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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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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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申请人联系方式][日期][相关部门名称][相关部门地址]尊敬的[相关部门名称]:主题: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请书首先,感谢贵部门在过去的岁月里对[申请人名称]的支持和帮助。

我谨代表[申请人名称]向您提交关于我司技术改造项目的补助申请。

希望通过这次申请,得到贵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我司的进一步发展。

一、项目概述[申请人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主要从事[主营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司在行业中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拥有良好的口碑和稳定的客户群体。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我们认识到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改造,才能保持竞争力和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计划实施一项技术改造项目,以提升我司的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目标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的目标是:1. 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

2. 优化生产流程和供应链管理,提高生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提升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4. 提高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满意度,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项目实施计划1. 项目启动:在[项目启动时间],成立项目小组,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2. 技术引进与设备采购:在[设备采购时间],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

3. 生产流程优化:在[流程优化时间],对现有生产流程进行分析和优化,制定新的生产流程和操作规范。

4. 供应链管理:在[供应链管理时间],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效率和质量。

5. 人员培训与激励:在[人员培训时间],组织员工培训和激励计划,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四、项目预算本次技术改造项目的总预算为[项目预算金额],其中包括设备采购费用、技术引进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

我们希望通过贵部门的支持和补助,减轻我们的财务负担,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2024年改造资金补助申请书

2024年改造资金补助申请书

2024年改造资金补助申请书尊敬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我司作为一家致力于推动创新与发展的企业,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并推动我国改造发展工作,积极提升自身产品技术水平,以满足市场需求。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司产品的改造与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司计划申请2024年改造资金补助。

一、项目背景我司成立于2010年,主营业务为智能家居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智能家居市场快速发展,我司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我司产品在技术水平和功能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为了提高我司产品的性能和竞争力,我司计划进行一系列的改造和升级。

二、项目内容1.产品研发我司计划将改造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研发团队:将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产品研发的团队,提升研发能力和效率。

(2)技术升级:投入改造资金用于技术升级,引进更先进的智能技术,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

(3)产品设计:改进产品设计,优化产品结构和外观,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使用体验。

2.生产设备升级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我司计划通过改造资金补助进行以下方面的设备升级:(1)引进新设备:投入改造资金用于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和生产能力。

(2)设备更新:更新老旧设备,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生产故障率。

三、项目目标通过2024年改造资金补助项目,我司的目标如下:1.研发能力提升: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提升产品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2.产品智能化:通过技术升级和产品设计优化,实现产品的智能化和个性化。

3.生产效率提升:通过设备升级和更新,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

四、项目预算我司计划申请2024年改造资金补助的预算为人民币XX万元,具体预算分配如下:1.产品研发:XX万元,用于设立研发团队、技术升级和产品设计。

2.生产设备升级:XX万元,用于引进新设备和设备更新。

3.其他支出:XX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

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申请表模版

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申请表模版

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申请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地址:单位网址:电子邮箱:传真:填报时间:年月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填表声明与保证本单位在填写本申请书之前,已经完全了解相关规定:《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并保证遵守其中的全部内容,并自愿做出以下声明和保证:(一)本申请资料仅为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资助的目的而提交,本单位清楚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至专家评审环节,并且不予要求退还,本单位已对所有申请资料自行备份留底。

(二)本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单位同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申请材料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提供或者对表格填写不完全,申请书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同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因虚假填写或不完整填写行为而导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本单位产生任何纠纷或者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单位清楚并同意,本次申请提供的所有信息将向参与评审的专家公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因评审该项目而使用申请书中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单位的同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后,仍有部分或全部信息在评审过程中泄露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四)本单位承诺,年累计获得资金资助额100万元以上的,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搬离区、不改变在区的纳税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注:此表一式一份(双面印制,连同附件胶装成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

四、项目基本情况五、项目进(要求完成投资80%以上)在项目执行期内,每一阶段实现的具体指标,包括时间进指标、技术指标、资金使用计划、六、费用支出情况七、贷款付息情况(万元)八、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认定明细(仅申请市级认定项目配套资助及国家、、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奖励的填写)九、申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数额企业技术改造资助申请表模版使用说明为了更好地方便您的理解和使用,发挥本文档的价值,请在使用本模版之前仔细阅读以下说明:本模版为根据一般情况制定或编写的常规模版;使用过程中请根据结合您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本文档为word格式,您可以放心修改使用。

全国各地标准化补贴

全国各地标准化补贴

2022 年全国各市各地区标准化补贴奖励整理,具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地,详情如下。

(如有不足,欢迎补充)北京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1.各级标准补助额度原则如下:(1)国际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100万元;(2)国家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30万元;(3)行业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4)本市地方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5)团体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

2.修订标准补助额度不高于各级标准补助最高额度的半数。

3.每项标准的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实施效果评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4.同一单位年度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制定国际标准的不超过100万元)。

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对每个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00万元;对每个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小麦、玉米、蔬菜等优势农业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以及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其他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20万元。

广东省《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1.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地方标准或有较大影响的联盟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8.09.07
•【字号】京质监发〔2018〕79号
•【施行日期】2018.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
2018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8〕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6〕2293号)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京质监办发〔2017〕81号),我局组织了2018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

我局共计受理了122家单位申报的299个标准项目。

经过形式审查、项目核查、财务审核、专业评审、终审等环节的评审,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对87家单位的176个项目给予共计1200万元补助。

获得补助资金的标准项目及单位
名单见附件。

请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严格遵照《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对标准化工作的促进作用。

各单位应重点做好获得补助标准的宣贯工作,关注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

各单位应按照《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使用协议》要求,提交标准补助经费实施情况报告。

附件:2018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名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7日附件。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本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 [2006]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针对标准制(修)订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结果的一次性无偿资助。

第三条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技术标准补助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补助资金遵循严格管理、科学评估、突出重点、择优资助的使用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或其自主创新的技术成果,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采纳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补助.第三章支持条件及标准第六条补助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填补标准空白;标准水平达到同类国际或国内标准的先进水平;(二)符合北京市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三)标准中采用了先进的研究成果;(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后,经过吸收转化并提高技术水平,再创新,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六)标准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七)有利于促进本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升北京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八)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七条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项目,按照创制标准的级别制定以下补助标准:(一)国际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额不高于50万元;(二)国家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不高于30万元;(三)行业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四)本市地方标准已经批准发布,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五)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采纳的,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特别补助。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09.16•【字号】京财预[2010]1956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0〕1956号)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合执行中各单位的反馈意见,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市级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市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及其他资金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按照资金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

(三)全流程管理原则。

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

市级部门和市财政局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

第二章项目库第五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程序化管理的业务数据库系统。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5.08.19•【字号】京质监标发[2005]429号•【施行日期】2005.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5]429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标准化工作水平,营造首都良好的标准化工作环境,促进北京市在标准化技术方面的国际交流工作,规范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照《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制定了《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规定作好我市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工作。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使北京市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北京市的生产实际和国际交流,规范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性技术文件是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试验、使用和运行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可制定指导性技术文件:一、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且不具备制定为地方标准条件的项目;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

第四条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宜由标准引用使其具有强制性或行政约束力。

第五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具体管理工作。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立项、审批、编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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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受理编号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标准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联系人E-mail:填表日期:填表说明1.申请表为申请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的主要申请文件。

2.申请表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如果一个标准由多个单位共同编制,由位列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无论前言是否区分主要编制单位和其他参编单位)之一负责申报(行政机关和非在京单位无资格申报)。

申报单位应自行与其他全部编制单位协商一致,排名前三位的另外两家单位须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行政机关和非在京单位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

3.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且与标准正式印发稿的编制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企业、合作社、集体工商户须提供工商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证明。

标准前言所列为非法人单位,由上级法人单位代替。

上级法人单位名称无法直接体现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由该法人单位出具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证明。

标准正式印发稿编制单位名称不准确,须提供标准归口单位出具的证明。

4.经批准的补助资金只拨付到申报单位。

5. 第一起草单位相同的系列标准须按一个项目申报,第一起草单位不同的系列标准可以按多个项目申报。

6.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在补助申报范围内。

ISO、IEC标准中的PAS、TR不纳入补助范畴。

7.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力求简明、准确。

8.各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或“无”。

9.申请表规定的附件材料应随申请表一并提交。

10.申请表须通过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06.162.201/zjbz)在线填写并打印,附件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以本申报表首页作为封面,一并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一、项目基本情况标准项目名称及标准编号(1)中文英文标准编号标准发布机关及发布与实施日期(2)发布机关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公告号备案号(3)备案公告号(4)制定/修订(5) 修订标准号(6)组织审定单位(7)审定时间(8)标准种类(9)A国际标准B国家标准C行业标准D地方标准。

标准领域(10)A高新技术B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C现代都市型农业D现代制造业E现代服务业F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G公共安全H城市规划与工程建设I首都历史文化与相关标准标准对应文件中的哪一条款*(11)例如标准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中“一、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一)高性能计算机及重要外围设备”中的“基于高性能计算机的核心产品标准”。

本单位参加标准编制人员名单(12)标准文本中列出的起草人1二、申报项目的详细内容及申报理由1.主要标准内容:(13)A.内容提要:B.解决的问题:C.标准内容采用先进研究成果的情况(不超过400字)D.标准的关键创新点2.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标准全面对比情况:(14)A.当前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概况:B.本标准的编制采用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C.与国内外标准对比的综合评述:3.标准的作用和实施情况以及被其他标准引用的情况(15)A.标准的作用和实施情况(标准与北京市产业的关联度及普及程度,对北京市实际工作产生的作用、影响等,不少于500字,建议提供相关单位标准实施情况证明):B.标准实施产生(或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1) 标准实施已经产生的经济效益(须提供相应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证明)序号单位名称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万元)小计(万元)新增销售额(万元)新增利润(万元)新增税收(万元)合计(2) 标准实施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万元:(3)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C.标准实施产生(或预期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包括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升北京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方面的情况;或者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效能的和转变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情况,建议提供相关单位社会效益证明):D.目前标准实施中的存在的问题与困难:E.被其他标准引用的情况:三、标准制修订曾获政府资助及获得奖励的情况1.财政资金资助情况(16)时间资助的项目名称资助金额(万元)资助部门2.曾获得奖励情况(17)获奖时间奖励项目名称等级奖励颁发单位四、制修订本标准曾发生的费用情况(18)制修订、宣贯培训本标准实际发生费用的财务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按每笔费用记账凭证日期顺序填写。

财务资料与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对应性将直接影响补助结果,供财务审核和审计使用。

补助金额将不高于制修订、宣贯培训本标准曾发生的费用。

序号记账凭证日期费用项目名称*具体工作内容发生金额(万元)说明合计*费用项目名称包括:(1) 资料费:制修订标准过程中需要支出的书刊、资料、复印等费用以及购置标准和目录等文本或软件资料等必须支出的费用。

提供购置资料名称与价格目录等证明材料。

(2) 设备费:制修订标准过程中购置或租赁试验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提供合同以及设备与本标准制修订相关性的说明等证明材料。

(3) 试验验证费:制修订标准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验证所发生的能源、材料、低值易损耗品的购置费用及测试费用。

提供合同以及试验验证与本标准制修订相关性的说明等证明材料。

(4) 差旅费:制修订标准过程(包括技术审查、技术协调和审核、复审)中,按规定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费用。

提供能够证明差旅目的与本标准制修订相关性的材料。

(5) 会议费:制修订标准过程中为了进行论证、研讨、协调而召开有关会议,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会议场地和仪器设备租用费、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等。

提供会议通知等能够证明会议与本标准制修订相关性的材料。

(6) 劳务费:按规定支付给参加标准的起草、汇总整理、审核、翻译等方面的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标准经费及其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提供工作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能够证明与本标准制修订相关性的材料。

(7) 专家咨询费:标准草案在审定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标准经费及其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提供专家费领取表等证明材料。

(8) 公告费、印刷费:标准审批完成后进行公告和印制时所发生的费用。

提供公告、印刷合同、经费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9) 宣传推广费:宣贯、培训本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提供能够证明宣贯、培训与本标准相关性的材料。

五、申请补助金额及经费的使用计划1.申请补助金额(万元)(19)(申请补助金额不应高于制修订、宣贯培训本标准曾发生的费用)2.银行开户单位名称(需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20):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即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3.经费的计划用途(21)4.申报单位意见(22)(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且与标准正式印发稿的编制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或单位被合并,企业、合作社、集体工商户须提供工商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证明。

标准前言所列为非法人单位,由上级法人单位申报。

上级法人单位名称无法直接体现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由该法人单位出具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证明。

标准正式印发稿编制单位名称不准确,须提供标准归口单位出具的证明。

)同意申报。

我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公章)年月日六、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另外两家编制单位意见(23)(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且与标准正式印发稿的编制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企业、合作社、集体工商户须提供工商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证明。

标准前言所列为非法人单位,由上级法人单位填写同意申报的意见。

上级法人单位名称无法直接体现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由该法人单位出具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证明。

标准正式印发稿编制单位名称不准确,须提供标准归口单位出具的证明。

)单位名称(A):意见:同意由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并同意自行与申报单位协商解决补助资金分配问题。

单位盖章(公章)年月日单位名称(B)该单位为非在京单位或行政机关,无需出具同意申报的意见。

七、标准全部参编单位情况表(24)序号参编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12345678910注:1.参编单位包括全部标准前言中出现的起草单位,含本市单位、中央在京单位以及外埠单位,其排序应与标准前言中的顺序一致。

2.参编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八、附件目录1.标准正式文本(网上申报提供扫描件,纸质材料申报提供印刷稿原件。

标准已到实施日期须提供正式印刷文本,不可使用复印件、报批稿。

标准未到实施日期无正式印刷文本的,由出版单位提供报批稿与正式印刷文本完全一致的证明。

无出版单位的,由归口单位提供证明);(*)2. 标准编制说明;(*)3.标准审查会的专家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网上申报提供扫描件,纸质材料申报提供复印件);(*)4. 国际标准申报单位提供牵头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证明材料(ITU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出具,其他国际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部出具)、标准译文或中文提要(网上申报提供扫描件,纸质材料申报提供原件);(*)5.标准查新报告(由综合性标准馆、专业性标准馆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查新机构出具;网上申报提供扫描件,纸质材料申报提供原件);(*)6.标准实施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提供扫描件,纸质材料申报提供原件);7.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8.标准项目获得奖励的证书等材料复印件;9.制修订、宣贯培训本标准实际发生费用的财务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每笔费用记账凭证日期顺序排列)。

(*)注:带 * 的项目为必须提交项,其他为建议提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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