42′35″
30°53′00″
14


19
嘉兴
F1203100054000
京杭古运河浙苏缓冲区
330401FB36090011
渔业用水区
太湖
杭嘉湖平原河网
京杭古运河
王江泾
120°42′35″
30°53′00″
江苏界
120°40′35″
30°57′30″
10


20
德清
百亩漾德清渔业用水区
330521FB3609110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6•【字号】浙政办发[2008]93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93号)杭州、湖州、嘉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发改委编制的《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十月)前言2008年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

吕祖善省长指出:浙江省将根据国务院对太湖治理的统一要求,重点组织实施“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即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流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为进一步明确“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工作责任,指导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程组织实施,特制定《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实施原则“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着力于提高太湖上游入湖水质,改善南太湖及浙北地区环流系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太湖,促进太湖流域生态修复。

因此,组织实施“三大清水环境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总体方案》、推进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着力点、突破点和关键点,也是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更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推进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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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5.1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05.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方案》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依据。

在本省境内从事上述相关活动,必须符合《方案》规定的要求。

在功能区内进行的开发利用活动,不得影响功能区及周围其它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和目标水质的实现。

二、《方案》分别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三、各地应按《方案》规定的目标水质进行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措施,消减和控制排污总量,加强污染源整治,改善水环境,确保各功能区在2020年前达到水质目标要求。

四、确因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当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水功能区调整由省水利厅
会同省环保局组织论证并提出调整方案,水环境功能区调整由省环保局会同省水利厅组织论证并提出调整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审定批复。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对辖区内未列入《方案》或重要的水域进行功能补充划分,划分方案应符合《方案》规定的原则与技术要求,并不得低于《方案》规定的相应水质目标要求。

编制的功能区划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局备案。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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