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评估与措施标准版本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要求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 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有 重大危害性的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 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 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 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 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等。
(三)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要求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4年1月9日)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 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 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及方法,参考国外同类标 准,结合我国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 漏重大事故的发生规律,以及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 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 进行试点的情况,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 心(现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起草提出了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此标准自 2001年4月1日实施。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 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 重大危险源两种。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
4.2.1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 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 12268-1990 《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a)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1。 b)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2。 c)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3。 d)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4: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构成国家或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标准,系统各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89-85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GB15745-1995 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GB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5144-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8-88 电梯技术条件GB 11651-1989 劳动防护品选用规则GB/T17908-1999 2000-4-1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GB/T15052-94 1994-9-1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5306-19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22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50177-2005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60-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8334-1999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GB4962-8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50031-91 乙炔站设计规范GB13003-91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GB6819-2004 溶解乙炔国家标准实施指南GB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1984-89 氯气安全规程GB151-89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GB12014-1989 防静电工作服GB10595-89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GB/T13399-1999 汽轮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GB7596-2000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17321-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GB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435-2004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T 44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T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T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89-1996 火力发电厂燃煤电站锅炉的热工检测控制技术导则DL/T5175—2003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T609-1996 300MW级汽轮机运行导则DL/T608-1996 200MW级汽轮机运行导则DL/T892-2004 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DL/T5245-95 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DL/T5147-2001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CJ2-81 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ZBJ80012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T185 电力系统防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汇编SN/T1081-2002 2002-5-1 出口工程机械推土机检验规程DL/T 5190.5-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自动化)DL/T 5182-2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SD223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NFPA-59(1992) 公用煤气装置液化石油气储运标准JT/T201-1995 汽车维护工艺规范JB3375-91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规则JB/T7328-94 斗轮堆取料机技术规范JB/T7326-94 斗轮堆取料机安全规范JB/T4149-94 臂式斗轮堆取料机技术条件ISBN7-5066-2506-7 拖拉机、柴油机设计标准手册ISBN7-80038-731-3 电力工程安全技术手册ISBN7-5066-2952-6 2003/04 中国机械工业标准汇编起重机械卷下ISBN7-5066-2917-8 2003/02 中国机械工业标准汇编起重机械卷中ISBN7-5066-2722-1 2002/07 中国机械工业标准汇编起重机械卷上ISBN7-5083-1333-X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防洪法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年)卫生部、建设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国务院令(第4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安监部[1994]10号关于加强非电力生产用压力容器和以蒸汽为能源的常压换热等容器安全管理的通知原电力工业部-1979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监委3号令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原电力部电安生[1994]191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原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防止全厂停电措施原水电部(83)水电电生字103号文附件2 防止电瓷绝缘污闪事故的技术措施原能源部电供[1990]146号文附件2 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原水电部(85)电生火字第129号预防大型变压器事故的技术措施电安生[1996]589号文附件2 预防110kV~500kV变压器事故措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原劳动部 1994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原劳动部 1990.02.22 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原劳动部1991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原劳动部1996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原劳部发[1995]161号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电生字第50号文关于汽轮机油系统防火技术措施公安部令(第6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22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8号)[199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40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大唐集团制[2005]161号电缆防火标准(试行)3 评估方法3.1 修正的“格雷厄姆——金尼法”本标准的评估方法均采用引入“管理抵消因子”的修正的“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方法(格雷厄姆——金尼法)”,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开展对应的危险性评估;引入“管理抵消因子”的修正的“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方法(格雷厄姆——金尼法)”属定量安全评估方法。
危险源辫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源辫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源识别与评价1.组织(1)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的组织、计划和协调工作。
(2)构建危险源档案库,详细记录各类危险源信息,包括危险源名称、位置、特性、存在时间、风险级别等。
(3)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工作,确保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2.识别(1)通过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危险源识别工作。
(2)确定危险源识别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工艺、化学品、场所、环境等。
(3)采用专业方法和技术进行危险源识别,如现场勘查、图纸分析、数据统计等。
(4)识别出的危险源应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以确定重大危险源。
3.评价(1)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
(2)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工具,进行危险源评价,如风险矩阵法、FMEA法等。
(3)评价得出的结果应包括危险源的风险等级、风险因素、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等信息。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1.定义(1)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确定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为风险等级较高且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分为持续性重大危险源和非持续性重大危险源。
持续性重大危险源指存在时间较长或连续存在的危险源,非持续性重大危险源指存在时间较短或间歇性存在的危险源。
2.管理要求(1)重大危险源应编制专门的管理计划和控制措施,并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2)持续性重大危险源应制定危险源管理方案,明确责任人、控制措施、监控措施等。
(3)非持续性重大危险源应编制风险较小的操作指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操作的安全性。
(4)重大危险源管理计划应定期进行复查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3.风险防范措施(1)针对持续性重大危险源,应采取技术改造、工艺调整、设备更新等措施,降低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2)针对非持续性重大危险源,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深圳市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

式中:
—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储存量;
—对应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
表A.2 库区(库)临界量
类 别
物 质 特 性
临界量
烟火剂、烟花爆竹
5 t
易燃液体
闪点<28℃
20 t
28℃≤闪点<60℃
100 t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 t
爆炸下限≥10%
20 t
毒性物质(气态和挥发性液体)
AQ8001 《安全评价通则》
1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13.1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3.2
针对重大危险源,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估结论的活动。
式中:
—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现存量;
—对应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
表A.3 生产场所临界量
类 别
物 质 特 性
临界量
烟火剂、烟花爆竹
0.5 t
易燃液体
闪点<28℃
2 t
28℃≤闪点<60℃
10t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 t
爆炸下限≥10%
2 t
毒性物质(气态和挥发性液体)
目 次
1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防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应急措施文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应急措施文档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文档一、定期检测与评估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
2.对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警戒与监控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的警戒和监控,确保其安全运行。
2.对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三、紧急切断系统1.在重大危险源附近设置紧急切断系统,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切断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对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紧急响应计划1.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紧急响应计划,明确不同级别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2.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紧急响应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培训与演练1.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掌握能力。
2.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报告与记录制度1.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与记录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2.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汇报,确保其安全状况得到有效监控。
七、事故调查与处理1.对重大危险源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八、设备与设施维护1.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与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2.对潜在故障或缺陷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九、安全教育与培训1.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进行培训,使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每季度定期开展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十、风险评估与控制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及可接受程度。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重大危险源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首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是确保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在检测评估过程中,
需要对危险源的种类、规模、特性、周围环境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评估其对周围环
境和人员的潜在损害程度。
同时,还要评估现有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确保
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其次,采取适当的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是及时发现隐患的关键。
监控手段
包括了传感器、监控设备、监控中心等。
通过这些监控手段,可以对危险源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当指标超过预设的安全范围时,监控系统会自动报警,并及时
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同时,还可以通过远程监控技术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实时了解危
险源的状态,及时进行处理,减少事故的发生。
最后,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灾害发生时保障人员安全的关键措施。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含灾
害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组织结构、救援资源调配方案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根据
不同类型的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救援方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
织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应向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普及相
关的应急知识,提高大众的自救能力和应急意识。
总的来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保障人员生
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只有全面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应急准备
工作,才能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掘业;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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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装饰行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装饰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难以避免,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另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手工劳动的非标准化,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因素),是指建筑装饰施工企业长期或者临时地施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包括场所、设施及施工场地中的特指的部分专项施工)。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是施工安全保证建筑装饰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要素。
“重大危险源”简言之就是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各类容易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主要是在工程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项目各方面的资料、当前的状态、外部环境、管理制度、工艺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对关键的部位、关键的环节进行重点控制,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
在施工开工前识别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制定可控制的有效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现场事故的“隐患”,保障施工安全,为企业完成施工产值,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有利条件。
作为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有着自身固有的特点。
首先,施工领域广,存在高空作业、机械伤害、触电、化学性爆炸等,是重大危险源最多的行业之一,建筑装饰企业职工千人因工死亡和千人重伤率控制指数也远远高于一般行业。
其次,施工程序复杂且不同的建筑形式及施工具有不同的操作规程,各种功能要求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施工手段,工程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在每个阶段都有着一定的操作差异,其中蕴涵的不安全因素也各种各样,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同时这些变化还有不规则性的特点。
再次,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不尽相同,一旦各单位之间不能有效地协调、配合,就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源。
随着科技的进步、安全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一些老套套、老框框早已不适合现代管理的需要,只有顺应装修施工过程的规律,正确地运用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控制的方法,才能把重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装修施工安全。
在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物体打击。
包括高空作业时的坠落物,可能发生的砸伤、碰伤等伤害。
2.高处坠落。
在高层建筑装施工作业中,由于作业人员的失误和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发生作业人员的坠落事故。
3.机械伤害。
装修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机械故障未被及时排除,发生绞、碾、碰、轧、挤等事故。
4.触电伤害。
装修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如乱拉乱接,对电闸刀、接线盒、电动机及其传输系统等无可靠的防护,非专业人员进行用电作业等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5.作业人员在装作施工现场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也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
6.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所从事的作业规程似是而非、似懂非懂,想当然做事而发生安全事故。
7.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不按严格的规章制度搬运、使用和保管时易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七个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是施工企业最常见的,也是重大事故隐患最突出的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如不认真识别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就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正确地掌握和运用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的评价方法,指导、帮助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如何有效地识别重大危险源,如何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对策,尽量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全体动员,人人参与。
加强对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以预防事故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使施工现场的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都能自觉执行所制定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和工人自身的安全。
建筑装饰企业的安全施工不只是行政管理人员的事,也不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它关系到企业每一个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事业和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企业只有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才能做到施工和安全的双丰收,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迈上新台阶。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管理要求。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隐患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为: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备案;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和检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对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可按有关法律规定查处;也也可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单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告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请审查验收。
三、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控制要求。
危险源、事故隐患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1、技术控制。
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的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2、人行为控制。
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
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地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
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做到操作安全化。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
危险点控制的各项措施能否得到贯彻执行,执行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点控制的认识程度及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因此,必须对涉及危险源控制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意义,本单位(岗位)的主要危险类型,产生危险的主要原因,控制事故发生的主要方法及日常的安全操作要求,应急措施和各种具体的管理要求。
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提高实行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自觉性,掌握进行控制管理的方法和技术。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是,首先要合理选用工人,由于危险源多为重要岗位,有的操作管理技术比较复杂,对作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因此应选拔那些认真负责、技术高、能力强的人来从事危险源点的作业。
其次应严格培训考核,加强上岗前的教育,从事危险源岗位工作的人员要作专门培训,加强技能训练以及提高文化素质,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作到操作安全化。
研究作业性质和操作的运作规律;制定合理的操作内容、形式及频次;运用正确的信息流控制操作设计;合理操作力度及方法,以减少疲劳;利用形状、颜色、光线、声响、温度、压力等因素的特点,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危险源确定后,在对危险源进行系统危险性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等。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应负的具体责任。
特别是要明确各级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
除了作业人员必须每天自查外还要规定各级领导定期参加检查。
对于重点危险源,应做到公司总经理半年一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月查,项目经理周查,专职安全员日查。
对于低级别的危险源也应制定出详细的检查安排计划。
对危险源的检查要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
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规定各级领导人参加定期检查,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也有助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得到解决。
专职安检人员要对各级人员实行检查的情况定期检查、监督并严格进行考评,以实现管理的封闭。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
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程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作业经过审批等等。
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领导和安检部门定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指导教育,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要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反馈系统,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分级实行信息反馈和整改,作好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安检部门和行政第一领导报告。
信息反馈和整改的责任应落实到人。
对信息反馈和隐患整改的情况各级领导和安检部门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