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

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
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之比较研究

——以刑事责任论为切入点【摘要】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是刑法发展历史中举足轻重的两个流派,他们各自的观点和互相的争论给各国刑法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与借鉴。两大学派关于刑事责任理论之争,奠定了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成熟。本文以刑事责任本质论为视角,对新旧两派的差异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刑事古典学派;刑事实证学派;刑事责任论

刑法理论上产生过种种学派, 但基本的学派是古典学派(旧派 ) 和实证学派( 新派) , 后者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1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是刑法发展历史中举足轻重的两个流派,他们各自的观点和互相的争论给各国刑法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与借鉴。

刑事古典学派,又称旧派,产生于18 世纪中后期,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反映资产阶级刑法思想的刑法学派。古典学派的理论基础是理性哲学、社会契约论、自然法理论,崇尚个人主义观念。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刑罚人道主义等观点。主张自由意志、行为主义、道义的责任、报应刑、一般预防。2刑事古典学派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英国的边沁和德国的费尔巴哈;刑事古典学派绝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3虽然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理论有所不同,但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刑事实证学派,又称新派,产生于19 世纪后半期,它依赖自然科学,用科学实证的方法分析犯罪原因,制定预防犯罪发生的刑事政策的刑法学派。4其创始人为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其他代表人物有加洛法罗、菲利、李斯特、牧野英一等。该派认为刑法理论的重心应当由以行为为中心转向以行为人为中心,犯罪并不是犯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而是被社会原因或个人病理原因所决定的。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保卫社会,即社会预防,而不是报应。5新派是在对旧派的抨击和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张明楷. 外国刑法纲要[ M]( 第二版) ,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2张小虎. 刑法学派旧派与新派的犯罪学思想比较研究[ J] , 政法学刊, 1999( 4).

3熊进军、蒋卫. 新旧刑事学派刑罚观的对立[J]. 当代法学, 2003,(03) .

4马克昌主编.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 M] ,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5尹斐,孙娟娟. 刑事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犯罪观与刑罚观之比较[J]. 新学术, 2008,(03) .

新旧两派的观点可谓针锋相对。由此可知,刑法新派和旧派在犯罪观和刑罚观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别,下面将从将从刑事责任论的角度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的根据是刑事责任理论的重要部分。刑事责任理论不同,刑事责任的根据必然不同。6刑事责任的根据是指刑事责任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研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对正确确定刑事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刑事古典学派——意志自由论

刑事古典学派主张意志自由论,认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意志,犯罪仅是行为人的自愿选择。意志自由论从刑事责任根据的角度提出的,其认为意志自由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有对具有意志自由的人才能科处刑罚。认为只要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智力正常的人都有自由意志, 犯罪是具有自由意志和辨别是非善恶能力的人, 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在衡量利害得失的基础上自我选择的结果。7正如康德所言: “我们必须承认每个具有意志的有理性的东西都是自由的, 并且依从自由观念而行动。”8

意志自由理论不是为了揭示犯罪原因,同时刑法学也没有赋予意志自由理论这种功能和任务。意志自由回答的是归责基础的问题,即只要行为人基于意志自由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实施犯罪的原因在所不问。9我认为,从价值的角度而言,意志自由理论更尊重人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尊重人的自由,这一点是现代刑法应当追求的。

意志自由只是刑事责任能力中的核心内容, 而刑事责任能力则又只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之一。仅仅意志自由, 不能反映出犯罪的本质特征, 也不能决定刑事责任的产生、形成等。作为刑事责任的根据, 它深藏在刑事责任的内部,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相对的意志自由, 是我国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之一。10

6马克昌主编.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 M] ,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7林培晓、刘海燕. 论刑事责任的根据[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2)

8房征宇. 刑法学派争论之由来——谈刑事古典、近代学派的形成及其基本思想[J]. 法制与经济, 2007,(07) . 9陈亚利.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责任论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 2008,(32) .

10王晨. 刑事责任本质论[J]. 武汉大学学报, 1992, (04) .

(二)刑事实证学派——行为决定论

刑事实证学派从人性的经验假设出发,认为犯罪的犯罪意识与犯罪行为都是被决定的,人是社会中的人,所以人的行为总是受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11实证学派从根本上否定了自由意志, 主张行为决定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心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人的任何行为均是人格与人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犯罪人犯罪绝非出于自愿, 犯罪是由行为人的性格和环境所生的必然的现象。

近代学派的社会责任论从决定论出发,认为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是由本人素质和环境所决定的,对于这种对社会具有危险性的人,社会必须采取措施以防止其侵害。12因此,刑法中的责任是指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人应当被加以社会防卫处分的地位。责任的本质是社会非难。责任的根据是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

二、刑事责任的本质

刑事责任的本质,是刑事责任理论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题目,也是整个刑法理论中的基础理论问题之一。刑事责任的本质是指刑事责任的根本属性, 是刑事责任的内在必然联系, 是由刑事责任本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刑事责任的本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从根本上回答统治阶级为什么要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13

(一)道义责任论

刑事古典学派以意志自由论,即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为理论基础,认为所谓责任是对有自由意思者基于其自由意思实施的违法行为所加的道义的非难,这就是道义责任论。14古典学派的道义责任论以具有自由意志为责任的前提,认为达到一定年龄的人都具有自由意志,行为人基于自由意志而决定实施违法行为,就应受到道义上的非难。因此,刑法中的责任是对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进行的非难。责任的本质就是道义上的非难或非难的可能性。

11范平. 从新派与旧派的对立看西方古典犯罪学派的流变[J].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9, (04) .

12陈亚利.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责任论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 2008, (32) .

13王晨. 刑事责任本质论[J]. 武汉大学学报, 1992, (04) .

14李居全. 刑事责任比较研究[J]. 法学评论, 2000, (02) .

道义责任论的主要内容是: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主体,凡是达到一定年龄的人,除不健全者外,都具有根据理性而行动的自由,对于人世间的一切是非善恶,都具有充分选择的自由,并根据绝对理性的要求,从善避恶。15具有这种意志自由的个人,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而使自己作出违反道德义务的犯罪行为,就应该受到道义的非难而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实质在于谴责这种有意为恶的意志。例如,贝卡里亚把刑罚称为“易感触的力量”,因为只有直接触及感官,又经常地映现于头脑之中以抗衡违反普遍利益的强烈私欲的力量才能使群众接受稳定的品行准则,背弃物质和精神世界所共有的涣散原则,只有这种力量才能长久地约束活生生的物质刺激所诱发的欲望。16康德明确提出了责任原则,他认为责任的原则是理性绝对地、并且客观地和普遍地以命令的形式向个人提出的关于他应该如何行事的号令。因此,道德科学的最高原则是:依照一个和普遍法则那样有效的准则来行事—不符合这个条件的准则,就是违背道德。17人在自由意志的支配下避善从恶而犯罪,就不能不负担道义责任。在此基础上,康德提出等量的道德报应刑论,即科刑应当依照同害报复原则进行。

尽管贝卡里亚的威慑论和康德的报应论在对意志自由的理解上存在分歧,但其刑罚理论都是建立在具有意志自由的理性人的假设之上。18旧派从自由意志理论出发, 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 在任何特定环境下都能自由的选择犯罪或者不犯罪。既然犯罪人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了犯罪, 那么社会就能从道义上对他进行非难, 要求他承担道义责任。刑事古典学派的道义责任论反对以思想作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又反对以单纯的危害结果作为刑事责任的根据,这是应当肯定的。但是,它仅立足于行为责任而无视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即犯罪前的危险性和再犯的危险性,因而不利于对犯罪者的惩罚和预防。19

(二)社会责任论

19 世纪末,由于刑事古典学派的理论无力解决日益严重的少年犯、惯犯、累犯问题,刑事实证学派则以行为决定论为理论根据创立了社会责任论。社会责

15高娜. 新旧刑事学派犯罪观之比较初探[J].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04) .

16[意]贝卡利亚. 论犯罪与刑罚[ M]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

17陈亚利.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责任论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 2008, (32) .

18陈亚利.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责任论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 2008, (32) .

19高娜. 新旧刑事学派犯罪观之比较初探[J].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04) .

任论认为,刑事责任的本质不是谴责为恶的意志,而是防卫社会,刑罚是社会为了保全自己而采取的防卫措施。20刑事责任存在的合理根据,在于社会为谋自身之安全而享有的对具有危险性格的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进行防卫的权利。从而,社会就有责任以相应的刑事政策或社会政策结合相应的处遇,改造教育犯罪者,对犯罪者实施拯救,以使回归社会,排除对社会的侵害。21新派从决定论出发, 认为犯罪是由行为人的性格和环境所决定的必然的现象, 而非自由意志的产物。所以道义责任是虚妄的, 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应当是其行为危害了社会, 社会出于防卫自身的需要而对犯罪人科处刑罚。

刑事实证学派通过否定意志自由理论,进一步否定了建立在意志自由基础上的道义责任论,主张社会责任论。“根据社会责任论,刑罚不再是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是应当与犯罪的危险状态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即主张主观主义,处刑与否及其轻重,只能取决于犯罪人的危险性格或者人身危险性,而不应着眼于犯罪人的行为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危害”。22其认为,报应与威慑都是一句空话,刑罚的惟一根据就是防卫社会。社会实际希望达到的结果,首先是把犯罪排斥出社会,其次是强迫罪犯尽可能赔偿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即承受与其所导致的后果基本相适应的损失。

近代学派的社会责任论在刑事责任问题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片面强调行为人责任而轻视行为责任,以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或危险性格作为责任的根据或主要根据而把行为仅仅视为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的表征。这就为法官的非法专横和肆意侵犯人权开辟了道路。23之后发展起来的人格责任论把行为作为刑事责任的第一位根据,而把行为者人格的形成作为第二位的根据,企图把行为责任与行为人责任相结合以克服双方的缺点。这个方向是正确的,是应当肯定的。24但是这两种理论都未能科学地解决两者有机统一的问题。

三、我的思考

刑事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自19 世纪中叶后,在刑法学理论上互相对峙,互比雄长。但从刑法学发展的整个历史来看,与其说两派是对峙的关系,不如说两

20尹斐、孙娟娟. 刑事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犯罪观与刑罚观之比较[J]. 新学术, 2008, (03) .

21范平. 从新派与旧派的对立看西方古典犯罪学派的流变[J].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9, (04) .

22陈亚利.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责任论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 2008, (32) .

23高娜. 新旧刑事学派犯罪观之比较初探[J].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04) .

24张小虎. 刑法学派旧派与新派的犯罪学思想比较研究[ J] , 政法学刊, 1999, ( 4).

派是继承的关系,即新派是对旧派的继承和突破。

(一)意志自由论与决定论的比较

不管是康德、黑格尔绝对的意志自由论还是贝卡里亚、费尔巴哈相对的意志自由论都单纯是一种假设,没有科学依据,但这种假设是必要的。只有假设意志是自由的,才能对正常人的违法行为感到愤怒并加以职责,它是道义非难的基本条件。25意志自由论对刑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将自然现象、动物行为拒于刑法之外,确保了刑法的现实性和有效性,并为刑法规范从野蛮走向文明提供了观念性的基础,为刑罚规范从愚昧走向科学合理提供了科学的基础。26承认意志自由就肯定了人有选择恶或善的自由,也肯定了人有通过法律调整尤其是其中的责任措施弃恶从善的可能性。但是意志自由无法解决为什么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要负刑事责任。哈特认为,纯属疏忽大意的人的心理状态根本说不上邪恶,并且可以说未表现出任何报应理论可据以责难之处。就是在“希望”或“放任”的心理状态下,对于结果的发生我们也不能说意志就是自由的。27

刑事实证学派对刑事古典学派进行了最有力的抨击,它否定了意志自由论。指出:古典学派认为犯罪含有道德上的罪过,因为犯罪者背弃道德而走上犯罪歧途均是个人自由意志所选择的。但是,现代实证研究方法否定了自由意志并证明人的任何行为均系人格与人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时,就无法再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了。当然,我们认为,刑事实证学派这种完全否认意志自由的观点也是有缺陷的。28不可否认,人作为社会的人,行为要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但如何解释同样的环境下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的选择?毋庸致疑,相对的意志自由是存在的,并且在有关社会科学研究中是不可少的。所以刑事实证学派完全将人视为受先天因素或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客体,就是将自然的因果律的自然法则同自由的因果律的理性道德法则混为一谈,缺乏对人的自由的应有尊重,否认了人区别

25李居全. 刑事责任比较研究[J]. 法学评论, 2000,(02) .

26林培晓、刘海燕. 论刑事责任的根据[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02)

27房征宇. 刑法学派争论之由来——谈刑事古典、近代学派的基本思想[J]. 法制与经济, 2007, (07) .

28安文霞. 刑事实证学派基础理论之反思与匡正, [J].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1, (02) .

于物体的主要标志,是一种机械的因果关系,不利于人权的保障。

(二)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的比较

道义责任论是刑事古典学派在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指导下形成的。在启蒙运动之后,学术界普遍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引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风气中,它的刑法价值观是以人权保障为核心内容的个人本位观念,关注的是客观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强调一般预防,有力地冲击了中世纪的罪刑嬗断。29道义责任论主张除非行为人对其行为负有道义责任,否则犯罪就不存在,而建立在自由意志基础上的道义责任是无法具体衡量的,这有利于犯罪人逃避惩罚。30人们应该为自己的每一个行为负责的惟一理由就是他生活于社会中且这个行为是他实施的。但是,合法判决的目的不是确定犯人的不可确定的道义责任,也不是将刑法典中的条文非个别化地适用于该犯罪,而是将最适合于犯罪人的法律按照犯罪人所表现出来的或多或少的生理和心理的反社会性加以适用。31所以,除非事先消除或者至少减少犯罪的社会因素,刑罚不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措施。

社会责任论是以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为指导,深受达尔文的进化论自然观的影响,建立在社会本位价值观基础之上,强调的是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它认为衡量犯罪的标尺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应该注意特别预防。社会责任论认为犯罪的归责根据是行为人对社会的侵害,为了预防犯罪、防卫社会,应当对犯罪人进行处罚,而且还要根据不同的人身危险性采取不同的刑罚处罚措施。32根据刑事实证学派的犯罪原因论,针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并非是着眼于对犯罪人的改造,而应侧重于对病态社会的改造,社会责任论中通过处罚犯罪人来防卫社会的的方式可谓本末倒置。

社会责任论有侵犯人权之嫌,是刑法沦为镇压犯罪的工具。如前所述,根据社会责任论,刑罚不再是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是应当与犯罪的危险状态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这样会使刑罚的功能过于扩张,由于人身危险性的

29马克昌主编.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 M] ,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30夏苗、徐容. 刑法新旧学派思想比较[J]. 新学术, 2008,(03) .

31陈亚利.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责任论的比较[J]. 法制与社会, 2008,(32) .

32张小虎. 刑法学派旧派与新派的犯罪学思想比较研究[ J] , 政法学刊, 1999( 4).

不确定性使刑罚缺少客观制约。我认为,刑法在价值上不仅是被害人的大宪章,而且是犯罪人大宪章。有学者指出:“真正的刑事责任理论应当以道义责任论为出发点,即使追求与社会责任理论的调和,也应当以道义责任论为基础,这样的追究才具有合理性。33而且以道义责任论为基础的刑事责任论是制约国家刑权的内在原理,从尊重公民自由权利、保障人权的利益出发,也应当将道义责任论作为刑事责任论的基石”。34

总体上说,旧派重规范、新派重事实。旧派往往从规范出发,而规范是针对一般人制定的;旧派同时注重对个人自由的保障,在一般性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人时,为了救济人性的弱点,又要求因人而异地考察个人的知能水平是否适用一般性规范的要求。而新派一般从事实出发,认为各个人都是不同的,有的天生具有犯罪的社会危险性,有的则不具有。但同时又注重对社会的防卫,甚至认为不具有一般人的知能的人都是对社会有害的人。于是他们又以一般人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人。

刑事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自19 世纪中叶后,在刑法学理论上互相对峙,互比雄长。但从刑法学发展的整个历史来看,与其说两派是对峙的关系,不如说两派是继承的关系,即新派是对旧派的继承和突破两派的片面与固守并不妨碍刑法学的进步与繁荣。他们各自的观点和互相的争论给各国刑法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与借鉴。两大学派关于刑事责任理论之争,奠定了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成熟。

33马克昌主编.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 M] ,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34夏苗、徐容. 刑法新旧学派思想比较[J]. 新学术, 2008, (03) .

理性预期学派或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的菲利普斯曲线

理性预期学派或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的菲利普斯曲线 1.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三大假说 (1)理性预期假说 A.适应性预期的缺陷 适应性预期完全根据某种变量的过去值来预期其未来值。当预期有错误时,私人部门虽然会调整预期,但调整的速度比较缓慢,不是一步到位的。因此,只有在该变量的未来值不变时,这种预期才有可能是大致准确的。只要变量的未来值不断发生变化,适应性预期会犯系统性的误差。不必说短期的预期不正确,就是在长期,某种变量的预期值与其实际值也不一致。例如,如果央行不断地增加货币量,私人部门的预期通胀率就总是小于实际通胀率,使得短期菲利普斯曲线和长期菲利普斯曲线都向右下方倾斜。这样货币主义与凯恩斯主义几乎就没有多大的区别了。认识到现代货币主义在预期问题上的这一失误后,一些激进的货币主义者开始利用理性预期更猛烈地批判凯恩斯主义。 B.理性预期的含义 理性预期是指经济主体为了谋取最大利益,会设法利用一切可以公开获得的过去的和现在的各种信息,对有关经济变量的变动趋势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如同相关经济理论的预言一样的预期。理性预期概念最早是由约翰·穆思(John F. Muth)在1961年7月号的《经济计量学》杂志上发表的《理性预期和价格变动理论》一文中针对蛛网模型中非理性的预期提出来的。穆斯指出“因为预期就是对未来事件有根据的预言,所以预期与相关经济理论的预言是基本一样的”。穆思提出的理性预期概念当时在经济学界未产生广泛的影响。 理性预期假设包含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经济主体为了追求最大利益,总是力求对未来做出正确的预期。 第二,经济主体在做出预期时会力图得到与预期有关的一切信息:过去的和现在的信息。 第三,经济主体对未来所做出的预期与相关经济理论的预言相一致。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和获取信息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即使是理性预期也会产生失误。但这种失误本身具有随机性,其平均值等于零。另外,当预期有错误时,经济主体会及时根据他得到的信息调整形成预期的方式,并充分地修正他的预期值。因此,经济主体的理性预期不会犯系统性错误。 (2)市场持续出清假说 A.市场持续出清的含义 市场出清是指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相等。市场持续出清是指各种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在每一时点上都是相等的。 B.市场持续出清的关键性假设 市场持续出清的关键性假设是,价格、货币工资和利率具有充分弹性,能够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做出迅速的调整,保证市场供求相等。因此,实际就业量总是等于充分就业量。 市场持续出清假说不仅与凯恩斯主义不同,而且也与货币主义的观点不同。 (3)总供给假说或自然率假说 A.劳动供给是相对实际工资(现实的实际工资相对于预期的或正常的实际工资的高低)

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之比较研究 ——以刑事责任论为切入点【摘要】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是刑法发展历史中举足轻重的两个流派,他们各自的观点和互相的争论给各国刑法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与借鉴。两大学派关于刑事责任理论之争,奠定了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成熟。本文以刑事责任本质论为视角,对新旧两派的差异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刑事古典学派;刑事实证学派;刑事责任论 刑法理论上产生过种种学派, 但基本的学派是古典学派(旧派 ) 和实证学派( 新派) , 后者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1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是刑法发展历史中举足轻重的两个流派,他们各自的观点和互相的争论给各国刑法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与借鉴。 刑事古典学派,又称旧派,产生于18 世纪中后期,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反映资产阶级刑法思想的刑法学派。古典学派的理论基础是理性哲学、社会契约论、自然法理论,崇尚个人主义观念。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刑罚人道主义等观点。主张自由意志、行为主义、道义的责任、报应刑、一般预防。2刑事古典学派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英国的边沁和德国的费尔巴哈;刑事古典学派绝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3虽然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理论有所不同,但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刑事实证学派,又称新派,产生于19 世纪后半期,它依赖自然科学,用科学实证的方法分析犯罪原因,制定预防犯罪发生的刑事政策的刑法学派。4其创始人为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其他代表人物有加洛法罗、菲利、李斯特、牧野英一等。该派认为刑法理论的重心应当由以行为为中心转向以行为人为中心,犯罪并不是犯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而是被社会原因或个人病理原因所决定的。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保卫社会,即社会预防,而不是报应。5新派是在对旧派的抨击和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张明楷. 外国刑法纲要[ M]( 第二版) ,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2张小虎. 刑法学派旧派与新派的犯罪学思想比较研究[ J] , 政法学刊, 1999( 4). 3熊进军、蒋卫. 新旧刑事学派刑罚观的对立[J]. 当代法学, 2003,(03) . 4马克昌主编.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 M] ,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 5尹斐,孙娟娟. 刑事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犯罪观与刑罚观之比较[J]. 新学术, 2008,(03) .

萨缪尔森 新古典综合派 《经济学》

新古典综合派萨缪尔森 《经济学》 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全书共分6编43章。 第一编“基本经济概念和国民收入”,主要介绍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国民收入理论,论述为分析现代经济生活的根本事实和制度所必需的基本工具,为以后各编、章的论述提供方法论的基础和背景资料。 第二编“国民收入的决定及其波动”是对凯恩斯的《通论》的阐述和发挥。主要围绕着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关于经济稳定和增长的理论,分析繁荣与萧条的原因,包括储蓄和投资的过程如何相互发生作用来决定价格、收入和就业水平,国家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如何控制和协调经济活动的稳步增长等。他还提出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即通过宏观需求的调控来实现既无通货膨胀,又无失业的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主张。 第三编“国民产品的组成和价格决定”,主要介绍了现代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内容,包括均衡价格论,供需在农业上的应用、需求和效用论,竞争条件下的供给、对成本和长期供给的分析,最大利润的均衡,垄断以及不完全竞争和反托拉斯政策等。 第四编“收入分配:生产要素的价格决定”,围绕收入的分配理论问题,依据古典经济学的边际生产力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价格决定生产要素的供给学说,阐述要素的价格决定和报酬分配。重点是生产论和边际产品,地租和其他资源的定价,工资、利息和资本,利润和动力等。 第五编“国际贸易和财政”,主要阐述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政策,运用宏观和微观经济理论分析现实的国际经济问题,寻找解决的途径。内容包括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贸易和相对有利条件论,保护关税,限额和自由贸易,目前的国际经济问题等。 第六编“当前经济问题”在本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主要论述了低收入的国家的成长分析和发展,生活质量,消除污染和城市祸害,种族和性别歧视,在过分拥挤的世界上的能源不足和资源枯竭,减少贫穷和经济上的不平等,治疗失业和通货膨胀并存等当代最基本的经济问题。探讨了经济增长的趋势,提出了福利经济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评论了各派经济理论,比较考察了各种可供选择的经济制度。 《经济学》是一部概括性的著作,它是西方经济学界在各个主要领域或若干重大命题方面的研究成果的综合反映。从某种意义上讲,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一书是自凯恩斯的《通论》一书出版以来,经济学史上“当前世界最畅销的”、“影响最大”的著作。它广泛涉及了西方经济学的所有领域,除西方经济理论’为核心之外,还包括财政学、会计学、经济统计、货币银行学、劳动经济学、经济计量学、经济思想史、发展经济学、比较经济制度、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等多门相关学科。可以说,《经济学》是一本了解西方经济理论动向和研究进展的必读之书。该书的另一个特点是适应了垄断资产阶级新的要求,从理论上、方法上和政策主张上分别对凯恩斯经济学加以补充和修正,将凯恩斯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综合为一体,完成了新古典派的综合,将传统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与现代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学联系起来,并吸收了反凯恩斯主义学派,如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供给学派的一些思想政策,被称为是“新古典综合派”。 1

第四章新古典综合学派的货币金融学说

第四章新古典综合学派的货币金融学说 学习目标: 了解新古典综合派的形成、影响与理论特点;鲍莫尔模型、惠伦模型的主要内容;哈罗德的实物增长模型;托宾的货币增长理论;滞胀的原因分析 熟悉货币乘数论;货币供给理论中的“ 新观点” ;鲍莫尔模型、惠伦模型的主要结论;影响商品市场与货币市场均衡的主要因素;储蓄生命周期说;货币政策的资产传导论;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主张; 掌握内生货币供应论;IS —LM 模型的理论核心;资产选择理论;利率的结构理论;通货膨胀的原因解说;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多重货币政策目标论;利率中介指标论主要内容 一、新古典综合学派的货币金融学说 二、货币供给理论 (一)货币乘数论 (二)货币供给理论中的“新观点” (三)内生货币供给论 三、新古典综合派的货币需求理论 (一)“平方根定律”——鲍莫尔模型 (二)“立方根定律”——惠伦模型 (三)“资产选择理论”——托宾模型 四、利率理论 (一)利率的决定模型—IS - LM 曲线分析(二)利率的结构理论 五、储蓄理论 (一)储蓄生命周期理论 (二)储蓄与经济增长 六、通货膨胀理论 (一)通货膨胀的原因 (二)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三)“滞胀”原因分析 (四)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主张 七、货币政策理论 (一)多重货币政策目标论 (二)货币政策中介指标论 (三)货币政策的资产传导论一、新古典综合学派的货币金融学说 新古典综合派是现代凯恩斯主义的两大支派之一。与另一支派新剑桥学派相比,新古典综合派形成的时间较早,影响的范围较大,自20 世纪50 年代起至80 年代初,一直代表凯恩斯主义雄居官方经济学的宝座。新古典综合派还有许多别称,在谈论“两个剑桥之争”时,为了有别于英国的新剑桥学派,常把他们称作“美国剑桥学派”或“美国凯恩斯主义”,而他们为了显示其正统地位,则自命为“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派”。但由于该学派的最大特点是把新古典学派的理论和凯恩斯的理论综合在一起,故人们大多仍然采用该学派早期自我命名的“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的创始人是美国的汉森(Alvin H. Hansen),主要代表人物有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任 教的萨缪尔森(Paol Samuelson), 索洛(Robert Solow )和在美国耶鲁大学任教的托宾(James Tobin )等。所谓“新古典综合”的涵义,就是把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倡导的以价格分析为中心的微观理论与凯恩斯的以总量分析为核心的宏观经济理论结合在一起。他们认为,仅用新古典学派倡导的微观经济理论已难以适应现代的混合经济现实,因为经济主体也不再由私人企业和公众两个部门组成,政府也直接参与其中,所以,单纯用价格机制不可能调节经济运行;而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在20 世纪30 年代大萧条时期是正确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条件和背景变化了,在经济的正常运作中企业和公众的经济活动仍然受价格机制的支配,单纯用宏观经济理论也不能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对凯恩斯主义理论进行发展,政策主张也应该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调整,才能有效地调节资本主义经济,维持稳定的均衡。 新古典综合派的这一理论特色也充分体现在他们的金融理论之中。新古典综合派对凯恩斯货币金融学说的发展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继承又有突破,概括地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综合性。新古典综合派在理论上融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一体,将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来研究货币金融问题。例如,关于货币交易需求理论的鲍莫尔模型,就是运用微观经济学中的最适度存货管理技术来阐明货币交易需求对利率的敏感性,并根据货币交易需求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得出萧条期货币政策的效果大于预期的总体结论。 第二,现实性。新古典综合派的金融理论分析对象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现实性,针对战后西方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所出现的 难点以及货币金融领域层出不穷的创新所产生的新课题进行分析研究,例如,关于货币投机需求理论的托宾模型(资产组合理 论),就是以当今发达完备的金融市场为对象,研究在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交易设备不断完善,金融交易日益活跃的情况下,人 们如何调整自己资产组合的问题。第三,实用性。新古典综合派的金融理论较凯恩斯的金融理论更具体、更细致、更精密。他们以 现代数学为工具,来用实证法,特别加强了对技术性细节的研究,设计出一些精巧的数学模型或几何图解,便于在实际中应用。 第四,政策性。新古典综合派的金融理论带有明显的政策性色彩,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们中的许多人参政有关。凯恩斯的经济理论真正受到西方经济学界的认可和西方各国政府的重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那时凯恩斯已经去世,将他的理论付诸于实施的主要是新古典综合派。他们在理论上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的同时,着重将凯恩斯的理论运用于实际经济政策之中,并不断分析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政府解决现实经济问题,因而得到政府的重视。

组织管理古典学派的三个代表人物

组织管理的古典学派的三个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一、法约尔 简介:亨利·法约尔(1841—1925),欧洲的一位极为杰出的经营管理思想家。法约尔在一个煤矿公司当了30多年的总经理,创办过一个管理研究中心。 亨利·法约尔是直到本世纪上半叶为止,欧洲贡献给管理运动的最杰出的大师,被后人尊称为“现代经营管理之父”。他最主要的贡献在于三个方面:从经营职能中独立出管理活动;提出管理活动所需的五大职能和14条管理原则。这三个方面也是其一般管理理论的核心。 观点:行政管理理论 法约尔强调的是管理的功能,并试图建立一套宽泛的原则,指导组织活动的理性化管理。 1、管理的职能: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计划,就是探索未来、制定行动计划; 组织,就是建立企业的物质和社会的双重结构; 指挥,就是使其人员发挥作用; 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 控制,就是注意是否一切都按已制定的规章和下达 的命令进行。 2、管理的一般原则:法约尔提出了管理的14项一般原则 1.劳动分工原则 2.权力与责任原则 3.纪律原则 4.统一指挥原则 5.统一领导原则 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 7.人员的报酬原则8.集中的原则 9.等级制度原则10.秩序原则 11.公平原则12.人员的稳定原则 13.首创精神14.人员的团结原则

对其批判:西蒙在其《行政行为》以“清算一些现存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著述”为出发点对其进行彻底的批判,发现许多原则是成对出现的,进一步深入地分析则会发现它们之间是相互矛盾的,而另一些原则要么缺乏具体性,要么只是了一种“虚化的简单性——掩盖实质上的含混的表面上的简单性。” 二、韦伯 简介: 马克斯·韦伯是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杰出贡献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和哲学家。 1864年韦伯出生在德国爱尔福特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是家中的长子,父亲是一名知名的政治家和公务员。 在1876年的圣诞节,年仅十叁岁的马克斯·韦伯撰写了两篇历史论文送给父母,在十四岁时,韦伯写的信件便开始引用荷马、西塞罗、维吉尔、李维等人的著作. 在1882年韦伯进入了海德堡大学的法律系就读,在1884年的秋天,韦伯回到老家以就读柏林大学,他在1889年取得了他的法律博士学位。 两年后,完成了他的教授资格测验成为正式的大学教授. 韦伯是一位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被人们称之为“组织理论之父”。 观点:科层制理论 科层制概念: 参与者之间有固定的劳动分工; 设置等级制的官员职位; 有一系列指导行为的一般规则; 职位财产和权利与个人财产和权利分离; 根据技术能力选拨人员; 参与者视受雇为一种职业。 科层制行政体系与传统型行政体系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 明确界定职位的管辖权范围; 官员职位遵循等级制原则; 存在特意建立的抽象规则体系,指导官员的决策和行动; 工具盒设备、权力和待遇等“生产资料与行政手段”属于职位而不是占据职位的人,并且不许挪用; 官员个人具有人身自由,选拨他们的根据是技术能力,职位是任命的而不是选举的,并以工资为补偿手段; 受雇于组织成为官员的一种职业。 对韦伯的理论的批评与赞扬: 批评:帕森斯和古尔德纳其混淆两个不同的概念 美国一些学者对其著作的误读,扭曲了其观点

新古典综合派_5

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新古典综合派概述neo-classicalsynthesis二战后,在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一批美国经济学家的努力下,逐渐形成了“新古典综合派”的宏观经济学。一系列在凯恩斯基本理论基础上的最新研究成果被综合在一起,形成了所谓的”宏观经济学”。而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包括价格理论,消费理论,生产理论,市场理论以及分配理论和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则被冠以”微观经济学”的名称。新古典综合派是所谓的“凯恩斯革命”之后起初最有影响力的凯恩斯学派,又先后自称“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Post-KeynesianMainstream)”和“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反映这个学派理论观点的代表著作是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在经济政策上,主张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总需求,以减少失业、消除危机。在经济制度方面,主张混合经济论,即公私机构共同对经济施行控制。新古典综合派产生的背景1929年爆发了一场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193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出版的《通论》一书中提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的追随者纷纷根据经济现状发展凯恩斯主义,试图解决凯恩斯没有解决的问题。在发展凯恩斯主义的热潮中,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内部大体上形成了两大主要支派:以美国萨缪尔森为首的新古典综合派和以英国琼罗宾逊为首的新剑桥学派。新古典综合的经济理论以最完整的形式体现在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一书中。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新古典综合派不但是

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界流行的主流经济学,而且他的政策主张也相继被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基本经济政策付诸实施。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1、所谓新古典综合,实质上是将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综合在一起。其核心思想是在采取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使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能避免过度的繁荣或萧条而趋于稳定的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的条件下,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将仍然是适用的。因此,新古典综合的特色在于将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同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和分配论组合为一体,组成一个集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和马歇尔微观经济学之大成的经济理论体系。2、新古典综合派认为,要解决资本主义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对需求进行分析的同时,还需要对供给进行分析。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大危机的特定环境下,凯恩斯注重有效需求而忽视解决供给方面的重要性。但长期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的国家政府忽视了对供给问题的解决,因而造成了环境污染,公害横行,结构性失业等一系列问题,使资本主义社会引起了多种并发症。面对这一形势,新古典综合派认为还必须对供给进行分析。3、新古典综合派还把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称为混合经济。萨缪尔森指出,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是既不同于自由市场经济,又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混合经济,市场价格机制和国家经济干预的有机结合是经济良性运行的基本前提,此为新古典综合的现实基础。根据新古典综合派观点,混合经济包括两个部分:国家管理的`公共经济部门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私有经济部门。国家调节是为了预防

新古典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对应于早期的,俗称:第一代新古典派经济学(NeoclassicalEconomics);对应于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俗称:新古典派经济学第二代(NewClassicalEconomics);对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一个新流派即:新兴古典经济学(NewClassicalEconomics);以及20世纪末开始的第四次“整合”。 理论简介折叠编辑本段 新古典经济学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系统性发展源自亚当·斯密,中经大卫·李嘉图、西斯蒙第、穆勒、萨伊等,逐渐形成了一个经典的经济学理论体系,这就是古典经济学(ClassicalEconomics)。在20世纪以后,现代西方经济学历经了“张伯伦革命”、“凯恩斯革命”和“预期革命”等所谓三次大的革命,形成了包括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框架,这个框架被称为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Economics),以区别于先前的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集中而充分地反映了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过去100年间的研究成果和发展特征,它在研究方法上更注重证伪主义的普遍化、假定条件的多样化、分析工具的数理化、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案例使用的经典化、学科交叉的边缘化。“张伯伦革命”摈弃了古典经济学把竞争作为普遍现象,把垄断看作个别例外的传统假定,认为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是两种极端情况,更多的是处在两种极端之间的“垄断竞争”或“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他们运用边际分析法,分析了“垄断竞争”的成因、均衡条件、福利效应等,从而完成了微观经济的革命。“凯恩斯革命”使得西方经济学在分析方法上实现了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的分野,从而在理论体系上划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而凯恩斯则成为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开山鼻祖。凯恩斯完成理论创新包括:否定了古典经济学关于充分就业均衡的假定及其理论基础“萨伊定律”,认为在通常情况下,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是小于充分就业的均衡,导致非自愿失业和小于充分就业均衡的根源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而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又在于“消费倾向、灵活偏好和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这三个基本心理因素”。据此凯恩斯提出的政策建议强调,政府须采取财政政策增加投资,刺激经济,弥补私人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从而实现充分就业,消除产生失业与危机的基础。“预期革命”的演绎逻辑是,货币对产量等经济变量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货币供给的变化可以导致货币存量的随机变动,并由此引起经济波动;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这种波动是通过总需求曲线完成的,所以,货币供给的变化将导致总需求的变化,而总需求的变化又将导致经济波动。所以他们认为,从货币政策的角度看,政府干预经济的宏观经济政策是无效的,因而不仅存在“市场失灵”,也存在“政府失灵”。 此外,西方主流经济学在20世纪末,以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1993年出版新的<经济学>教科书为代表和标志,又开始了第四次“整合”。斯蒂格利茨完成的理论创新在于:一是将宏观经济学的表述直接奠定于扎实的微观经济学基础之上,从而实现对萨缪尔森《经济学》的超越;二是加强对信息问题、激励问题、道德问题、逆向选择问题等新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新成果和新发展;三是进一步注重政府干预经济的积极作用,认为依靠政府的依法调控,就能实现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新古典经济学是19世纪70年代由“边际革命”开始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学流派。它在继承古典经济学经济自由主义的同时,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代替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以需求为核心的分析代替了古典经济学以供给为核心的分析。新古典经济学形成之后,代替了古典经济学成为当时经济理论的主流。新古典学派主要包裹奥地利学派、洛桑学派、剑桥学派。认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理解经济现象的一个根本基础,利用这一规律可以解释买主面对一批不同价格时所采取的购买行为、市场参与者对价格的反应、各种资源在不同用途之间的最佳配置等各种经济问题。

新剑桥学派与新古典综合派的分歧

新剑桥学派是在同"新古典综合派"进行论战中产生和逐渐形成的。双方争论的范围很广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歧, (1)关于分析方法。新古典综合派把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加以综合,主张用马歇尔和瓦尔拉斯的均衡分析法补充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均衡分析法和边际分析法是其基本分析方法。而新剑桥学派坚持的是历史分析法,并强调阶级分析的方法。新剑桥学派的方法论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坚决主张抛弃均衡概念,树立历史的时间观念;二是强调社会制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 (2)在基本经济理论方面的争论。 关于什么是经济研究的主题,新古典综合派坚持新古典经济学传统,仍然以资源配置问题作为经济研究的主题,以个人行为作为主要分析对象,不考虑社会制度和社会经济关系(或者把这些作为外生变量处理),只集中分析经济活动中人与物的关系或者物物的关系,新剑桥学派经济学家也给予了严厉地批判。新剑桥学派经济学家认为,社会制度(银行和货币体系、适时的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币场和金融资产市场、现期和远期交易的货币契约制度,特别是货币工资契约)和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在任何时候都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分析具有重大的作用。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他们恢复了李嘉图的古典经济学,并与马克思的理论衔接起来。 在经济分析的理论前提方面,新剑桥学派与"新古典综合派"的主要分歧反映在两个问题上,即如何看待"萨伊定律"和如何认识投资与储蓄之间的关系。琼·罗宾逊认为,"新古典综合派"就是在把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相综合的过程中,使"萨伊定律被矫揉造作地恢复了,并在它的掩护下,所有旧学说都偷偷地又回复过来了。在投资与储蓄的分析中,新剑桥学派认为,正统观念是以萨伊定律的说法为依据的,根据萨伊定律,储蓄量决定投资率。新古典综合派就持有这种正统观念。新剑桥学派认为,根据凯恩斯的观点不是储蓄支配投资,而是储蓄不能不受投资量(增添设备和原材料的支出)的支配。储蓄水平随收入水平而变化。在工人失业和生产设备利用不足的时候,投资支出的增加会提高收入,从而增加消费支出,又增加储蓄。 关于什么是凯恩斯理论的核心,新古典综合派认为是收人一支出理论;新剑桥学派则竭力推崇凯恩斯在《通论》第24章的论述,认为凯恩斯所论证的社会财富和收人分配的不平均和不合理,以及由此推断出的资本主义不必进行革命就可以和平地过渡到没有食利者阶层的社会哲学才是凯恩斯思想的精髓。 关于什么是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微观经济基础,新古典综合派认为是以马歇尔为首的

第4章 古典学派:先驱者

第4章 古典学派:先驱者 一、 历史背景 1. 科技革命 1687年牛顿在开普勒和伽利略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宇宙间任何两个物体间的引力与它们的质量之积成正比,与它们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122Gm m F r ,而与他们的化学组成与其间的介质种类无关。万有引力定律开创了物理学的新局面,极大的增强了人们对于自然界的认识。对于很多人来说,牛顿的科学和之前上帝的意愿一样完全有效的解释了自然界。 当时的欧洲社会还有两个具有突出影响的学说。一个是国家契约理论,一个是“自然法”思想。陈岱孙教授指出:“国家契约论认为,国家没什么超人的属性;国家或社会只是个人的总和……个人为达到某些公共生活的目的,主动地同意限制自己的天赋权利,把它交给国家,于是国家构成与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关系是自由的契约的关系。在这关系中,主体是个人而不是国家。由这思想引申而同在的,就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以个人为主体,而认为个人有下列特点。第一特点是利己……第二,就是理智……第三是惰性……第四,原子主义,认为个人是一个基本实体,社会只是个人的总和。社会的制度、组织和机制只为用于个人而存在。”而“自然法”思想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阿奎那,一直延续到17-18世纪。这种哲学思想的基本信条是:在物质世界存在着某种根本的秩序;通过对现象的论辩或直觉的感受,可以发现这些秩序;遵循自然法则便可达到最好的状态;健全的立法应当遵循这些自然法则;自然法是不能人为的加以变更或取消的;自由是达到和谐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自然法不可或缺的条件。 科学革命对于人们将国家契约理论、个人主义和自然法则思想引入社会经济分析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古典学者们认为,如果是上帝的意愿创造了一种不加干涉就可以和谐、自动运行的机制,那么自由放任就是处理社会事务的最高形式的智慧。自然规律将引导经济体系和人们的活动。人们不再毫无疑问的接受古代的真理,如利息是罪恶的,地位可以继承等等,而是相信如果人们遵循自利的自然法则,那么社会将变得更好。既然自然规律最好完全不受阻碍,私人的节约

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 导读:本文新古典综合派,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概述 neo-classical synthesis 二战后,在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一批美国经济学家的努力下,逐渐形成了“新古典综合派”的宏观经济学。一系列在凯恩斯基本理论基础上的最新研究成果被综合在一起,形成了所谓的”宏观经济学”。而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包括价格理论,消费理论,生产理论,市场理论以及分配理论和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则被冠以”微观经济学”的名称。 新古典综合派是所谓的“凯恩斯革命”之后起初最有影响力的凯恩斯学派,又先后自称“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Post-Keynesian Mainstream)”和“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 反映这个学派理论观点的代表著作是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在经济政策上,主张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总需求,以减少失业、消除危机。在经济制度方面,主张混合经济论,即公私机构共同对经济施行控制。 新古典综合派产生的背景 1929年爆发了一场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1936年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出版的《通论》一书中提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的追随者纷纷根据经济现状发展凯恩斯主义,试图解决凯恩斯没有解决的问题。在发展凯恩斯主义的热潮中,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内部大体上形成了两大主要支派:以美国萨缪尔森为首的新古典综合派和以英国琼罗宾逊为首的新剑桥学派。新古典综合的经济理论以最完整的形式体现在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一书中。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新古典综合派不但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界流行的主流经济学,而且他的政策主张也相继被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基本经济政策付诸实施。 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 1、所谓新古典综合,实质上是将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综合在一起。其核心思想是在采取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使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能避免过度的繁荣或萧条而趋于稳定的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的条件下,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将仍然是适用的。因此,新古典综合的特色在于将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同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和分配论组合为一体,组成一个集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和马歇尔微观经济学之大成的经济理论体系。 2、新古典综合派认为,要解决资本主义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对需求进行分析的同时,还需要对供给进行分析。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大危机的特定环境下,凯恩斯注重有效需求而忽视解决供给方面的重要性。但长期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的国家政府忽视了对供给

新古典综合派经济主张及影响

新古典综合派经济主张及影响 提要新古典综合派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是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的综合。本文主要从新古典综合派产生的背景、政策主张、影响及其面对的挑战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一些主张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 一、新古典综合派产生的背景 1929年爆发了一场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193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出版的《通论》一书中提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的追随者纷纷根据经济现状发展凯恩斯主义,试图解决凯恩斯没有解决的问题。在发展凯恩斯主义的热潮中,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内部大体上形成了两大主要支派:以美国萨缪尔森为首的新古典综合派和以英国琼罗宾逊为首的新剑桥学派。新古典综合的经济理论以最完整的形式体现在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一书中。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新古典综合派不但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界流行的主流经济学,而且他的政策主张也相继被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基本经济政策付诸实施。 二、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 1、所谓新古典综合,实质上是将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综合在一起。其核心思想是在采取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使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能避免过度的繁荣或萧条而趋于稳定的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的条件下,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将仍然是适用的。因此,新古典综合的特色在于将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同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和分配论组合为一体,组成一个集凯恩斯宏观经济学和马歇尔微观经济学之大成的经济理论体系。 2、新古典综合派认为,要解决资本主义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对需求进行分析的同时,还需要对供给进行分析。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大危机的特定环境下,凯恩斯注重有效需求而忽视解决供给方面的重要性。但长期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的国家政府忽视了对供给问题的解决,因而造成了环境污染,公害横行,结构性失业等一系列问题,使资本主义社会引起了多种并发症。面对这一形势,新古典综合派认为还必须对供给进行分析。

新古典综合学派

西方经济学流派讲稿 讲课主题:新古典综合学派 讲课内容:新古典综合派概述、新古典综合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新古典综合派的主要理论、新古典综合派的主要政策主张、对新古典综合派的简要评价、新兴的新古典综合派 一、新古典综合派概述 1.含义 新古典综合派亦称“后凯恩斯主流派经济学”、“美国剑桥学派”。当代西方经济学界中主要的居于正统地位的流派,现代凯恩斯主义在美国的一个分支。在维护凯恩斯学说的前提下,使其同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的某些学说综合起来,形成了一套新的理论体系。其先驱者为美国经济学家汉森; 代表人物为萨缪尔森、托宾、索洛等。大本营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最重要的代表著作是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本世纪60年代以后,奉行凯恩斯主义的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出现了滞胀现象,而且日益严重,凯恩斯的理论政策每每失灵,引起了各国统治集团的失望。同时,在西方经济学界中,各种新学说、新流派纷纷出笼,使凯恩斯主义的主流地位面临严重的挑战。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美国凯恩斯主义者们主张对凯恩斯的学说重新加以解释、补充、修改和发展,使其与已经发展变化了的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相适应。 “新古典综合”这一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第五版(1961年)中首先提出。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第七版中说明了新古典综合的含义:“只要适当地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就可以使我们混合经济不会过份的繁荣和萧条,能够达到健全的前进的成长。如能理解这个基本点,那么小规模微观经济学的老古典原理,即它缺乏现实妥当性的论点,也就会自然消失。总之,如果坚持收入决定的近代分析,那么也就确认作为古典派基础的价格原理。所以现在的经济学家被认为是能够填平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之间的鸿沟”。 2.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主义的流行使得整个西方经济学的体系出现了显著的漏洞。一方面,传统的经济学以个量分析为主,根据对单个消费者、厂商和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分析,得出资本主义市场的各种因素能够自行调节该社会种种矛盾的结论,主张自由放任、国家不干预经济生活的政策。另一方面,凯恩斯则偏重于分析总量变数,根据他所建立的涉及总量变数的理论,得出资本主义市场的各种因素不能自行解决失业问题的结论,并且据此而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政策。这样,在西方经济理论体系内部就产生了干预与反干预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各种矛盾和不协调之处。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的差异

犯罪古典学派与犯罪实证学派的差异 一、基础理论上的差异 首先,两大学派对于“人”的假设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该派主张人有从理性出发明白社会中的是非善恶、徒善远恶,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社会规范和社会道义,即理性人的假设;犯罪实证学派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一个毫无根据的虚构的神话,认为人的行为是受生理、心理等个人和社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根据社会实践经验、内心体验和个人偏好出发的经验人。 再次,两大学派的价值观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意志自由、理性是人性的基础,因此,人任何时候都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主要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犯罪古典学派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世界观。而实证犯罪学派由于否定人的意志自由,重点关注的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自然而然地将保护的重点放在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上。 最后,两大学派对于刑法的评价对象的认定不同。犯罪古典学派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认为每个罪犯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理性人,犯罪行为是由其主观意思发动的,因此,行为和结果形成的社会危害性应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而刑事实证学派基于主观主义立场,认为犯罪是行为性格中反社会性的征表,行为人的内在个性是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行为人本身应成为刑罚的对象。该派著名学者李斯特提出了“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这一著名论断。 二、研究方法上的差异 首先,古典学派是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启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理论观点作为大前提,使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方式,推论出当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不合理性和非正义性,演绎出自己的结论和观点;而实证学派则采用实证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把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研究中归纳出自己的观点。 其次,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为是个人自愿选择的结果;而实证学派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中都存在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素决定的,而不是纯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再次,古典学派采用犯罪的法律定义;而实证学派并没有采用法律上对犯罪所下的定义,他们或者创立新的明确的犯罪概念及定义,或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犯罪定义,而是比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词,把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在犯罪之中。 三、犯罪观上的差异 第一,犯罪原因上的自由意志论与决定论的差异。犯罪古典学派认为,只要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智力正常的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是具有自由意志和辨别是非善恶能力的人,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在衡量利害得失的基础上自我选择的结果。如康德就明确提出:“我们必须承认每个具有意志的有理性的东西都是自由的,并且依从自由观念而行动。”犯罪实证学派则从根本上否定了自由意志,认为自由意志是人们内心的幻想。菲利指出: “我们不能承认自由意志。因为如果自由意志仅为我们内心存在的幻想,则并非人类心里存在的实际功能。”人的任何行为均系人格与人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犯罪人犯罪绝非

新古典综合派的货币供给理论简述

新古典综合派的货币供给理论简述 【摘要】新古典综合学派(英语:Neoclassical synthesis),在二次大战之后兴起的经济学学派,由约翰?希克斯与保罗?萨缪尔森所建立。这个学派希望将凯恩斯主义的思想,导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架构之中,也希望个体经济学与总体经济学,能够经由数学模型而统一。新古典综合派成为主流经济学的基础。本文主要从新古典综合派基础介绍(含义及经济主张、相关背景、代表学家及著作、理论特点)、货 币主张(主要是货币供给理论)、影响(作用)三个方面进 行论述,一些理论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参考作用。 【关键词】货币乘数论内生货币供应论资产选择的货币供应论 一、新古典综合派基础介绍、影响及其面对的挑战 (一)含义及经济主张。所谓“新古典综合”的含义,就是把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倡导的以价格分析为中 心的微观理论,与凯恩斯的以总量分析为核心的宏观经济理论结合在一起。新古典综合派是凯恩斯革命之后起初最有影响力的凯恩斯学派,又先后自称“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Post-Keynesian Mainstream)”和“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在经济政策上,主张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总需求,

以减少失业、消除危机。在经济制度方面,主张混合经济论,即公私机构共同对经济施行控制。 (二)相关背景。1929年爆发了一场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193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出版的《通论》一书中提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发展凯恩斯主义的热潮中,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内部大体上形成了两大主要支派:以美国萨缪尔森为首的新古典综合派和以英国琼罗宾逊为首的新剑桥学派。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恚?新古典综合派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界流行的主流经济学。 (三)代表学家及著作。新古典综合派的创始人是美国的汉森(Alvin H.Hansen),主要代表人物有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任教的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索洛(Robert Solow)和在美国耶鲁大学任教酌托宾(James Tobin)等。 保罗.萨缪尔森在其写作的《经济学》一书中,大量引介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看法,此书成为美国大学中教授经济学的重要教科书,这个学派也随之扩展到世界各地。他们推广约翰?希克斯于1937年提出的IS/LM模型,用来解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也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市场供给和需求模型导入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 (四)理论特点 与凯恩斯和新剑桥学派相比,新古典综合派更侧重于货

古典管理学派

古典管理学派(美)F·W·泰罗——科学管理原理管理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使雇主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也“顺便”使每个雇员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 “最大限度的富裕”这个词,从它广义的意义上去使用,不但意味着为公司或老板取得巨额利润,而且还意味着把各行各业的经营引向最佳状态,这样才能使富裕永存。最大限度的富裕对每个雇员来说,不仅意味着他能比其他同级别的人取得更高的工资,更重要的是,还意味着能使每个人充分发挥他的最佳能力,一般说来,这样他就能以他的天赋和聪明才智去干出最佳等级的活计来。 雇主的富裕联系着雇员的富裕应该是管理上的两个牵头的目的,这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但在整个工业界,雇主的组织也好,雇员的组织也好,大部分是为了斗争,而不是为了和平;任何一方的绝大多数也许都不相信他们的相互关系会有可能协调到利益均等的地步。 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都相信雇主和雇员的根本利益必然是对立的。科学管理则恰恰相反,它的真正基础在于相信两者的利益是一致的;除非雇员也一样富裕起来,否则雇主的富裕是不会长久的,反之亦然;给工人以他最需要的高工资和给雇主以他所需要的产品的低劳工费用,也是完全可能的。 希望在那些不赞同这些目的的人们中间,至少有些人改变自己的观点:某些雇主从原来以尽可能少的工资试图从工人那里取得最大量活计的态度改变为对他们的工人采取一项较温和的政策,支付给工人以较高的工资;某些本来不乐意他们雇主取得一笔合理的甚至是巨额的利润的工人们,认为他们劳动的果实应全部归他们所得,而那些他们为之工作的即在事业上投入了资本的人,就不该享有或很少应该享有什么权利,希望这些工人们也会被引导改变他们的观点。 制止各种形式的“磨洋工”,协调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使得每个工人愿尽他的最佳能力和最佳速度去干活,加上和经理人员亲密无间的协作,并得到经理人员的帮助,那么结果必将普遍地导致每个人和每部机器的产量翻番。在国家所讨论的众多问题中,还有什么其他革新措施会比富裕、消除贫困和减轻痛苦贡献更大呢?美国和英国近来为这些问题所困扰:一方面要统制大公司,另一方面要统制遗产继承权的税率,以及多少带有社会性建议的税收等。在这些问题上,两国人民的焦虑是深远的,但是对这个更重大的“磨洋工”问题,尽管它直接地

新古典综合派、剑桥学派、供给学派、瑞典学派关于通胀的理论

新古典综合派关于通胀的理论: 菲利普斯认为货币工资变动率与失业水平之间存在着一种此消彼长、互相替代的逆向变动关系——菲利普斯曲线。“新古典综合派”很快将其修改并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用以解释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也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反向替代关系,只要货币工资增长率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就会导致通货膨胀或物价水平上升—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通过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以及收入政策来利用菲利普斯曲线,在失业率、工资变动率和通货膨胀率三者之间进行选择。 面对70年代出现的“滞胀”现象,不仅正统的凯恩斯经济学无法解释,菲利普斯曲线同样也无能为力。于是,“新古典综合派”的经济学家又提出必须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经济理论来补充宏观经济理论,来解释70年代的现实经济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认识: (1)微观经济部门供给的异常变动造成“滞胀”(沃尔特·海勒的看法)(2)微观的财政支出结构失衡造成“滞胀”(保罗·萨缪尔森的观点)(3)微观劳动力市场结构失衡造成“滞胀”(托宾和杜森贝的看法) 新剑桥学派关于通胀的理论: 20世纪70年代,当西方国家出现严重的“滞胀”问题时,无论是美国的凯恩斯主义者(新古典综合派),还是现代货币主义者都无法从理论及政策选择方面给出合理的答案。新剑桥学派认为要解释和说明“停滞膨胀”的原因,必须抛弃物价水平仅仅取决于货币数量的传统理论,回到凯恩斯关于物价水平主要受货币工资率支配的论断上来。新剑桥学派从区分商品市场类型或不同类别的经济部门入手,来说明通货膨胀的原因,解释“停滞膨胀”的现象。 从世界范围看,农矿产品价格的任何巨大变动,无论其对初级生产者是有利还是无利,对工业活动往往起抑制作用: (1)当初级产品部门价格下跌时,最初会引起制成品部 门成本和价格下降,需求扩大,但最终不足以弥补因初级产 品价格下降而造成的初级产品部门的需求萎缩,从而造成经 济衰退。30年代大危机由这种原因造成。 (2)当初级产品部门价格上涨时,最初会引起初级产品部 门的收入和需求增加,对扩大总需求有一定作用;但它同时 会引起价格上涨,当工会要求提高工资以弥补物价上涨损失 时,这导致工资-物价的轮番上涨,结果造成通胀。 ①这种通胀不会扩大需求,反会因成本增加缩小需求; ②这时政府又采取紧缩性政策来治理通胀,使需求进一步 萎缩,失业增加,最终形成滞涨局面。 ③通胀造成低收入家庭收入下降,刺激劳动供给增加,进 一步加剧了失业。1970年代的滞涨由这种原因引发。 瑞典学派关于通胀的理论: 经济开放型小国的通货膨胀模型又称北欧模型,1970年由挪威经济学家奥克鲁斯特首先提出,瑞典经济学家埃德格伦(G·Edgren)、法克森(K·O·Fazen)奥德纳(C·E·Odhner)加以扩展完善而成。北欧模型强调的是结构因素在通货膨胀中的作用,着重分析的是一个开放型经济的小国如何受世界通货膨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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